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一
第四单元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1.理解民族国家的特征及形成原因
重点: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国际法的发展历程。
2.掌握国际法发展的关键节点(《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维也纳体系、国联、联合国)及其影响。
难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关系;国际法在实践中的局限性。
课程
标准
学习
重难点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
2
3
一、民族认同——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圣女贞德与百年战争
【圣女贞德与百年战争:燃烧的少女与法兰西的灵魂】
1429年,当英军兵围奥尔良、法兰西王国濒临瓦解之际,一位自称受到“神启”的洛林乡村少女——贞德,身着男装跨越三百公里险境来到王太子查理面前。这个不会骑马、不识字的17岁女孩,竟奇迹般地带领法军突破围城,随后一路高歌光复兰斯,护送查理完成加冕礼。
她手中飘扬的旗帜不仅凝聚着溃散的法军,更唤醒了沉睡的法兰西民族意识。当英国斥其为“女巫”,法国贵族嘲笑其出身时,普通士兵和民众却从她身上看到了祖国的化身——一个超越王权、属于全体“法兰西人”的共同信仰。
虽然贞德最终被出卖,在鲁昂的火刑柱上殉难,但她的牺牲成为了民族觉醒的催化剂。法兰西不再只是波旁王朝的私产,而是一个值得人民为之而战的、具有共同命运与文化的共同体。烈火中的少女化作永恒的民族图腾,指引着法兰西走向真正民族国家的黎明。
在中世纪,所有的西方基督教徒都属于天主教会,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使用拉丁语。欧洲人没有效忠国家的概念,他们首先认为自己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如威尼斯的居民,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德意志人。
———刘成:《英国现代转型与工党重铸》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中世纪西欧人如何认识自己的身份?从中反映了其怎样的“国家观”?结合中世纪西欧的经济、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说说出现这种国家观的原因。
身份:
宗教身份——地域身份——民族身份
国家观:
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淡薄。
原因:
封君封臣制度导致了国家分裂割据;
普世的基督教世界掩盖了民族特性;
各地经济文化交流相对较少。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背景
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发生在金雀花王朝治下的英格兰王国和瓦卢瓦王朝治下的法兰西王国之间,针对法国统治权的战争。战争以英格兰战败告终,法国完成民族统一;英格兰几乎丧失所有法国领地,但也使英格兰的民族主义兴起。“圣女贞德”让战争变成热情昂扬的卫国圣战。
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是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的王位继承战争。结束了法国金雀花王朝在英格兰的统治,导致贵族大量伤亡,都铎王朝控制下的强大的中央集权君主制发展。
从历史的角度看,两次战争都是英国的幸事。百年战争让英国退回到不列颠岛,从此它只能按民族和自己的原则行事了,从而为组建民族国家设置了方向。玫瑰战争消灭了封建领地军事贵族,而这些人正是组建民族国家的最大障碍。
战争促进了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的觉醒
15世纪前后,西欧的封建割据势力削弱,中央集权加强;
从战争角度看,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都是悲剧。百年战争以英国的惨败而告终,英国丢失了它在大陆的所有地盘。玫瑰战争在两大封建主集团之间进行,结果是两大集团都被消灭干净。
“是修士、修女,世俗权力都有权来管他。”
“我们应当让世俗政权在整个基督教世界中执行它的职务”
——马丁·路德
(3)思想:宗教改革运动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了各国的世俗王权,国家和民族认同日益显现。
(4)经济: 资本主义萌芽,市民阶层的兴起和大城市的发展,需要强大王权的保护,与君主联合,加强王权(根本原因)
城市和王权由于相互的需要而结盟这种关系的建立和发展不仅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兴盛,更促进了王权的加强。以十四、十五世纪的英法为例,王权依靠城市雄厚的经济力量的支持,在封建分裂中走上了专制主义道路。法国在瓦罗亚朝的路易十一时(1461年1483年),政治统一趋于完成……所以城市的兴起并与王权的结盟,成为王权增强的重要阶级基础。
——孙晶《试论中世纪城市兴起对西欧社会的影响》
宗教权威—— 国王权威
基督教大世界——王权国家
(5)法国大革命的推动
(6)国旗、国歌和国家节日的出现
2.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表现
(1)英国:1534年,英国颁布《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英语成为英国官方语言,并为英国人广泛使用。14世纪英国宗教改革先驱威克里夫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主张用本民族语言作礼拜,抵消拉丁语的影响。
——徐志强《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2)法国:路易十四(1638-1715)统治时期,法国王权达到顶峰。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3)这一时期,国王往往就是国家,国家的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腓特烈三世1439年被选为德意志国王,是德意志最后一个由教皇加冕的皇帝。
1477年,其子马克西米连和与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女儿玛丽结婚,奥地利由此获取了勃艮第在尼德兰的大片领地,一举成为欧洲强国,哈布斯堡王朝此后通过联姻几乎统一了整个西欧,由此诞生了一句名言:“让其他人去发动战争吧,你只需和奥地利一起,享受婚姻。”
3.早期民族国家的巩固
——岳蓉著:《英国民族国家研究》,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48——149页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巩固民族国家的举措,并分析其影响。
客观上,重商主义为英格兰工商业发展提供了某种便利:16世纪到17世纪期间,英格兰由出口原料的国家转变为出口工业品的国家。逐渐夺取了汉萨同盟和意大利商人的商业垄断地位,甚至还占领了欧洲西北部和中部的重要市场。
举措:
01
政治上,进一步削弱封建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强化君主专制;
02
经济上,颁布了一系列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重商主义政策,抢占海外市场;
03
影响:
04
加强了英国国力;为近代化的推进创造了重要条件。
05
二、主权意识——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1.背景【1618-1648:三十年战争——撕裂欧洲的宗教火药桶】
1618年5月23日,波希米亚新教徒将两名天主教总督从布拉格城堡窗口抛下(史称“掷出窗外事件”),引爆了席卷整个欧洲的宗教战争漩涡。这场原本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宗教冲突,最终演变为哈布斯堡王朝、法国、瑞典、丹麦、西班牙等大国争霸的绞肉机。
德意志地区成为主战场,马格德堡大屠杀、吕岑会战等惨剧轮番上演。手持《圣经》的牧师与持火枪的士兵共同推进,整个欧洲三分之一人口在饥荒、瘟疫和暴力中消亡,某些地区甚至出现人吃人的地狱图景。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不仅宣告了哈布斯堡霸权的瓦解,更重塑了世界秩序:它首次以国际条约形式确立主权平等原则,承认新教与天主教同等地位,开创了通过国际会议解决争端的先河。欧洲终于在废墟上建立了现代国际法的第一块基石,而民族国家的时代正式来临。
欧洲近代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国际战争
德意志新教诸侯和瑞典、丹麦法国;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德意志、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
2.国际法的概念
国际法是与国内法相对应的一个法律体系,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又被称为国际公法。
国际法是国家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协调国家意志的,并由国家单独或集体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总和。
3.国际法和外交制度的发展脉络
《战争与和平法》
《威斯特法利亚合约》——确立原则
外交制度建立
建立:17世纪
维也纳体系——扩大范围
进一步发展:各国之间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结束了长达30年的欧洲混战,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奠定了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基础。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背景: 19世纪初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奥、普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维也纳体系
特点:英、俄、普、奥地利四国均势,维护封建统治大国的强权政治,保持德意分裂。
维也纳体系——大国协商,欧洲均势
材料一: 维也纳体系促进了国际法的发展。维也纳体系首创了“总决议书的体例,要求所有与会国都须签字,将欧洲各国纳入了一个共同的体系中,承担责任和义务,从而推动了国际法的新发展,为其后的凡尔赛体历史书量系和雅尔塔体系奠定了格式基础 。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思考如何评价维也纳体系
积极:
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
国际法的应用范围扩大;
确立了大国协商解决欧洲事务的原则,国际法的执行力度得到强化;
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局限:
大国强权政治的色彩;损害中小国家的利益;导致冲突祸患;
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三、国际责任——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一战后的发展
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
表现: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一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国际联盟;
一战后,各国签订了《非战公约》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国际联盟
除本盟约或本条约另有文明规定外,凡大会或理事会开会时之决议,应得出席会议之联盟会员国全体之同意。
——国际联盟盟约1919年6月28日
实行此项原则之最安善方法莫如以此种人民之保佐委诸资源上、经验上或地理上足以承担此项责任而亦乐于接受之各先进国,该国即以受任统治之资格为联盟施行此项保护。
——国际联盟盟约1919年6月28日第22条
2.二战后的发展
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再次遭 到极大破坏。
表现:
1945年6月,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
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也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
3.国际法发展背景下的中国
1793年马嘎尔尼使华事件
1861年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1864年,美国人丁韪良将《国际法原理》一书翻译成中文,名为《万国公法》
1876年,郭嵩焘率随员出使英国在伦敦设立使馆成为中国首位驻外使节
弱国无外交——
被动卷入近代外交——
综合国力是外交的基础
本课小结
1.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昔日强大的天主教哈布斯堡王朝羸弱不堪,荷兰与瑞典被正式承认为独立的国家,法国则强于西欧,瑞典傲视欧洲东北部,新教德意志逐渐崛起。由此可知,这场战争( )
A.推动了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进程
B.确立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C.结束了天主教在欧洲的统治地位
D.改变了欧洲格局奠定维也纳体系
随堂训练
A
2.1682年,法王路易十四掀起了“高卢主义”运动,否定了教廷在法国的立法权,认为法国公民可不受教会法庭的审判,法国法院有权处理本国的宗教事务。该运动( )
A.推动宗教改革兴起 B.有利于民族国家的发展
C.冲击君权神授理论 D.促进三权分立政体建立
B
3.《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规定:“所有(神圣)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力、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该条款( )
A.确立了信守条约的原则
B.促进了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
C.承认了各国的主权平等
D.消除了宗教对欧洲政治影响
C
4.维也纳会议规定:当国界是山脉时,应该以山脊的分水线为边界线。河流、湖泊和桥梁做国界时,也是以划线的方式明确区分,以避免可能的领土纠纷。现在世界各国的国界线也大致遵循了维也纳会议的规定。这表明,维也纳会议( )
A.开创会议解决国际争端先河
B.推动了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
C.消除了欧洲各国的领土争端
D.划分了当今世界各国分界线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