第25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导学案--2025-2026学年高一上学期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第25 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学习目标】
1,运用唯物史观的及辩证分析看待历史的有关理论,概括归纳新中国初期的过渡时期总唯物史观路线的内容及实践,分析其历史意义。
2.认识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3运用文献资料,概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内容、地位和性质。
【学习重难点】
1.了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概况,理解认识其地位和作用:
2.归纳新中国初期的外交方针及主要成就;
3.概述新中国初期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分析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民主法制原则
【知识导航】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一)新中国的筹建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背景:国民党反动政权被推翻。
(2)召开: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
(3)代表: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少数民族、国外华侨以及特邀代表等662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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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会议。(广泛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
(4)主要内容
①毛泽东在政治协商会议上致开幕词,指出:“我们的会议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
②大会一致决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
③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重要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④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
(5)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6)意义:中国人民政协商会议的成功召开,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召开:1949年10月1日
(2)内容:
①接受《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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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名词解释】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时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前,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
【知识拓展】区分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
项目 | 新民主主义革命 | 社会主义革命 |
革命对象 |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 | 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主义剥削制度 |
革命目标 | 新民主主义社会 | 社会主义社会 |
革命性质 | 资产阶级革命 | 社会主义革命 |
共同点 | 由无产阶级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 | |
关系 |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只有完成前一个革命才能完成后一个革命,这两个革命必须相互衔接。 | |
(二)新中国的成立
1.标志:1949年10月1日下午三时,开国大典在天安门广场举行。
2.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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