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视频赏析
网络诈骗需担责
思考:
1、该大学生为什么会受到法律制裁?
2、他的行为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
法不可违
知/法/守/法 与/法/同/行
第十一课 远离违法犯罪
01
法律的重要性? P94
自主学习:5分钟自主预习P93-95,思考下面问题
02
违法行为的含义 P94
03
违法行为的分类 P95
04
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P95
+
观“校园身边事”后续
当事人小文将此事反映给了学校。学校对小辛等人进行了严重警告处分并要求他们签署保证书,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最终,法院判令六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同意),...;同时,六名被告还需赔偿原告维权开支费用6000元。因六名被告系未成年人,上述赔偿责任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然而,小文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严重侵害,她以小辛及五名舍友侵害了其名誉权为由,将六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及维权费用。
+
法院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从以上法条中你体会到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了何种作用?
课堂笔记
1.怎样认识法不可违?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为人们是否实施某种行为提供了方向指引。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案例给我们公民什么警示?
政府官员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某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
组织,涉案金额30亿余元,被判死刑。
劳某枝
劳某枝与其情人在多地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绑架4起,共致7人死亡,潜逃20年后被捕。最高人民法院对劳某枝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学生
广州市某校学生校内玩“抽凳子”恶作剧,导致一名学生坐空,摔致重伤。法院认定,学校贴有学生守则,老师经常教导提醒已充分尽职,学校不担责。法院判决由“闯祸”孩子家长担责,被判赔偿10万余元。
以案为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学生
2024年5月,学生王某某(化名)因在网上找兼职,误入电信诈骗陷阱,帮助电诈团伙拨打诈骗电话20余次。后王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思考: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案例一:高某过马路时,突然被一只没拴绳的小狗咬伤小腿。随后,小狗的主人程某赶来将狗带走。高某要求程某赔偿医疗费,程某则认为小狗乱跑不是自已的责任。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作为饲养人,未尽到管理责任,应赔偿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教学目标
生活观察
案例二:何某和蔡某一时兴起、拿起石头砸坏了路边自动贩卖机的玻璃门。并窃取了贩卖机中的十余袋零食。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监控录像将二人抓获一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三百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力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案例三: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介绍他人非法收购走私入境的马来穿山甲(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陈其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占保护的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点拨:案例一为民事违法行为;
思考:上述案例中的行为分别属于哪一类违法行为?
教学目标
生活观察
案例二为行政违法行为;
案例三位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2.违法行为的含义、分类?P94
笔记区
含义: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受惩罚的行为。
分类: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轻微)
严重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犯罪)
✯
①根据
违反法律的类别
②根据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民与民)
(民与官)
笔记3:违法行为有哪些类型?
违法行为通常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形式违法行为。
种类 定义
民事违法行为 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
形式违法行为 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
违法行为
的类别 违反的法律 危害程度 典型、常见的违法行为 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
违法行为
行政
违法行为
刑事
违法行为
民事法律规范
如:民法典
行政法律规范
如:治安管理
处罚法
相对
轻微
欠钱不还、侵犯肖像权等
相对
轻微
谎报险情
散布谣言等
刑事法律规范
如:刑法
严重
故意杀人、
抢劫、贩毒等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P95
行政责任:①行政处分(国家对违法的公职人员)②行政处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P95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违法行为的分类
刑事责任(刑罚处罚):
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P98
辨一辨 下列行为分别属于哪类违法行为
1.王某在家无聊,打电话到119,谎称邻居家着火了。
2.王某在网上谩骂侮辱他人,被人民法院判决向
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3.李某在放学回家途中用弹弓把沿街路灯打破了4盏,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
4.甲把乙打成了重伤,被判有期徒刑3年。
5.小赵因饲养的宠物狗整夜嚎叫,打扰居民休息,被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处罚。
6.聂某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
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1.一看违反的法律类别 2.二看违法行为的危害 3.三看违法者的被处罚结果
民事责任(处罚结果)
行政责任(处罚结果)
刑事责任(处罚结果)
P95相关链接 三种违法行为的区分方法
思考:违法与犯罪关系是怎样的?
√
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
辨析: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但是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
知识拓展
民事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轻微,属于一般违法
行政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轻微,属于一般违法
刑事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是严重违法(犯罪)
学生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案
广州市某校学生校内玩“抽凳子”恶作剧,导致一名学生坐空,摔致重伤。法院认定,学校贴有学生守则,老师经常教导提醒已充分尽职,学校不担责。法院判决由“闯祸”孩子家长担责,被判赔偿10万余元。
轻判≠不判!别把“校园欺凌”当儿戏
2016年11月,北京市3名女中学生因殴打另一女生,并拍视频上传网络,分别获刑6到8个月。
2017年2月28日,北京某职业学院的一名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生,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采取手段恶劣。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下面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来自百度图片
我们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
(1)原因:
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只要是违法行为,都会对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造成损害,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的危害)
3.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和要求?P95
笔记
(2)要求:
我们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课堂小结
法不可违
法律的作用
违法行为
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行为规范 、方向指引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含义: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应受惩罚的行为。
分类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共同点
①都违反了相应的法律。②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一般违法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1.(2024·贵州铜仁·中考真题)下列对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认识正确的是( )
A.个人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出售之后,发生法律纠纷与我无关
B.个人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亲戚朋友,肯定不会有问题
C.个人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D.个人银行账户属于私有财产,账户所有人可自主决定出租、出借、出售
【答案】C
【详解】本题考查法不可违。
C: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个人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是被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损害他人利益,账户所有人自身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C说法正确;
A: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即便发生法律纠纷,账户所有人也不能免责,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故A说法错误;
B:即使是出租、出借、出售给亲戚朋友,也同样存在风险和问题,不能因为关系亲近就忽视其违法性质,故B说法错误;
D:个人银行账户虽然属于私有财产,但不能由账户所有人随意自主决定出租、出借、出售,故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2024·四川自贡·中考真题)“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这说明( )
①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②无论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③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④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本题考查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
③④:“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一句,说明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故③④符合题意;
①:任何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才是犯罪行为,故①说法错误;
②:无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犯罪行为才要受到刑罚处罚,故②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3.(2024·天津·中考真题)李某在体育馆观赛时,扰乱比赛秩序,经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被民警带走。公安机关给予李某警告处罚。李某的行为属于( )
A.民事违法行为 B.行政违法行为 C.刑事违法行为 D.严重违法行为
【答案】B
【详解】本题考查违法行为的分类。
ABCD:分析题文,李某在体育馆观赛时扰乱比赛秩序,被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罚;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行为;故李某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故B符合题意;ACD错误;
故本题选B。
4.(2024·山东烟台·中考真题)为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某班开展“民事案件模拟法庭”活动。下列案件可以作为模拟法庭使用的是( )
A.高某因违反管理规定向大熊猫投掷物品,被终身禁止进入此熊猫基地参观
B.李某因超速违章,被系统拍照并曝光在电子屏上
C.段某非法搜集军事情报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D.王某与果农张某签订果园承包合同后,看到张某获利颇丰,王某见利眼红,私自毁约
【答案】D
【详解】本题考查违法行为的分类。
D:依据教材知识,签订合同属于民事活动,由民法来规范。“王某与果农张某签订果园承包合同后,看到张某获利颇丰,王某见利眼红,私自毁约”,题文中的王某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侵犯了张某的民事权利,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故D符合题意;
A:高某向大熊猫投掷物品,违反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故A不符合题意;
B:李某超速违章,违反了交通管理行政法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故B不符合题意;
C:段某非法搜集军事情报,涉嫌犯罪,故C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文明养犬,从你我做起
案例:2024年5月,张某在路上遛狗,并未牵绳。黄某散步路过被狗咬伤,黄某立即去往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张某支付了接种费用。后因黄某对疫苗过敏,身体出现较大不适,在家休息多天,黄某遂来法庭咨询起诉事宜,要求张某赔偿。张某不服,在法官的调解下,张某向黄某诚恳道歉,赔偿黄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4000元。
(1)运用所学知识,请你判断张某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2)针对上述案例,你想对张某说些什么?
(1)张某的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理由: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
(2)①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②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或只要是违法行为,都会对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造成损害,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要增强法治意识,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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