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被困险境,为生存而人吃人,幸存者有罪吗?
1949年,美国法理学大家富勒提出一个假想公案,
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
法官该如何审判?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所有食物和水都吃光用完。
为了生存,大家约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一个以救活其余四人。
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提议人,不过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它四人却执意坚持,结果恰好是威特摩尔被抽中。……
获救后,这四人以谋杀罪被起诉……
选择性必修1 第三单元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目录
2、基本特征
二、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1、渊源及发展
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1.渊源:罗马法
公元前18世纪两河流域的《汉谟拉比法典》,由于被刻在一块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它是迄今已知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希腊克里特岛有着辉煌的古代文明,这里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由于希腊小国寡民,城邦的法律影响不大。
古希腊克里特岛发现的公元前7世纪的法律铭文
罗马法律一般被视为西方法律的源头
但,希腊法律的很多思想对罗马法有很深的影响;
随着罗马统治范围的扩大,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罗马法对后来西方法律影响很大
一、渊源及发展
罗马法
罗马
建城
BC8世纪
BC509年
BC27年
共和国
395年
罗马帝国
BC450年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民法
万民法
476年
西亡
1453年
东亡
《罗马民法大全》
6世纪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
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耶林
罗马法的含义: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7世纪古罗马(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制定和实施的的全部罗马法律。
以《十二铜表法》出现为标志,以《罗马法大全》出现为鼎盛。
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生命力持久
(1)形成阶段:从习惯法到时《十二铜表法》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习惯法的存在,就成了平民与贵族矛盾的一个焦点.
第3表第二条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5表第四~五条 死者未立遗嘱;又无当然继承人,其遗产由最近的族亲继承。 如无族亲时,由宗亲继承。
第8表第二条 凡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9表第一条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保护私有财产
一定程度限制贵族特权
保留了落后习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目的: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十二铜表法》
地位: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意义:打破贵族对法律的垄断;
平民利益得到一定保障;
总体维护贵族特权。
(2)发展阶段:罗马帝国时期万民法
思考:随着罗马疆域的扩大,旧有的法律是否依旧适用?
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万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公民法
(适用于共和国时期)
万民法
(适用于帝国时期)
(3)完备阶段:东罗马帝国的《罗马民法大全》
在他的努力之下,罗马法的丰富遗产才被整理成一个和谐的法学体系。后来从《民法大全》也发展出欧洲各国更成系统的法学体系。在中世纪晚期、现代早期的西方,《民法大全》支持王权专制的兴起,起到了与限制君权的观念相抗衡的作用。 ——朱迪斯·M. 本内特《欧洲中世纪史》
性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背景:拜占庭帝国扩张;
现有罗马法存在矛盾和过时的内容;
颁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法律分为私法和公法,强调私法,如所有权、债权、家庭、继承关系等与个人关系密切的法律;
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原则,
如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以及私人权利平等原则、遗嘱自由原则和“不告不理”原则等;
1.罗马法的自然法精神(如理性、正义、公平、自由等)
2.罗马私权观念和私法精神
3.古代罗马依托政权发展出来的实证法律体系对近代西方立法产生重大影响
罗马法在法律、原则等方面对后世影响:
影响:
2.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11世纪,人们对当时的法律现状不满,开始研究罗马法;
11世纪末,欧洲掀起了罗马法复兴运动
日耳曼法
教会法
罗马法
476年
1453年
11世纪
中世纪
温故知新:为什么11世纪以后会出现罗马法复兴运动?
复兴原因:
①伴随着城市的崛起和商业的发展,落后的法律制度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罗马法适应了当时欧洲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3.中世纪的法律不能适用于发展了的欧洲;
1.11世纪以后,西欧经济得到复兴和发展,王权加强、城市自治、大学兴办……;
2.新兴的资产阶级逐渐兴起和成长起来;
4.罗马法自身的优势。
3.形成体系
(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11世纪 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英王室设立法院,派法官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12世纪前后 逐渐形成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之上、全国普遍适用有普通法。
1689年 《权力法案》颁布,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13世纪 通过《大宪章》 ——确立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原则
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形成体系:
“普通法”:指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一定程度上受到罗马法影响,全英国普遍通行的法律。
起点
形成
发展
完善
扩展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
(2)大陆法系
背景:
①13世纪以后,王权加强;
②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推动。
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历程:
13世纪后
1789年后
法国受启蒙思想与大革命影响,制定了《人权宣言》等一系列法律。
1804年
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 +
《法国民事诉讼法典》 《法国商法典》 《法国刑事诉讼法典》 《法国刑法典》
《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①法国大革命推翻旧王朝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使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的思想得以实现;
②法国大革命中,法国资产阶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充分体现了自由、平等和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
③大革命中上台的拿破仑捍卫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资产阶级法律进行了总结,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区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的渊源
法官地位
判罚依据
涵盖国家
判例法
成文法
地位突出
(可以创立先例或作出新的解释)
法官作用不突出
英、美、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先例
宪法
16
英美法系
——精于司法
大陆法系
——工于立法
法德意日
英美加澳
二、基本特征
1.在国家权力结构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2.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保护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①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②实行无罪推定原则
①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②法律由议会制定;
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贰
宗教伦理与教化
1453年
诞生
1世纪
被定为罗马国教
392年
1054年
分裂
东正教
公教(天主教)
1517年
天主教
新 教
路德教
加尔文教
英国国教
一、基督教的形成、发展与演变
罗马帝国
西罗马
东罗马
476年
395年
前27年
宗教改革
二、中世纪的基督教
1.教化方式:
①保存了古典文化;
②强化教会对人的控制: 深刻影响了欧洲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③ 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与日常行为,具有一定社会教化功能。
宣讲教义,
开办学校;
世俗规训等
2.作用:
1.新教基本教义
2.作用:
③适应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①促进思想解放,推动民族国家的形成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②激发了人们追求发财致富的热情,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3.局限:
仍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了人们的思想行为,引起了宗教冲突与宗教迫害。
①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自己阅读《圣经》
——人人皆祭司
直接与上帝对话
②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
③鼓励人们必财致富
三、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
感谢路德,至少有更多人能够读到圣经,
能够自由敬拜,
能够在蜿蜒的人生旅途的转角遇到基督耶稣。
法律是规则,宗教是信条;
法律意味着秩序,宗教意味着信仰;
法律给予宗教社会性,宗教赋予法律神圣性;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
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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