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知识点+理解+考法)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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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类型 学案-知识清单
知识点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72 KB
发布时间 2025-08-19
更新时间 2025-08-19
作者 ssggll1972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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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育小职责大 【知识点】: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抚养既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也是父母的权利。 (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理解与拓展】: (1)保护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好的人身和财产方面保护的权利 (2)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生活在一起的权利 (3)父母的权利和义务都针对未成年子女的,不包括成年子女。 (4)父母有能力时,对子女应该承担供上大学的义务 2、敬老是义务 【知识点】: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两个要求”)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③意义: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上述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解及拓展】: (1)子女对父母的责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2)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方是无偿的,监护方的选择没有限制 (3)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是有程度之分的,它们的程度呈递增趋势 (4)成年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5)广义上的扶养是法律用语,它是对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统称。 (6)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同样存在扶养关系 3、法定继承有顺序 【知识点】: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关系组成:被继承人,死者;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预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依法 承受遗产的人;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3)遗产认定: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 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4)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5)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 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6)继承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 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7)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8)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第一顺序 (9)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10)继承正确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理解及拓展】: (1)遗赠不属于继承,属于赠与,继承必须在法定继承人之间。 (2)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定夫妻关系生养的子女 (3)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是给家属的,不属于遗产范畴,但生前获得的工伤赔偿或补偿死后属于遗产。 (4)代位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内可以是晚辈的直系亲属即可,但在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必须是兄弟姐妹的子女。 (5)遗产继承照顾的是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且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6)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7)祖母外祖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孙子、孙女,外孙子和外孙女却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8)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通过代位继承或遗赠获得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遗产 (9)继子女获得继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的前提是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也就是在未成年之前和继父母共同生活过。 (10)未成年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后,与亲生父母不再有赡养关系 4、遗嘱继承重意愿 【知识点】: (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 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4)遗嘱类型: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5)遗嘱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 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6)遗嘱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 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理解及拓展】: (1)遗嘱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这一点区别于合同,也区别遗赠扶养协议 (2)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针对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等 (4)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嘱分为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遗嘱。 (5)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和遗嘱继承一般不能同时存在,如果同时出现就以最后一份遗嘱优先。 (6)无论是遗嘱还是遗赠都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特殊困难)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7)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遗嘱范畴,它是双方达成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珍惜婚姻 【知识点】: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2)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3)结婚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5)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以上三种情况下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分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恢复人身自由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结婚登记: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理解及拓展】: (1)结婚时未到法定年龄,一旦到了法定年龄后,婚姻不再是无效婚姻 (2) 可撤销婚姻包括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它的撤销时效是一年,胁迫解除,知道或者应该知道重大疾病。 (3) 直系亲属是不能结婚的;旁系三代是指从父母开始算为第一代,子女间属于第二代,子女的子女就属于第三代 (4) 即使是一方有配偶,长期稳定同居也构成重婚;双方都无配偶同居不违法,所以同居有合法同居和非法同居两类 (5) 登记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6) 第三代和第四代的旁系血亲是可以结婚的,有一方超出三代即可。 (7) 在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前与他人结婚的构成重婚,同居的构成非法同居 (8)现在结婚登记也可以到一方居住证发放地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离婚要慎重 【知识点】: (1)离婚自由: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成为“离婚冷静期”。 (3)离婚受限情况: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离婚方式 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5)离婚后,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理解及拓展】: (1) 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并未解除 (3)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15日,在此期间可以上诉,二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即生效 3、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知识点】: (1)夫妻关系的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人格独立: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4)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理解及拓展】: (1)夫妻双方使用各自姓名的权利一般是指在外面签名时用自己的姓名 (2)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双方因生理结构不同,在家庭中所承担的责任是有区别的 (3) 在人格独立和人身自由方面,人身自由是夫妻平等的标志 4、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知识点】: (1)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约定财产制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约定后的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5)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6)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7)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事处理好夫妻关系财产问题的关键。 【理解及拓展】: (1)房产收益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房产增值或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房产收益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3)投资收益: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4)知识产权个人财产:婚前发表并取得的收益;婚姻期间创作,离婚后发表并取得的收益;婚前或婚姻期间发明,离婚后通过专利许可或转让的收益 (5)知识产权共有财产:婚前投稿,婚后发表取得的收益;婚前发表,婚后取得的收益;婚姻期间发表,离婚后取得的收益;婚前或婚姻期间发明,婚后或婚姻期间的专利许可或转让产生的收益 (6)父母购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父母购买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的共同共有;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双方各自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按各自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 (8)父母购买汽车属于个人财产:婚前,父母一方购置的汽车;婚后,父母一方购置的汽车,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明确表示只对一方的赠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9)父母购买汽车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父母一方购置的汽车,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0)男女双方实际已经取得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已经到手的、或者取出来的资金。 (11)夫妻间约定的财产制度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 (12)约定财产以外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37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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