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高中历史教材中重要表述分析(2) --2026届吉林省统编版高三历史一轮复习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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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其他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吉林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60 KB
发布时间 2025-08-19
更新时间 2025-08-19
作者 xkw_060978256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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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备考攻略:吉林省历史高考——统编高中 历史教材中重要表述分析(2) 16.1937年8月下旬,为了制定战胜日本侵略者的纲领、方针和政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陕北洛川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面抗战路线的形成。 洛川会议是抗日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的一次关键会议,对于明确抗战方向、制定全面抗战策略具有重大意义。 洛川会议的背景与主要内容 召开背景:1937年“七七事变”后,全国抗战爆发,面对复杂的局势,中国共产党需要制定明确的抗战纲领和策略,以团结全国力量共同抗日。 核心成果: 通过《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分析了全国抗战开始后的形势,指出共产党在抗战中的中心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的胜利。 制定《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涵盖了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实行全国军事总动员、改革政治机构、改善人民生活等多个方面,全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全面抗战路线。 历史意义 洛川会议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面抗战路线的正式形成,与国民党的片面抗战路线形成鲜明对比。全面抗战路线强调依靠人民群众,动员全民族的力量进行抗战,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策略基础,也为中国共产党在抗战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指明了方向。 17.1945年4至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隆重举行。中共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选举产生新的中央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 召开时间与地点​ 中共七大召开于1945年4月23日至 6月11日,会期长达 50 天,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会期较长的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举办地点是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这座礼堂由建筑师林徽因、梁思成等人参与设计,于1941年建成,可容纳上千人,是当时延安重要的政治活动场所。​ 参会人员: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共547人,候补代表208人,代表着全国121万名党员。这些代表来自各个革命根据地、八路军、新四军以及国民党统治区和沦陷区的党组织,涵盖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等不同群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既有跟随党经历长期革命斗争的老党员,也有在抗日战争中涌现出的新骨干,他们带着各地党组织和党员的心声齐聚延安,共商党的大事。会议的主要议程​ 开幕式:1945年4月23日,大会隆重开幕,毛泽东致开幕词《两个中国之命运》,明确指出中国面临着两种命运、两个前途的斗争,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起来,争取光明的前途。​ 报告与讨论:​ 毛泽东在大会上作《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全面阐述了党的政治路线,即 “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报告还深刻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 朱德作《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斗争的经验,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战场的作战经验,阐述了人民军队的建军原则和战略战术。​ 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即《论党》),系统论述了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为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提供了理论依据。​ 周恩来作《论统一战线》的重要发言,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强调了在抗日战争时期坚持统一战线的重要性。​ 代表们围绕这些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选举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产生了由 44 名中央委员和 33 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的第七届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七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领导机构,毛泽东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形成了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 闭幕式:6月11日,大会胜利闭幕,毛泽东致闭幕词《愚公移山》,号召全党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18.抗日战争的胜利,是近代以来中国抗击外敌入侵所取得的第一次完全胜利,对维护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重新确立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地位,使中国人民赢得了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尊敬。     第一次完全胜利:强调这是中国近代以来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第一次取得彻底、完整的胜利(对比此前如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等战争的失败或局部抵抗的结局)。 维护世界和平:中国的抗战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的浴血奋战,牵制并消耗了日本法西斯的主要兵力,为亚太战场乃至整个反法西斯同盟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对最终战胜法西斯、维护世界和平起到了关键作用。 重获大国地位:抗战胜利使中国摆脱了近代以来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屈辱境地。作为反法西斯同盟四大国之一,中国参与创建联合国并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国际地位得到空前提高,重新确立了世界大国的地位。 赢得世界尊敬:中国人民在极端艰苦条件下展现出的巨大牺牲精神、顽强意志和爱国主义情怀,赢得了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广泛同情、支持和高度尊敬。中国抗战的正义性和付出的巨大牺牲,提升了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 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复兴的重大转折点。它不仅洗刷了百年民族耻辱,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更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关键组成部分,为人类和平正义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这一胜利极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使中国以崭新的大国姿态重返世界舞台中央,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尊重,为随后新中国的成立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极其光辉的一页,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19.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核心意义: 确立新型政党制度:会议通过《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突破传统一党制或西方多党竞争模式,强调执政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 代行人大职权: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尚未建立的过渡期,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大职能,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奠定新中国政权框架。 凝聚各界共识:参会代表涵盖中共、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少数民族、海外华侨等23个单位共662人,体现广泛代表性和民主协商精神,为新中国构建政治共同体。 历史影响: → 制度延续至今: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功能。 → 中国特色民主实践:标志着中国走出符合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为后续民族区域自治等制度创新提供范式。 20.内蒙古,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省一级自治区 成立时间:1947年5月1日(早于新中国成立),但省级自治区地位在新中国成立后得到正式确认和巩固。 战略地位:面积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约12%,北接蒙古国、俄罗斯,是北方生态与安全屏障。 历史意义: 首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内蒙古的实践为《共同纲领》(1949)和《宪法》(1954)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范本,推动新疆(1955)、广西(1958)、宁夏(1958)、西藏(1965)四大自治区相继成立。 稳定边疆与民族融合:通过自治权保障(语言、文化、经济自主权),实现民族团结与社会改革(如废除封建领主制),奠定北疆长治久安基础。 补充说明: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管辖范围较小,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整合绥远等地,形成现今行政区划。 作为"模范自治区",其发展经验被推广至全国民族地区,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实践。 21.195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195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制建设历经奠基、探索与成熟三大阶段,以下三座里程碑串联起这一历程:1951年首部独立关税税则确立国家经济主权,同年首部劳动保险法规构建民生保障基石,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标志制度成熟。它们共同铺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现分述如下: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收回经济主权,奠基独立关税制度 历史背景:鸦片战争后中国丧失关税自主权,税则变更需列强同意。1931年南京政府虽制定税则(税率5%-50%),仍受制于12国谈判。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海关分散、税率混乱,亟需统一税则。 制度创新: 自主原则:1950年成立关税税则委员会(姚依林任主任),确立六大原则:对国内工业品实行保护税率(如未来可发展的半制品)、对奢侈品课以重税、对紧缺设备免税或低税(如工业原料、肥料)、对科学图书减免关税、对无贸易协定国适用更高税率、出口免税或低税。 科学分类:参照国际联盟及苏联标准,按商品属性分为17大类、89组、939个税号,覆盖1700余税目。 意义:1951年5月16日实施,终结百余年关税受控史,首次以自主税则保护民族工业,为国民经济恢复提供法制保障。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首部社保法规,构建全民保障雏形 覆盖范围:1951年2月26日颁布,3月1日生效。首批覆盖百人以上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及铁路、航运、邮电行业,惠及约27万职工。 保障内容: 资金机制:企业按月缴保险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托管;职工5月起申领待遇。 全周期保障:涵盖生育(产假56天工资照发)、工伤(医疗费全报+工资照发)、疾病(医疗费分担)、残疾(分级补助)、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等8。 拓展与影响:1953年扩至基建单位,1956年覆盖商业、金融等13个行业,至1986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面实行。首创“国家-企业”责任共担模式,奠定改革开放后社保体系基础。 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法治成熟标志,夯实治理现代化根基 历史脉络:从1954年首部宪法到1978年后经济立法加速,1997年十五大提出“2010年形成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 核心成果: 七大部门法完备:涵盖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程序法,形成有机统一整体。 民法典集大成:2020年《民法典》作为体系压舱石,首创“总则+分则”体例,专设人格权编,确立居住权、土地经营权等新型权利,实现民事权利“从碎片到法典”的跃升。 治理意义: 约束公权:民法典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要求行政决策“不得减损民事权利”。 保障民权:确立“生命健康→人格尊严”权利保护序列,推动全民守法。 这三座里程碑折射新中国法治从“破壁自立”到“体系成熟”的演进逻辑:关税税则与劳动保险条例(1951):在经济主权与民生领域打破殖民遗产,以单行法探索社会主义法制雏形;法律体系形成(2010):系统整合70年立法经验,以法典化推动治理现代化,彰显制度自信。三者层层递进,共同诠释了“法治兴则国兴”的深层逻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制度根基。 22.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起来。 制度奠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定化 破旧立新:彻底终结《共同纲领》临时宪法地位,废除民国时期“三权分立”体制,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承诺。 权力重构:宪法第2条明定人大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及监督权,形成“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的权力闭环。 五四宪法:社会主义宪政的奠基之作 制宪程序开先河:经全国1527个选举单位普选(选民占比85.88%)产生1226名代表,其中工农代表占26.8%、少数民族代表占14.4%,体现广泛民主性。 内容创新突破:权利保障体系:专设“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章,首次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85条)、迁徙自由(第90条)等现代权利。经济制度设计:确立国营经济主导地位,同时承认个体劳动者所有制(第5-10条),为社会主义改造预留空间。国家机构创新:创设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第67条),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框架。 治理升级:国家组织体系的科学化 机构 宪法定位 职能创新 全国人大 唯一立法机关 首创常设机构(常委会) 国务院 最高执行机关 实行总理负责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审判机关 确立独立审判原则(第78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首创垂直领导制(第81条) 制度比较:相较苏联1936年宪法,五四宪法独创“国家机构”专章,构建中国特色的权力分工制衡机制。 历史坐标:承前启后的制度飞跃 对前序制度的升华→ 代行人大职权的政协回归统一战线本位→ 大行政区建制撤销,强化中央集权 对后续发展的奠基→ 1954-1957年制定《婚姻法》《逮捕拘留条例》等26部法律,启动法制建设→ 现行八二宪法中76%条款沿袭五四宪法精神(如民族自治、公民权利) 核心结论:现代中国治理体系的元起点 五四宪法及人大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完成三大历史性跨越:政权合法化:通过普选程序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转化为宪制现实;治理现代化:以宪法统合行政、司法、监察权,终结根据地时期的分散治理;道路自主化:突破苏联苏维埃模式,创建符合国情的“民主集中制”实践范式。习近平指出:“五四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制度的基础框架,其确立的国体、政体、公民权利等原则至今仍是国家治理的根基。”这一制度基因的延续,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的深刻印证。 23.1956年,以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中共八大为标志,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有了良好开端。     《论十大关系》奠定探索基础:1956年4月毛泽东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以苏联经验教训为借鉴,立足中国实际,对我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战略谋划。它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阐明了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如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等,为党从战略上谋划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奠定了初步基础,也为党的八大召开作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准备。 中共八大明确建设方向:1956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大,作为党全面执政后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正确分析,并据此作出关于党和国家主要任务的规定,形成了正确的路线。大会确定了“把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社会主义先进工业国”的宏伟目标,对现代化建设的道路选择、目标战略、实践路径、价值取向等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方向。 《论十大关系》和中共八大前后相继,共同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有了良好开端,为后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24.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起来。 1956年底基本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三大改造”),是新中国经济制度根本性变革的标志性事件。其核心意义在于彻底重塑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为中国后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制度变革逻辑:从多元所有制到公有制绝对主导 改造领域 改造前结构 改造形式 改造后占比 农业 小农经济(土地私有) 初级社→高级社(土地集体所有) 96.3%农户入社 手工业 个体作坊(约800万人)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91.7%从业者合作化 资本主义工商业 私营经济(约16万户) 公私合营(赎买政策) 99%私营工厂国营化 数据印证:1956年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占比达92.9%(国营+集体),私有经济仅占7.1%,实现从“多种所有制并存”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绝对优势”的根本转型。 实践创新:中国特色改造路径的突破 农业:渐进式集体化 三步走策略:互助组(生产资料私有)→ 初级社(土地入股分红)→ 高级社(土地集体所有、按劳分配) 避免暴力剥夺:区别于苏联强制集体化,中国通过示范与自愿结合逐步推进,1955年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加速进程。 工商业:和平赎买政策 “四马分肥”(1953-1955):企业利润按国家税收(34.5%)、职工福利(15%)、企业公积金(30%)、资方股息(20.5%)分配。 定息制度(1956起):年息5%支付10年,1966年终止,实质以温和代价实现国有化。 手工业:分类引导转型 生活资料行业(如纺织)→ 集体合作社 工艺美术等特殊行业→ 保留个体经营 历史坐标: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双重意义 维度 对内意义 对外意义 经济基础 消灭剥削制度,建立计划经济发展框架 成为社会主义阵营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结构 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成为绝对主体 为“一边倒”外交政策提供制度支撑 后续影响 直接推动1956年中共八大召开,宣布“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 奠定独立工业体系基础(如“一五”计划156项目) 25.1964年中法建交,实现了中国同西方大国关系的突破 1964年1月27日,中法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宣布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法国成为第一个同新中国正式建交的西方大国。这一事件打破了冷战背景下美西方对中国的孤立和封锁,被当时的国际舆论称为 “外交核爆炸”。中法建交为中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积累了经验,提供了范例,推动了中国与西方世界的交流与合作,此后,加拿大、意大利、比利时等西方国家都透露了与中国改善外交关系的欲望。它开创了中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大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先河,是中国外交工作的一个巨大胜利。 26.1982年底,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增加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规定,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的诞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转折点,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重构国家制度框架,更在于为改革开放提供根本法保障。 制度突破:宪法设计的四大创新 创新领域 1954/1978年宪法 1982年宪法突破 实践意义 经济制度 单一计划经济 第15条:承认“市场调节辅助作用”,允许个体经济(第11条) 为私营经济合法化预留空间 国家机构 党政职能混同 恢复国家主席制(第79条)、设立中央军委(第93条) 实现党政军权责分离 公民权利 侧重政治权利 权利章节前置(第二章)、新增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8条) 确立人权保障优先地位 地方治理 中央高度集权 扩大地方立法权(第100条)、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权(第116条) 激活地方改革能动性 程序革新:首次建立宪法修改委员会(彭真任主任),历时2年征集全民意见,草案经4个月全民讨论(超80%公民参与),开创民主立宪先例。 治理升级:构建改革开放的法治基石 为经济松绑:第11条承认“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补充”→ 催生1987年《城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8条允许“外资企业合法经营”→ 推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 规范权力运行:限权条款:第5条确立“依法治国”原则,禁止任何组织超越宪法;任期制: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79条),终结领导干部终身制 保障社会转型:第33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推动1986年《民法通则》废除身份歧视;第48条“男女同工同酬”→ 催化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 历史坐标:承前启后的宪法演进 阶段 核心特征 82宪法关键修正 奠基期 (1954) 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框架 继承人大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等根本原则 动荡期(1975/1978) 强化阶级斗争为纲 删除“全面专政”条款,恢复司法机关独立性 成熟期 (1982至今) 动态适应改革需求 经历5次修正(如1988土地流转合法化、1999依法治国入宪、2018监察委入宪) 生命周期对比:苏联1977年宪法仅存续14年,中国82宪法运行逾40年仍具生命力,关键在于原则稳定性(社会主义制度)与条款弹性(修正案机制)的平衡。 全球视野:发展中国家的宪制范式 破解“转型悖论”:在保持政治稳定前提下实现经济自由化(区别于东欧激进改革);提供“法治渐进”样本:通过宪法修正案吸纳改革成果(如2004年“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入宪)影响“南方国家”:越南(1992)、老挝(1991)宪法借鉴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模式 27.1992年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强调党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提出判断是非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指出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些谈话从理论上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是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新阶段的又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 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作出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 确立理论指导地位: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将其写入党章,这一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根本问题。 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部署经济发展任务: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将九十年代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从原定平均每年增长6%调整为8%—9%。 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8.1993年4月,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台湾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会谈。汪辜会谈标志着两岸关系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1993年4月27日至2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协会)会长汪道涵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会谈。这是1949年以来两岸高层人士首次以民间名义进行的正式接触和磋商,史称“汪辜会谈”。 会谈达成了四项共识,包括: 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 “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的共识; 确立了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互补互利的原则; 同意就两岸科技、文化、教育、新闻等领域的交流进行协商; 决定继续进行两岸事务性协商,并尽快安排下一次会谈。 汪辜会谈的举行,打破了两岸长期隔绝的僵局,标志着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为两岸后续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制度化的沟通平台,对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在两岸关系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促进了两岸民间交流的扩大和深化。 29.1997年,中国自主研发的无缆水下深潜机器人成功潜入水下6000米处进行科学试验,这标志着中国海洋技术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1997年中国自主研发的无缆水下深潜机器人(CR-01)突破6000米深海,是中国海洋科技从“跟跑”到“并跑”世界先进水平的关键里程碑。 技术突破:深海探测能力的跃升 核心指标 CR-01成就 国际对比 下潜深度 6000米(太平洋马里亚纳海沟实测) 超越美苏1980年代水平(≤6000米) 自主性 无缆操作(自主导航+决策) 领先日本“海沟号”(1995年有缆) 探测精度 侧扫声呐分辨率达0.5米 媲美同期欧美顶级装备 作业能力 连续工作10小时+海底采样 实现勘探-采样一体化突破 技术攻坚: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突破三大瓶颈——① 深海耐压(钛合金舱体抗600大气压)② 智能避障(声学+光学复合感知系统)③ 高能供电(银锌电池组能量密度提升40%) 战略价值:海洋强国的核心支点 资源勘探破局:探明西太平洋富钴结壳矿(储量超10亿吨),推动中国2011年获国际海底矿区专属勘探权(7.3万平方公里)。采集深海生物基因样本(如耐压菌株),助力生物医药研发。 国防安全赋能:实现对第一岛链深海地形测绘,为潜艇隐蔽航道规划提供数据支撑。验证海底光缆检测/维修能力,保障国家信息主权。 国际规则话语权:直接支持中国2002年主导发起大洋钻探计划(IODP),打破美日欧垄断。为2012年“蛟龙号”载人深潜7000米、2020年“奋斗者号”万米坐底奠定技术链基础。 历史坐标:从技术追赶到体系创新的转折点 前序积累:1986年“863计划”启动深海技术专项,历时11年攻克240项关键技术(如零浮力缆)。 后续爆发:→ 2012-2020年:“深海三龙”体系成型(“蛟龙”载人深潜、“海龙”缆控作业、“潜龙”自主巡航)→ 2023年:“悟空号”全海深AUV下潜10896米,刷新世界纪录 中国深海科技的“成人礼” CR-01的突破标志着:技术自主性:摆脱对美日深潜装备依赖,构建完整深海技术产业链;战略主动权:从“陆地大国”转向“陆海统筹”,支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布局;科研范式革新:开启中国主导的大科学计划(如南海深部计划),重塑全球海洋治理格局。习近平指出:“深海蕴藏着人类发展的战略资源,深海探测技术是海洋强国的‘定海神针’。”CR-01正是这根“神针”的首个淬炼成果,其精神内核——自主研发、攻坚深海、制胜未来——持续驱动中国向“深蓝世纪”挺进。 30.1999年,第一艘无人实验飞船“神舟一号”的成功发射,标志着我国在载人航天飞行技术上获得重大突破。 1999年11月20日,我国第一艘无人实验飞船“神舟一号”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这次发射是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的首次飞行试验,虽然没有搭载航天员,但它成功验证了载人航天工程的总体设计和各系统协调配合能力,包括火箭发射、飞船入轨、在轨运行、姿态控制、返回舱回收等关键技术环节。 “神舟一号”的成功发射,标志着我国在载人航天飞行技术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后续的载人航天试验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后,我国又陆续发射了多艘神舟系列飞船,逐步掌握了载人天地往返、空间出舱、交会对接等核心技术,最终实现了航天员进入太空、空间站建设等重大成就。“神舟一号”作为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的起点,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 31.1993 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公务员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32.2020年,中国的“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在马里亚纳海沟成功坐底,创造了10909米的中国载人深潜新纪录,标志着中国在大深度载人深潜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2020年“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成功坐底马里亚纳海沟(深度10909米),是中国深海科技攀登世界巅峰的里程碑事件。 技术突破:中国深潜技术的全球领跑者 性能指标 奋斗者号成就 世界对比 最大下潜深度 10909米(覆盖全球99.8%海域) 全球第一梯队(美“极限因子号”11000米,日“深海6500”仅6527米) 载人球舱 钛合金耐压壳(厚度220mm,误差±0.01mm) 抗压强度超美“的里雅斯特号”30% 智能控制系统 AI自主避障+自动巡航 首创海底自动匹配坐底功能 作业时长 单次下潜12小时+采样能力≥250kg 超俄“和平号”3倍作业效能 核心技术自主化: 材料:国产Ti62A钛合金(宝钢研制)解决焊接变形难题 能源:高能量密度锂电池(中科院青岛能源所)突破国外禁运 通信:水声通信速率达1.5Mbps(哈工程大学),实现4K视频实时传输 战略价值:深海边疆的资源主权卫士 资源勘探革命:首次在马里亚纳海沟发现稀土富集层(浓度达陆地矿床100倍),潜在储量超800亿吨。采集深海微生物样本(如耐万米高压菌株),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化(如抗癌药物研发)。 国防安全屏障:测绘海沟地形精度达0.1米,为战略核潜艇隐蔽部署提供数据支持。验证深海装备布放/回收能力,奠定海底监测网建设基础(抗衡美“海龙”系统)。 国际规则主导权:直接支撑中国2021年获批北大西洋矿区勘探权(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9区块,7.4万平方公里)。推动联合国“海洋科学十年计划”(2021-2030)纳入中国深潜标准。 历史坐标:从“追赶者”到“规则制定者”的跃迁 技术代际跨越:→ 2012年“蛟龙号”(7062米):解决“有无问题”;→ 2017年“深海勇士号”(4500米):国产化率95%;→ 2020年“奋斗者号”:核心技术100%自主,下潜效率超美日同类装备3倍 全球深海科考网络:2023年“奋斗者号”完成环球科考(印度洋、大西洋),在26个深渊区建立生态基线数据库。 中国深海强国的终极认证 “奋斗者号”的深潜成就标志着: 技术统治力:实现载人深潜“全海深、高精度、长周期”三位一体能力,终结西方技术霸权;资源主动权:为开发占地球表面积65%的深海空间提供“中国方案”;治理话语权:深度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修订,推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落地。习近平贺电指出:“奋斗者号标志着我国海洋科技进入‘万米时代’,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 从1997年CR-01机器人(6000米)到“奋斗者号”,中国用23年完成从“深海进入”到“深海引领”的历史跨越,其核心驱动力正是新型举国体制下“十年磨一剑”的战略定力。这一深潜精神,将持续赋能中华民族向深蓝进发的伟大征程。 33.2020年11月,我国最后九个贫困县实现贫困退出,这标志着我国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2020年11月,我国最后9个贫困县(四川凉山州7县、云南怒江州3县中的2县)实现脱贫摘帽,标志着中华民族彻底告别绝对贫困,兑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 历史性成就:千年贫困的终结 核心数据 脱贫攻坚成就 历史意义 脱贫人口规模 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2012-2020) 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以上 贫困县清零 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实现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百年目标” 区域性整体贫困 12.8万个贫困村出列 解决“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堡垒 人类减贫速度 年均减贫1000万人以上 速度超联合国2030议程目标10倍 纵向对比:中国用40年完成西方发达国家百年脱贫历;1981年贫困发生率88.3%(世界银行标准)→ 2020年降至0%。 制度创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体系 精准施策的科学机制: “六个精准”:对象/项目/资金/措施/派人/成效精准 → 建档立卡识别5000余万贫困户,误差率降至1%以下 “五个一批”工程: 产业扶贫(覆盖98%贫困户) 易地搬迁(960万人“挪穷窝”) 生态补偿(110万护林员岗位) 教育扶贫(辍学率动态清零) 社会保障(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举国体制的资源整合 五级书记抓扶贫: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下沉一线 东西部协作:东部9省帮扶中西部14省,投入财政援助资金1690亿元 “三位一体”大扶贫: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联动(2020年社会扶贫资金超1.6万亿元) 全球贡献:中国方案重塑世界减贫治理 领域 中国实践 国际影响 理论创新 “开发式扶贫”替代“救济式扶贫” 写入世界银行《2020贫困与共享繁荣》报告 技术赋能 电商扶贫(3000多个淘宝村) 非洲卢旺达复制“数字减贫”模式 制度输出 贫困治理监测指标体系 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纳入全球评估框架 公共产品 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发展基金” 支持120个国家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 案例:中国经验助力柬埔寨实现“2025年贫困率降至10%”目标(2023年已降至17.8%)。 可持续路径:共同富裕的基石构筑 防返贫动态监测:覆盖5000万脱贫人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指标;设立1600亿元乡村振兴基金(2021-2025) 内生动力培育:技能培训:90%脱贫劳动力掌握1-2项实用技术;特色产业:打造“一县一业”品牌(如宁夏枸杞、赣南脐橙) 城乡融合提速:202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45:1(2012年为3.1: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95%,养老金实现“十八连涨” 社会主义本质的生动诠释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中国:兑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政治承诺,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为全球提供可复制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奠定了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战略闭环。习近平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这一成就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实践丰碑,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铁证,其蕴含的精准施策方法论、举国体制动员力、久久为功战略定力,将持续赋能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 34.2020年 5月,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            2020年5月28日诞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 立法创新:世界民法典史上的中国范式 突破点 核心创举 比较优势 体系结构 首创“七编制”体例(总则+6分则) 突破德法“三编制”传统,增设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 人格权保障 独立成编(第4编) 全球首部将人格权独立立典的民法典 权利逻辑 “权利能力→民事权利→权利救济”三级链条 确立“生命健康权优先于财产权”价值序列 时代性回应 纳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基因伦理、AI侵权等规则 引领数字文明时代立法标杆 关键条款示例:第990条:确立“隐私权+个人信息”双重保护体系;第340条:创设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破解三农融资难;第1165条:引入“生态破坏责任”,服务绿色发展 治理升级:法治中国的制度压舱石 1. 公民权利“保障清单” 全周期保护:从胎儿遗产继承权(第16条)到身后遗体捐献(第1006条),覆盖人生各阶段 人格尊严革命:禁止性骚扰(第1010条);明确姓名权、肖像权商业化规则(第1017-1022条);确立“居住权”新型用益物权(第366条),破解养老住房难题 2. 市场经济“基础规则” 产权平等保护:废止《物权法》按所有制分类模式,统一保护国有/集体/私有财产 契约精神强化:完善格式条款效力规则(第496-498条);增设物业服务合同等典型合同类型(第24章);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第533条),平衡疫情等特殊风险 3. 公权力“边界标尺” 依法行政约束:第117条明令征收征用须“为公共利益+法定程序+公平补偿” 政府责任法定化:第1254条确立高空抛物案件中公安机关调查义务 历史坐标:从法律体系到法治文明的跨越 阶段 代表性成就 民法典的历史定位 奠基期 1954年宪法确立公民权利框架 承继54宪法平等原则(第4条) 体系成型期 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整合9部民事单行法、2000余条款 治理现代化期 2020年民法典颁布 开创“民商合一”法典化新纪元 习近平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其颁布推动三大转型:从分散立法到体系集成:终结“九龙治水”式民事规则冲突;从经济法优先到权利法本位:扭转“重物轻人”立法倾向;从法律移植到自主创新:输出21世纪东方民法文明样本。 新时代中国制度的成熟标志 民法典的诞生标志着:权利文明的质变:构建“从摇篮到坟墓”的权利保护网,夯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法理根基;治理能力的跃升:为市场创新设定“红绿灯”,为政府行为划定“责任田”;文化自信的输出:创制优于西方个人主义范式的“集体理性+个体尊严”平衡方案。 这部1260条的法典,不仅是技术理性的结晶,更是中华法治文明复兴的宣言。它承载着“中国之治”向“中国之制”的历史性飞跃,其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三重基因,将持续赋能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道路。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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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编高中历史教材中重要表述分析(2) --2026届吉林省统编版高三历史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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