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16 家庭与婚姻
(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分类汇编)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北京高考·T11)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3.(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 (2025年河南高考·T10)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2025·河北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6.(2025·浙江1月高考·T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田米(x,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国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网,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全,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全。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4分)
7.(2025年安徽高考·T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6分)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8分)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6.2 夫妻地位平等
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3.(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5年湖南高考·T13)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2025年云南高考·T14)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专题16 家庭与婚姻
(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参考答案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答案】A
【解析】【命题点】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深度解析】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购买房屋以及郭某申请贷款行为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用于与何某共同居住,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释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亭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借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郭某可以与何某外祖母签订相关协议,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②排除。遗嘱继承要求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何某作为外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排除。
【易错警示】
本题容易错选④项,原因在于未准确理解“遗嘱继承”与“遗赠”两种遗产取得形式,误认为有遗嘱即为遗嘱继承。
要明确:★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遣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为:
2.【答案】C
【考点】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解析】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3.【参考答案】B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4. 【答案】C
【考点】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解析】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5.【参考答案】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1分)
①法律层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法定义务。放弃继承权并不能免除该项义务。胡大爷的儿子以合同约定过自己放弃继承权、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违反了法律规定。(3分)
②道德层面: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道德上义不容辞的责任。胡大爷儿子以合同约定为由推脱责任,这违背了基本的杜会主义道德规范(2分)
6.(1)【考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答案】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4分)
7.(2)【考点】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
【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民事权益受损害的,构成侵权,侵权有责。8周岁儿童在电扶梯上跑跳导致刘某摔倒,属于典型的第三人侵权,但该儿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若材料中地铁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制止儿童跑跳、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答案】A
【解析】【命题点】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深度解析】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购买房屋以及郭某申请贷款行为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用于与何某共同居住,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释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亭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借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郭某可以与何某外祖母签订相关协议,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②排除。遗嘱继承要求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何某作为外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排除。
2.【答案】D
【解析】【命题点】合同、违约、共同财产、所有权、著作权、侵权责任
【深度解析】甲乙两人存在债务纠纷,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有责任证明自己借款给乙,但乙有权利进行抗辩,而非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 排除。甲将金项链赠与妻子,金项链是独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B排除。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这意味着,在网购情境下,商品的所有权在买家签收时发生转移,快递员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未得到甲同意或事后追认,不能认定为签收,C排除。动画片人物形象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依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制作、使用并售卖获利,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侵害,D正确。
3.【参考答案】B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4.【答案】A
【考点】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5.【考点】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答案】A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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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6 家庭与婚姻
(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分类汇编)解析版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命题点】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深度解析】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购买房屋以及郭某申请贷款行为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用于与何某共同居住,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释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亭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借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郭某可以与何某外祖母签订相关协议,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②排除。遗嘱继承要求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何某作为外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排除。
【易错警示】
本题容易错选④项,原因在于未准确理解“遗嘱继承”与“遗赠”两种遗产取得形式,误认为有遗嘱即为遗嘱继承。
要明确:★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遣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为:
2.(2025·北京高考·T11)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考点】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解析】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3.(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参考答案】B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4. (2025年河南高考·T10)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考点】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解析】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5.(2025·河北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参考答案】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1分)
①法律层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法定义务。放弃继承权并不能免除该项义务。胡大爷的儿子以合同约定过自己放弃继承权、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违反了法律规定。(3分)
②道德层面: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道德上义不容辞的责任。胡大爷儿子以合同约定为由推脱责任,这违背了基本的杜会主义道德规范。(2分)
6.(2025·浙江1月高考·T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田米(x,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国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网,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全,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全。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4分)
【考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答案】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4分)
7.(2025年安徽高考·T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6分)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8分)
【考点】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
【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民事权益受损害的,构成侵权,侵权有责。8周岁儿童在电扶梯上跑跳导致刘某摔倒,属于典型的第三人侵权,但该儿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若材料中地铁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制止儿童跑跳、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6.2 夫妻地位平等
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命题点】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深度解析】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购买房屋以及郭某申请贷款行为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用于与何某共同居住,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释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亭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借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郭某可以与何某外祖母签订相关协议,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②排除。遗嘱继承要求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何某作为外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排除。
2.(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命题点】合同、违约、共同财产、所有权、著作权、侵权责任
【深度解析】甲乙两人存在债务纠纷,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有责任证明自己借款给乙,但乙有权利进行抗辩,而非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 排除。甲将金项链赠与妻子,金项链是独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B排除。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这意味着,在网购情境下,商品的所有权在买家签收时发生转移,快递员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未得到甲同意或事后追认,不能认定为签收,C排除。动画片人物形象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依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制作、使用并售卖获利,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侵害,D正确。
3.(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参考答案】B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4.(2025年湖南高考·T13)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考点】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5. (2025年云南高考·T14)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考点】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答案】A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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