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做是5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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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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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障各类物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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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1 保障各类物权
知识主干 内 容
(一)财产权相关知识
(二)所有权
(三)他物权
财产制度;财产权的含义及种类;
物权的含义及类型
含义;种类;原则;取得方式;
共有财产的所有权
含义;类型;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具体知识
核心知识讲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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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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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情境
农村村民李某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他利用自己的自建房向银行抵押贷款100万,同时租借本村村民的土地和闲置房,把它们打造成城市人向往的民宿及田园风光。经过几年的努力,李某不仅还清了银行贷款,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而且还带动该村其他产业的发展,大家也过上了好日子。县里因为修路需要占用李某的自建房地皮,李某为此获得了一笔额外补偿
议学任务: 根据情境并结合教材知识思考:
(1)为什么李某可以租借本村村民的土地和闲置房,并把它们打造成城市人向往的民宿?
(2)通过李某的案例,财产保护对社会有何意义?
(3)为什么李某能获得额外的补偿?
(4)李某的商品房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为什么?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一)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1)含义:
(2)种类:
2.财产权
3、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4、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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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02
动 产
物
1.物权(含义)
(二)物权
排他:不受他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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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
存折
树木
土地
床
汽车
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业,哪些属于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不动产
(二)物权
动产
不动产
不动产
动产
动产
2、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即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③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任何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即使公示有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
【相关链接】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1)含义:
(2)分类:
(依据主体的
不同分)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买过来
使用——开车出行
收益——开网约车赚钱
处分——赠送给别人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私人所有
集体所有
如:文物、河流、矿藏等
如:农村土地等
如:个人的房子、车子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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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不动产所有权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相关链接P14
思考: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不动产案例分析】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小刘与小丁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思考(1)本案中商品房的所有权应当属于谁?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中小丁由此受到的损失该怎么办?
本案中小刘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①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小丁虽然按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并先行入住,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小王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拥有该房的所有权。
退还购房款+赔偿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案例: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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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提醒】盗赃物、遗失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5、共有财产
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例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P55;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多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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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与分享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他物权)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a.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
a.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b.类型:抵押权、质权等
(2)类型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1.他物权
b.类型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主体:农民
④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②主要内容:
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2.用益物权:
③保护期限: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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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2、用益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①主体: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
③保护期限: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没有所有权。
思考:宅基地所有权不是农民的,如果地被政府征收了,那农民怎么办?
【特别提示】《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权利人
②权利内容: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③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2、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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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物权
(1)含义:
(2)类别: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典当获取资金)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仅限动产
转移财产占有
P17 名词点击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车、货物等),而质权的对象仅仅只是普通的动产或某种权利。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注意:抵押权、质权 债权人
抵押、质押 债务人
名词点击:质押与抵押(P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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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
例如:不交清医疗费不让抱走孩子
案例感悟: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答案: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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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 产权相 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设定抵押权除了要订立抵押合同之外
(不动产抵押登记)对某些财产设置抵押权还须进行抵押权登记,并且只有经过抵押权登记,才能发生抵押权的效果。本条规定,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动产抵押的,例如《民法典》第 395 条规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亦设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
别 所有权是完全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不完全的财产权,它针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而设,目的是为了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财产的所有人可以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联
系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民法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与联系
课堂小结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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