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专题七 法律-(word)高中政治·2025年高考真题·按专题分类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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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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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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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 |
| 类型 | 题集-试题汇编 |
| 知识点 | 法律与生活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真题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14 MB |
| 发布时间 | 2025-07-16 |
| 更新时间 | 2025-07-16 |
| 作者 | 绵竹市万卷书城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5-07-16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3082131.html |
| 价格 | 8.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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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 高中政治 】
2025年高考真题 - 按专题分类 · 第1期
专题七 法律
---- 学 生 版 ----
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湖北)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高考·湖北)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5高考·北京)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4.(2025高考·北京)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5.(2025高考·山东)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高考·广东)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5高考·辽宁)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5高考·河北)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5高考·陕宁青晋)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10.(2025高考·广东)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5高考·陕宁青晋)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5高考·江苏)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13.(2025高考·江苏)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14.(2025高考·河南)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5高考·河南)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5高考·安徽)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2025高考·安徽)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2025高考·河北)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2025高考·河北)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025高考·辽宁)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1.(2025高考·云南)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025高考·云南)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2025高考·湖南)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4.(2025高考·湖南)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2025高考·辽宁)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6.(2025高考·浙江1月)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7.(2025高考·浙江1月)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非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山东)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2.(2025高考·辽宁)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3.(2025高考·江苏)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4.(2025高考·浙江1月)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5.(2025高考·云南)材料二 某物流公司与客户签订铁水联运“一单制”运输合同,将矿石运至目的地。物流公司委托A公司负责铁运,B公司负责水运。A公司将货物运至港口交付水运时,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A公司当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另一方面,为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B公司接货后,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时逾期,造成损失。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相关知识,指出其中的违约方和守约方,并评析他们的行为。
6.(2025高考·河北)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7.(2025高考·河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络主播……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他们用辛勤付出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工作不稳定、劳动强度高、权益维护难、安全保障不足等困境。
篇章一:困局
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8.(2025高考·安徽)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9.(2025高考·广东)材料二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 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0.(2025高考·湖北)建设法治中国是系统性工程,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材料二 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影响了甲的训练安排。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11.(2025高考·陕宁青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赵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赵某很困惑:自己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赵某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并指出有哪些维权途径。
12.(2025高考·北京)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一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一,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13.(2025高考·湖南) 【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新之旅,思维启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某地鼓励大学生“背着双肩包来创业”,设立青年创业就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法治护航青年创业。小王大学毕业后创办“AI+文创”企业。近期,他遇到了困惑,为此来到该服务中心咨询。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工作人员,将如何为小王解惑?
专题七 法律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C 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入选。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入选。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错误。
2.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3.D 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甲对书写的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A 错误。虽然春联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公共领域文字,但甲书写的春联书法作品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B错误。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甲将春联赠与乙,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即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
4.C 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5.A 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6.B 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入选。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选。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入选。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选。
7.C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8.A 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于以提示,①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须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排除。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排除。
9.D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10.B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正确。
11.B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小杨发送“我先支付定金100元”的消息,表示其愿意以支付定金的方式预订合同,内容具体明确(预订房间并支付定金),符合《民法典》第472条关于要约的定义,①正确。酒店的回复:收到订金100,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88条,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排除。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问题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12.D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不选。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不选。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
13.B 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14.B 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甲公司将丁某的小说改编拍摄成微短剧,丁某作为原作品的作者,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等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著改编权属于著作权的财产权,但是作家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因此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说明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④错误。
15.C 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入选。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选。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入选。
16.C 安全消费的权利主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本题案例中,并没有提及甲因为购买这双非正品鞋而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所以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未受到侵害,①排除。乙公司将非H品牌正品女鞋卖给甲,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诚信原则要求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讲诚实、守信用。乙公司的这种经营行为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判决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民间性质的调解行为,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在双方自愿履行的情况下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因此,该调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错误。甲在乙公司购买女鞋,双方就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即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17.A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 2023 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
18.B 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①正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错误。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更加便捷、经济,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19.C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20.A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21.A 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22.B 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商家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法律支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平台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若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即使存在失误),商家一般需直接向消费者追偿,而非要求平台返还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
23.B 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24.A 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25.B 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选。
26.D 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27.C 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到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不选。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②入选。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主要是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程某健康权等权益的侵害,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入选。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不选。
1.【答案】(1)①甲侵害王某的作品署名权(甲将署名改为自己); 复制权(甲提供图腾作品给乙作为模板); 信息网络传播权(上传网络)。
乙:侵害王某的作品改编权(以图腾为基础创作新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新作品与图腾相似,可能歪曲原作品)。②仲裁需有仲裁协议(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王某与乙无仲裁合意 ),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③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20万剩余部分、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甲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等)。
(2)①法院判令甲停止侵权并付费,体现对原创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彰显了国家依法对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价值取向。②法院驳回“销毁甬道”诉请,兼顾乙公司的承揽投入与公共利益,避免资源浪费,通过经济赔偿而非物理销毁实现正义。彰显了利益衡平原则。③甲没有遵守与王某的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法院支持王某的合理诉求,也体现了对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的维护,彰显了契约精神。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回答设问中的三个小问题,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甲与王某的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说明甲侵害了王某的作品署名权、 复制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乙侵害了王某的作品改编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关键词②: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可调用仲裁的知识,说明王某与乙之间并未签订任何仲裁协议,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关键词③: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可调用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要求甲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说明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该判决体现对原创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彰显了国家依法对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价值取向;也体现了对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的维护,彰显了契约精神。关键词②:法院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可调用感受司法公正的知识,说明该判决兼顾乙公司的承揽投入与公共利益,主张通过经济赔偿而非物理销毁实现正义,彰显了利益衡平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答案】依据:① 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超速50%,存在重大过失,触发“好意同乘”例外条款(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 ),依法需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②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原则。③协议在法定责任框架内灵活调整,既尊重“好意同乘”的善意(鼓励互助 ),又落实过错责任(保障权益 ),彰显公平原则。
意义:①落实《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明确 “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边界,维护法律确定性;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体现法律灵活性。清晰阐释“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引导公众理解法律规则,增强法治意识。②法院调解促成和解,避免“好意同乘”纠纷激化邻里、同事矛盾,维护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践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弘扬“和为贵”传统,传递公序良俗。③为类似“好意同乘”侵权纠纷提供示范: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鼓励善意,平衡“权益保护”与 “善意鼓励”,促进社会良性互动。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第一问为依据类命题,要求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需要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结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分析;第二问为意义类命题,要求说明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需要调用运用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知识,结合材料,从意义角度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可调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及民法基本原则等法理依据:说明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由于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故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但是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公平的原则。关键词②: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此纠纷被成功化解→可调用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知识,从维护法律确定性与体现法律灵活性、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提供示范案例等角度说明该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答案】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法理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说明本案中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有效信息②: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说明本案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③: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知识说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答案】(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东城法院的判决,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邓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李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②: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5.【答案】违约方:B公司。守约方:A公司。
评析:B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接货导致货物滞留,且接货后运输逾期造成损失。B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及时接收和按时运输义务,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的行为损害了客户的利益,影响了整个铁水联运合同的顺利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按照物流公司的委托,将货物运至港口,在B公司未及时接货的情况下,A公司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积极履行通知义务;同时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合理措施。A公司的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防止损失扩大的责任,尽到了守约方应尽的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B公司接货后,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时逾期,造成损失→从违约方B公司的角度分析:联系合同履行原则,分析B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接货导致货物滞留,且接货后运输逾期造成损失,未履行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关键词②:A公司将货物运至港口交付水运时,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A公司当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另一方面,为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从守约方A公司的角度分析:联合合同履行原则,分析A公司积极履行通知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损,符合诚信原则和合同附随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答案】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本案中,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②: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无效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儿子因放弃继承权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的合同条约违背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无效。有效信息③: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权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的关系。本案中,继承权可以放弃,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有效信息④: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可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角度分析说明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胡大爷儿子必须承担赡养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7.【答案】①合同中的对于限制结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②公司侵犯了小雨的休息休假权,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公司未经协商一致,经常让小雨加班日均工作10小时。③公司不能以小雨结婚为由辞退小雨,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
维权途径:①可以寻找第三方进行调解。②可以先仲裁,如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可联系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法律相违背,该条款无效。关键词②: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可联系劳动者的权利,说明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相应权利。关键词③: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可联系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做出赔偿;关键词④:为小雨提供维权途径→可联系劳动纠纷解决的知识,说明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劳动纠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答案】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 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原因类主观题,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说明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关键词②: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调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法理依据,说明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9.【答案】乙公司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如下: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但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对该计算机软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等权利。软件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乙公司需要获得甲公司许可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否则构成侵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首先判断观点正确与否,再调用著作权、权利的行使注意界限的相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表明观点:乙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关键词①: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可联系教材知识著作权的知识说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乙公司需要获得甲公司许可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否则构成侵权。关键词②: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可联系合理使用的知识说明但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答案】①甲对乙的诉讼请求合理。
甲乙双方达成约定,该合同合法有效,甲支付100元定金,而乙是违约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且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丙的行为导致球拍无法交付,不属于不可抗力。
②甲对丙的诉求不合理。
丙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乙的球拍坏掉,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但甲与丙无直接合同关系,且甲对球拍无所有权,故甲不能直接要求丙赔偿自身损失(如训练安排受影响)。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政治与法治的有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可联系合同的知识,说明甲乙合同有效,乙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丙的损坏行为,不是不可抗力,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关键词②: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可联系侵权的知识,说明丙侵犯了乙的财产权,但甲与丙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不能照丙赔偿,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答案】意见和理由:①赵某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赵某尚未正式入职,但公司安排其外出递送公司材料,这属于因工作原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②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共享单车管理者对共享单车有管理和合理摆放的义务。若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导致赵某被迫绕行从而被撞受伤,管理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③周某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则,其过错行为直接导致赵某被撞受伤,侵犯了赵某的健康权,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赵某维权的途径:①协商,赵某可以与公司、共享单车管理者、周某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②调解,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员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第三方调解下解决纠纷。③针对工伤部分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与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无法协商解决,赵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工伤待遇等问题。④民事诉讼,赵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在劳动仲裁后就工伤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的设问要求谈谈对“自己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权利保障于法有据、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第二小问属于分析类主观题,需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意见和理由:
观点判断:赵某的情况属于工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周某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论据①:赵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从劳动关系的角度分析:联系工伤认定,劳动关系认定,分析赵某虽未正式入职,但公司安排其外出递送公司材料,属于因工作原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应认定为工伤。论据②: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从共享单车管理者责任的角度分析:联系侵权责任的认定中的过错推定责任,分析共享单车管理者对共享单车有管理和合理摆放的义务,管理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论据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从周某责任的角度分析:联系侵权责任的认定中的过错侵权,分析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周某因过错行为直接导致赵某被撞受伤,侵犯了赵某的健康权,承担侵权责任。
维权途径:
关键词:维权途径→从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角度分析:联系协商、调解、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分析赵某可以与公司、共享单车管理者、周某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在第三方调解下解决纠纷,调解不行的关于侵权赔偿方面进行诉讼,关于工伤部分进行劳动仲裁,仲裁不服的进行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答案】脑机接口对人格权产生影响: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脑机接口技术涉及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尤其是植入式技术,在手术及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②隐私权。该技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人的脑电波信息包含个人的思维、想法等隐私内容,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侵犯隐私权。
保护人格权益:①技术实施方作为责任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在实施脑机接口技术前,要进行严格的伦理审查,建立伦理审查机制,确保技术应用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保护使用者的生命、身体和健康安全,防止隐私信息泄露。②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人格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为脑机接口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第一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二问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从生命、身体和健康权的角度分析:脑机接口技术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关键词②: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从隐私权的角度分析: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关键词③: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从技术实施方的角度分析: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建立伦理审查机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关键词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从权利人的角度分析: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3.【答案】(2)回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种行为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果小王直接使用知名企业“浪漫文创”的名称,将会侵犯该企业的名称权,同时还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其朋友提醒有风险是正确的。
回答2: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回答3: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知识,从名称权、商标权、劳动纠纷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使用“浪漫文创”作为企业名称→可运用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从名称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分析说明不能直接使用其他企业的名称,不能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信息②:注册成功后怎样才能一直受法律保护→可运用知识产权的知识,从商标权的保护的角度分析说明商标权的保护需要注册与依法续展。有效信息③:员工离职后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可运用劳动纠纷的知识,从劳动仲裁的角度分析说明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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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政治 】
2025年高考真题 - 按专题分类 · 第1期
专题七 法律
---- 教 师 版 ----
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湖北)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C 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入选。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入选。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错误。
2.(2025高考·湖北)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3.(2025高考·北京)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3.D 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甲对书写的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A 错误。虽然春联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公共领域文字,但甲书写的春联书法作品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B错误。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甲将春联赠与乙,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即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
4.(2025高考·北京)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4.C 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5.(2025高考·山东)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A 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6.(2025高考·广东)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B 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入选。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选。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入选。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选。
7.(2025高考·辽宁)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C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8.(2025高考·河北)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A 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于以提示,①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须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排除。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排除。
9.(2025高考·陕宁青晋)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9.D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10.(2025高考·广东)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B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正确。
11.(2025高考·陕宁青晋)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B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小杨发送“我先支付定金100元”的消息,表示其愿意以支付定金的方式预订合同,内容具体明确(预订房间并支付定金),符合《民法典》第472条关于要约的定义,①正确。酒店的回复:收到订金100,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88条,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排除。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问题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12.(2025高考·江苏)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12.D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不选。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不选。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
13.(2025高考·江苏)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13.B 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14.(2025高考·河南)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B 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甲公司将丁某的小说改编拍摄成微短剧,丁某作为原作品的作者,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等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著改编权属于著作权的财产权,但是作家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因此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说明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④错误。
15.(2025高考·河南)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C 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入选。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选。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入选。
16.(2025高考·安徽)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C 安全消费的权利主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本题案例中,并没有提及甲因为购买这双非正品鞋而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所以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未受到侵害,①排除。乙公司将非H品牌正品女鞋卖给甲,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诚信原则要求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讲诚实、守信用。乙公司的这种经营行为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判决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民间性质的调解行为,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在双方自愿履行的情况下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因此,该调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错误。甲在乙公司购买女鞋,双方就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即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17.(2025高考·安徽)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A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 2023 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
18.(2025高考·河北)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B 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①正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错误。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更加便捷、经济,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19.(2025高考·河北)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C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20.(2025高考·辽宁)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A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21.(2025高考·云南)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A 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22.(2025高考·云南)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B 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商家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法律支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平台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若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即使存在失误),商家一般需直接向消费者追偿,而非要求平台返还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
23.(2025高考·湖南)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3.B 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24.(2025高考·湖南)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A 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25.(2025高考·辽宁)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B 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选。
26.(2025高考·浙江1月)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6.D 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27.(2025高考·浙江1月)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7.C 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到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不选。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②入选。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主要是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程某健康权等权益的侵害,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入选。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不选。
非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山东)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1.【答案】(1)①甲侵害王某的作品署名权(甲将署名改为自己); 复制权(甲提供图腾作品给乙作为模板); 信息网络传播权(上传网络)。
乙:侵害王某的作品改编权(以图腾为基础创作新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新作品与图腾相似,可能歪曲原作品)。②仲裁需有仲裁协议(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王某与乙无仲裁合意 ),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③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20万剩余部分、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甲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等)。
(2)①法院判令甲停止侵权并付费,体现对原创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彰显了国家依法对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价值取向。②法院驳回“销毁甬道”诉请,兼顾乙公司的承揽投入与公共利益,避免资源浪费,通过经济赔偿而非物理销毁实现正义。彰显了利益衡平原则。③甲没有遵守与王某的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法院支持王某的合理诉求,也体现了对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的维护,彰显了契约精神。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回答设问中的三个小问题,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甲与王某的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说明甲侵害了王某的作品署名权、 复制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乙侵害了王某的作品改编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关键词②: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可调用仲裁的知识,说明王某与乙之间并未签订任何仲裁协议,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关键词③: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可调用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要求甲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说明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该判决体现对原创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彰显了国家依法对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价值取向;也体现了对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的维护,彰显了契约精神。关键词②:法院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可调用感受司法公正的知识,说明该判决兼顾乙公司的承揽投入与公共利益,主张通过经济赔偿而非物理销毁实现正义,彰显了利益衡平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025高考·辽宁)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2.【答案】依据:① 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超速50%,存在重大过失,触发“好意同乘”例外条款(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 ),依法需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②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原则。③协议在法定责任框架内灵活调整,既尊重“好意同乘”的善意(鼓励互助 ),又落实过错责任(保障权益 ),彰显公平原则。
意义:①落实《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明确 “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边界,维护法律确定性;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体现法律灵活性。清晰阐释“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引导公众理解法律规则,增强法治意识。②法院调解促成和解,避免“好意同乘”纠纷激化邻里、同事矛盾,维护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践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弘扬“和为贵”传统,传递公序良俗。③为类似“好意同乘”侵权纠纷提供示范: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鼓励善意,平衡“权益保护”与 “善意鼓励”,促进社会良性互动。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第一问为依据类命题,要求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需要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结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分析;第二问为意义类命题,要求说明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需要调用运用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知识,结合材料,从意义角度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可调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及民法基本原则等法理依据:说明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由于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故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但是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公平的原则。关键词②: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此纠纷被成功化解→可调用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知识,从维护法律确定性与体现法律灵活性、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提供示范案例等角度说明该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2025高考·江苏)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3.【答案】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法理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说明本案中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有效信息②: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说明本案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③: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知识说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2025高考·浙江1月)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4.【答案】(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东城法院的判决,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邓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李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②: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5.(2025高考·云南)材料二 某物流公司与客户签订铁水联运“一单制”运输合同,将矿石运至目的地。物流公司委托A公司负责铁运,B公司负责水运。A公司将货物运至港口交付水运时,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A公司当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另一方面,为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B公司接货后,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时逾期,造成损失。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相关知识,指出其中的违约方和守约方,并评析他们的行为。
5.【答案】违约方:B公司。守约方:A公司。
评析:B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接货导致货物滞留,且接货后运输逾期造成损失。B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及时接收和按时运输义务,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的行为损害了客户的利益,影响了整个铁水联运合同的顺利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按照物流公司的委托,将货物运至港口,在B公司未及时接货的情况下,A公司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积极履行通知义务;同时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合理措施。A公司的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防止损失扩大的责任,尽到了守约方应尽的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B公司接货后,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时逾期,造成损失→从违约方B公司的角度分析:联系合同履行原则,分析B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接货导致货物滞留,且接货后运输逾期造成损失,未履行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关键词②:A公司将货物运至港口交付水运时,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A公司当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另一方面,为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从守约方A公司的角度分析:联合合同履行原则,分析A公司积极履行通知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损,符合诚信原则和合同附随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2025高考·河北)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6.【答案】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本案中,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②: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无效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儿子因放弃继承权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的合同条约违背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无效。有效信息③: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权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的关系。本案中,继承权可以放弃,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有效信息④: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可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角度分析说明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胡大爷儿子必须承担赡养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7.(2025高考·河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络主播……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他们用辛勤付出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工作不稳定、劳动强度高、权益维护难、安全保障不足等困境。
篇章一:困局
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7.【答案】①合同中的对于限制结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②公司侵犯了小雨的休息休假权,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公司未经协商一致,经常让小雨加班日均工作10小时。③公司不能以小雨结婚为由辞退小雨,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
维权途径:①可以寻找第三方进行调解。②可以先仲裁,如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可联系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法律相违背,该条款无效。关键词②: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可联系劳动者的权利,说明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相应权利。关键词③: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可联系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做出赔偿;关键词④:为小雨提供维权途径→可联系劳动纠纷解决的知识,说明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劳动纠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2025高考·安徽)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8.【答案】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 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原因类主观题,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说明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关键词②: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调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法理依据,说明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9.(2025高考·广东)材料二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 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9.【答案】乙公司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如下: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但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对该计算机软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等权利。软件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乙公司需要获得甲公司许可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否则构成侵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首先判断观点正确与否,再调用著作权、权利的行使注意界限的相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表明观点:乙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关键词①: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可联系教材知识著作权的知识说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乙公司需要获得甲公司许可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否则构成侵权。关键词②: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可联系合理使用的知识说明但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2025高考·湖北)建设法治中国是系统性工程,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材料二 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影响了甲的训练安排。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10.【答案】①甲对乙的诉讼请求合理。
甲乙双方达成约定,该合同合法有效,甲支付100元定金,而乙是违约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且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丙的行为导致球拍无法交付,不属于不可抗力。
②甲对丙的诉求不合理。
丙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乙的球拍坏掉,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但甲与丙无直接合同关系,且甲对球拍无所有权,故甲不能直接要求丙赔偿自身损失(如训练安排受影响)。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政治与法治的有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可联系合同的知识,说明甲乙合同有效,乙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丙的损坏行为,不是不可抗力,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关键词②: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可联系侵权的知识,说明丙侵犯了乙的财产权,但甲与丙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不能照丙赔偿,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2025高考·陕宁青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赵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赵某很困惑:自己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赵某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并指出有哪些维权途径。
11.【答案】意见和理由:①赵某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赵某尚未正式入职,但公司安排其外出递送公司材料,这属于因工作原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②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共享单车管理者对共享单车有管理和合理摆放的义务。若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导致赵某被迫绕行从而被撞受伤,管理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③周某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则,其过错行为直接导致赵某被撞受伤,侵犯了赵某的健康权,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赵某维权的途径:①协商,赵某可以与公司、共享单车管理者、周某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②调解,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员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第三方调解下解决纠纷。③针对工伤部分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与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无法协商解决,赵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工伤待遇等问题。④民事诉讼,赵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在劳动仲裁后就工伤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的设问要求谈谈对“自己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权利保障于法有据、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第二小问属于分析类主观题,需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意见和理由:
观点判断:赵某的情况属于工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周某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论据①:赵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从劳动关系的角度分析:联系工伤认定,劳动关系认定,分析赵某虽未正式入职,但公司安排其外出递送公司材料,属于因工作原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应认定为工伤。论据②: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从共享单车管理者责任的角度分析:联系侵权责任的认定中的过错推定责任,分析共享单车管理者对共享单车有管理和合理摆放的义务,管理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论据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从周某责任的角度分析:联系侵权责任的认定中的过错侵权,分析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周某因过错行为直接导致赵某被撞受伤,侵犯了赵某的健康权,承担侵权责任。
维权途径:
关键词:维权途径→从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角度分析:联系协商、调解、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分析赵某可以与公司、共享单车管理者、周某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在第三方调解下解决纠纷,调解不行的关于侵权赔偿方面进行诉讼,关于工伤部分进行劳动仲裁,仲裁不服的进行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2025高考·北京)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一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一,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12.【答案】脑机接口对人格权产生影响: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脑机接口技术涉及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尤其是植入式技术,在手术及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②隐私权。该技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人的脑电波信息包含个人的思维、想法等隐私内容,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侵犯隐私权。
保护人格权益:①技术实施方作为责任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在实施脑机接口技术前,要进行严格的伦理审查,建立伦理审查机制,确保技术应用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保护使用者的生命、身体和健康安全,防止隐私信息泄露。②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人格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为脑机接口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第一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二问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从生命、身体和健康权的角度分析:脑机接口技术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关键词②: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从隐私权的角度分析: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关键词③: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从技术实施方的角度分析: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建立伦理审查机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关键词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从权利人的角度分析: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3.(2025高考·湖南) 【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新之旅,思维启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某地鼓励大学生“背着双肩包来创业”,设立青年创业就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法治护航青年创业。小王大学毕业后创办“AI+文创”企业。近期,他遇到了困惑,为此来到该服务中心咨询。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工作人员,将如何为小王解惑?
13.【答案】(2)回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种行为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果小王直接使用知名企业“浪漫文创”的名称,将会侵犯该企业的名称权,同时还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其朋友提醒有风险是正确的。
回答2: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回答3: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知识,从名称权、商标权、劳动纠纷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使用“浪漫文创”作为企业名称→可运用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从名称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分析说明不能直接使用其他企业的名称,不能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信息②:注册成功后怎样才能一直受法律保护→可运用知识产权的知识,从商标权的保护的角度分析说明商标权的保护需要注册与依法续展。有效信息③:员工离职后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可运用劳动纠纷的知识,从劳动仲裁的角度分析说明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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