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违约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一课一练》(原卷版+解析版)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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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编写说明:基于中职学生学情特点,我们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度解读最新版《中等职业学校思政课程标准》,并融合时政热点,匠心打造了契合中职思政命题特色的《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一课一练》专辑,专辑共40练。
本卷为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一课一练》第四单元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11.3 违约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课后作业。
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
第四单元 遵守法律规范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一课一练(33)11.3 违约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
一、单选题
1.25岁的张某去某饭店用餐,拿起热水壶倒水时,水壶的壶柄和壶体分离,热水泼洒在张某身上。张某被诊断为中度烧伤,各项医疗费用达两万余元。张某与饭店老板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张某遂将饭店老板诉至法院。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饭店老板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饭店老板应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系人身关系,其客体是装热水的水壶
④如果饭店老板能证明张某存在过错,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雷锋姓名,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诉讼,对此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下列对上述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姓名权
②该公司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③该判决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尊崇英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该判决体现了检察机关行使监察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四川理塘小D在网络走红后,关于“小D”“小D的世界”“小D的微笑”等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小D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宣传。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①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小D的姓名权
②该杂志社侵犯了小D的肖像权
③企业和杂志社侵犯了小D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④企业和杂志社须对小D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S公司擅自在其微博中发布使用某影视演员肖像为配图的微博,用于宣传与公司相关的酒店预订业务。后该演员将S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S公司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②S公司侵犯了该演员的名誉权
③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④S公司应尊重他人隐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王某网购一物品后将包装盒随手置于门口,李某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了该包装盒并窃取了包装盒上王某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后在网上出售,对王某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③李某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④李某应当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10岁男孩安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组参加农场社会实践活动的照片,后某报社未经安某和其监护人的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安某肖像的照片用于具有营利性质的未成年人教育栏目的宣传。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安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报社没有侵犯其肖像权
②该报社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安某的损失
③该报社不需要赔偿安某的精神损失费
④该报社不需要向安某赔礼道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陈女士带6岁女儿张小某到理发店染发,染发前店家称染发剂安全无过敏,染发后张小某头皮瘙痒,医院诊断为皮肤过敏需治疗;陈女士认为染发剂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赔偿要求。纠纷涉及法律关系认定,其中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染发剂
②只有6岁的张小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陈女士可以主张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
④理发店需对其侵权行为支付违约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柴某与顾某在地铁站同乘自动扶梯。电梯上行过程中,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因身后的柴某及时救助未倒,但柴某为救助顾某而受伤。柴某的损失应当谁来承担?对此,同学们有不同的看法,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A.柴某的受伤是因救助顾某引起,顾某应承担侵权责任
B.柴某的救助行为属于自愿行为,应自担部分风险
C.柴某的救助行为属于见义勇为,顾某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D.地铁站管理方负有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9.某小区交付使用5年后,地面停车位严重不足。2023年5月,物业公司将中心广场旁600m²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场,业委会起诉后,法院判决恢复原状。调查发现,物业曾组织业主表决但未达到法定比例。下列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擅自改建侵犯业主物权
②业主大会决议若程序违法,即使内容合理也无效
③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有权优化公共空间的使用
④若改建已实际解决停车难问题,法院可维持现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余某与曾某等人(均已成年)在踢足球,期间余某带球前行,曾某正常合理防守,双方身体相撞,余某摔倒在地后曾某等人立即呼叫120将余某送至医院就医,诊断余某为肋骨骨裂。对于余某和曾某二人责任划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不能证明曾某存在故意或过失,曾某不该承担责任
②余某因为正常的体育运动受伤,余某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③不管能否证明曾某存在故意或过失,曾某均应承担责任
④余某因为曾某的防守行为受伤,曾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5岁的张某去某饭店用餐,拿起热水壶倒水时,水壶的壶柄和壶体分离,热水泼洒在张某身上。张某被诊断为中度烧伤,各项医疗费用达两万余元。张某与饭店老板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张某遂将饭店老板诉至法院。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A.饭店老板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饭店老板应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
C.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系人身关系,其客体是装热水的水壶
D.因为水壶属于饭店,所以饭店老板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12.小张邀请小羽来家中做客,小羽进入小张所住小区后,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内抛出一块砚台,将小羽砸伤。关于砸伤小羽的责任承担,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小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B.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C.小区物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D.如查明砚台系从10层抛出,10层以上业主仍应承担侵权责任
13.甲是M罐头厂采购经理,长期以M罐头厂的名义和果农乙签订黄桃买卖合同。后来因为甲被查出多次在账外收取回扣,M罐头厂辞退了甲,并用电子邮件通知了乙,但乙由于疏忽未留意到这封邮件。一个月后,甲伪造M罐头厂的公章和证照,并以M罐头厂的名义与乙订立了价值10万元的黄桃买卖合同(甲当场收下乙给的回扣)。当乙要求M罐头厂按合同约定付款时,该厂以甲已被辞退为由拒付。对此,正确的观点是( )
A.M罐头厂应继续按买卖合同的约定付款
B.果农乙遭受的损失可以向M罐头厂求偿
C.甲应对果农乙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货物
14.2025年,画家李某创作了一幅名为《梦幻DeepSeek》的画作卖给了张某,同时将其著作权也转让给了张某。之后,张某将画作署名为张某本人并发表在某知名网站,后来又将该画作的图案进行微修改,改变其风格,然后大量印制在笔记本、书签等文具上进行销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发表权,需要向李某支付相应稿酬
②张某的侵权行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责任
③张某印制、销售画作,侵犯了李某的复制权与发行权
④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15.某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依平台规则享有移除成员(“踢人”)的管理权限。当被移除成员认为此举损害其尊严(“伤自尊”)并诉请精神赔偿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北京四中院曾就此类案件作出裁定: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驳回原告诉求。该裁定明确了网络群组自治权与民事法律边界的区分。法院作出该裁定的依据是( )
①群主管理权源于平台规则,“踢人”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
②业主微信群组的自治行为不受法律约束,成员权益无需保护
③“伤自尊”并未侵犯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
④民事法律仅调整现实人际关系,不调整网络人际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近年来,“开盒挂人”事件时有发生,引发公众关注与热议。它是指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他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住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曝光。关于“开盒挂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开盒挂人”只需承担道德上的谴责,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②“开盒挂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③如果被曝光的人有错在先,“开盒挂人”就是合情合理的
④平台若未及时删除、屏蔽信息,未履行审核义务需要担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主观题
17.民间艺术家洪某创作完成画作并将其发表在某出版社出版的书中。后来洪某与邓某签订合同,约定将该画作的使用权转让给邓某,由邓某维护受让权利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此时,甲公司为促销针对旅游市场的礼品,擅自在其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册上截取了洪某的上述画作的一部分加以使用。
(1)从著作权角度,说明本案中的甲公司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权利。
(2)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从侵权责任角度可提出哪些合理的诉讼请求?
18.2025年,某科技公司推出“AI虚拟教师”系统,该系统以“沉浸式名师课堂”为卖点,通过扫描全国500余名特级教师的公开授课视频、教案及学术论文,生成与教师本人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和教学风格,将虚拟教师的教学内容投放至在线教育平台,并收取课程费用。特级教师李老师发现,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其形象、教学语言和独特的“三步教学法”被完全复制,导致其线下课程投名量下降40%。李老师提起诉讼,科技公司辩称:“虚拟教师是技术创新成果,未直接使用真人教师的姓名或身份信息,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科技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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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基于中职学生学情特点,我们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度解读最新版《中等职业学校思政课程标准》,并融合时政热点,匠心打造了契合中职思政命题特色的《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一课一练》专辑,专辑共40练。
本卷为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一课一练》第四单元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11.3 违约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课后作业。
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
第四单元 遵守法律规范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一课一练(33)11.3 违约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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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25岁的张某去某饭店用餐,拿起热水壶倒水时,水壶的壶柄和壶体分离,热水泼洒在张某身上。张某被诊断为中度烧伤,各项医疗费用达两万余元。张某与饭店老板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张某遂将饭店老板诉至法院。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饭店老板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饭店老板应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系人身关系,其客体是装热水的水壶
④如果饭店老板能证明张某存在过错,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作为经营者,饭店老板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其提供的热水导致张某受伤,构成对张某健康权的侵害,饭店老板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①符合题意。
②:停止侵害适用于侵害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与本案情况不符,②排除。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人身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物品,③说法错误。
④:若饭店老板能证明张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如不当使用水壶),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雷锋姓名,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诉讼,对此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下列对上述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姓名权
②该公司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③该判决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尊崇英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该判决体现了检察机关行使监察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该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侵害了雷锋同志的姓名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①正确。
②:题干中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未提及行政责任,②排除。
③:“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雷锋姓名,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判决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尊崇英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正确。
④: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四川理塘小D在网络走红后,关于“小D”“小D的世界”“小D的微笑”等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小D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宣传。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①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小D的姓名权
②该杂志社侵犯了小D的肖像权
③企业和杂志社侵犯了小D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④企业和杂志社须对小D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未经小D许可,将与小D相关的“小D”“小D的世界”“小D的微笑”等作为商标,涉嫌盗用、冒用小D姓名,侵犯小D的姓名权,①正确。
②: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某时尚杂志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小D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宣传,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小D肖像,侵犯了小D的肖像权,②正确。
③: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企业恶意抢注商标、杂志社用照片宣传,未涉及对小D名誉、荣誉的贬损等,不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③排除。
④:一般来说,侵犯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不一定都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比如是否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等。题干中未体现必然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S公司擅自在其微博中发布使用某影视演员肖像为配图的微博,用于宣传与公司相关的酒店预订业务。后该演员将S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S公司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②S公司侵犯了该演员的名誉权
③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④S公司应尊重他人隐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在未征得该演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S公司擅自在其微博中发布使用该演员肖像为配图的微博用于介绍公司业务,这说明S公司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①③正确。
②④:S公司并未侵犯该演员的名誉权和隐私权,②④排除。
故本题选A。
5.王某网购一物品后将包装盒随手置于门口,李某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了该包装盒并窃取了包装盒上王某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后在网上出售,对王某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③李某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④李某应当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侵害他人姓名权的方式主要为干涉、盗用、假冒等,材料没有涉及对姓名权的侵害,①错误。
②:李某窃取并出售王某的个人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②符合题意。
③:侵犯隐私权的,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而李某与王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6.10岁男孩安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组参加农场社会实践活动的照片,后某报社未经安某和其监护人的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安某肖像的照片用于具有营利性质的未成年人教育栏目的宣传。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安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报社没有侵犯其肖像权
②该报社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安某的损失
③该报社不需要赔偿安某的精神损失费
④该报社不需要向安某赔礼道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④:某报社未经安某和其监护人的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安某肖像的照片用于具有营利性质的未成年人教育栏目的宣传,侵犯安某肖像权,应向安某赔礼道歉,①④排除。
②③:某报社未经安某和其监护人的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安某肖像的照片用于具有营利性质的未成年人教育栏目的宣传,侵犯安某肖像权,该报社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安某的损失,但该报社未让安某的精神受损,不需要赔偿安某的精神损失费,故②③正确。
故本题选C。
7.陈女士带6岁女儿张小某到理发店染发,染发前店家称染发剂安全无过敏,染发后张小某头皮瘙痒,医院诊断为皮肤过敏需治疗;陈女士认为染发剂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赔偿要求。纠纷涉及法律关系认定,其中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染发剂
②只有6岁的张小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陈女士可以主张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
④理发店需对其侵权行为支付违约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小某年仅6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正确。
③:理发店在染发前承诺“染发剂安全无过敏”,但实际使用后张小某出现皮肤过敏。这证明理发店未能提供符合约定(安全无过敏)的服务,构成违约。因此,作为合同当事人(消费者)的陈女士,有权要求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本案涉及的服务合同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理发店提供染发服务的行为(劳务行为),而非染发剂本身,①排除。
④:如果理发店的行为构成对张小某人身权(健康权)的侵害(侵权责任),其应承担的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而非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侵权责任中通常没有“违约金”这一概念,④排除。
故本题选C。
8.柴某与顾某在地铁站同乘自动扶梯。电梯上行过程中,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因身后的柴某及时救助未倒,但柴某为救助顾某而受伤。柴某的损失应当谁来承担?对此,同学们有不同的看法,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A.柴某的受伤是因救助顾某引起,顾某应承担侵权责任
B.柴某的救助行为属于自愿行为,应自担部分风险
C.柴某的救助行为属于见义勇为,顾某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D.地铁站管理方负有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答案】C
【详解】A:顾某摔倒属于意外事件,没有主观恶意或过错,柴某的受伤是因救助顾某引起的,顾某不是侵权人,因此顾某不承担侵权责任,A错误。
B:柴某为保护顾某权益而受伤,不能因其救助是自愿行为就让其自担部分风险,不符合法律规定,B错误。
C:柴某的救助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在没有侵权人的情况下,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顾某应当给予柴某适当补偿,C正确。
D:根据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铁管理方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C。
9.某小区交付使用5年后,地面停车位严重不足。2023年5月,物业公司将中心广场旁600m²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场,业委会起诉后,法院判决恢复原状。调查发现,物业曾组织业主表决但未达到法定比例。下列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擅自改建侵犯业主物权
②业主大会决议若程序违法,即使内容合理也无效
③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有权优化公共空间的使用
④若改建已实际解决停车难问题,法院可维持现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除非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物业未经法定程序改建共有绿地,侵犯了业主的物权,①正确。
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由业主共同决定,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题干中物业组织表决但未达法定比例,属于程序违法,决议自始无效,②正确。
③:物业公司仅为服务者,对公共空间的使用需遵循业主共同决定,无权擅自“优化”,③排除。
④:物权归属及程序合法性优先于“结果合理性”,即使改建解决停车问题,若未经法定程序,仍构成侵权,法院需依法判决恢复原状,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0.余某与曾某等人(均已成年)在踢足球,期间余某带球前行,曾某正常合理防守,双方身体相撞,余某摔倒在地后曾某等人立即呼叫120将余某送至医院就医,诊断余某为肋骨骨裂。对于余某和曾某二人责任划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不能证明曾某存在故意或过失,曾某不该承担责任
②余某因为正常的体育运动受伤,余某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③不管能否证明曾某存在故意或过失,曾某均应承担责任
④余某因为曾某的防守行为受伤,曾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在本题中,足球运动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曾某的防守是“正常合理”的。若无法证明曾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包括重大过失),则符合“自甘风险”原则,曾某不应承担责任,①正确。
②:余某自愿参与足球运动,应预见运动本身的风险。曾某的防守行为正常合理,无过错,因此余某因正常体育运动受伤,需自行承担责任,②正确。
③:“不管能否证明曾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均应承担责任”的说法与“自甘风险”原则冲突。只有在曾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需承担责任,并非无条件承担,③排除。
④:这种说法忽略了过错要件。曾某的防守行为是正常合理的,如果没有故意或过失,不应仅仅因为防守行为导致受伤就承担赔偿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25岁的张某去某饭店用餐,拿起热水壶倒水时,水壶的壶柄和壶体分离,热水泼洒在张某身上。张某被诊断为中度烧伤,各项医疗费用达两万余元。张某与饭店老板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张某遂将饭店老板诉至法院。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A.饭店老板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饭店老板应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
C.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系人身关系,其客体是装热水的水壶
D.因为水壶属于饭店,所以饭店老板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答案】A
【详解】A:作为经营者,饭店老板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其提供的热水导致张某受伤,构成对张某健康权的侵害,饭店老板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正确。
B:停止侵害适用于侵害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与本案情况不符,B不选。
C:本案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人身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物品,C不选。
D:本案中水壶存在质量问题,饭店老板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D排除。
故本题选A。
12.小张邀请小羽来家中做客,小羽进入小张所住小区后,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内抛出一块砚台,将小羽砸伤。关于砸伤小羽的责任承担,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小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B.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C.小区物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D.如查明砚台系从10层抛出,10层以上业主仍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B
【详解】A:小张作为邀请人,对小羽在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不负有直接的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应由抛物行为人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小张未实施抛物行为,故不直接承担责任,A错误。
B: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内抛出的一块砚台,将小羽砸伤。如果顶层业主能证明事发时家中无人,不可能实施抛物行为,可以免责,B正确。
C:小区物业对公共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若其已采取必要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安装监控等),则无需直接承担侵权责任。题干未提及物业存在过错,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物业担责,C错误。
D:如查明砚台系从10层抛出,则具体侵权人为10层的建筑物使用人,应由其承担侵权责任。10层以上业主不属于“可能加害人”,不需承担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B。
13.甲是M罐头厂采购经理,长期以M罐头厂的名义和果农乙签订黄桃买卖合同。后来因为甲被查出多次在账外收取回扣,M罐头厂辞退了甲,并用电子邮件通知了乙,但乙由于疏忽未留意到这封邮件。一个月后,甲伪造M罐头厂的公章和证照,并以M罐头厂的名义与乙订立了价值10万元的黄桃买卖合同(甲当场收下乙给的回扣)。当乙要求M罐头厂按合同约定付款时,该厂以甲已被辞退为由拒付。对此,正确的观点是( )
A.M罐头厂应继续按买卖合同的约定付款
B.果农乙遭受的损失可以向M罐头厂求偿
C.甲应对果农乙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货物
【答案】C
【详解】A:M厂已将相关情况通知给乙,但乙由于自身疏忽未查看邮件,因此甲假造的合同对M厂不生效,M罐头厂可不付款,A排除。
B:乙遭受的损失不是M厂导致的,因此M厂无过错,无需对乙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排除。
C:甲伪造M罐头厂公章和证照的行为构成欺诈,因此乙可基于侵权责任要求甲赔偿损失,C正确。
D:甲伪造公章与乙订立合同,违反公平、诚信、守法等民法基本原则,构成欺诈,使该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因此甲无义务履行合同(如支付价款或接收货物),但需赔偿乙的相关损失,D排除。
故本题选C。
14.2025年,画家李某创作了一幅名为《梦幻DeepSeek》的画作卖给了张某,同时将其著作权也转让给了张某。之后,张某将画作署名为张某本人并发表在某知名网站,后来又将该画作的图案进行微修改,改变其风格,然后大量印制在笔记本、书签等文具上进行销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发表权,需要向李某支付相应稿酬
②张某的侵权行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责任
③张某印制、销售画作,侵犯了李某的复制权与发行权
④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张某未侵犯李某的发表权,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是人身权,不可转让,但张某作为著作权受让人,有权发表作品(前提是作品未发表过),题干中张某发表画作是合法行使财产权,且著作权已转让,无需向李某支付稿酬,①说法错误。
②④:张某将该画作署名为自己,未标明作者李某,并将图案进行微修改,改变其风格,这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②④符合题意。
③:复制权、发行权属于著作财产权,本案中,李某已将画作的这两项权利转让给了张某,故张某印制、销售画作,并未侵犯李某的复制权与发行权,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15.某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依平台规则享有移除成员(“踢人”)的管理权限。当被移除成员认为此举损害其尊严(“伤自尊”)并诉请精神赔偿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北京四中院曾就此类案件作出裁定: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驳回原告诉求。该裁定明确了网络群组自治权与民事法律边界的区分。法院作出该裁定的依据是( )
①群主管理权源于平台规则,“踢人”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
②业主微信群组的自治行为不受法律约束,成员权益无需保护
③“伤自尊”并未侵犯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
④民事法律仅调整现实人际关系,不调整网络人际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不是所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均归民法调整。微信平台赋予了群主和管理员必要的管理权限,入群、退群、移出群聊等行为均为成员间自治行为,客观上不能在群主与群成员之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的变动,即未创设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因而该类行为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①正确。
②:入群、退群、移出群聊等行为均为成员间自治行为,并不是说群主和成员可以任性而为。互联网群组依其功能设置的权限,必须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权限,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互联网平台,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群组功能,同样也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群主和成员。微信群组的成员是自然人,其作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②错误。
③:微信群组的管理员将其认为发言不当的成员移出群聊,是互联网群组内“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自治规则的运用,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并未侵犯成员的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③正确。
④: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能存在于现实人际关系中,也可能存在于网络人际关系中,因此,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6.近年来,“开盒挂人”事件时有发生,引发公众关注与热议。它是指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他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住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曝光。关于“开盒挂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开盒挂人”只需承担道德上的谴责,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②“开盒挂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③如果被曝光的人有错在先,“开盒挂人”就是合情合理的
④平台若未及时删除、屏蔽信息,未履行审核义务需要担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开盒挂人”属于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还可能违反《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情节严重时更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承担法律责任,①排除。
②: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开盒挂人”未经允许公开此类信息,侵犯公民隐私权,情节严重,如造成重大损害或非法获取信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②正确。
③:即便被曝光者存在过错,也不能通过非法公开他人隐私的方式“维权”,维权需通过合法途径,“开盒挂人”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合情合理的情形,③排除。
④:网络平台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负有审核义务,若发现“开盒挂人”等侵权信息未及时处理,需因未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二、主观题
17.民间艺术家洪某创作完成画作并将其发表在某出版社出版的书中。后来洪某与邓某签订合同,约定将该画作的使用权转让给邓某,由邓某维护受让权利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此时,甲公司为促销针对旅游市场的礼品,擅自在其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册上截取了洪某的上述画作的一部分加以使用。
(1)从著作权角度,说明本案中的甲公司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权利。
(2)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从侵权责任角度可提出哪些合理的诉讼请求?
【答案】(1)甲公司未经洪某和邓某许可,为促销需要截取了洪某画作的一部分用于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册上,既侵犯了洪某的署名权,又侵犯了邓某的复制权。
(2)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甲公司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本题案例事实,如果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以提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
【分析】背景素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当事人的权利。运用著作权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洪某与邓某签订合同,约定将该画作的使用权转让给邓某,由邓某维护受让权利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甲公司为促销针对旅游市场的礼品,擅自在其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册上截取了洪某画作的一部分加以使用→可调用著作权的知识,说明本案中,甲公司的做法侵犯了洪某的署名权、邓某的复制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甲公司为促销针对旅游市场的礼品,擅自在其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册上截取了洪某的上述画作的一部分加以使用;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从侵权责任角度可提出哪些合理的诉讼请求→可调用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说明本案中,甲公司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当事人可提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8.2025年,某科技公司推出“AI虚拟教师”系统,该系统以“沉浸式名师课堂”为卖点,通过扫描全国500余名特级教师的公开授课视频、教案及学术论文,生成与教师本人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和教学风格,将虚拟教师的教学内容投放至在线教育平台,并收取课程费用。特级教师李老师发现,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其形象、教学语言和独特的“三步教学法”被完全复制,导致其线下课程投名量下降40%。李老师提起诉讼,科技公司辩称:“虚拟教师是技术创新成果,未直接使用真人教师的姓名或身份信息,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科技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科技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科技公司生成与李老师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以收集、使用、加工、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复制李老师教学语言,侵害了个人信息权益。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李老师的“三步教学法”及授课内容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其教学表达,侵犯了著作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人身权与财产权益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辨析、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科技公司的行为,需要运用人身权利和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科技公司推出“AI虚拟教师”系统,该系统以“沉浸式名师课堂”为卖点,通过扫描全国500余名特级教师的公开授课视频、教案及学术论文,生成与教师本人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可调用肖像权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生成与李老师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关键词②:该系统以“沉浸式名师课堂”为卖点,通过扫描全国500余名特级教师的公开授课视频、教案及学术论文,生成与教师本人高度相似的教学风格→可调用个人信息权益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复制李老师教学语言,侵害了个人信息权益。
关键词③:特级教师李老师发现,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其形象、教学语言和独特的“三步教学法”被完全复制→可调用著作权的知识分析本案中,李老师的“三步教学法”及授课内容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其教学表达,侵犯了著作权。
关键词④:特级教师李老师发现,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其形象、教学语言和独特的“三步教学法”被完全复制,导致其线下课程投名量下降40%→可调用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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