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选择性必修二
1
新课导入:走进民法
【思考】你是如何看待《民法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更好的用法律维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1认真对待民事
权利和义务
1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科学精神 准确把握民法的含义、民法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关系三个要素;理解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
法治意识 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学法、知法、用法,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
公共参与 生活中践行法治意识,遵守民法基本原则,合理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教学重难点
重点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难点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含义
2.民法典的地位、作用
3.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要素
4.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1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情境思考】(1)未成年人参与高额直播打赏为什么被退回?
(2)未成年人的民事活动都是无效的吗?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虚拟充值消费等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亲属账号作出的打赏、购买等行为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引起社会热议。
【提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参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当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时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知识精讲——民法含义
1.民法的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不能强制、命令他人干什么。 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可能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易错辨析: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上班期间因违反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被企业辞退。
3.小明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
√
×
×
知识精讲——民法含义
1.民法的含义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个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介于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1.民法的含义
(3)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亲属权等)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注意:民法调整的内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成年人直播打赏、520节日红包等)、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则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知识精讲——民法含义
易错辨析
下列几种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因性格不合决定与其女友解除恋爱关系
E.张甲在小区被张乙从楼上扔下的垃圾砸伤
B、E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张甲被张乙砸伤,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E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等由道德规范层次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会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易错辨析——民法含义
2.民法典的地位、作用
地位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形成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
作用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知识精讲——民法典地位作用
3.民事法律关系
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含义: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精讲——民事法律关系
重难点讲解: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民事主体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理人代理:有效
无代理
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有效。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理人代理:有效
无代理
纯获利、细小的日常生活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文具等),有效。
重难点讲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法人、非法人组织从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
注意: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精讲——民事法律关系
易错辨析
1.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错误。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
正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年满18周岁。
错误。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4.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
正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低年龄是16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本题判断正确。
易错辨析——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
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知识精讲——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主体 权利 义务
张先生 (卖方) 1. 要求李女士支付购房款的权利。
2. 要求李女士接收房屋的权利。
3. 要求李女士协助办理过户的权利。 1. 向李女士交付符合约定的房屋的义务。
2. 协助李女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
3. 保证房屋无权利瑕疵和重大质量瑕疵的义务。
李女士 (买方) 1. 要求张先生交付房屋的权利。
2. 要求张先生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权利。
3. 要求张先生交付无瑕疵房屋的权利。 1. 向张先生支付购房款的义务。
2. 按照约定接收房屋的义务。
3. 配合张先生办理过户的义务。
示例:张先生将自己位于某市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李女士。
知识精讲——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分析
小明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笔记本,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明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商品。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明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明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明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①主体:小明和卖家。 ②客体:一台价值3000元的笔记本和3000元现金。
③内容:小明与卖家的权利与义务
小明: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买回一台价值3000元的无瑕疵的笔记本或收到卖家退回的3000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笔记本。
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明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笔记本;承担的义务是向小明提供一台价值3000元的笔记本或退还3000元现金。
典例分析——民事法律关系
知识精讲——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表现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知识精讲——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定义、原因
2.具体内容
2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情境思考】谈谈以上两个案例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理解,并想一想对你有什么启示。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情境提示】
案例1:(1)“凶宅”是民间的习惯叫法,已经深深进入了中国人的内心,是客观存在并有一定合理性的。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合理的习俗在法律上可以归为善良风俗,是受法律保护的。
(2)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出售“凶宅”时,卖方应当将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的事实作为重大信息告知买方。
本案中,卖房者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导致王女士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作出购买房屋的错误意思表示,有权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案例2:《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仅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启示:遵守法律,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意识。
1.定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原因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意义)
3.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知识精讲——民法基本原则定义、原因
重难点讲解:正确把握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①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平起平坐。(首要原则)
②自愿原则:也被称为意思自治原则,表现为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自愿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则是民法的核心。
③公平原则:“公平”即合理均衡,在民法中,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责任分配都应当是合理、均衡的。
④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应本着善意、诚实的态度,即讲究信誉、恪守信用、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等。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守法”即“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要求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⑥绿色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知识精讲——民法基本原则具体内容
重难点讲解: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
知识精讲——民法基本原则具体内容
自愿原则
公序良俗
没有违背、合理合法
公平原则
绿色原则
平等原则
诚信原则
易错辨析:以下案例违背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
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易错辨析——民法基本原则
1.某旅行社强行游客购买旅游纪念品。
2.小李夫妇经朋友介绍与张某签订了代孕协议,约定支付高额报酬。
3.父母为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4.某人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的条件。
5.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6.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7.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8.某商店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给6岁的刘某一台游戏机。
知识归纳:民法
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基本原则 含义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原因 (1)必要性: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意义: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地位平等,没有特权)
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对等)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
公序良俗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课堂总结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和 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的含义
2.民法典的地位、作用
3.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要素
4.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1、定义、原因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31
沙场点兵
1.《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的是
①李某不满邻居举报其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车充电,由此引起纠纷
②某市质检部对某制假售假企业处以十万元款,企业表示不服
③两名同学约定周末一起去体育馆球,一方未到,另一方不谅解
④赵某因矛盾在社交平台上肆意谩骂诽谤攻击周某,使得周某不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沙场点兵
2.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②17周岁的王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10周岁智力正常的刘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沙场点兵
3.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信原则
C.绿色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B
沙场点兵
4. 寒假期间,11岁的小明将积攒的7 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脑游戏机。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
A. 小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退货
B. 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退货
C. 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退货
D. 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退货
C
沙场点兵
5.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个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收回邮票。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分析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沙场点兵
参考答案:
①民法典确立了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及绿色原则。
②在李某与刘某买卖邮票这一交易过程中,虽然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但是李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市场行情的了解,导致他对买卖标的物的价值有严重的误解,而刘某应该知道此邮票的价值,但仍以较低价格换取,显然违背了公平、诚信等原则。
③权利人李某要求撤销合同,收回邮票,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本课结束
感谢您的聆听
ShanaEnco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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