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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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 宏观把握 全书主线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宏观把控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二 体系构建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体系 5 第九课知识体系 6 三 核心考点突破 核心考点一认识调节与仲裁 认识调节与仲裁 5 1 P P T 模 板 网 w w w.5 1 p p tmoban.c om 8 一、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①我国传统文化倡导“和为贵”。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原因:省时、省力、省钱) 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这些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为人们提供了多元 的纠纷解决途径。 二、调解 1.含义 我国的调解制2.度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调解 种类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节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效力: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人民调解的典型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有利于基层治理体条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3、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调解 种类 主持者 特点 效力 诉讼 调解 人民法院 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诉前调解属于诉讼程序,不另收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同时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诉讼外调解 人民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①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 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调解作为政府服务职能的体现,不收取任何费用。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 调解 仲裁机构 仲裁调解是仲裁的步骤,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前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不进行仲裁;调解不成功,进入仲裁裁决。 仲裁调解是仲裁的步骤,不另收费用。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2 1.组织 2.类型 3.不适用于仲裁的情形 相关链接P8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仲裁 仲裁委员会: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它独立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司法认可。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4.仲裁制度 5. 特点 6.效力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前提):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不公开审理: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便捷、经济:仲裁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仲裁前置】 【名词点击】:“一裁终局” 注意区分: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应范围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或裁或审】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仲裁前置】 申请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可一方提出) 撤销 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6 核心考点二解析三大诉讼 认识调节与仲裁 5 1 P P T 模 板 网 w w w.5 1 p p tmoban.c om 17 一、全面理解诉讼 1.含义 2.地位 3.特点 4.依据 5.类型 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我国的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 刑法: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犯什么罪,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民法典:调整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 行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侵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二者关系: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 提醒: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 注意区分:程序法和实体法 二.三类诉讼的主要区别 区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只能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管辖问题 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 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适用法律 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20 名词点击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01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02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03 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拓展提升: 注意区分诉讼与仲裁   诉讼 仲裁 管辖方式 强制管辖 协议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审理方式 实行公开审理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纠纷解决方式 纠纷解决主体 纠纷解决依据 纠纷解决原理 显著特征 主要优势 适合解决的纠纷类型 地位和作用 和解 当事人 当事人实力、意愿等 自愿协商、达成合意 自愿性灵活性 成本投入低、社会效益高 私密性强、争议标的金额不大或对抗程度不高的纠纷 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调解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法律 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 自愿性灵活性 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难以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且对抗程度相对较低的各种纠纷 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仲裁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法律、法规与行业规则、习惯 通过第三方居中裁决,定分止争 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经济型 高效、经济 商事领域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 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诉讼 当事人与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 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作出终局性裁判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解决纠纷、裁判效力高 广泛适用于各类纠纷 主导地位、解决纠纷的重要与最后途径 【归纳提升】 解决纠纷的方式 四 对接高考 (2020年浙江卷)2017年11月,王某院子里的洗衣机被砸坏,监控显示系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被野猫撞倒坠落所致。张某在外地工作,王某多次联系未果。2019年12月,张某回家休假,王某找到他,要求赔偿。张某以野猫撞倒属不可抗力,且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愿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①张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②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③王某有权申请仲裁 ④张某应当给予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因为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被野猫撞倒砸坏了王某的洗衣机,所以张某应当给予赔偿,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②④正确。 C 张某应当给予赔偿,不是可以给予适当补偿,①说法错误。 申请仲裁需要有双方达成的协议,③错误。 (2023·北京高考,11)“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B: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B符合题意。A: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说法错误。C:《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D: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B (2023年6月浙江高考,26)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故本题选C。 C (2023年全国新教材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D 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象权,②正确。 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 (2024·北京高考,10)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③: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④: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故本题选C。 C (2024·安徽高考,13)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④:材料中指出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允许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甲公司商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在本案中,甲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①④正确。②:企业名称权则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而题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不选。③:材料中指出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如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不选。故本题选B。 B (2023·湖南高考,1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 C (2022年6月浙江高考,37)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辖,①正确。②: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的人。《行政诉论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③: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④: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中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 A (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人民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若刘某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答案:C .(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答案:A 20.【2025年湖北卷】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答案:C 解析: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②: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③: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④: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故选C。 21.【2025年湖南卷】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1.答案:B 解析:①: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④:“枫桥经验” .(2024·辽宁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的诉讼请求中,要求乙进行赔偿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理由: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本案中,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合理且必要,没有侵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过失,甲身体受伤是救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该商场举行的该活动,虽然明确指出“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但是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这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骗消费者,应当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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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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