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编 总则
《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五分编 占有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三分编 准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探究活动一】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以上活动存在哪些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1)合同的含义
【特别提醒】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
(2)合同的种类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3)订立合同的要求:自愿订立合同
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基本原则:自愿原则)
【相关链接】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注意:
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例如,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4)订立合同的意义
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5)合同的法律保障
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例如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定。)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优点与缺点: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3)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4)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P23
1.饭店: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否则按××收取服务费。
2.超市:寄物柜免费使用,不负保管以及赔偿的责任。
“霸王条款”是一种不平等的格式合同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
《民法典》第497条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比如霸王条款)。
用工风波、重签劳动合同事件,一次又一次地成为企事业单位和其员工的热门话题。某电器厂2000名工人,因不满工厂管理人员“强迫”他们签订空白劳动合同,集体向厂方讨说法。工人说:“劳动合同上什么都没写,我们甚至连条文还没看清,厂方就逼着我们签字。”
工人因不满工厂管理人员“强迫”他们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向厂方讨说法的根据是什么?
案例分析
提示: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他们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一旦确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强迫2000名工人签空白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规定。
10
【探究活动二】
镜头一 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了解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1)合同的订立
1.订立的含义:
2.合同订立的过程: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内 容
订立合同的步骤
合同条款
要约
承诺
(提出条件)
(接受条件)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就不应随意撤销或变更。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2)要约
1.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要求: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数量、质量、价格等);
②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④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
广告一:不是要约。
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烤鸭多少钱,所以是要约邀请。
(不具有法律效力)
判断下图是不是要约?
广告一
广告二
正宗北京烤鸭便宜啦,快来买呀!
广告二:是要约。
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烤鸭一只58元、半只38元等,所以属于要约。
(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P25相关链接区分:要约VS要约邀请】
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属于要约邀请。
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3.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3)承诺
1.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求: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小李给小王去函,提出以单价2580元出售冰箱200台,小王答复若承诺单价2480元,购买200台。
想一想:案例中“小王答复若承诺单价2480元,购买200台。”是有效承诺吗?说明理由。
新要约
不是,小王的答复和要约内容不一致。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4)承诺对要约的变更(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P25相关链接2: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探究活动二】
镜头一 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了解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镜头一
新要约
新要约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承诺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镜头二 :
以下是王大妈到菜市场买菜的情景对话:
菜贩:新鲜蔬菜,快来瞧,快来买!
王大妈:芹菜多少钱一斤?
菜贩:芹菜4块钱一斤。
王大妈:太贵了,3块一斤行不行?
菜贩:最少也要3块8一斤!
王大妈:3块2一斤,我就买!
菜贩:3块5一斤,不能再少了!
王大妈:好吧,那给我来2斤。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分析判断: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承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5)合同效力
1.无效合同:
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提醒】
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注意: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签订合同≠合同有效)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5)合同效力
2.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经典案列: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
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
提示: 小张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虚假内容,因此,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企业解聘小张并不违法、是合理合法的。
[想一想]: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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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合同形式不会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是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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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订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1)合同的订立、形式与意义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2)口头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适用场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优点: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2)书面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4.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书面合同
【特别提醒】: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如网购)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材料一 李大爷经熟人介绍请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居,碍于情面没有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装修的项目、材料、价格、质量等内容。装修结束验收时,李大爷发现装修公司漏了好几个项目,要求重做,但装修公司认为李大爷空口无凭,因而拒绝重做。
(1)你认为李大爷与装修公司的口头协议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
提示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口头合同因为没有相应的凭证,容易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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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一批上等绸缎礼服,鉴于双方此前多次合作均未出现任何问题,又恰逢乙方正值改制,其生产的绸缎礼服急需出手,于是在还未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径直将礼服送往甲方工厂,通过交涉甲方愿意接受。但由于此种礼服供过于求,甲方存货无法正常销售出去,于是甲方希望向乙方退货,乙方一直忙于改制事宜,并没有答应甲方的要求。不得已甲方以低价销售,致使损失100万元。在多次向乙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甲方向法院起诉称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关系不成立,主张合同无效,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是否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3)如果双方已经拟定了书面合同,但乙方未来得及在合同上签字便送货且甲方接受,则合同是否成立?
提示:
(2)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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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合同
怎样订立合同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合同生效与无效
要约
承诺
订立意义
课堂小结
合同效力判断
“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合同形式
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直接履行的行为)
口头合同(含义、优点、缺点、适用对象)
书面合同(含义、优点、适用对象、成立的条件)
订立合同
学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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