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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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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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利?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上节课学习的内容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财产权的有关内容——物权
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
引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我国对物权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等原则;
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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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思考:野地里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探究分享
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是否有“主”。
野地里的兔子是无主的野兔,所有权不确定,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财产制度的含义: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财产制度的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1)财产制度
(2)财产权
1.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为什么要保护财产权?)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1)财产权
2.法律规定(怎么样保护财产权?)
≠赔偿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3.财产权种类: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财产权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3)物权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1.物:
不动产
动产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动 产 不 动 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
√
√
√
√
√
√
(3)物权
2.物权的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1.物:
不动产
动产
3.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3.物权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物权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P14上相关链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社交媒体账号、数字货币、游戏装备等)
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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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叫自物权。
(1)所有权的含义
二、定分止争——所有权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对自己财产的实际占有和控制 甲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登记在他名下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甲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甲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甲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依据
所有权
主体不同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私人所有
集体所有
文物、河流、矿藏等
农村土地等
房子、车子等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二、定分止争——所有权
(2)所有权的类型
二、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情形1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情形2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情形3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注意: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法律效力的特殊情形。
二、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2.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注意:
① 必须是所有人自愿交付或符合法律规定的交付,才具法律效力。
② 价值较大的动产,例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知识拓展
1.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买家)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出让人无权处分,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制度与善意第三人
知识拓展
善意取得制度与善意第三人
2.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的权利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探究与分享
张三把房子卖给李四,价款60万元。李四支付60万元给张三,张三把房屋钥匙交给了李四。张三要李四尽快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李四觉得反正房款已经支付,钥匙已经到手,说过一段时间再说。谁成想张三第二天出车祸死亡。全部遗产由儿子张六继承,张六把这栋房子卖给了马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李四正欢天喜地装修房子之时,马某要求李四立马走人腾房,李四傻眼。
问:房子所有权归谁?为什么?房子所有权在什么时候发生转移?李四该怎么办?
◇房子所有权归马某。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马某因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而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在马某办理登记时发生转移。
◇李四只能请求张六返还房款。
探究与分享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问: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是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二、定分止争——所有权
(4)共有财产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
(1)他物权含义及分类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用益物权
对他人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物尽所用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
①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②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
③以占有为条件。
④一般与土地有关。
1.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主要内容(分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①地位: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②为什么维护: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③如何维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P16相关链接1)
④经营权的流转:
【温馨提示】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2.宅基地使用权(农民)
①地位: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力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法律保护期限: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特别提醒】
①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②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③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户一宅”制)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①含义: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国家所有)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体现(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
生活中,这些权利往往与房屋的所有权相联系。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探究与分享 P15
情景: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⑴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自物权)
(他物权)
⑵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3)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1.含义: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占有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押给别人;典当获取资金)仅限动产转移占有
2.分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无须转移财产);
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转移财产)。
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
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区分】 抵押权和质权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答案: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相关链接:抵押或质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某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的抵押登记。则( )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解析】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D
课堂训练
2.李某和张某共同承包了本村集体所有的鱼塘10年,按协议李某出承包费80%,张某出承包费20%,承包鱼塘的收益按比例分享。对鱼塘承包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是一种他物权 ②是一种担保物权
③其作用在于物尽其用 ④其作用在于定分止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也包括土地承包权,①入选。担保物权与物的价值有关,用益物权与物的使用价值有关,②应排除。物尽其用侧重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是用益物权的特点,③入选。所有权的作用是定分止争,④不选。
B
课堂训练
小结比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和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占有、使用、收益、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分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联系
课堂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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