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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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生活大爆料 丁克夫妻不幸遇难 没有直系继承人,遗产咋办? 车被砸,住户都说“雨我无瓜” 损失由谁来承担? 孩子偷偷打赏主播 监护人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议学活动1:你的压岁钱是归谁保管的?谈谈你对民法重要性的理解?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简单的说,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收压岁钱,因为这是纯获利益的行为。而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要由其父母同意才可以收压岁钱。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 民法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1)民法的重要意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简介】 相关链接 5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的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调整主体 调整内容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解读1:平等主体——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平等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举例: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比如刑事案件,一方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另一方是国家强制机关,很显然是不平等的纵向法律关系。有刑法调整。 比如行政纠纷,一方是行政机关或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另一方还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然是不平等的法律地位。不适用民法,有行政法调整。 注意:行政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购买商品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民法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双方地位平等,这种买卖合同则适用于民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提醒:“国家机关”是干扰项。 问“国家机关是否可以作为民法的主体” 若国家机关在对公民进行罚款、收税则是“国家机关强制、命令某人做什么,或行使公权力”不归民法管; 若国家机关去商店买办公用品,则可以归民法管。 注意: 平等主体之间——民法(私法)——私人利益 不平等主体之间——行政法、刑法(公法)——公共利益 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 × √ ×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解读2:民法调整的主体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法人代表才是人) 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签订合同、提起诉讼等,并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则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完全独立于其成员或创立者,通常由成员或创立者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解读3:民法调整的内容 人身 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割的民事法律关系。 ①人格关系(人格权)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②身份关系(身份权)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财产 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它直接以物质利益为内容。 ①财产所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②财产转移:买卖、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注意: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等民法不调整。 当堂检测:分别属于什么关系?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3.市教育局与某电脑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购100台电脑。 4.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5.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6.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7.小张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 ×劳动关系 ×行政关系 ×恋爱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债权、股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名誉、隐私 配偶、亲属、监护 民事法律 关系 财产权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身权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①主体、②客体、③内容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含义: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法人: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名词点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P4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例如: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如: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强调有没有资格—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法人、非法人组织从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强调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注意: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公民) 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①主体、②客体、③内容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案例1:王某17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2023年7月份,王某欲花16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王某未满18岁,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王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张某虽然17岁,但他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且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案例分析 案例2: 某网络游戏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0岁的小学生小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后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小明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价值15元的冰淇淋。 小明的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为什么? 父母可以要求超市退回冰激凌的钱吗? 小明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如果不追认这一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小明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除上之外,其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追认,予以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案例分析 案例3:7岁的小学生天天在父母不注意的情况下刮花了邻居的轿车,定损修复需要四万余元,这笔钱应该由谁来出? 过了一个月,天天获得其舅舅赠予的一套房产,由其父母代理办理。 这一赠予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但可通过法定代理人接受。 天天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无效,可通过法定代理人接受。所以该赠与行为有效。 这笔修车钱应该由谁来出?为什么? 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案例分析 ②民事客体: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民事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房产)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借还款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北京冬奥组委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张某的人生利益)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①主体、②客体、③内容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①主体、②客体、③内容 小柯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柯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请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①主体:小柯和卖家。 ②客体: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 ③内容:小柯与卖家的权利与义务 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 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珂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或退还2085元现金。 探究与分享P5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 ②明确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③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 小林认为拾得他人的物品应不计报酬返还失主说明他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所以小林认为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的想法是片面的。 《民法典》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解读法典】:《民法典》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业是否合理合法? 探究与分享P6 此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那么,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1)规定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2)民法基本原则调整范围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8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6个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强调没有特权、没有歧视)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由意志)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业是否合理合法? 探究与分享P6 不合理也不合法。虽然孩子的姓氏确实可以选取父母之外的姓氏,但父母不能凭个人喜好随意创设新的姓氏,否则会造成对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的冲击,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管理。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解读法典】:《民法典》 提示: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仅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链接P6 思考:以下案例违背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1.商店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父母为孩子取名“北雁南飞”,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3.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4.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噪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5.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6.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公序良俗 33 小学生童童(7岁)偷偷用压岁钱到某商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童童父亲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售货员的拒绝,童童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 探究1 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1.公平原则: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公平原则 2.诚信原则: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游戏机给小学生,违反了诚信原则。 3.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售货员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卖游戏机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1.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 2.商店同时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探究2 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么裁决这一纠纷? 【探究练习】 民法调整的对象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小结 35 民法在生活中不可或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主体 客体 内容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的基本原则及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课堂小结 Multimedia Cloud Transcode (cloud.baid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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