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清北班下期高二月考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公交车上,张某因刚下班太累闭眼休息而没有注意到孕妇李某,孕妇李某对张某未给其让座心生不满,出言不逊,但张某一直闭口不接,李某倍感不爽,拍了张某的正面照发在朋友圈,并配文“不给孕妇让座的男人不配为男人”,这给张某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
B.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
C. 国家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对张某进行教育
D. 民事行为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
【答案】B
【解析】
【详解】A:张某可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故A说法错误。
B:李某对张某出言不逊,且拍其照片发至朋友圈,并配有侮辱字眼,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故B正确。
C:题干指出张某是刚下班太累闭眼休息未注意到李某,所以才未让座,故C不选。
D:材料未体现损害国家利益,故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 孙某开了一家电脑店。13岁的王某到孙某的店中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商谈好价格后,王某转给孙某货款,完成交易。在这一交易中( )
①因年龄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所涉及的客体是孙某的人身权利
③王某不能享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
④孙某出售电脑给王某的行为不妥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王某只有13岁,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正确。
②:在王某与孙某的交易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孙某的人身权利,②排除。
③:公民都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民事权利,③错误。
④: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出售电脑给王某的行为不妥,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 2023年2月,原告李昀锴使用开源软件StableDiffusion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并以“春风送来了温柔”为名发布在社交平台小红书上2023年3月2日,一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文章使用了李昀锴制作的图片。2023年8月24日,李昀锴起诉对方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与此案的民事客体相同的是民事案件可能是( )
①专利权纠纷
②商标权纠纷
③汽车所有权纠纷
④名誉权纠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题干案件涉及的民事关系客体是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这属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知识产权还包括和商标权,故与本案的民事客体相同的是民事案件可能是专利权纠纷或商标权纠纷,①②符合题意。
③④:题干涉及的是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在汽车所有权纠纷中,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在名誉权纠纷,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4. 在A城市中心,张某拥有一套不挡光房子,当他得知房子前面有一栋高层将要建设,以后将遮挡阳光时,就将该房子卖给了对此不知情、想买一套不挡光房子的李某。下列行为与张某行为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不一致的是( )
①张某用赝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
②小峰家住12楼并且经常在自家客厅中拍球、跳绳至深夜
③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
④市场交易以次充好,缺斤短两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张某拥有一套不挡光的房子,当他得知房子前面有一栋高层将要建设,以后将遮挡阳光时,就将该房子卖给了对此不知情、想买一套不挡光房子的李某。张某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①:张某用赝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以假充真,违反了诚信原则,①不符合题意。
②:小峰家住12楼并且经常在自家客厅中拍球、跳绳至深夜,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②符合题意。
③:快递公司招聘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存在就业性别歧视,违反的是平等原则,③符合题意。
④:市场交易以次充好,缺斤短两,违反的诚信原则,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5. 丁某是智通车眼镜店的个体经营者。2013年丁某将“智通车”图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为商标。2022年杨某在其经营的店铺招牌上使用了“大众智通车眼镜超市”字样,其中“智通车”文字造型与丁某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案“智通车”完全一致,本案中( )
①“智通车”图形具有独创性,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智通车”图案注册为商标,可以获得商标权的保护
③杨某侵犯了“智通车”图案作品著作人的发表权
④杨某侵犯了“智通车”商标注册人的专利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丁某将“智通车”图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为商标,说明“智通车”图形具有独创性,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智通车”图案注册为商标,可以获得商标权的保护,①②符合题意。
③:材料体现的是侵犯商标权,跟发表权无关,③排除。
④:商标注册人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不是专利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 甲欠乙货款,二人商定由甲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乙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表自己占有红木。甲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经乙的授权而占有,乙取得质权
B. 丙经乙的授权而占有,丙取得所有权
C. 红木已交付,乙取得所有权
D. 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答案】A
【解析】
【详解】AC:《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甲乙订立质权合同,甲交付质押财产,乙取得质权,而不是所有权,A说法正确,C说法错误。
BD:乙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表自己占有红木。乙与丙未订立质押合同不存在质权关系,丙是依照乙的委托占有质物,因此,丙未取得质权和所有权,BD错误。
故本题选A。
7. 秦某非常喜欢好友林某的一块名表,遂借来佩戴一段时间。期间,林某因经商急需资金周转,与秦某商定将该表质押并借款15万元,双方签订了名表的质押合同。后来,林某经商失败无力归还借款,便提出将表作价15万元转让给秦某,秦某欣然应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秦某因拥有质押权而取得名表所有权
②秦某同意林某的提议时名表转让合同成立
③因名表已在秦某处,转让合意达成后所有权即转移
④因双方没有完成交付,名表的所有权还属于林某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秦某因为拥有质押权但并没有取得名表的所有权,①说法错误。
②:林某经商失败无力归还借款,便提出将表作价15万元转让给秦某,属于要约,秦某欣然应允属于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故秦某同意林某的提议时名表转让合同成立,②说法正确。
③④: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林某经商失败无力归还借款,便提出将表作价15万元转让给秦某,秦某欣然应允,该合同成立,故因名表已在秦某处,转让合意达成后所有权即转移,③说法正确,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8. 2023年7月8日,某研究所委托招标公司就案涉宿舍项目公开发出投标邀请。2023年7月28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招标公司发出《投标文件》,表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愿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2023年8月1日,招标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送达中标通知书,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为中标人。2023年8月11日,研究所向物业管理公司致函,要求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中标关系,后续合同不再签订。关于该案例,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①该研究所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中标通知书送达投标人后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③经评标后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的行为为要约
④招投标程序中的招标行为为要约邀请,投标行为为承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招标投标程序中,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作出的承诺,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生效,也即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所以,招标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送达中标通知书,而后研究所要求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中标关系,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①②符合题意。
③:经评标后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的行为为承诺,③说法错误。
④:招投标程序中的招标行为为要约,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9. 张某在小区附近丢失了提包,提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两张银行卡和一张5万元的存款单。情急之下,张某在小区业主群里发布寻物启事并承诺寻回遗失物后赠予相关人员200元酬金。捡到这些遗失物的李某看到寻物启事后,联系张某归还了遗失物,同时要求张某支付200元酬金。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①李某拾金不昧并归还失主,依法行使了处分权 ②该寻物启事对发布人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李某索要酬金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④若张某拒绝支付酬金,李某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自身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李某捡到的物品不属于其自身财产,①不符合题意。
②:寻物启事中悬赏承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对发布人具有约束力,该寻物启事对发布人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②符合题意。
③:“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张某承诺寻回遗失物后赠予200元酬金,李某索要报酬的行为符合民法典规定,不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③不符合题意。
④:寻物启事属于要约,只要有人完成了约定的行为,合同即告成立,发布人需要依承诺内容支付报酬,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0. 《民法典》规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有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支付的违约金、押金或者订金,都是定金
B.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C.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D.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答案】D
【解析】
【详解】A: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A错误。
BC:根据定金罚则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BC错误。
D: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D正确。
本题选D项。
11. 今年清明假期高速免费的最后一天,驾驶私家车从德州途径东营返回烟台的王某,因高速拥堵,平时6小时的车程竟然花费了8个小时才到达烟台高速出口收费站,因超过免费时段10秒钟,被要求缴纳全程高速费用。王某不服,拒绝缴费和驶离,导致后方开始拥堵。对此,从法律的角度看,高速收费站管理人员对王某的以下规劝正确的是( )
①上高速时就视为作出了承诺,应该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②拥堵属不可抗力,如因此没能在免费时段驶离则应免责
③故意造成道路拥堵属于违法行为,必将承担刑事责任
④应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诉求,而不应以违法方式主张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王某上高速时就视为作出了承诺,应该依法履行缴费义务,①符合题意。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春节假期高速免费的最后一天,王某应该能预见路面的拥堵情况,因而不属于不可抗力,②说法错误。
③:王某拒绝缴费和驶离,导致后方开始拥堵。这种故意造成道路拥堵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必将承担刑事责任”说法过于绝对,③排除。
④:王某拒绝缴费和驶离,导致后方开始拥堵,此做法是违法的。王某应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诉求,而不应以违法方式主张权益,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2. 案例一:林某未携带狗绳在小区门口遛宠物狗,但狗自行从马路窜出与陈某驾驶的车辆相撞,狗当场死亡。双方因宠物狗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案例二:某小区业主陈某意外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在撬自家房门,急忙向物业求助。小偷秦某逃跑中看到物业保安一直追赶,情急跳入河中溺水身亡。事后,秦某家属诉至法院,索要死亡赔偿等158万余元
以上案例如果诉讼到法院,关于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案例一中陈某驾驶车辆致他人饲养的动物死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案例一中陈某如果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案例二中保安的追赶行为与小偷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案例二中保安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案例一中陈某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关键在于陈某是否具有过错。如果狗没拴绳子而车辆正常行驶,那么狗主人全责;如果狗没拴绳子,车辆违法行驶,那么都有责任,须有交警部门对责任大小具体认定,此时,车辆驾驶员应当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只有在行为人的行为对于受害人的损失产生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该行为人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案例一中陈某如果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
③:只有在行为人的行为对于受害人的损失产生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该行为人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案例二中保安追赶秦某的行为是属于履职行为,是其职责范围内。保安的追赶行为与小偷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
④: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例二中保安追赶秦某的行为是属于履职行为,是其职责范围内,不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3. 孤寡独居老人甲长期受到章某生活上的照护,2019年,甲带着章某去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书,并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房产送给了章某。随后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甲的生活。2023年,甲去世,甲的妹妹乙提起诉讼,诉称甲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所签协议无效,甲的财产应归乙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房产应该由章某继承
③乙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尊重成年人的意愿,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双方所签协议有效,则章某能以遗赠的方式获得甲某的房产,而不是继承甲某的房产,②排除。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乙应就其主张(甲所签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提供证据,即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③正确。
④:法定继承指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本案中,乙作为甲的妹妹虽然没有尽扶养义务,但她仍享有继承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4. 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利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
②: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这说明余某是小雨的继父,而非养父,②说法错误。
③:订金没有定金性质,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③符合题意。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因小雨练琴需要而在朱某处订购钢琴,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5. 汪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教育公司,双方自愿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每月4500元,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转正后,工作时间8:30—18:00,休息时间12:00—13:30,每周工作5天,工资每月6000元,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两个月后,汪某以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这一案例中( )
①该劳动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属于有效合同
②若汪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支持汪某的诉求
③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损害职工权益
④该公司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将受法律严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合法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该劳动合同虽然是双方自愿订立的,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该公司在员工试用期内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法律规定,该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①排除。
②:该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若汪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支持汪某的诉求,②正确。
③:工作时间8:30—18:00,休息时间12:00—13:30,每周工作5天,这符合我国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规定,没有侵犯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③排除。
④:该公司在汪某试用期内不为其缴纳社保,逃避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将受法律惩处,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 小王等3人均为13周岁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找到工作,负责推销电话卡、推广APP软件,月薪约4000元。一年后,公司突然宣布停止经营,单方面解除了与小王等3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拒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公司侵害了小王等3人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③公司与小王等3人签订的合同违反劳动法,是无效的合同
④劳动纠纷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法院就不予受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①说法错误。
②:公司单方面解除了与小王等3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拒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侵害了小王等3人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②说法错误。
③:小王等3人均为13周岁的未成年人,公司与小王等3人签订的合同违反劳动法,是无效的合同,③符合题意。
④:发生劳动争议,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把答案写在答题卡规定区域,超出区域无效)。
1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基本案情
67岁的李某甲与47岁的李某乙是同村村民。这天,李某乙在旁观看李某甲与众人打扑克,散场时李某乙意犹未尽,上前抢夺扑克牌,想阻止散场,让自己加入牌局。过程中,李某甲与李某乙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搡。经人劝架,李某乙正欲离开,李某甲却以弄伤自己为由再次与之发生争执。后双方回家,谁知李某甲刚踏进家门口便晕倒在地,邻居见状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但李某甲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甲符合“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高血压性心脏病的基础上,情绪激动、剧烈运动、轻微外力等因素,诱发其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力衰竭死亡”。
◆法院裁判
法院综合考量双方争执发生的过错程度、病发的原因力等因素,酌定以李某甲自担90%责任、李某乙承担10%责任为宜。最终判决李某乙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共计82583.4元。
结合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裁判李某乙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
【答案】①李某乙对李某甲疾病发作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主观上具有过错。
②李某乙争吵、推搡行为与李某甲死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李某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③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作出的上述裁判,合理界定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体现社会公正,有利于社会和谐。
【解析】
【分析】背景材料:侵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能力考查: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分析法院裁判李某乙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甲患有心脏病→可联系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关键词②:李某甲与李某乙相互推搡→可联系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关键词③:最终判决李某乙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可联系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Z银行到王小二家发送紧急催账单,说他所持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经多次催收仍未还款,涉嫌诈骗。王小二否认在该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后经查询,由于王小二的身份证丢失,张小三捡到后并办理了信用卡。由于银行工作失误,此事在王小二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
材料二 李某与王某经过结婚登记成为夫妻,婚后李某创办了一家儿童玩具制造厂,近几年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王某在事业单位上班,婚后自己有存款20万元,由于工厂事务校多,李某经常不回家,导致两人感情疏远,吵闹不断,去年下半年,李某与同行业的张某一见钟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李某将其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房款约110万的住房送给张某,王某知情后,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与李某平分上述所有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一,谈谈王小二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犯?请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二,从家庭与婚姻的角度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怎样依法处理李某与王某之间的财产,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Z银行侵犯了王小二的名誉权。本案中由于银行的失职导致在王小二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响,影响他人对王小二的评价,侵犯了王小二的名誉权。
②张小三侵犯了王小二的姓名权。张小三捡到王小二身份证并盗用其姓名办理了信用卡,侵犯了王小二的姓名权。
(2)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李某创办的玩具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和王某婚后存款20万元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平分上述财产的诉求。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李某父母遗嘱赠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法院不应支持平分财产的诉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因身份证丢失造成的信用卡纠纷、婚姻生活中的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结合材料一,谈谈王小二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请说明理由。本题类型属于体现类解答题,回答这类主观题要把握材料关键信息,调动运用教材知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Z银行到王小二家发送紧急催账单,说他涉嫌诈骗,此事在王小二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联系Z银行侵犯了王小二的名誉权。
关键词②:王小二丢失身份证,张小三捡到后并到Z银行办理了数额较大的信用卡→联系张小三侵犯了王小二的姓名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结合材料二,从家庭与婚姻的角度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怎样依法处理李某与王某之间的财产。回答这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怎么做”“怎样做”或采取什么措施。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婚后,李某创办的玩具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和王某婚后存款20万元→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关键词②:李某父母遗嘱赠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邻里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邻里间的宽容礼让、和谐相处为社会所倡导。现实中,邻里纠纷多因琐事而起。
基本情况
谭某与王某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王某居住房屋位于谭某楼下。
法律纠纷
由于在反复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王某将谭某诉至法院,要求谭某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对房屋的漏水妨害,赔偿损失。
法院查实
经法官现场勘验:王某房屋内厨房部位存在受损情况,现在屋顶漏水现象已经停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谭某对案涉房屋有维护检修之义务,故谭某应当对王某房屋的损失予以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邻里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邻里文化,有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化解城市邻里纠纷与矛盾、促进和谐城市社区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②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也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③本案中,谭某住在王某楼上,造成王某房屋内厨房部位受损,应当为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本案判决体现了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王某与谭某的邻里纠纷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相邻关系的处理,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邻里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邻里间的宽容礼让、和谐相处为社会所倡导→可联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知识。
关键词②:法院判决谭某对案涉房屋有维护检修之义务,谭某应当对王某房屋的损失予以赔偿→可联系权利行使、注意边界,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孙某自恃年轻力壮,在抱着侥幸心理的情况下在合同上签了字。三个月后,孙某在一次操作机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经专业机构鉴定为重伤二级。该公司以劳动合同中规定有“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孙某重伤引起的一切费用的赔偿请求。孙某家属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该公司仍坚持已见且态度强硬,孙某家属气愤不已摔坏了该公司机器数台,导致该公司损失数万元。最后该公司以损害赔偿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家属赔偿公司财产损失,之后孙某以劳动纠纷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自己重伤引起的一切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孙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争议以及孙某(家属)的维权方式和途径进行简要评析。
【答案】①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孙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的有关“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而是无效的。
②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孙某家属摔坏该公司机器数台致使该公司损失数万元,孙某家属维权方式错误,侵害了该公司的财产权,应该赔偿该公司的财产损失。
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孙某与该公司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孙某维权应先申请劳动仲裁。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孙某与某公司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心中有数上职场、认识调节与仲裁、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对孙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争议以及孙某(家属)的维权方式和途径进行简要评析。需要调用心中有数上职场、解析三大诉讼、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公司以劳动合同中规定有“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孙某重伤引起的一切费用的赔偿请求→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关键词②:孙某家属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该公司仍坚持已见且态度强硬,孙某家属气愤不已摔坏了该公司机器数台,导致该公司损失数万元→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最后该公司以损害赔偿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家属赔偿公司财产损失,之后孙某以劳动纠纷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自己重伤引起的一切费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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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北班下期高二月考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公交车上,张某因刚下班太累闭眼休息而没有注意到孕妇李某,孕妇李某对张某未给其让座心生不满,出言不逊,但张某一直闭口不接,李某倍感不爽,拍了张某的正面照发在朋友圈,并配文“不给孕妇让座的男人不配为男人”,这给张某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
B.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
C. 国家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对张某进行教育
D. 民事行为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
2. 孙某开了一家电脑店。13岁的王某到孙某的店中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商谈好价格后,王某转给孙某货款,完成交易。在这一交易中( )
①因年龄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所涉及客体是孙某的人身权利
③王某不能享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
④孙某出售电脑给王某的行为不妥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2023年2月,原告李昀锴使用开源软件StableDiffusion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并以“春风送来了温柔”为名发布在社交平台小红书上2023年3月2日,一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文章使用了李昀锴制作的图片。2023年8月24日,李昀锴起诉对方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与此案的民事客体相同的是民事案件可能是( )
①专利权纠纷
②商标权纠纷
③汽车所有权纠纷
④名誉权纠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在A城市中心,张某拥有一套不挡光的房子,当他得知房子前面有一栋高层将要建设,以后将遮挡阳光时,就将该房子卖给了对此不知情、想买一套不挡光房子的李某。下列行为与张某行为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不一致的是( )
①张某用赝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
②小峰家住12楼并且经常在自家客厅中拍球、跳绳至深夜
③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
④市场交易以次充好,缺斤短两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5. 丁某是智通车眼镜店的个体经营者。2013年丁某将“智通车”图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为商标。2022年杨某在其经营的店铺招牌上使用了“大众智通车眼镜超市”字样,其中“智通车”文字造型与丁某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案“智通车”完全一致,本案中( )
①“智通车”图形具有独创性,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智通车”图案注册为商标,可以获得商标权的保护
③杨某侵犯了“智通车”图案作品著作人的发表权
④杨某侵犯了“智通车”商标注册人的专利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甲欠乙货款,二人商定由甲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乙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表自己占有红木。甲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经乙的授权而占有,乙取得质权
B. 丙经乙的授权而占有,丙取得所有权
C. 红木已交付,乙取得所有权
D. 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7. 秦某非常喜欢好友林某的一块名表,遂借来佩戴一段时间。期间,林某因经商急需资金周转,与秦某商定将该表质押并借款15万元,双方签订了名表的质押合同。后来,林某经商失败无力归还借款,便提出将表作价15万元转让给秦某,秦某欣然应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秦某因为拥有质押权而取得名表所有权
②秦某同意林某的提议时名表转让合同成立
③因名表已在秦某处,转让合意达成后所有权即转移
④因双方没有完成交付,名表的所有权还属于林某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8. 2023年7月8日,某研究所委托招标公司就案涉宿舍项目公开发出投标邀请。2023年7月28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招标公司发出《投标文件》,表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愿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2023年8月1日,招标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送达中标通知书,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为中标人。2023年8月11日,研究所向物业管理公司致函,要求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中标关系,后续合同不再签订。关于该案例,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①该研究所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中标通知书送达投标人后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③经评标后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的行为为要约
④招投标程序中的招标行为为要约邀请,投标行为为承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张某在小区附近丢失了提包,提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两张银行卡和一张5万元的存款单。情急之下,张某在小区业主群里发布寻物启事并承诺寻回遗失物后赠予相关人员200元酬金。捡到这些遗失物的李某看到寻物启事后,联系张某归还了遗失物,同时要求张某支付200元酬金。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①李某拾金不昧并归还失主,依法行使了处分权 ②该寻物启事对发布人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李某索要酬金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④若张某拒绝支付酬金,李某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民法典》规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有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支付的违约金、押金或者订金,都是定金
B.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C.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D.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1. 今年清明假期高速免费的最后一天,驾驶私家车从德州途径东营返回烟台的王某,因高速拥堵,平时6小时的车程竟然花费了8个小时才到达烟台高速出口收费站,因超过免费时段10秒钟,被要求缴纳全程高速费用。王某不服,拒绝缴费和驶离,导致后方开始拥堵。对此,从法律的角度看,高速收费站管理人员对王某的以下规劝正确的是( )
①上高速时就视为作出了承诺,应该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②拥堵属不可抗力,如因此没能在免费时段驶离则应免责
③故意造成道路拥堵属于违法行为,必将承担刑事责任
④应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诉求,而不应以违法方式主张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案例一:林某未携带狗绳在小区门口遛宠物狗,但狗自行从马路窜出与陈某驾驶的车辆相撞,狗当场死亡。双方因宠物狗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案例二:某小区业主陈某意外发现一名陌生男子撬自家房门,急忙向物业求助。小偷秦某逃跑中看到物业保安一直追赶,情急跳入河中溺水身亡。事后,秦某家属诉至法院,索要死亡赔偿等158万余元
以上案例如果诉讼到法院,关于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案例一中陈某驾驶车辆致他人饲养动物死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案例一中陈某如果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案例二中保安的追赶行为与小偷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案例二中保安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孤寡独居老人甲长期受到章某生活上的照护,2019年,甲带着章某去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书,并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房产送给了章某。随后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甲的生活。2023年,甲去世,甲的妹妹乙提起诉讼,诉称甲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所签协议无效,甲的财产应归乙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房产应该由章某继承
③乙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汪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教育公司,双方自愿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每月4500元,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转正后,工作时间8:30—18:00,休息时间12:00—13:30,每周工作5天,工资每月6000元,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两个月后,汪某以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这一案例中( )
①该劳动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属于有效合同
②若汪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支持汪某的诉求
③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损害职工权益
④该公司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将受法律严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 小王等3人均为13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找到工作,负责推销电话卡、推广APP软件,月薪约4000元。一年后,公司突然宣布停止经营,单方面解除了与小王等3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拒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公司侵害了小王等3人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③公司与小王等3人签订的合同违反劳动法,是无效的合同
④劳动纠纷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法院就不予受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把答案写在答题卡规定区域,超出区域无效)。
1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基本案情
67岁的李某甲与47岁的李某乙是同村村民。这天,李某乙在旁观看李某甲与众人打扑克,散场时李某乙意犹未尽,上前抢夺扑克牌,想阻止散场,让自己加入牌局。过程中,李某甲与李某乙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搡。经人劝架,李某乙正欲离开,李某甲却以弄伤自己为由再次与之发生争执。后双方回家,谁知李某甲刚踏进家门口便晕倒在地,邻居见状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但李某甲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甲符合“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高血压性心脏病的基础上,情绪激动、剧烈运动、轻微外力等因素,诱发其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力衰竭死亡”。
◆法院裁判
法院综合考量双方争执发生的过错程度、病发的原因力等因素,酌定以李某甲自担90%责任、李某乙承担10%责任为宜。最终判决李某乙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共计82583.4元。
结合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裁判李某乙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
1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Z银行到王小二家发送紧急催账单,说他所持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经多次催收仍未还款,涉嫌诈骗。王小二否认在该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后经查询,由于王小二的身份证丢失,张小三捡到后并办理了信用卡。由于银行工作失误,此事在王小二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
材料二 李某与王某经过结婚登记成为夫妻,婚后李某创办了一家儿童玩具制造厂,近几年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王某在事业单位上班,婚后自己有存款20万元,由于工厂事务校多,李某经常不回家,导致两人感情疏远,吵闹不断,去年下半年,李某与同行业的张某一见钟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李某将其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房款约110万的住房送给张某,王某知情后,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与李某平分上述所有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一,谈谈王小二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犯?请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二,从家庭与婚姻的角度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怎样依法处理李某与王某之间的财产,并说明理由。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邻里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邻里间的宽容礼让、和谐相处为社会所倡导。现实中,邻里纠纷多因琐事而起。
基本情况
谭某与王某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王某居住房屋位于谭某楼下。
法律纠纷
由于在反复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王某将谭某诉至法院,要求谭某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对房屋的漏水妨害,赔偿损失。
法院查实
经法官现场勘验:王某房屋内厨房部位存在受损情况,现在屋顶漏水现象已经停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谭某对案涉房屋有维护检修之义务,故谭某应当对王某房屋的损失予以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孙某自恃年轻力壮,在抱着侥幸心理的情况下在合同上签了字。三个月后,孙某在一次操作机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经专业机构鉴定为重伤二级。该公司以劳动合同中规定有“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孙某重伤引起的一切费用的赔偿请求。孙某家属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该公司仍坚持已见且态度强硬,孙某家属气愤不已摔坏了该公司机器数台,导致该公司损失数万元。最后该公司以损害赔偿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家属赔偿公司财产损失,之后孙某以劳动纠纷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自己重伤引起的一切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孙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争议以及孙某(家属)的维权方式和途径进行简要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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