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前准备:《选必2》课本、步步高
课前背诵:
1、民法调整的两对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主体
4、民法典确立的六项基本原则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统编版(2019)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老师: 授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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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康俱可贵
1
姓名肖像受保护
2
名誉隐私不可侵
3
目
录
3
第 4 页
课堂导入
民事权利体系(P5相关链接)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回顾上一节课我们讲: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与 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4
目标与导学
用3分钟,阅读课本P7-P11,了解以下问题:
1. 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重要性、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要求
2. 姓名权的含义、具体内容、在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3. 肖像的含义、肖像权的内容、正确行使肖像权的要求
4. 名誉的含义、对待名誉权的要求
5. 隐私的含义、对待隐私权的要求及重要性
6. 对待个人信息的要求及原则、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
展示与评价
1.获得医疗、接受医治的权利
2.有权利使用笔名、网名或其他别名
3.公民拥有自己肖像的制作和使用专有权
4.私人生活安宁与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
5.依法享有对自己所获得的的客观社会评价
①姓名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
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⑤
①
②
③
④
生命健康俱可贵
壹
7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探究与分享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3、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探究提示:
1、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探究提示:
3、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①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
②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③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
⑤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 11 页
知识讲解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侵犯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侵犯了人格尊严权。
1.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补充)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补充)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P7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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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12 页
知识讲解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
人身
权利
2.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注意: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其他权利(如财产权)不是人身权利。
②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
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P7一段
(对比P5图示)
Q:为什么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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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
【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13
第 14 页
知识讲解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意义)
(1)地位: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主体:自然人)
(2)为什么保障?(各自的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区分: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4)要求(怎么做):①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P7一二段末句)
注意:①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P7二段
【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
【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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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侧重点: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侧重机能健全)
第 15 页
知识讲解
第 16 页
知识讲解
4. 法律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保护 P7二段、P7相关链接
(1)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民法典》1179条规定 :P7相关链接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第 17 页
知识讲解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持械斗殴中將对方手指斩断
强行剪掉、剃掉他人的眉毛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十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
√
√
√
√
√
判断:下列行为侵犯了哪项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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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案例分析
课堂活动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 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此外,夏某、林某和张某殴打他人触犯了刑法,高二学生达到了法定年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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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训练
练习1 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A.名誉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练习2 在江西南昌一个小区,一对母女正在散步,被小苗(10周岁)带领的宠物狗追逐撕咬,在于宠物狗争斗的过程中,母女二人身体的多个部位都被宠物狗咬伤,入院治疗多日,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①母女二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苗无需承担责任,小苗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③母女二人有权请求小苗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苗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B
D
健康权受到侵犯,生命权未受到侵犯
小苗作为限人,不是不需要承担,而是由监护人代其承担侵权责任
姓名肖像受保护
贰
20
第 21 页
知识讲解
探究问题:小郝能否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为什么?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观点一:
该商店的做法侵犯了小郝的权利。
观点二:
该商店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郝能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例分析:见P8页探究与分享】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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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地位: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③意义: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1、姓名权
(2)民法对保护姓名权的规定: P8一段、P9一段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③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P9一段
④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P9一段
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1)含义、地位和意义:
P8一段
金庸
小沈阳
(精神性人格权)
【特别提醒】:
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①干涉:指无正当理由干涉(限制、阻挠、干预)他人对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如强迫他人放弃笔名或者艺名等)
②盗用:指未经姓名权人同意或授权,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抬高自己身份或谋求不当利益等。(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本公司;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
③冒用: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如冒充别人的名字和考试成绩上大学;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
【拓展延伸】区分盗用和冒用: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难点:区分“盗用”、“冒用”。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姓名权中的“盗用”还是“假冒”?
①演唱会宣传某明星出场,结果子虚乌有;
②自称是张艺谋的弟子,以吸引观众;
③冒名顶替上大学;
④将自己作品冠以著名作家姓名发表。
盗用
盗用
冒用
冒用
鲁迅(笔名),周树人(原名),现有人冒用“鲁迅”,侵犯了周树人的姓名权吗?
区分
盗用:不自称自己是某人,自己不扮演姓名者本人,只是借他人名义行事(常表现
为借名人之势),谋利。
假冒:自称自己是某人,冒名顶替,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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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的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比如:干凡、飞迅、直庚、树俟、独洛、敖隼等,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P8探究与分享)
Q: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除了本名,你在生活中还使用过哪些名字?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称号或者代号。一般情况下,姓名还包括自然人的曾用名、笔名、网名、译名等。全国有许多学校和机构使用“鲁迅”这个名字,这些学校和机构有的是在民法规定姓名权之前已经成立并使用至今的,可以继续使用“鲁迅”这个名字;有的是经过鲁迅后人同意的。
“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未经其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当利益的,构成侵权。
张某是一名银行员工,在工作中与同事李某发生矛盾,二人积怨较深。2020年8月2日,李某看到张某在处理一位老太太的业务时,由于沟通不畅且耗时较长,老太太因此有些不开心。于是,他便调查得知了老太太儿子的信息,并以老太太儿子崔斌署名写了封信,举报张某对待客户态度恶劣,缺乏耐心,导致老太太回家后因生气血压升高,入院治疗。下列行为中与材料中李某行为一致的是( )
A.假冒他人姓名 B.盗用他人姓名
C.与他人同名 D.禁止他人用某个姓名
A
决定权: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 决定其姓名。
变更权:成年后有权 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用权: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 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父母
自己
足以造成公众混淆
案例分析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你认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第1015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P9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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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山寨林某某在酒吧驻唱,将演出的海报抄袭成明星林某某演唱会的海报,甚至还写了林某某的名字,骗粉丝。该山寨林某某两年就赚取百万佣金,被明星林某某的经纪人发现并警告后,山寨版的林某某并没有停止模仿的步伐,而是依然打着林某某的称号继续赚钱。山寨林某某是否侵犯了该明星的姓名权?并请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题的答题格式:
①(判断)
②(法条)
③(案件分析)点明具体的侵权行为,如干涉、盗用、假冒
④(结论)
①山寨林某某侵犯了明星林某某的姓名权。
②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③山寨林某某在海报上使用明星林某某的姓名,冒充林某某本人牟利,属于的假冒他人姓名行为(点明具体的侵权行为),侵犯明星林某某本人的姓名权。
(1)含义:
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对保护肖像权的规定: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P9二段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注意】: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②以营利为目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肖像侵权的主要有:①新闻报道或公共宣传等拍摄或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②通缉逃犯和罪犯使用他人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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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页
知识讲解
(1)含义:
2.肖像权
【特别提醒】: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均属于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
②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非侵权与否的决定性条件。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对保护肖像权的规定: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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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知识讲解
难点:区分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
丑化:对他人肖像加以歪曲、诬蔑、贬低,eg.在他人肖像上画叉、胡须。
污损:将他人肖像弄脏或损坏,eg.往他人照片泼墨水,焚烧、撕扯他人照片。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用信息技术手段编造或捏造他人肖像,以假乱真,达到利用不存在的事物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eg.用AI技术将他人肖像移接到其他人的身体上以达到非法目的。(或换场景)
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请思考: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答案】: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全红婵的获奖照片。
当地报纸刊登全红婵的获奖照片。
警方通缉令使用当事人肖像。
上述三种情况,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是哪些(个)?
【人格权的合理使用】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 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
eg.某电视节目曝光市民闯红灯的照片;
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第1020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法条链接
课堂训练
练习3 下列不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是( )
①某中学同学王某在本班同学参加校运会获奖合影的照片上为两名女同学画了胡子之后,又为另一名男同学画了尾巴,贴在教室的墙壁上供大家取乐
②某演员同意用自己的照片用作广告宣传
③2022年北京冬奥会后,电商平台在未事先通知并征得奥运冠军谷爱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售卖谷爱凌贴纸、谷爱凌形象钥匙扣、抱枕等商品
④某电视台未经杨某同意,在新闻中播放了他违反规定翻越护栏的那一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Y公司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l陪伴者”。在未经何某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何某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Y公司通过算法应用,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何某的“表情包”,并允许用户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调教”该“Al陪伴者”的功能。分析Y公司侵犯了何某哪些民事权利。
①侵犯了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
②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和肖像权,任何组织不得盗用他人的姓名,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于段伪造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③Y 公司运营的涉案软件包含了对何某姓名、肖像的整体人格形象的使用,侵犯了何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并设置了“调教”角色的功能,侵犯了何某的人格尊严。
名誉隐私不可侵
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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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隐私不可侵
2021年10月25日 晴
微博大V罗某转发《长津湖》影评时发表对志愿军烈士的侮辱性内容:将志愿军“冰雕连”称成“沙雕连”
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言论,歪曲事实真相令人气愤!
英烈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对他们的敬重与尊崇,是每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历史态度,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色。这种抹黑英雄的劣行决不应该,也决不容许。
议题
本案涉及哪些权利?
结合案例,说说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和启示
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什么是名誉
(2)民法对保护名誉权的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荣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有突出表现的民事主体所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补充)如:三好学生、道德模范、国家最高科技奖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易错辨析
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权利的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荣誉权只有被给予荣誉的特定民事主体才享有,具有专属性。
权利取得和丧失的方式不同:荣誉权必须是有了突出贡献被有关组织授予了某种称号以后才能产生的一项权利。如果荣誉称号被合法取消或剥夺,其荣誉权也就丧失了,但名誉权不会丧失,无法被剥夺。
(3)名誉权和荣誉权的侵权形式:
◆侮辱:书面、口头、暴力形式进行人身攻击;
◆诽谤: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
◆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批评文章内容基本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批评文章反映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描写真人真事或事实上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的文学作品,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第 43 页
知识讲解
2018年5月8日,西安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某网络你平台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最终,侮辱先烈者被法院判令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P10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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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条款”
《民法典》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知识拓展:如何判断是否侵害名誉权
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不是以受害人自身感受为标准);
行为人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或是在发布的信息中带有侮辱性内容,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需要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若无其他人知悉不会影响其社会评价);
行为人的行为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探究与分享
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侵犯了( )
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 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
C.烈士的名誉权 D.烈士子女的名誉权
【解析】C。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张某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C正确。他并没有诋毁烈士的子女,也没有泄露其隐私,A、B、D均错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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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讲解
甲:“一米线”是个人隐私的保护线!
乙:我不偷不抢,为何要隔得这么远呢?
父母偷看儿女隐私
●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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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讲解
⑴“一米线”有利于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有利于防止疫情传染。
(2)未成年人虽没达到成年,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父母和老师不能以监护和教育为名,侵犯子女和学生的隐私权,应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尊重他们的权利;子女和学生也要尊重父母和老师,主动与他们沟通,从而得到理解和帮助。
⑶“人肉搜索”如果使用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网站和网民应以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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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1)什么是隐私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 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3)侵权表现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4)侵权责任
①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5)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第1033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条链接
易错辨析
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联系:
二者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
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
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
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3.个人信息保护
(1)什么是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法律保护
①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
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
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3)侵权责任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
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人身权:
(1)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2)肖像权: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3)名誉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
(4)隐私权:隐私:是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我国宪法关于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规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牛刀小试
A
解析 题干中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属于无中生有,诽谤,损害乙的名誉权,故A符合题意;选项B、C、D均与题意不符。故本题答案为A。
某报记者徐某撰写文章将李某系私生子的事实公开报道,给他的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报道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②该报道侵犯了李某的荣誉权
③徐某应对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④报社应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材料中的报道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①正确;该报道并不涉及对李某的荣誉称号进行非法剥夺,没有侵犯李某的荣誉权,②不选;徐某与李某并没有相关约定,徐某不涉及对李某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③不选;该报道侵害了李某的隐私权,报社应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牛刀小试
B
课堂训练
练习5 周某系知名影视演员。上海某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擅自使用其8张照片进行商业宣传,造成了公众对周某的许多误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该公司用周某的名字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周某的姓名权
②该公司擅自使用周某的照片进行宣传,侵犯了周某的肖像权
③该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公众对周某的误解,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
④该公司擅自使用周某的照片进行宣传,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
A.②③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A
课堂训练
练习6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公共场所,扫码登记、填写个人信息已成为常态,这在有效追踪疫情动态、精准防控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疫情期间个人信息的收集做了严格规定。材料中《通知》的发布旨在( )
A.防止歪曲评价,避免公民名誉受损
B.保护公民隐私权,使其免受非法侵扰
C.避免公民信息泄露,保护公民姓名权
D.防控疫情,维护公民生命权和健康权
B
板书设计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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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维护人身权的原因
人身权利的类型
最基础的权利
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后果
姓名权
肖像权
含义
重要性(原因)
法律规定
含义
法律规定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
名誉的含义
法律规定
隐私的含义
法律规定
原因、要求、意义
1.最初,民法典草案里没有“人格权编”。但法学界、法律界许多与业人士认为,在编纂民法典时,应该为人格权设立独立的一编。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
①是因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②是因为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③有利于提高我国的人格权保护水平,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④有利于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对点训练1
D
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李某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 ②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③侵犯了养子的身份权 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对点训练2
在在本案中,李某殴打养子,致其体表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给养子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伤害,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和生命健康权,①④项符合题意;养子能够正常的接受教育,李某并没有侵犯养子受教育的权利,②项说法错误;题中没有涉及养子的身份权,③项与题意不符;正确选项为C。【点睛】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遗弃是指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某体育公司私人健身教练杨某擅自将会员女青年黄某微信朋友圈所发健身前后胖瘦对比的照片转发,用以宣传体育公司健身效果。据此,我们可以判定
①杨某的行为侵犯了黄某的肖像权
②黄某可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③杨某的行为侵犯了黄某的隐私权
④某体育公司对黄某承担肖像侵权责任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 ③④
B
对点训练3
A体育公司私人健身教练杨某擅自将会员黄某健身前后胖瘦对比的照片转发,侵犯了黄某的肖像权;转发的照片用以宣传体育公司健身效果,A体育公司或有故意或有过失,客观上侵害了黄某的肖像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①④正确。
本案不存在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②错误。这些照片是黄某发在微信朋友圈的,说明这些照片并不是黄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秘密,本案不涉及侵犯隐私权,③错误。
某医院药剂科药剂师林某与该科副主任胡某工作上发生矛盾,林某蓄意报复,冒充患儿高某的家长写实名举报信投诉胡某错发药品导致患儿服药后产生不良反应。有关部门对胡某进行停职检查,发现举报内容并非事实,但胡某却因此受到巨大困扰。林某的行为侵犯了
①胡某的名誉权 ②胡某的隐私权
③高某家长的姓名权 ④高某家长的名誉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C
对点训练4
课堂检测
第 65 页
典例:女青年胡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辞犀利而受到关注。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胡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在网站上捏造胡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 )
①姓名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B
【易混区分】: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1)名誉权: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
(2)隐私权: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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