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考政治查漏补缺】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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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法律与生活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三轮冲刺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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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389 KB
发布时间 2025-06-04
更新时间 2025-06-04
作者 尘夏2016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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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5高考政治查漏补缺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解析版 1、 法律基本知识(选择题) 1.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选择题)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部分案例评析法官判决可以用。) (3)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2、 侵权类 (一)侵权类解题方法:第一步:判断某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人身权是否受到了侵害。第二步:判断该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害。第三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民事主体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二)侵权类答题要点:(看具体案例分情况答题) 第一种情况: 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xxx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xxx方式侵犯他人xxx权。行为人xxx,侵犯了xxx权利,应当承担xxx侵权责任。(具体表述看表格) 第二种情况: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分析具体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特殊的侵权行为: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3、 合同类 (一)一般合同 解题方法:1.判断合同是否订立且有效。2.看合同是否履行(遵循原则;不随意变更)3.看合同是否违约4.排除不可抗力,违背原则且不属于不可抗力,需承担违约责任5.评述法官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民法基本原则;遵循道德规范。 答题要点: 1.合同订立问题: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是要约与承诺。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订立完成。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违约问题:①订立合同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订立并有效。(反之,合同无效)②合同履行应当坚持全面、诚信和协作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变更)③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不可抗力问题: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等。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三)劳动合同及其相关问题 解题方法:评价某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从以下角度入手看:(和一般合同基本一样) 一看,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二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三看,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遵循了相关原则。四看,订立时是否存在无效情形。五.注意劳动合同为书面形式。 答题要点: 1.法律守护劳动者: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3.劳动也要签合同: (1)订立合同的原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两类。必备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可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3)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③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⑤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⑥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⑦劳动者维权的途径: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家庭婚姻类 (一)育小职责大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知识拓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注意: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分,意定监护只确定监护人,未明确遗产分配) (三)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1. 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a.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b.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c.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d.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四)珍惜婚姻关系 1.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2.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它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5、 竞争类 解题方法:解答此类试题一般分三步:第一步,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果属于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竞争。第二步,分析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或者分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的必要性。第三步,分析案例给予我们的警示意义。 答题要点: 该企业行为是xxx(混淆行为、搭便车;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他企业的名誉权(商标权)/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1.不正当竞争行为 ①“搭便车”: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搭便车”。 ②虚假宣传: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消费者权利:经营者要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协商和解、请求调解、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或诉讼等。 3.企业要依法纳税: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选择题) 6、 纠纷多元解决方式 1.以和为贵选调解: (1)类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前三者合称“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①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节,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③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便捷经济选仲裁: (1)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商事仲裁:(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适用)vs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不能仲裁的纠纷: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解析三大诉讼 1.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 诉讼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讼的主体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注:行政相对人、自诉、公诉的含义。(见书本87页名词点击) 7、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注:诉讼代理人: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注: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2.法律援助: (1)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条件: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最开始)vs上诉(一审结束后);一审vs二审(一审判决生效期提起)vs再审 1.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二审程序:一审结束后(一审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再审)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2.种类:民事诉讼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3.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 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②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举证责任倒置)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相抗衡。 (3)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4.总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8、 其他考过的条款 1. 赠与合同: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2. 善意援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被称为 “好人条款”,旨在保护善意救助者不受民事责任追究,鼓励人们对处于危难和困境中的他人伸出援手,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好意搭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若机动车使用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超速行驶、闯红灯、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无偿搭乘人损害,则不能减轻其赔偿责任。 试题分析: 1.杨某自2013年起在某美疗馆接受美容美体服务,共支付预付服务费1016124.6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20年底,该美疗馆更名为某健康管理公司,要求杨某再交纳5000元服务费才能继续享受服务。杨某不接受该处理方案,要求退还剩余款项547794元,该公司表示杨某预付款仅剩一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杨某遂起诉请求该公司退还剩余款项。本案中(  ) ①随着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违背了物权法定和平等保护的原则 ③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双方都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④杨某进行大额消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遇纠纷有据可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并在其母亲去世和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从未出现。高某乙(高某甲弟弟)对高某甲夫妻照顾颇多。在高某甲去世后,高某乙联系高小某处理丧葬事宜,高小某不予理睬,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单。高某乙认为高小某不应占有高某甲的遗产,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高某甲的遗产归高某乙继承所有。这一判决的原因是 (    ) ①高小某未尽到赡养义务、遗弃被继承人,理应丧失继承权 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高某乙能够获得高某甲全部遗产 ③高某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④彰显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王女士在某水果APP参加了拼团自提活动,成功以0.5元的价格拼到1千克苹果,当王女士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门店提货时,却被店员告知没货,并要求给王女士退款。对此案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商家进行了虚假的商业宣传,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②王女士以0.5元付款是要约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商家违背诚信原则,因未完全履行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④王女士到店提货是承诺行为,此时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3年3月,刘某以个人资金紧张为由,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于2023年11月、12月分两次还清借款,刘某妻子对刘某借款并不知情。到了约定时间后,张某没有收到还款,等到的却是刘某的死讯。2024年,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刘某的妻子及父母偿还债务。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妻子及父母均属于其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刘某家人若继承了刘某遗产,就需要偿还其债务 ③刘某遗产若不够清偿债务,刘某家人须进行补充 ④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刘某妻子进行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甲独自抚养其独子乙至成年,乙以工作忙为由对身患重病的甲不顾不理。甲与丙依法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生活起居,甲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丙所有”。丙依约承担了对甲的生养死葬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因未尽赡养义务而丧失对甲名下房屋的继承权 B.丙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可继承甲名下房屋 C.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D.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因侵害乙的合法权益而无效 6.某公司员工易某上班时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半年内又有两次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该公司根据易某签字并自愿遵守的《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易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易某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③若易某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可直接诉至人民法院 ④易某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公司将案涉工程交予甲公司施工,并约定各项权利义务,还明确约定纠纷处理方式为“提交北京仲裁委仲裁”。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施工完成,但双方结算工程款时,乙公司未按时支付。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处理。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①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本案应由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②当事人如果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③甲公司如果坚持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④与诉讼相比,选择仲裁方式更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一子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又于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2024年11月,范某去世。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范小某与刘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等额继承房产 ②作为物证的自书遗嘱自始至终有效,案涉房屋应该归刘某所有 ③房产由刘某继承,刘某对其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④范小某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王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夜间驾驶货车。半年后,王某因长期熬夜患严重失眠症,医生建议休息治疗。王某提交病假申请并提供诊断证明,但公司以“岗位缺人”为由拒绝,并以其“连续旷工5日”解除合同。本案中(     ) ①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程序违法 ②王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王某提交了病假申请和诊断书,公司侵犯其休息休假权 ④因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某影院在购票页面标注“谢绝自带食品饮料”,并在售票窗口以醒目字体提示。大学生李某携带食品进入影院被工作人员阻拦,要求其寄存或丢弃。李某认为影院侵犯其权益,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李某应该遵守条款规定 ②李某通过购票行为与该影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③影院为保障环境卫生设定此规则,该条款合法 ④影院应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陈女士与李先生的子女李甲和李乙均在外地工作。陈女士去世后,李先生因担心自己将来无人照管,和外甥黄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来李乙辞职回家照顾李先生,李先生委托王某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李先生去世后,李甲将李乙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黄某是监护人,可以成为李先生的法定继承人 ②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李先生的遗嘱无效 ③案涉房产最终应由李甲和李乙两人平均分配 ④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刘某经W公司面试后正式入职,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W公司认为刘某泄露公司专利技术将其解聘。刘某将W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W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000元。以下对本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有(  ) ①刘某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刘某无权主张W公司保障其权益 ②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刘某的诉讼,因为该争议未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③W公司如果不能提供刘某泄露公司专利技术的证据,必然导致败诉结果 ④如经仲裁,W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有效时间内也不能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某区人民检察院专项监督发现,该区多家快递企业的快递单均未对收寄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遂向当地邮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快递市场安全监管职责。几个月后该局回复称,已要求相关企业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人民检察院经实地查看发现部分快递企业仍未全面落实相关法律规定,遂将邮政管理局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快递企业通过刺探、侵扰、误导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②邮政管理局未依法履行职责致公共利益受损,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③人民检察院作为该起案件的公诉人,应当对邮政管理局的违法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④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此案,若邮政管理局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以下是《今日说法》法律咨询栏目收到的某网友留言。 我家住在二楼,楼上住户家的下水道堵了,反水到我家。发现的时候,我家全屋都是脏水,次卧房门、厨房橱柜、净水器等都被泡坏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楼上业主索赔吗? 假如你是值班律师,应当给出的建议是(    ) ①你可以先与楼上住户沟通,排查下水道堵塞部位及原因,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自行调解 ②如果下水道堵塞部分为业主共有部分,那么物业公司应对你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③如果下水道堵塞部分是楼上住户住宅内部的专有部分,那么你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④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房产证、照片、录音录像、被损坏财物的票据等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高某的岳父李某与姚某系隔壁邻居。事发当日,姚某得知李某去世的消息后,立即拨打110称,李某系“离奇死亡”,与其上门女婿高某“有密切的关系”,“有很大的关系”,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当地公安机关经走访调查,认定姚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随即对姚某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姚某对该处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A.姚某侵犯了高某和李某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B.姚某有权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申请行政复议 C.公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讯问笔录属于证人证言 D.公安机关应当举证证明其作出该行政处罚的依据 16.原告陈某自2013年起与金某开始同居生活,但无共同子女。同居期间,陈某照顾金某的生活起居。2024年11月,金某因交通事故去世,陈某与金某的亲属在金某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爆发矛盾,最终诉讼至法院。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依据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     ) ①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②该调解书就具备了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应当在30日内共同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的请求 ④双方仍可以就协议未处分财产进行协商分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吴某驾驶电动车与李某没拴绳的狗发生碰撞,致使吴某受伤倒地,李某的狗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70%的主责,吴某承担30%的次责。吴某不服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反诉吴某要求赔偿爱犬死亡3万元的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签收了调解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撞死李某爱犬,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 ②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③在本案中,吴某和李某一直是原告和被告 ④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常某因为丈夫王某经常使用夫妻二人收入进行网络打赏的挥霍行为与之争吵,双方闹至离婚边缘。最近,张某将夫妻二人同时告上法庭,声称王某曾立下借条,向其借款三万元,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经查实,这笔借款已被王某全部用于网络打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常某事后签名追认,则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借条自签订之日起已超过三年,则超过诉讼时效 ③若离婚时常某请求王某少分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 ④若常某与王某诉讼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先用后付”,即网络购物时无需付款(免去了人脸、指纹识别或密码支付环节)就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促进了交易便利化。但也有消费者反映,存在“莫名开通”“被自动勾选”“开通易关闭难”,家里的小孩容易“误点”操作等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④小孩“误点”操作没有关系,只要未满18周岁,其民事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前,新业态新领域相关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尚未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知识产权侵权多发易发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侵权更具有隐蔽性,难以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日益广泛,著作权归属确定纠纷多发等等。解决好这些新问题需要(   ) ①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跟上技术升级步伐,提高立法水平 ②国家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③企业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未来竞争中占据主动 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升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小帅与小美通过网络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小美以“家人去世需要钱”为由通过微信向小帅借款10000元。之后,小帅认为小美骗了自己,二人发生争吵,小帅还报了警。过后,二人和好,小美以“转钱来为报警道歉”为由向小帅索要到微信转账5000元。四个月后,二人分手。小帅要求小美返还上述费用和在恋爱期间的其他花销共计2600余元;小美则表示自己也付出了情感和资金,拒绝返还。小帅遂将小美诉至人民法院。此案中(     ) A.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共计17600余元钱 B.5000元是小帅对小美的侵权赔偿,不能要求返还 C.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诉讼的书证 D.2600余元属共同消费或赠与支出,小美可不返还 22.“AI作图”权属应该归谁?下表是一起与AI创作有关的纠纷。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案情概要 原告李某是一名AI技术使用者,2023年,他发现自己用AI软件制作的一张图片被博主刘某擅自截去署名水印用于商业活动。 原告主张 自己在使用AI软件绘画时,设置了相关提示词、模型以及其他复杂参数,并进行反复调试,自己对该图片享有著作权。 被告主张 AI软件本身就足够强大,原告投入微乎其微,原告不享有图片著作权。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第十一条: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A.李某利用AI软件作画,对该图片不享有著作权 B.依据《著作权法》,AI模型无法成为图片的作者 C.若未经仲裁程序,李某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谁主张,谁举证”,刘某在诉讼环节不需要举证 23.贾某(父母去世)与邢某再婚后生育一子贾甲,贾某与前妻生育一女贾乙,邢某与前夫生育一女刘丙,刘丙一直与奶奶共同生活,贾甲、贾乙由贾某与邢某抚养长大。贾某生病期间,主要由邢某照顾。贾某去世后,房产(与邢某婚内购买1套商品房)继承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对贾某遗产有继承权的是邢某和贾甲,贾乙、刘丙无权继承 ②若贾某未立遗嘱,邢某可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 ③邢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商品房析产后,可由邢某、贾甲、贾乙三人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刘某将自己的楼房出租给关某居住。某日,张某从楼底下路过时被刘某家的掉落的窗户玻璃砸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关某认为事发时家中无人,窗户掉落时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原房主承担责任,刘某认为是关某在窗框上晾晒衣物,使用不当造成窗户脱落,二人相互推诿。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与关某进行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关某、张某,客体为张某的健康权 ②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某、关某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③刘某若不能证明自己对张某受伤没有过错,则需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④刘某、关某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向上级专门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5.张某经妻子李某同意,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创办了个人独资企业。一年后,因该企业资金流动问题,张某夫妇又向刘某借款30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张某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③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张某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张某和李某私下约定由张某负责还款,则刘某无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汪某在某公司任职,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汪某因其父亲患恶性肿瘤,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3天,陪护父亲手术,公司批准该休假。因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还需要陪护,汪某休假到期后再次申请事假5天,但公司未予批准。汪某继续在家陪护父亲,期间协助公司办公,未到公司上班。某公司以汪某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与汪某的劳动合同。汪某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遂将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本案 ①汪某可以搜集请假申请、休假期间协助公司办公等证据直接起诉公司 ②汪某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请假照顾生病父亲是孝老爱亲行为 ③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对职工照顾父母的孝老爱亲行为予以适当支持 ④汪某在公司未予准假情况下不上班属于旷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7.为了便于生活,J市某老旧小区某单元部分业主计划在本单元增设电梯一部。经协商,该单元7层14户业主中有11户同意加装电梯,并及时办理增设电梯 公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但3户业主认为增设电梯会影响自家房屋采光通风、存在噪音影响生活,以此为由阻止施工,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11户业主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3户业主停止对增设电梯施工的阻挠和妨碍。下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3户业主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的相邻关系原则 ②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 ③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前提起再审 ④法院判决维护原告方权益,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8.2024年6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切实抓好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及早安排2025年改造计划,打好“十四五”改造任务收官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是为方便居民出行,但在实际改造中,低楼层住户因为自己出行、通风、采光等权益受到影响,阻挠加装电梯的事也时有发生,不少住户还为此打起了官司。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加装电梯占用小区建设用地,影响到低层住户的房屋和建设用地所有权  ②加装电梯要尽量减少或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精心设计和实施  ③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低楼层住户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有权制止加装电梯  ④不同楼层住户作为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9.某汽车制造公司为新能源汽车领域知名企业。马某为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就职于汽车测评机构。马某在其社交平台公众号就某汽车制造公司内部管理、经营行为、产品设计、质量等发布不实信息,而且在未经实际测评也无其它依据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制造的汽车作出“跑偏”“制动失效”“质量堪忧”等描述。某汽车制造公司诉至法院。结合案例,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马某在行使权利时应有比普通消费者更高的审慎义务 ②该起民事诉讼中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该公司的人格权 ③法院应该做出马某应公开赔礼道歉并排除妨碍的判决 ④马某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易误导消费者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30.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社区”的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以下针对咨询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居民问题 解决方案 ①甲仍在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 甲可申请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并提供能胜任工作的材料 ②乙公司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生产,未能按照合约准时向对方交货,遂被对方诉至法院 乙公司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因履行延迟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③丙经营的果园今年歉收,怀疑是与附近的化工公司管道泄漏事故有关 若丙采取诉讼方式,并不需要其证明化工公司存在过错 ④丁的朋友B曾向其借款,并立下欠条,到约定期限B拖欠不还 丁可委托代理人维护自身权益,并提交作为书证的欠条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高考政治查漏补缺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解析版 1、 法律基本知识(选择题) 1.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选择题)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部分案例评析法官判决可以用。) (3)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2、 侵权类 (一)侵权类解题方法:第一步:判断某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人身权是否受到了侵害。第二步:判断该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害。第三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民事主体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二)侵权类答题要点:(看具体案例分情况答题) 第一种情况: 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xxx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xxx方式侵犯他人xxx权。行为人xxx,侵犯了xxx权利,应当承担xxx侵权责任。(具体表述看表格) 第二种情况: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分析具体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特殊的侵权行为: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3、 合同类 (一)一般合同 解题方法:1.判断合同是否订立且有效。2.看合同是否履行(遵循原则;不随意变更)3.看合同是否违约4.排除不可抗力,违背原则且不属于不可抗力,需承担违约责任5.评述法官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民法基本原则;遵循道德规范。 答题要点: 1.合同订立问题: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是要约与承诺。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订立完成。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违约问题:①订立合同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订立并有效。(反之,合同无效)②合同履行应当坚持全面、诚信和协作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变更)③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不可抗力问题: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等。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三)劳动合同及其相关问题 解题方法:评价某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从以下角度入手看:(和一般合同基本一样) 一看,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二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三看,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遵循了相关原则。四看,订立时是否存在无效情形。五.注意劳动合同为书面形式。 答题要点: 1.法律守护劳动者: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3.劳动也要签合同: (1)订立合同的原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两类。必备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可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3)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③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⑤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⑥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⑦劳动者维权的途径: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家庭婚姻类 (一)育小职责大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知识拓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注意: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分,意定监护只确定监护人,未明确遗产分配) (三)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1. 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a.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b.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c.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d.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四)珍惜婚姻关系 1.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2.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它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5、 竞争类 解题方法:解答此类试题一般分三步:第一步,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果属于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竞争。第二步,分析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或者分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的必要性。第三步,分析案例给予我们的警示意义。 答题要点: 该企业行为是xxx(混淆行为、搭便车;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他企业的名誉权(商标权)/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1.不正当竞争行为 ①“搭便车”: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搭便车”。 ②虚假宣传: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消费者权利:经营者要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协商和解、请求调解、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或诉讼等。 3.企业要依法纳税: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选择题) 6、 纠纷多元解决方式 1.以和为贵选调解: (1)类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前三者合称“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①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节,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③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便捷经济选仲裁: (1)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商事仲裁:(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适用)vs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不能仲裁的纠纷: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解析三大诉讼 1.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 诉讼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讼的主体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注:行政相对人、自诉、公诉的含义。(见书本87页名词点击) 7、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注:诉讼代理人: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注: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2.法律援助: (1)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条件: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最开始)vs上诉(一审结束后);一审vs二审(一审判决生效期提起)vs再审 1.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二审程序:一审结束后(一审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再审)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2.种类:民事诉讼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3.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 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②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举证责任倒置)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相抗衡。 (3)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4.总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8、 其他考过的条款 1. 赠与合同: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2. 善意援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被称为 “好人条款”,旨在保护善意救助者不受民事责任追究,鼓励人们对处于危难和困境中的他人伸出援手,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好意搭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若机动车使用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超速行驶、闯红灯、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无偿搭乘人损害,则不能减轻其赔偿责任。 试题分析: 1.杨某自2013年起在某美疗馆接受美容美体服务,共支付预付服务费1016124.6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20年底,该美疗馆更名为某健康管理公司,要求杨某再交纳5000元服务费才能继续享受服务。杨某不接受该处理方案,要求退还剩余款项547794元,该公司表示杨某预付款仅剩一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杨某遂起诉请求该公司退还剩余款项。本案中(  ) ①随着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违背了物权法定和平等保护的原则 ③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双方都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④杨某进行大额消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遇纠纷有据可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原合同效力,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为之,①错误。 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但与物权法定和平等保护原则无关,违背了公平原则,②不选。 ③: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杨某主张退款、公司主张预付款余额均需举证,③正确。 ④:大额消费签订书面合同可明确权利义务,减少纠纷举证风险,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并在其母亲去世和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从未出现。高某乙(高某甲弟弟)对高某甲夫妻照顾颇多。在高某甲去世后,高某乙联系高小某处理丧葬事宜,高小某不予理睬,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单。高某乙认为高小某不应占有高某甲的遗产,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高某甲的遗产归高某乙继承所有。这一判决的原因是 (    ) ①高小某未尽到赡养义务、遗弃被继承人,理应丧失继承权 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高某乙能够获得高某甲全部遗产 ③高某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④彰显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高小某在母亲去世和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从未出现,父亲去世也不予理睬,构成遗弃,故法院依法剥夺其继承权,①符合题意。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材料没有涉及相关约定,②排除。 ③: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高某乙作为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而非第一顺序,③排除。 ④:法院判决,高某甲的遗产归高某乙继承所有。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赡养义务的倡导,通过剥夺未尽义务者的继承权、支持实际扶养者,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王女士在某水果APP参加了拼团自提活动,成功以0.5元的价格拼到1千克苹果,当王女士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门店提货时,却被店员告知没货,并要求给王女士退款。对此案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商家进行了虚假的商业宣传,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②王女士以0.5元付款是要约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商家违背诚信原则,因未完全履行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④王女士到店提货是承诺行为,此时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王女士成功以0.5元的价格拼到1千克苹果,但提货时,却被店员告知没货,这体现了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且商家因违背诚信原则,需承担违约责任,①③正确。 ②:王女士付款行为属于承诺,而不是要约,②排除。 ④:王女士付款是承诺行为,因此付款时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就已成立,④排除。 故本题选B。 4.2023年3月,刘某以个人资金紧张为由,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于2023年11月、12月分两次还清借款,刘某妻子对刘某借款并不知情。到了约定时间后,张某没有收到还款,等到的却是刘某的死讯。2024年,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刘某的妻子及父母偿还债务。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妻子及父母均属于其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刘某家人若继承了刘某遗产,就需要偿还其债务 ③刘某遗产若不够清偿债务,刘某家人须进行补充 ④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刘某妻子进行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 ②:刘某生前有欠款,刘某家人若继承了刘某遗产,就需要偿还其债务,②正确。 ③:刘某家人若放弃继承刘某遗产,则无须对其债务进行补充,③不选。 ④:刘某妻子对其债务并不知情且材料未体现借款用途,不能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④不选。 故本题选A。 5.甲独自抚养其独子乙至成年,乙以工作忙为由对身患重病的甲不顾不理。甲与丙依法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生活起居,甲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丙所有”。丙依约承担了对甲的生养死葬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因未尽赡养义务而丧失对甲名下房屋的继承权 B.丙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可继承甲名下房屋 C.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D.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因侵害乙的合法权益而无效 【答案】C 【解析】A: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一定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只有法律规定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本案中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况,A说法错误。 B:丙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可获得甲名下房屋,但并非是通过继承取得甲名下房屋,因为继承是基于法定或遗嘱规定的身份关系而取得财产,而丙是依据与甲签订的协议,在履行了照顾甲的义务后,基于协议约定取得房屋,不属于继承,B错误。 C: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即丙负责照顾甲生活起居,甲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丙所有,C选项正确。 D: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甲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未侵害乙的合法权益,因为乙并未因甲的协议而被剥夺法定继承权,只是甲通过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另外的安排,因此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有效,D错误。 故本题选C。 6.某公司员工易某上班时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半年内又有两次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该公司根据易某签字并自愿遵守的《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易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易某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③若易某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可直接诉至人民法院 ④易某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易某上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依据易某签字并自愿遵守的条例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①正确。 ②:因易某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赔偿金,②错误。 ③: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现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应先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易某不能直接诉至人民法院,③错误。  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易某有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权利,但也需承担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等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公司将案涉工程交予甲公司施工,并约定各项权利义务,还明确约定纠纷处理方式为“提交北京仲裁委仲裁”。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施工完成,但双方结算工程款时,乙公司未按时支付。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处理。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①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本案应由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②当事人如果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③甲公司如果坚持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④与诉讼相比,选择仲裁方式更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对于民商事纠纷,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②错误。仲裁与诉讼均为解决民事争议的法定方式,对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并无优劣之分,选择仲裁方式不会导致条款接受一方责任加重、主要权利被排除,造成对其的不公平、不合理的后果,④错误。由于双方明确约定纠纷处理方式为“提交北京仲裁委仲裁”,所以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本案应由仲裁机关进行仲裁,甲公司如果坚持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①③正确。 故本题选B。 8.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一子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又于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2024年11月,范某去世。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范小某与刘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等额继承房产 ②作为物证的自书遗嘱自始至终有效,案涉房屋应该归刘某所有 ③房产由刘某继承,刘某对其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④范小某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自书遗嘱属于书证而非物证,②错误。范某在自书遗嘱中指定刘某为唯一继承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故该房产由刘某继承,刘某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因范小某作为范某的法定继承人身患肾病多年,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王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夜间驾驶货车。半年后,王某因长期熬夜患严重失眠症,医生建议休息治疗。王某提交病假申请并提供诊断证明,但公司以“岗位缺人”为由拒绝,并以其“连续旷工5日”解除合同。本案中(     ) ①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程序违法 ②王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王某提交了病假申请和诊断书,公司侵犯其休息休假权 ④因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公司以王某“连续旷工5日”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程序违法,①正确。 ②:除特殊情形,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 ③:王某提交病假申请及诊断证明,符合医疗期休息的法定条件,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并认定旷工,侵犯了其休息休假权,③正确。 ④: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合同未约定试用期不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某影院在购票页面标注“谢绝自带食品饮料”,并在售票窗口以醒目字体提示。大学生李某携带食品进入影院被工作人员阻拦,要求其寄存或丢弃。李某认为影院侵犯其权益,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李某应该遵守条款规定 ②李某通过购票行为与该影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③影院为保障环境卫生设定此规则,该条款合法 ④影院应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谢绝自带食品饮料”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无需遵守,①不选。 ②:李某购票后,与影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②正确。 ③:以“保障环境卫生”为由限制自带食品,实质是强制消费,属于滥用自主经营权,条款不合法,③不选。 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影院应取消违法的格式条款,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陈女士与李先生的子女李甲和李乙均在外地工作。陈女士去世后,李先生因担心自己将来无人照管,和外甥黄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来李乙辞职回家照顾李先生,李先生委托王某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李先生去世后,李甲将李乙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黄某是监护人,可以成为李先生的法定继承人 ②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李先生的遗嘱无效 ③案涉房产最终应由李甲和李乙两人平均分配 ④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黄某作为意定监护人,仅承担监护职责,不因监护关系获得法定继承资格。法定继承权由血缘或婚姻关系决定,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①排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其效力优先于遗嘱。但本案中李先生和外甥黄某签订的是意定监护协议,并非遗赠扶养协议,因此不存在“遗赠扶养协议优先”的情形。李先生的遗嘱为代书遗嘱,仅仅委托王某代书,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为无效遗嘱,且李先生遗嘱涉及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李甲有权力继承母亲陈女士的那部分财产,故本案李先生的遗嘱无效,②排除。 ③:本案由于李先生的遗嘱为无效遗嘱,那么房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李甲和李乙作为陈女士和李先生的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且题干中没有直接表明李甲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案涉房产最终应由李甲和李乙两人平均分配,③正确。 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刘某经W公司面试后正式入职,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W公司认为刘某泄露公司专利技术将其解聘。刘某将W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W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000元。以下对本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有(  ) ①刘某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刘某无权主张W公司保障其权益 ②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刘某的诉讼,因为该争议未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③W公司如果不能提供刘某泄露公司专利技术的证据,必然导致败诉结果 ④如经仲裁,W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有效时间内也不能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虽然刘某与W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自刘某入职工作时起,双方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刘某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权利,有权主张W公司保障其合法权益,①排除。 ②:在我国,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未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刘某的诉讼,②正确。 ③:必然导致败诉结果说法太绝对,应该是“可能导致败诉结果”,③排除。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说明,此类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起诉。可见,本案中,刘某将W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W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000元,这符合第(一)条规定,因此,如果经过仲裁,W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有效时间内也不能提起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某区人民检察院专项监督发现,该区多家快递企业的快递单均未对收寄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遂向当地邮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快递市场安全监管职责。几个月后该局回复称,已要求相关企业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人民检察院经实地查看发现部分快递企业仍未全面落实相关法律规定,遂将邮政管理局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快递企业通过刺探、侵扰、误导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②邮政管理局未依法履行职责致公共利益受损,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③人民检察院作为该起案件的公诉人,应当对邮政管理局的违法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④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此案,若邮政管理局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刺探、侵扰、误导”是主动侵权行为,而题干中是企业未履行保护义务(消极行为),不属于主动侵权。且侵犯的是个人信息权益,①排除。 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因此,邮政管理局未有效监管快递企业保护个人信息,导致公共利益受损,检察院有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②正确。 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院是“公益诉讼起诉人”,而非“公诉人”(公诉人用于刑事诉讼),且主要举证责任在行政机关,③排除。 ④: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5条,当事人(包括行政机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4.以下是《今日说法》法律咨询栏目收到的某网友留言。 我家住在二楼,楼上住户家的下水道堵了,反水到我家。发现的时候,我家全屋都是脏水,次卧房门、厨房橱柜、净水器等都被泡坏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楼上业主索赔吗? 假如你是值班律师,应当给出的建议是(    ) ①你可以先与楼上住户沟通,排查下水道堵塞部位及原因,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自行调解 ②如果下水道堵塞部分为业主共有部分,那么物业公司应对你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③如果下水道堵塞部分是楼上住户住宅内部的专有部分,那么你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④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房产证、照片、录音录像、被损坏财物的票据等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发生这样的情况先与楼上住户沟通,排查相关情况并尝试自行调解赔偿问题,是合理且较为便捷的解决途径,①正确。 ②:即使下水道堵塞部分为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不一定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应的管理、维护等义务,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②不选。 ③:楼上住户家下水道堵塞反水到楼下,关键要看堵塞的原因以及相应责任归属,不能简单因为在其住宅内部专有部分就认定其一定承担赔偿责任,可能存在多种复杂情况,③不选。 ④:若协商调解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房产证可证明房屋归属、照片及录音录像能证明现场情况、被损坏财物的票据能证明损失情况等,这些都是有力的证据,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5.高某的岳父李某与姚某系隔壁邻居。事发当日,姚某得知李某去世的消息后,立即拨打110称,李某系“离奇死亡”,与其上门女婿高某“有密切的关系”,“有很大的关系”,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当地公安机关经走访调查,认定姚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随即对姚某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姚某对该处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A.姚某侵犯了高某和李某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B.姚某有权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申请行政复议 C.公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讯问笔录属于证人证言 D.公安机关应当举证证明其作出该行政处罚的依据 【答案】D 【解析】A:姚某诬告侵犯了高某名誉权,未涉及荣誉权,A不选。 B:行政诉讼后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可以申请二审或者再审,B错误。 C:公安机关作为被告,向法庭出示的讯问笔录属于书证,而不是证人证言,C错误, D:本案为行政诉讼。对于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公安机关作为被告,应该承担举证责任,D正确。 故本题选D。 16.原告陈某自2013年起与金某开始同居生活,但无共同子女。同居期间,陈某照顾金某的生活起居。2024年11月,金某因交通事故去世,陈某与金某的亲属在金某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爆发矛盾,最终诉讼至法院。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依据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     ) ①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②该调解书就具备了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应当在30日内共同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的请求 ④双方仍可以就协议未处分财产进行协商分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②:根据《民事诉讼法》,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可申请强制执行,②正确。 ④:调解书仅对已达成协议 部分财产有效,未处分的财产双方仍可协商分割,④正确。 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 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①错误。 ③: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已具有强制执行力,无需再申请确认,司法确认适用于非诉讼调解协议,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7.吴某驾驶电动车与李某没拴绳的狗发生碰撞,致使吴某受伤倒地,李某的狗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70%的主责,吴某承担30%的次责。吴某不服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反诉吴某要求赔偿爱犬死亡3万元的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签收了调解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撞死李某爱犬,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 ②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③在本案中,吴某和李某一直是原告和被告 ④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吴某撞死李某的狗,导致李某的财产损失,客观上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①正确。  ②: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属于公文书证,是行政机关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而非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需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②错误。  ③:吴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时,吴某是原告,李某是被告;李某反诉吴某时,李某是原告,吴某是被告,并非一直是原告和被告的固定角色 ,③错误。  ④:经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书与判决书一样,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正确。 18.常某因为丈夫王某经常使用夫妻二人收入进行网络打赏的挥霍行为与之争吵,双方闹至离婚边缘。最近,张某将夫妻二人同时告上法庭,声称王某曾立下借条,向其借款三万元,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经查实,这笔借款已被王某全部用于网络打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常某事后签名追认,则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借条自签订之日起已超过三年,则超过诉讼时效 ③若离婚时常某请求王某少分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 ④若常某与王某诉讼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若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另一方所负债务(如常某签名追认),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②: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但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而非签订之日。题干未明确还款期限,故无法直接认定超过时效,②错误。 ③:王某将夫妻共同收入用于网络打赏这种挥霍行为,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常某请求让王某少分共同财产,法院应予以支持 ,③正确。 ④:只有协议离婚才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 ,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9.“先用后付”,即网络购物时无需付款(免去了人脸、指纹识别或密码支付环节)就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促进了交易便利化。但也有消费者反映,存在“莫名开通”“被自动勾选”“开通易关闭难”,家里的小孩容易“误点”操作等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④小孩“误点”操作没有关系,只要未满18周岁,其民事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要求消费者在确认收货后的约定期限内支付款项,而商家则延迟收款,并基于信任和约定在消费者支付后完成交易,①正确。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并不直接侵犯隐私权,②错误。 ③:在“先用后付”这一新型支付方式中,消费者享有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并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要条款,从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③正确。 ④:未满18周岁误点“先用后付”并不一定能撤销,需要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消费行为的性质、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0.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前,新业态新领域相关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尚未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知识产权侵权多发易发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侵权更具有隐蔽性,难以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日益广泛,著作权归属确定纠纷多发等等。解决好这些新问题需要(   ) ①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跟上技术升级步伐,提高立法水平 ②国家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③企业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未来竞争中占据主动 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升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题目指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权益确认滞后,通过完善立法适应技术发展,确保新兴领域的权益保护有法可依,①正确。 ②:针对“侵权多发”,通过加强行政监管和司法惩戒形成威慑,减少侵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②正确。 ③:企业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有利于促进创新,与题干中“法律保护机制缺失”的问题无直接关联,③排除。 ④:“司法保护”主体应为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而非政府行政部门,选项主体错位,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1.小帅与小美通过网络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小美以“家人去世需要钱”为由通过微信向小帅借款10000元。之后,小帅认为小美骗了自己,二人发生争吵,小帅还报了警。过后,二人和好,小美以“转钱来为报警道歉”为由向小帅索要到微信转账5000元。四个月后,二人分手。小帅要求小美返还上述费用和在恋爱期间的其他花销共计2600余元;小美则表示自己也付出了情感和资金,拒绝返还。小帅遂将小美诉至人民法院。此案中(     ) A.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共计17600余元钱 B.5000元是小帅对小美的侵权赔偿,不能要求返还 C.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诉讼的书证 D.2600余元属共同消费或赠与支出,小美可不返还 【答案】D 【解析】A: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债权纠纷,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17600元钱,A错误。 B:小帅报警并没有侵犯小美的权利,5000元不是小帅对小美的侵权赔偿,B错误。 C: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而不是书证,C错误。 D:2600余元是在恋爱期间的花销,属共同消费或赠与支出,小美可不返还,符合权力行使与保护中的情理法,D正确。 故本题选D。 22.“AI作图”权属应该归谁?下表是一起与AI创作有关的纠纷。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案情概要 原告李某是一名AI技术使用者,2023年,他发现自己用AI软件制作的一张图片被博主刘某擅自截去署名水印用于商业活动。 原告主张 自己在使用AI软件绘画时,设置了相关提示词、模型以及其他复杂参数,并进行反复调试,自己对该图片享有著作权。 被告主张 AI软件本身就足够强大,原告投入微乎其微,原告不享有图片著作权。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第十一条: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A.李某利用AI软件作画,对该图片不享有著作权 B.依据《著作权法》,AI模型无法成为图片的作者 C.若未经仲裁程序,李某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谁主张,谁举证”,刘某在诉讼环节不需要举证 【答案】B 【解析】A:李某在使用AI软件绘画时,设置了相关提示词、模型以及其他复杂参数,并进行反复调试,这符合《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的规定,应该享有著作权,A错误; B:《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因此AI模型不能成为图片的作者,B正确; C:著作权纠纷中,仲裁程序并不是诉讼的前置条件,C错误; D:“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原告举证,但被告若提出抗辩也需举证,并非“不需要举证”,D错误。 故本题选B。 23.贾某(父母去世)与邢某再婚后生育一子贾甲,贾某与前妻生育一女贾乙,邢某与前夫生育一女刘丙,刘丙一直与奶奶共同生活,贾甲、贾乙由贾某与邢某抚养长大。贾某生病期间,主要由邢某照顾。贾某去世后,房产(与邢某婚内购买1套商品房)继承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对贾某遗产有继承权的是邢某和贾甲,贾乙、刘丙无权继承 ②若贾某未立遗嘱,邢某可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 ③邢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商品房析产后,可由邢某、贾甲、贾乙三人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贾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邢某、亲生子女贾甲(婚生子)和贾乙(与前妻所生)。刘丙虽为邢某与前夫之女,但未与贾某形成抚养关系,故无权继承贾某遗产,①错误。 ②:若贾某未立遗嘱,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继承,邢某无权单方面安排继承份额(需全体继承人协商),故②错误。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邢某在贾某生病期间尽主要扶养义务,依据《民法典》可多分遗产,故③正确。 ④:商品房为婚内共同财产,贾某去世后,需先析产:邢某拥有50%,剩余50%作为贾某遗产。遗产由贾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邢某、贾甲、贾乙共同继承,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4.刘某将自己的楼房出租给关某居住。某日,张某从楼底下路过时被刘某家的掉落的窗户玻璃砸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关某认为事发时家中无人,窗户掉落时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原房主承担责任,刘某认为是关某在窗框上晾晒衣物,使用不当造成窗户脱落,二人相互推诿。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与关某进行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关某、张某,客体为张某的健康权 ②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某、关某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③刘某若不能证明自己对张某受伤没有过错,则需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④刘某、关某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向上级专门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材料中指出张某从楼底下路过时被刘某家掉落的窗户玻璃砸伤,对此,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关某、张某,客体为张某的健康权,①入选。 ②:根据法律可知,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刘某、关某应当证明自己对张某受伤没有过错,②错误。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刘某若不能证明自己对张某受伤没有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③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郝某、包某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不是上级专门人民法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5.张某经妻子李某同意,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创办了个人独资企业。一年后,因该企业资金流动问题,张某夫妇又向刘某借款30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张某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③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张某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张某和李某私下约定由张某负责还款,则刘某无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①错误。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张某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予以占有,③符合题意。借刘某的30万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刘某有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6.汪某在某公司任职,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汪某因其父亲患恶性肿瘤,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3天,陪护父亲手术,公司批准该休假。因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还需要陪护,汪某休假到期后再次申请事假5天,但公司未予批准。汪某继续在家陪护父亲,期间协助公司办公,未到公司上班。某公司以汪某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与汪某的劳动合同。汪某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遂将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本案 ①汪某可以搜集请假申请、休假期间协助公司办公等证据直接起诉公司 ②汪某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请假照顾生病父亲是孝老爱亲行为 ③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对职工照顾父母的孝老爱亲行为予以适当支持 ④汪某在公司未予准假情况下不上班属于旷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汪某请假照顾生病的父亲,是一种孝老爱亲行为,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给予支持,②③入选,④排除;一般的劳动争议不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 故本题选C。 27.为了便于生活,J市某老旧小区某单元部分业主计划在本单元增设电梯一部。经协商,该单元7层14户业主中有11户同意加装电梯,并及时办理增设电梯 公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但3户业主认为增设电梯会影响自家房屋采光通风、存在噪音影响生活,以此为由阻止施工,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11户业主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3户业主停止对增设电梯施工的阻挠和妨碍。下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3户业主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的相邻关系原则 ②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 ③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前提起再审 ④法院判决维护原告方权益,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④:本案中,原告、被告作为老旧小区同--单元的业主,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为原则,互相给予便利。3户业主阻挠施工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的相邻关系原则,法院作出该判决维护原告方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①④符合题意。 ②: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为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应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②错误,排除。 ③: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前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则是提起再审,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8.2024年6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切实抓好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及早安排2025年改造计划,打好“十四五”改造任务收官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是为方便居民出行,但在实际改造中,低楼层住户因为自己出行、通风、采光等权益受到影响,阻挠加装电梯的事也时有发生,不少住户还为此打起了官司。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加装电梯占用小区建设用地,影响到低层住户的房屋和建设用地所有权  ②加装电梯要尽量减少或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精心设计和实施  ③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低楼层住户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有权制止加装电梯  ④不同楼层住户作为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小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加装电梯占用公共用地可能涉及使用权问题,但不会影响所有权,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相邻关系原则,加装电梯应尽量减少对相邻方 损害,需通过合理设计和实施平衡各方权益,②正确。 ③: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③错误。 ④:相邻关系要求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兼顾他人利益,高楼层住户追求便利时需考虑低层住户的通风、采光等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9.某汽车制造公司为新能源汽车领域知名企业。马某为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就职于汽车测评机构。马某在其社交平台公众号就某汽车制造公司内部管理、经营行为、产品设计、质量等发布不实信息,而且在未经实际测评也无其它依据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制造的汽车作出“跑偏”“制动失效”“质量堪忧”等描述。某汽车制造公司诉至法院。结合案例,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马某在行使权利时应有比普通消费者更高的审慎义务 ②该起民事诉讼中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该公司的人格权 ③法院应该做出马某应公开赔礼道歉并排除妨碍的判决 ④马某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易误导消费者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 ①:马某为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就职于汽车测评机构,其在行使权利时应有比普通消费者更高的审慎义务,①符合题意。 ②:马某在其社交平台公众号发布不实信息,而且在未经实际测评也无其它依据的情况下,对某汽车制造公司制造的汽车作出“跑偏”“制动失效”“质量堪忧”等描述,其行为涉嫌侵犯某汽车制造公司的名誉权,故该起民事诉讼中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该公司的人格权,②符合题意。 ③:排除妨碍是物权请求权,本案中反映的是人格权益的侵犯,③不符合题意。 ④:反不正竞争法中规定的虚假宣传是经营者对其生产商品进行夸大、虚假式宣传,马某为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并非经营者,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0.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社区”的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以下针对咨询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居民问题 解决方案 ①甲仍在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 甲可申请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并提供能胜任工作的材料 ②乙公司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生产,未能按照合约准时向对方交货,遂被对方诉至法院 乙公司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因履行延迟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③丙经营的果园今年歉收,怀疑是与附近的化工公司管道泄漏事故有关 若丙采取诉讼方式,并不需要其证明化工公司存在过错 ④丁的朋友B曾向其借款,并立下欠条,到约定期限B拖欠不还 丁可委托代理人维护自身权益,并提交作为书证的欠条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C 【解析】①:用工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由用工单住提供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明材料,①说法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需满足以下条件:疫情与延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乙公司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补救措施。题目中未明确乙公司履行通知义务,直接认定“免除责任”存在瑕疵,②说法错误。 ③:附近的化工公司管道泄漏事故导致果园歉收,适用于举证倒置原则,若丙采取诉讼方式,并不需要其证明化工公司存在过错,③说法正确。 ④:丁可委托代理人并提交欠条作为书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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