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六 介绍交强险(课件)《汽车保险与理赔》同步精品课堂(机工版·第4版)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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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精品课程——中职专业课 任务六 介绍交强险 《汽车保险与理赔》(第4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1 学习目标 任务六介绍交强险 知识目标 能理解交强险意义。 能力目标 能掌握交强险内容。 情感目标 1.让学生认识到汽车保险的重要性。 2.积极参与课堂,能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学习内容 01 1.能理解交强险意义。 2.能掌握交强险内容。 3.能分析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4.培养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新知学习 02 二、相关知识 一、交强险意义 (一) 交强险的发展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  ( 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的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  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 2004 年 5月1日实施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 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006年6月30日 中国保监会发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6 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 交强险 ”代替 , 条例规定自 2006 年 7月1 日起实施。 2007 年6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 法》, 规定自2007年7月1 日实行 2012年12月17日 国务院决定对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进行修改 2012年3月30日 《 国务院关于修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的决定》 修改了如下内容: 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 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 , 可从事机动车交通事 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2020年9月9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 2020 年第 2 号 ”公告令 ,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2020 版 《 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简称 《 条例》) 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开始施行 。交通事故强制保 险在本次改革中得到全面优化。 新知学习 02 (二) 《交强险条例》主要特点——4条 (1) 突出以人为本 将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 、有效的赔偿作为首要目标 。 鞋子要经常擦拭 , 保持清洁 、光亮 ; 每日保持一个好心情 , 有个良好的精神面貌。 (2) 体现奖优罚劣 要求有关部门逐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与是否有交通违章挂钩 。安全驾 驶者将享有优惠的费率 , 经常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险费。 (3) 坚持社会效益原则 《交强险条例》 要求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险不以营利为目的 , 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开管理 、实行单 独核算 。 (4)实行商业化运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 , 保监会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 、不亏损原则进行审批。 新知学习 02 (三) 交强险的重要意义——3条 交强险实行前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 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 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 身利益 , 还关系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 要作用。 2) 交强险有利于普及保险知识 增强全民保险意识 , 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 保险公司要通过管理创新 、经营创新 、产品创新 、服务创新 , 为社会提供全面 、丰富的保险 保障和保险服务 , 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 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 3)促进财产保险业诚信规范经营 实施交强险制度。保险公司要根据法 律法规要求 , 切实加强交强险的经营管理 , 通过转变增长方式 , 转换经营机制 , 加强内部控 制管理 , 促进财产保险业规范管理和诚信经营。 新知学习 02 二 、交强险内容 (一)交强险的定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 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上路行驶、年检、上户,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施时,必须先隐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 交强险合同 , 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管理人 。 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 , 但不包括被保险 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 、被保险人 。 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 文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 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新知学习 02 (二)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垫付与追偿 、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限 1.  保险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港 、澳 、台地区) ,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 发生交通事故 ,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 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 偿责任 ,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责任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 元。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4)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 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 元。 死亡及无责任赔偿内容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 、受害 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护理费 、康复费 、交 通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住宿费 、误工费 , 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 抚慰金。 医疗赔偿内容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 、诊疗费 、住院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必要的 、合理的后续治疗费 、整容费 、营养费。 新知学习 02 2. 垫付与追偿 垫付与追偿 被保险机动车在下面 1) ——4) 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 , 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 , 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 , 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 , 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 , 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 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追偿 1)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 驾驶人醉酒的。 3)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 , 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新知学习 02 3.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和费用 ,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 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 致使受害人停业 、停驶 、停电 、停水 、停气 、停产、 通信或者网络中断 、数据丢失 、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 的贬值 、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4. 保险期限 除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 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 ,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新知学习 02 (三) 投保人 、被保险人义务 1.如实填写投保单 1) 投保人投保时 , 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 , 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 并提供被保险 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 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 , 保险人按照保险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2.不附加其他条件 2)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 , 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 , 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投保人续保 3) 投保人续保的 , 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 新知学习 02 3.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 ,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 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 , 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 , 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 、方式和费用。 4.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 , 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 , 进行核实 。 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 事故中无责任的 , 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新知学习 02 (五) 合同变更与终止 1.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 ,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 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2.解除交强险合同 在下列 3 种情况下 , 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① 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②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③ 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 , 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 、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 ; 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 , 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 , 征得保险人同意。 3.按照日费率收取保险费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所列明的投保人 、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 同的情况时 , 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新知学习 02 重点:交强险意义 难点:交强险内容 新知学习 02 小试牛刀 03 1.交强险的法定性质体现在( ) A.国家强制所有机动车购买 B.车主可自愿选择是否投保 C.仅商业运营车辆需购买 D.投保后允许随时退保 答案:A.国家强制所有机动车购买 2..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有责)为( ) A. 1000元 B.1万元 C.11万元 D. 12.2万元 答案:B. 1万元 3.下列哪项是交强险的核心社会意义( ) A.增加保险公司利润 B.降低车辆维修成本 C. 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 D.提高二手车交易价格 答案:C. 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 4.交强险责任免除情形包括( ) A.第三方车辆损失 B.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 C.行人受伤医疗费 D.路灯等公共设施损坏 答案:B.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 小试牛刀 03 5.《交强险条例》最显著的特点是( ) A. 自愿投保原则 B.仅赔偿本车人员 C.保费完全固定 D.无过错责任赔偿 答案:D.无过错责任赔偿 6.‌交强险对死亡伤残的最高赔偿(有责)为( ) A. 1.1万元 B. 11万元 C. 12.2万元 D. 20万元 答案: B. 11万元 小试牛刀 03 7.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的作用是( ) A.鼓励安全驾驶行为 B.简化理赔流程 C.扩大保险公司规模 D.缩短保险期限 答案: A.鼓励安全驾驶行为 8.保险公司可追偿垫付费用的情况是 ( ) A.正常交通事故 B.驾驶人醉驾肇事 C.车辆年检合格 D.第三方全责 答案:B.驾驶人醉驾肇事 小试牛刀 03 课堂小结 04 1.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  ( 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的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2.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 、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 ; 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 , 征得保险人同意。 作业布置 05 (1)简述交强险意义。 (2)简述交强险的主要特点。 感谢观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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