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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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 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其中的“名”是指什么呢? 一、财产权 1.含义: 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为什么要对财产权进行规定? ①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制度性法律基础。 ②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促进财产流通使用。 ③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④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二、物权 (一)含义: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动产、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二)分类: 1.所有权(自物权) 2.他物权 (三)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有、集体、个人合法私有财产平等受到保护 付阿姨购买一小区住宅现房,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了一部分房款,但还未办理过户登记,余款在办理房产证手续时交付。开发商见房价大涨,出于利益驱动,“一房二卖”出售给张三丰,并把房子登记到张三丰名下。 这座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谁?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取得方式:因动产与不动产有所不同。 ①不动产:登记; ②动产:交付。 (4)共有财产: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某鳏居老人苏某,拥有私人住宅一处。子女均在外地居住,因工作事业繁忙,很少回家探望老人。保姆小蔡受雇于苏某,对其生活上进行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并给予精神上的慰藉,使其晚年生活其乐融融。有感于此,苏某与小蔡签订了书面的居住权合同,约定无论苏某是否在世,小蔡均能在该住宅中无偿居住,一直到小蔡去世。后二人将该居住权在登记机构进行了登记。数月后,苏某去世,其子女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宣示对房屋的所有权,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蔡搬出涉案房屋。 苏某的子女有权要求小蔡搬出房屋吗? 【知识拓展】居住权 《民法典》条文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本案中,因苏某与小蔡系以书面约定方式设立居住权,并在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遵循了法定的居住权设立程序,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即使苏某的子女因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权要求小蔡搬出房屋。 小蔡为了生活,在城里开了一间饭馆,并且在城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兴旺物业公司管理。今年2月,兴旺物业公司擅自出租小区外墙、电梯广告位,收取租金据为己有;据此,业主小蔡起诉至法院。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擅自收租?为什么? 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登记取得房产证后,业主获得了哪些财产权利?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小区共有部分招租应提交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收益应纳入小区公共财务收支;判决物业公司依法纠正。 小蔡在农村的老家还有一间房和两亩承包地,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包括小蔡的承包地和宅基地。 小蔡在农村老家有哪些财产权利?政府有权征收小蔡的承包地吗?小蔡是否有权要求政府补偿? 【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 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分类 ①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等。(使用价值) A: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②意义: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B: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是农民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②含义: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权,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C: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2.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 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分类 ①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使用价值) ②担保物权: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交换价值) ②担保物权 A:抵押权 动产和不动产;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优先受偿。 B:质权 动产和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券、票据等);移交债权人占有;优先受偿。 2.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 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分类 ①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使用价值) ②担保物权: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交换价值) (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物尽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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