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山东省淄博市临淄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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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三单元 运用辩证思维方法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山东省 |
| 地区(市) | 淄博市 |
| 地区(区县) | 临淄区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12 KB |
| 发布时间 | 2025-06-01 |
| 更新时间 | 2025-06-01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5-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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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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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临淄中学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政治试题
2025.05
一、选择题(60分)
1. 2024年国庆节期间,林某到超市购物,与超市员工邓某发生口角,期间林某多次将苹果、大白菜扔向邓某。邓某报警并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脑震荡及面部挫伤,邓某打算将林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主张林某赔礼道歉和相关赔偿。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某侵犯了邓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②邓某所提交的疾病证明书属于鉴定意见
③双方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均可申请上诉
④林某可与邓某协商,或以仲裁化解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林某将苹果、大白菜扔向邓某,导致邓某脑震荡及面部挫伤,这种行为使邓某的身体组织受到损伤,侵犯了邓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没有侵犯生命权,①错误。
②:邓某所提交的疾病证明书是书证,不属于鉴定意见,②错误。
③: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邓某和林某作为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均可申请上诉,③正确。
④: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所以,林某可与邓某协商,或以仲裁化解纠纷,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 徐某夫妻二人与某村村民邬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邬某承包的8亩耕地出租给他们用于堆放化工原料,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支付了租金,并将租用的土地实际堆放了化工原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邬某对自己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土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③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轿车所有权
④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邬某作为该8亩耕地的承包方,对这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①正确。
②:根据法律规定,耕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徐某夫妻二人与邬某签订合同约定将耕地出租用于堆放化工原料,改变了耕地的用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②错误。
③: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就该轿车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不是享有轿车的所有权,③错误。
④:徐某夫妻二人与邬某签订合同,该租赁行为是夫妻二人共同的行为,且徐某借贷支付了租金,用于夫妻共同的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 李某大学毕业后,响应国家的创业要求,联合同学张某创办了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动漫软件的开发,二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设计使用了自己企业独特的商业标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合伙企业对自己设计的标志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二人需要以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③二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法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权利
④该企业应诚信经营,及时依法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商标要经过注册,才能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合伙企业只是设计使用了商业标志,未提及注册,所以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①错误。
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要用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二人需要以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正确。
③: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权利,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也享有此权利,③正确。
④: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④错误。
故本题选C。
4.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签订《养殖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乙公司按照每头牛每年520元价格支付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还有其他双方权利和义务。2022年7月1日,乙公司以邮政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单,理由:租赁期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粪污外运、协调工作,导致厂区氧化包严重鼓包、环保不达标。该案中( )
①因甲公司未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故乙公司有权通过邮政快递解除合同
②双方签订的《养殖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③若甲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则《养殖租赁合同》自始至终无效
④若甲公司不整改,乙公司可直接通过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虽然甲公司可能未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但合同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程序。仅通过邮政快递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单,不一定就符合合法解除合同的要求,不能简单认定乙公司有权这样解除合同,①错误。
②:双方签订的《养殖租赁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甲公司未按约履行粪污外运等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②正确。
③:若甲公司同意解除合同,这属于合同的协议解除,合同是从解除时起终止权利义务关系,并非自始至终无效,自始至终无效一般适用于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③错误。
④:若甲公司不整改,其违约行为持续,乙公司作为守约方,可直接通过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 李某贪图便宜,以2.5万元的低价从某二手车公司购买了一辆九成新的二手汽车。支付1万元定金后,李某开车去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时发现该二手车是泡水车,而购车合同上备注其为非泡水车。李某找到该二手车公司要求退款,二手车公司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②李某有权要求该二手车公司双倍返还其定金
③某二手车公司不知该车为泡水车,可减轻责任
④李某未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由于存在欺诈情形(某二手车公司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①正确。
②: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此案例中,某二手车公司隐瞒了车辆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因此李某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②正确。
③:在法律上,不知情通常不能作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理由。某二手车公司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方,有义务确保所售车辆的信息真实准确,③排除。
④:在此案例中,李某作为消费者,其主要责任是支付价款并接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某二手车公司隐瞒车辆真实情况,违反了合同义务,应由其承担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6. 陈某等人在廖某经营的餐馆就餐,餐费约260元,未结账即离开。廖某沿路追赶并呼喊“买单再走”,陈某慌张之际,不小心跌倒摔伤。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等费用。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廖某赔偿其因摔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廖某追赶与陈某损伤存在因果关系,故廖某需担责
②陈某等人的逃单行为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③廖某追赶陈某等人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是合法的
④陈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以维护其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陈某等人在廖某经营的餐馆就餐,餐费约260元,未结账即离开,因此廖某追赶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存在主观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①不选。
②③:陈某等人在廖某经营的餐馆就餐,未结账即离开,该行为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廖某追赶陈某等人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是合法的,②③入选。
④:本案属于民事案件,陈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辩护人,④不选。
故本题选C。
7. 50岁的杨某早锻炼时路过一高校,见其田径场虽悬挂“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场活动”的警示牌,但无人阻拦,便进入田径场内散步,当时场内有不少学生正在训练。正当她刚踏入短跑跑道第四道上慢走数秒后,被正在该道低头练习起跑冲刺的学生吴某从背后撞倒,造成腕骨骨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某无视规定私闯田径场,与其受伤有因果关系
②吴某虽没有主观故意,但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高校若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④杨某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只能向吴某提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田径场已悬挂“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场活动”的警示牌,杨某无视该规定私闯田径场,进入跑道后才被吴某撞倒受伤,其违反规定进入场地的行为与自身受伤是存在因果关系的,①正确。
②:吴某在练习起跑冲刺时将杨某撞倒,对于这一情况,吴某如果不存在主观故意,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判断其是否承担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②错误。
③:高校作为田径场的管理方,若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③正确。
④:杨某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除了可以向吴某提出,若高校存在管理过错等情况,也可以向高校提出赔偿主张,④错误。
故本题选B。
8. 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严甲、严乙两名子女。其中,严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严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柳结婚时严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应由继子女均摊
③严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严、柳结婚时严甲已满17周岁且外出务工独立生活,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排除。
②:严甲在柳某与严某结婚时已独立生活,柳某未对其进行抚养教育,严甲与柳某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也就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严乙在柳某与严某结婚时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严乙有赡养柳某的义务,所以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并非由继子女均摊,②排除。
③:严甲与柳某不存在抚养关系,无法定赡养义务,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③正确。
④:法院判令赡养费用需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 2023年,刘先生借给赵先生50万元,赵先生给刘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3年后连本带息偿还。2024年10月,赵先生因故突然去世,赵先生的父母、妻子和儿子4人均称不知晓该借款事实,而且赵先生的遗产只有20万元,他们都放弃继承。无奈之下,刘先生将4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50万元借款是赵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其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
②赵先生父母和儿子明确放弃继承权,对赵先生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③刘先生起诉后,被告即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④无论是谁继承了赵先生的遗产,都应该依法连本带息偿还50万元及利息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根据民法典,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②正确。
③: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提交答辩状,但即使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民法院仍可继续审理案件,③正确。
①:虽然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这并不能直接推断出赵先生的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排除①。
④: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无须承担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排除④。
故本题选C。
10. 潘某见某网店声称假一赔十的某小熊摆件价格比正价便宜近六成,便下单购买了一个,放在自己的民宿前台以招揽生意,不想几天后却收到法院传票。原来是著作权人乙公司以潘某购买盗版小熊摆件并用于经营活动为由,起诉潘某侵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潘某购买该摆件时不知道系盗版,应属合理使用
②侵权者应为售卖人而非潘某,乙公司应找售卖人维权
③乙公司须对潘某侵权的法律事实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④该案已经完成立案登记,进入诉讼第一审程序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必须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能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案例中,潘某购买盗版小熊摆件并用于经营活动,显然不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范畴,即使他购买时不知道系盗版,①错误。
②:虽然售卖盗版摆件的人确实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但潘某作为购买并使用盗版摆件进行经营活动的人,也同样构成了对乙公司著作权的侵犯,乙公司有权选择向售卖人或潘某或两者同时维权,②错误。
③: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乙公司作为原告,主张潘某侵权,就须对潘某侵权的法律事实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不是承担诉讼的全部责任),③正确。
④:潘某已经收到法院传票,这意味着该案已经完成立案登记,并进入了诉讼程序的第一审阶段,这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 孔某与甲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后孔某未经甲工厂同意,下班后又在乙公司兼职,每晚工作1小时,月工资800元,具体内容由乙公司统一安排。三个月后孔某因不当操作甲工厂机器受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侵害了孔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②甲可以以孔某兼职为由解除与孔某的劳动合同
③若甲拒绝赔偿,孔某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权
④若孔某因乙拖欠工资提起仲裁,仲裁后乙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孔某是因自己不当操作甲工厂机器受伤,并非甲工厂未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导致其受伤。所以不能得出甲侵害了孔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的结论,①排除。
②:题中没有表明孔某兼职对完成甲工厂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也没有提及甲工厂有相关禁止兼职的规定以及违反后的处理办法,②排除。
③: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③正确。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工单位不能再提起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 婚姻纠纷怎么办,被拖欠工资该怎么要回,公司员工随意离职合法吗……2025年2月25日,天津市津南区法律援助坚持为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特定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基本实现法律援助“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下列的申请中,能获得法律援助的是( )
①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的
②公民因商业劳动合同违约要求对方赔偿的
③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④公民请求交通事故中附带民事经济赔偿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的能获得法律援助,①正确。
②④:“请求因劳动合同违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和“请求交通事故中附带民事经济赔偿的”不能直接体现这些群体是经济困难的公民,②④不符合题意。
③: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能获得法律援助,③正确。
故本题选B。
13. 苏轼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写道: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作者( )
①抓住“江水”和“白雪”的相似属性进行推理
②通过联想思维将“江山”和“英雄”联系起来
③运用抽象思维揭示了自然与社会之间的本质联系
④借景抒情,体现思维表达具有情感性的基本特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材料未体现“江水”和“白雪”的相似属性,且未体现类比推理,①不符合题意。
②:“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表明作者通过联想思维将“江山”和“英雄”联系起来,②正确。
③:材料是借景抒情,未涉及自然与社会之间的本质联系,③不符合题意。
④: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借景抒情,表达了自己的感慨,体现思维表达具有情感性的基本特征,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4. 书法课上,老师讲解楷书“永字八法”时强调,“逆锋起笔需藏而不露,中锋行笔须骨力内含,回锋收笔须沉稳含蓄。”某学员提出质疑,“若逆锋起笔必须藏锋,为何楷书中部分起笔笔画露锋?从逻辑思维角度看,该学员的质疑( )
①遵循排中律,同一笔画不能既藏锋又露锋
②违反同一律,讨论对象前后不一
③体现思维的能动性,不是对事物的机械反映
④体现思维的概括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老师强调“逆锋起笔”必须藏锋,而学员质疑时提到的“起笔”可能包含了其他类型的起笔(如顺锋起笔),而非特指“逆锋起笔”。这导致讨论对象不一致,违反了逻辑思维中的同一律,②正确。
③:学员没有被动接受老师观点,而是结合实际观察提出疑问,体现了思维主动分析问题的能动性,③正确。
①:因学员未涉及“同一笔画既藏锋又露锋”的矛盾,排中律不适用,①排除。
④:概括性强调总结共同本质,而学员质疑的是具体规则与例外的矛盾,未涉及概括性,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5. 1938年,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论持久战》,对抗日战争时期中日基本国情、战争性质和时代特征等进行了客观分析,预见到抗日战争是持久战,从中方看将经过战略防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三个阶段,最后胜利属于中国。后来的事实证明,毛泽东的这些预见是完全准确的。可见( )
①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和可检验性
②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反映认识对象
③思维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④思维具有间接性,能够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毛泽东预见到抗日战争是持久战,并且经过事实证明,表明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和可检验性,①正确。
②: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反映认识对象,②错误。
③:正确的思维能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③错误。
④: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在对基本国情等方面的客观分析后预见到抗日战争是持久战,说明思维具有间接性,能够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条款理解正确的是( )
①“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是属概念
②该条款使用了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内涵和外延的方法
③该条款指出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④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全同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是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属概念,①正确。
②: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他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哪些。题干是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下定义。采用的是种差+属概念的形式,没有涉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外延,②错误。
③:本条例所称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该条款指出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③正确。
④:全同关系是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并不是全同,而是属种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7. 马来西亚领导人在参加2024年东盟——澳大利亚特别峰会时强调,不会为了美国“叫板”中国,公开批评美西方强迫他国“选边站队”,并表示马来西亚与中国之间没有问题,不愿意被迫“站队”,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应阻碍马来西亚与中国发展友好关系。对美国“选边站队”行为理解正确的是( )
①支持美国和反对美国不是反对关系,而是矛盾关系
②如把对美国态度分为支持和反对,则“划分不全”
③美国“选边站队”行为没有列举他国态度的所有可能情况
④美国“选边站队”行为把相容选言判断当成不相容选言判断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支持美国和反对美国不是矛盾关系,而是反对关系,①错误。
②: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如把对美国态度分为支持和反对,则是“划分不全”,因为,初此之外,还有中立行为,②正确。
③:他国态度包括支持、中立、反对三种情况,美国政府“选边站队”行为没有列举他国态度的所有可能情况,③符合题意。
④:选边站队是指在某个问题或事件中,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并且站在其中的一方。美国“选边站队”行为应该是不相容选言判断,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8. 2024年9月9日,第六届“科学探索奖”获奖名单公布。本届奖项的申报者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报者是获得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申报者在中国内地或港澳地区工作;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8周岁。由此可推断( )
①并非有的申报者不是拥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
②所有申报者的工作在中国内地就一定不在港澳
③奖项申报者或者是科技人才或者是杰出贡献者
④拥有博士学位且年龄符合要求的都可申报奖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并非有的申报者不是拥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等同于“所有申报者都是拥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二者逻辑一致,①正确。
②:“申报者在中国内地或港澳地区工作”是一个相容选言判断,意味着申报者工作地可以在内地,可以在港澳,也可以两地都有工作,选项将其理解为不相容的关系,②错误。
③:奖项申报者或者是科技人才或者是杰出贡献者是相容选言判断,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科技人才”这个选言支为真,该选言判断为真,③正确。
④:申报条件是一个联言判断,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判断都是真的,这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仅由博士学位且年龄符合要求两个联言支为真,不能推出这个联言判断为真,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9. 绿色发展是2025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方向。S市明确提出,将围绕能源清洁化、原料低碳化、材料功能化等“六化”趋势,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根据上述材料,从以下四个判断中选择三个判断依次作为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下列符合三段论推理规则的是( )
①绿色低碳产业是新兴产业
②绿色低碳产业能够促进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③绿色低碳产业是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
④新兴产业是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
A. ②→①→④ B. ①→③→④ C. ④→①→② D. ④→①→③
【答案】D
【解析】
【详解】AC:三段论推理是两个已知的性质判断为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绿色低碳产业能够促进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关系判断,不符合三段论推理对前提、结论为性质判断的要求,AC排除。
B:绿色低碳产业是新兴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是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新兴产业是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在这个三段论中,“新兴产业”是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在结论中周延了,犯了“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B排除。
D:新兴产业是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绿色低碳产业是新兴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是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在这个三段论中“绿色低碳产业”是小项,“新兴产业”是中项,“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大项,大前提、小前提都正确,且推理形式符合规则,结论正确可靠,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0. 以美育人,塑造美好心灵。某高中学校结合自身优势,构建了富有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体系。围绕舞蹈、戏剧、数字艺术、非遗四大课程,开发多元的美育课程载体。就课程参与情况,甲乙丙丁作了如下发言:
甲说:张三和李四分别报了戏剧、舞蹈
乙说:如果张三报了戏剧,那么李四报了数字艺术
丙说:或者张三报了戏剧,或者李四报了舞蹈,我认为是假消息
丁说:只有张三报了非遗,李四才报舞蹈
最终结果证明只有一人预测正确。由此推断( )
A. 张三报了非遗,李四报了舞蹈 B. 张三报了戏剧,李四报了数字艺术
C. 张三报了戏剧李四没报数字艺术 D. 张三没报非遗,李四没报舞蹈
【答案】C
【解析】
【详解】A:“只有张三报了非遗,李四才报舞蹈”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由其构成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推理形式是否定了前件,结论就否定后件或者肯定了后件,结论就肯定了前件,“张三报了非遗”是肯定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不符合正确的推理结构,A不选。
BC:“如果张三报了戏剧,那么李四报了数字艺术”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由其构成的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推理形式是肯定了前件,结论就肯定了后件或者否定了后件,结论就否定了前件,“张三报了戏剧”是肯定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李四报了数字艺术”结论就肯定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是正确的推理结构,但乙说法错误,所以张三报了戏剧,李四没有报数字艺术,B不选,C正确。
D:丁为假,“只有张三报了非遗,李四才报舞蹈”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由其构成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推理形式是否定了前件,结论就否定后件或者肯定了后件,结论就肯定了前件,“张三没报非遗”是否定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李四没报舞蹈”是否定了后件,是正确的推理结构,到本题只有一人正确,根据排中律可知,甲丙中必有正确,D错误。
故本题选C。
21.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某中学决定开设“逻辑与思维”研习社。关于该校赵、钱、孙、李四位同学是否参加该研习社,有如下判断:
①赵同学喜欢逻辑学,肯定会参加
②如果钱同学参加,孙同学也会参加
③要么李同学参加,要么孙同学参加
④只有李同学参加,赵同学才会参加
若上述判断均为真,则四位同学中参加“逻辑与思维”研习社的是( )
A. 钱同学和孙同学 B. 赵同学和李同学
C. 只有赵同学 D. 孙同学和李同学
【答案】B
【解析】
【详解】ABCD:根据材料,上述判断均为真,所以赵同学肯定会参加研习社,“只有李同学参加,赵同学才会参加”,这是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根据其逻辑性质,肯定后件可以肯定前件,所以李同学会参加,“要么李同学参加,要么孙同学参加”,根据不相容判断的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肯定李同学参加,所以孙同学肯定不参加,“如果钱同学参加,孙同学也会参加”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否定后件,可以否定其前件,因此钱同学不会参加,ACD不选,B入选。
故本题选B。
22. 三月的武汉迎来最美赏樱时节。随着气温回升,千株樱花竞相绽放,粉白花瓣如云似雪,来自世界各地的赏樱游客络绎不绝。甲和乙约定:如果能订到本月27号的高铁票,他们就一起去武汉赏樱花。据此,下列推理正确的是( )
①甲和乙一起去武汉赏樱花了,所以他们一定是订到了27号高铁票
②甲和乙没有一起去武汉赏樱花,因为他们没有订到当日高铁票
③甲和乙没有订到27号的高铁票,所以他们就一定不一起去武汉赏樱花
④甲和乙订到了27号的高铁票,所以他们一定就一起去武汉赏樱花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肯定后件并不能必然肯定前件。“甲和乙一起去武汉赏樱花了”肯定了后件,不能必然得出“他们一定是订到了27号高铁票”,①错误。
②: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否定后件必然否定前件。“甲和乙没有一起去武汉赏樱花”是否定后件,所以可以推出他们没有订到27号高铁票,②正确。
③: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否定前件并不能必然否定后件。“甲和乙没有订到27号的高铁票”否定了前件,不能必然得出“他们就一定不一起去武汉赏樱花”,③错误。
④: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肯定前件必然肯定后件,“甲和乙订到了27号的高铁票”肯定了前件,所以可以推出他们一定一起去武汉赏樱花,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3. 歌德的许多诗歌在当时就广为人们所传颂,但也有人对他怀有成见。一天,他在魏玛公园里散步,迎面遇见一位对他的作品极尽讽刺、挖苦的批评家。两人对视,那位批评家蛮横地说道:“我从来不给傻瓜让路。”歌德则说:“我则恰恰相反。”说完便微笑着闪身让批评家过去。从三段论角度看( )
①两者都只说出推理的大前提,而小前提隐而不说
②批评家犯了“否定前提不能得出必然结论”的错误
③两者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了各自的推理结论
④两者推理的小前提相同,中项在前提中都是周延的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批评家的完整三段论推理为“我从来不给傻瓜让路,歌德是傻瓜,我不给歌德让路”,歌德的三段论推理为“我给傻瓜让路,你批评家是傻瓜,我给你让路”,因此两者都只说出推理的大前提,而小前提隐而不说,①正确。
②:批评家的三段论推理并没有犯“否定前提不能得出必然结论”的错误,②错误。
③:两人对视,那位批评家不给歌德让路,而歌德闪身让批评家过去,说明两者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了各自的推理结论,③正确。
④:两者推理的小前提“歌德是傻瓜”、“你批评家是傻瓜”不相同,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4. 王某第一天晚上看了两小时书,喝了几杯浓茶,结果失眠了;第二天他同样看了两小时书,抽了许多烟,也失眠了;第三天他也看了两小时书,喝了大量咖啡,也失眠了。由此他得出结论:晚上看书容易引起失眠。王某得出错误结论的主要原因是( )
A. 应提高运用求同法得出推理结论的可靠程度
B. 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
C. 必须综合运用求同法、求异法和共变法得出推理结论
D. 求同法必须在一个有关因素相同时才能得出推理结论
【答案】D
【解析】
【详解】A:王某得出错误结论的主要原因是,他只注意到看书这一共同因素,而没有注意其他共同的关键因素,喝浓茶、吸烟和喝咖啡,三者都有兴奋作用,也是共同因素,所以不是应提高运用求同法得出推理结论的可靠程度,A错误。
B: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B不符合题意。
C:王某得出错误结论的主要原因是,他只注意到看书这一共同因素,而没有注意其他因素,而不是必须综合运用求同法、求异法和共变法,C错误。
D:王某得出错误结论的主要原因是,他只注意到看书这一共同因素,而没有注意其他共同因素,如喝浓茶、抽烟、喝咖啡等都有兴奋作用,即没有注意求同法必须在一个有关因素相同时才能得出推理结论,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40分)
2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2021年,郑某在涉案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遭遇减产,认为是苏某侵占了郑某家田地的0.21亩土地,且苏某在其西侧的田地种植树木吸收了自家田地的养分,导致自家农作物减产。两家多次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郑某与苏某二人的父辈时,两家就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两家的矛盾得以平息。再次产生矛盾后,双方的关系进入了冰点。鉴于双方的同村邻里关系,法官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基础上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11月22日,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测量确认土地的四至划分界限,苏某及时移除两家界限之间的树木。郑某与苏某共同签署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自此,两家的矛盾得以根除,重新回归于久违的安宁。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
(2)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1)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用益物权”、或“财产权”),即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民可以自主决定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依法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诉讼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诉讼需要严格依法进行(或“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和终局性”),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自主选择恰当的解决方式。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田地边界纠纷
考点考查:用益物权、社会争议的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需要调用用益物权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两家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可联系教材用益物权的知识,说明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这一观点进行评析,需要调用社会争议的解决的有关知识,辩证的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可联系调解的知识,说明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观点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②: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可联系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说明观点片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6.
某校法律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刘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王某酷爱游泳,暑假期间,瞒着刘某给儿子在甲培训班报了近2万元的游泳课程。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故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
某日,王某去乙游泳馆游泳,她将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按照提示锁好柜门。游毕回来,手机不见踪影。她找到游泳馆的赵经理要求赔偿,赵经理以馆内张贴的醒目标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曝光了”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姓名、照片。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称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公布其姓名、照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法条链接】
《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刘某认为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
②乙游泳馆是否应该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
③法院是否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
(2)简要说明王某维护自身权益带给我们的启示。
【答案】(1)①不成立。理由: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对子女教育等日常共同事务享有家事代理权。王某为孩子报名游泳课程属于日常教育支出,无需刘某单独同意,合同有效。
②乙游泳馆应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理由:游泳馆设置的免责标语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游泳馆作为经营者,未妥善履行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院不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理由:王某发布交涉录音未捏造事实,不构成名誉侵权;赵经理的姓名、照片系公司网站公开信息,不属于隐私范畴,故未侵犯隐私权。
(2)①要依法维权,维权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投诉、诉讼),避免采取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
②要有证据意识,保留交涉录音等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
③注意审慎公开信息,公开他人信息需以合法、必要为限,避免侵害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
④警惕格式条款,对经营者单方免责条款可依法主张无效,维护自身权益
(原卷无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法律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考点考查: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民事诉讼 、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故无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对子女教育等日常共同事务享有家事代理权。王某为孩子报名游泳课程属于日常教育支出,无需刘某单独同意,合同有效。
有效信息②: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警惕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本案中,对经营者单方免责条款属于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
有效信息③: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称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公布其姓名、照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本案中,未捏造事实,不构成名誉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启示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依法维权的方式,设问指向是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民事诉讼 、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维权应通过合法途径。本案中,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有效信息: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警惕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本案中,对经营者单方免责条款可依法主张无效,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文身属于有创行为,通过用针刺破皮肤后将颜料渗入,以形成永久色素沉淀,产生长期留存的图案。未成年人文身对其日后参军、报考对身体条件有要求的职位将产生影响。
14周岁的小雯出于新奇到某文身店在双臂纹上了满臂花图。小雯母亲发现女儿手臂文身后,将该文身店诉至法院,要求店主返还小雯文身费,赔偿文身清洗费。在法庭上,文身店店主辩称,小雯到店里文身完全出于自愿,自己从未对其进行过任何诱导,相反还劝诫其进行大面积文身一定要考虑清楚,且通过观察小雯的言行举止,并未发现小雯是未成年人。法院一审判决文身店返还文身费,并赔偿文身清洗的费用。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小雯母亲的诉求和文身店店主的辩解。
(2)结合材料信息,并运用“三段论推理”的方法,完成下列推理过程。
大前提:
小前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文身是超出自己辨认能力的行为,
结论①:
大前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前提:
结论②:
基于结论①②可推:小雯自愿文身民事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答案】(1)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自身年龄和智力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文身对未成年成长有严重影响,14周岁的小雯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文身对自己的不利影响。其母亲有权对其要求文身的民事行为不予追认,小雯文身的要求无效。②行为人民事行为造成他人权益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文身店店主应当查实小雯是否为未成年人,仅通过观察小雯的言行举止就作出判断,没有尽到必要的辨认义务,其辩解无效;店主对小雯文身侵犯了小雯的人身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小雯母亲的诉求合理,应予支持。
(2)(大前提)超出自己辨认能力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结论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文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小前提)小雯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结论②)小雯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文身
考点考查: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三段论推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分析内容是小雯母亲的诉求和文身店店主的辩解,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小雯母亲发现女儿手臂文身后,将该文身店诉至法院,要求店主返还小雯文身费,赔偿文身清洗费→可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说明小雯母亲有权对其要求文身的民事行为不予追认,小雯文身的要求无效。
有效信息②:小雯到店里文身完全出于自愿,自己从未对其进行过任何诱导,相反还劝诫其进行大面积文身一定要考虑清楚,且通过观察小雯的言行举止,并未发现小雯是未成年人→可从侵权责任、人身权益的角度,说明店主对小雯文身侵犯了小雯的人身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三段论推理”的方法,完成下列推理。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第一个推理的小前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文身是超出自己辨认能力的行为→运用三段论推理的一般规则的知识,可知该推理的结论的小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文身的民事行为”,分析得出大前提和结论分别是“超出自己辨认能力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文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有效信息②:第二个推理的大前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运用三段论推理的一般规则的知识,结合上述分析,可得出该推理的小前提和结论分别是“小雯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小雯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8. AI浪潮下的挑战与机遇
甲、乙、丙三位同学就“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工作”展开辩论。
甲同学认为:“只要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人工智能就会取代人类工作,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不断完善,所以,人工智能必然会取代人类工作。”
乙同学反驳道:“需要道德观念的工作都无法被人工智能取代,有些人类工作是需要道德观念的工作,所以,人类工作无法被人工智能取代。”
丙同学坚持道:“人工智能能代替人类进行数据输入和管理、客户服务、零售结账等诸多工作,因此,人工智能可以完全取代人类工作。”
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指出甲、乙、丙的推理类型并予以分析。
【答案】甲的推理类型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推理形式为“只要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人工智能就会取代人类工作(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前件是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后件是人工智能就会取代人类工作),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不断完善(肯定前件),所以,人工智能必然会取代人类工作(肯定后件)”。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是肯定前件必然肯定后件, 甲的推理符合这一规则,是有效的推理形式。
乙的推理类型是三段论推理。其推理形式为“需要道德观念的工作都无法被人工智能取代 (大前提),有些人类工作是需要道德观念的工作(小前提),所以,人类工作无法被人工智能取代。在结论中周延(“人类工作”),犯了“小项不当扩大”的逻辑错误,所以该推理是无效的。
丙的推理类型是不完全归纳推理。丙通过列举人工智能能代替人类进行数据输入和管理、 客户服务、零售结账等诸多工作,就得出“人工智能可以完全取代人类工作”的结论。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认识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全部对象真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丙仅根据部分工作被人工智能取代,就得出全部人类工作会被取代的结论,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其结论不具有必然性。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甲乙丙三人对“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工作”展开辩论
考点考查:掌握演绎推理的方法、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根据他们的观点内容调动逻辑推理的相关知识加以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甲同学认为:“只要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人工智能就会取代人类工作,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不断完善。所以,人工智能必然会取代人类工作。”→可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知识,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角度分析说明: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是肯定前件必然肯定后件,甲的推理符合这一规则,是有效的推理形式。
有效信息②:乙同学反驳道:“需要道德观念的工作都无法被人工智能取代,有些人类工作是需要道德观念的工作,所以,人类工作无法被人工智能取代。”→可运用“三段论”知识,从“三段论的逻辑规则”角度分析说明:乙同学犯了“小项不当扩大”的逻辑错误,所以该推理是无效的。
有效信息③:丙同学坚持道:“人工智能能代替人类进行数据输入和管理、客户服务、零售结账等诸多工作,因此,人工智能可以完全取代人类工作。”→可运用“归纳推理”知识,从“不完全归纳推理”角度分析说明:丙仅根据部分工作被人工智能取代,就得出全部人类工作会被取代的结论,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其结论不具有必然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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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中学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政治试题
2025.05
一、选择题(60分)
1. 2024年国庆节期间,林某到超市购物,与超市员工邓某发生口角,期间林某多次将苹果、大白菜扔向邓某。邓某报警并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脑震荡及面部挫伤,邓某打算将林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主张林某赔礼道歉和相关赔偿。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某侵犯了邓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②邓某所提交的疾病证明书属于鉴定意见
③双方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均可申请上诉
④林某可与邓某协商,或以仲裁化解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徐某夫妻二人与某村村民邬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邬某承包的8亩耕地出租给他们用于堆放化工原料,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支付了租金,并将租用的土地实际堆放了化工原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邬某对自己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土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③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轿车所有权
④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李某大学毕业后,响应国家的创业要求,联合同学张某创办了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动漫软件的开发,二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设计使用了自己企业独特的商业标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合伙企业对自己设计的标志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二人需要以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③二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法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权利
④该企业应诚信经营,及时依法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签订《养殖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乙公司按照每头牛每年520元价格支付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还有其他双方权利和义务。2022年7月1日,乙公司以邮政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单,理由:租赁期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粪污外运、协调工作,导致厂区氧化包严重鼓包、环保不达标。该案中( )
①因甲公司未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故乙公司有权通过邮政快递解除合同
②双方签订的《养殖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③若甲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则《养殖租赁合同》自始至终无效
④若甲公司不整改,乙公司可直接通过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李某贪图便宜,以2.5万元的低价从某二手车公司购买了一辆九成新的二手汽车。支付1万元定金后,李某开车去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时发现该二手车是泡水车,而购车合同上备注其为非泡水车。李某找到该二手车公司要求退款,二手车公司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②李某有权要求该二手车公司双倍返还其定金
③某二手车公司不知该车为泡水车,可减轻责任
④李某未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陈某等人在廖某经营的餐馆就餐,餐费约260元,未结账即离开。廖某沿路追赶并呼喊“买单再走”,陈某慌张之际,不小心跌倒摔伤。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等费用。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廖某赔偿其因摔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廖某追赶与陈某损伤存因果关系,故廖某需担责
②陈某等人的逃单行为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③廖某追赶陈某等人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是合法的
④陈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以维护其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50岁的杨某早锻炼时路过一高校,见其田径场虽悬挂“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场活动”的警示牌,但无人阻拦,便进入田径场内散步,当时场内有不少学生正在训练。正当她刚踏入短跑跑道第四道上慢走数秒后,被正在该道低头练习起跑冲刺的学生吴某从背后撞倒,造成腕骨骨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某无视规定私闯田径场,与其受伤有因果关系
②吴某虽没有主观故意,但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高校若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④杨某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只能向吴某提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严甲、严乙两名子女。其中,严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严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柳结婚时严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应由继子女均摊
③严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2023年,刘先生借给赵先生50万元,赵先生给刘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3年后连本带息偿还。2024年10月,赵先生因故突然去世,赵先生的父母、妻子和儿子4人均称不知晓该借款事实,而且赵先生的遗产只有20万元,他们都放弃继承。无奈之下,刘先生将4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50万元借款是赵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其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
②赵先生父母和儿子明确放弃继承权,对赵先生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③刘先生起诉后,被告即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④无论是谁继承了赵先生的遗产,都应该依法连本带息偿还50万元及利息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潘某见某网店声称假一赔十的某小熊摆件价格比正价便宜近六成,便下单购买了一个,放在自己的民宿前台以招揽生意,不想几天后却收到法院传票。原来是著作权人乙公司以潘某购买盗版小熊摆件并用于经营活动为由,起诉潘某侵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潘某购买该摆件时不知道系盗版,应属合理使用
②侵权者应为售卖人而非潘某,乙公司应找售卖人维权
③乙公司须对潘某侵权的法律事实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④该案已经完成立案登记,进入诉讼第一审程序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孔某与甲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后孔某未经甲工厂同意,下班后又在乙公司兼职,每晚工作1小时,月工资800元,具体内容由乙公司统一安排。三个月后孔某因不当操作甲工厂机器受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侵害了孔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
②甲可以以孔某兼职为由解除与孔某的劳动合同
③若甲拒绝赔偿,孔某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权
④若孔某因乙拖欠工资提起仲裁,仲裁后乙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婚姻纠纷怎么办,被拖欠工资该怎么要回,公司员工随意离职合法吗……2025年2月25日,天津市津南区法律援助坚持为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特定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基本实现法律援助“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下列的申请中,能获得法律援助的是( )
①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的
②公民因商业劳动合同违约要求对方赔偿
③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④公民请求交通事故中附带民事经济赔偿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苏轼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写道: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作者( )
①抓住“江水”和“白雪”的相似属性进行推理
②通过联想思维将“江山”和“英雄”联系起来
③运用抽象思维揭示了自然与社会之间的本质联系
④借景抒情,体现思维表达具有情感性的基本特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书法课上,老师讲解楷书“永字八法”时强调,“逆锋起笔需藏而不露,中锋行笔须骨力内含,回锋收笔须沉稳含蓄。”某学员提出质疑,“若逆锋起笔必须藏锋,为何楷书中部分起笔笔画露锋?从逻辑思维角度看,该学员的质疑( )
①遵循排中律,同一笔画不能既藏锋又露锋
②违反同一律,讨论对象前后不一
③体现思维的能动性,不是对事物的机械反映
④体现思维的概括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1938年,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论持久战》,对抗日战争时期中日基本国情、战争性质和时代特征等进行了客观分析,预见到抗日战争是持久战,从中方看将经过战略防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三个阶段,最后胜利属于中国。后来的事实证明,毛泽东的这些预见是完全准确的。可见( )
①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和可检验性
②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反映认识对象
③思维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④思维具有间接性,能够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条款理解正确的是( )
①“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是属概念
②该条款使用了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内涵和外延的方法
③该条款指出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④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全同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7. 马来西亚领导人在参加2024年东盟——澳大利亚特别峰会时强调,不会为了美国“叫板”中国,公开批评美西方强迫他国“选边站队”,并表示马来西亚与中国之间没有问题,不愿意被迫“站队”,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应阻碍马来西亚与中国发展友好关系。对美国“选边站队”行为理解正确的是( )
①支持美国和反对美国不是反对关系,而是矛盾关系
②如把对美国态度分为支持和反对,则是“划分不全”
③美国“选边站队”行为没有列举他国态度的所有可能情况
④美国“选边站队”行为把相容选言判断当成不相容选言判断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8. 2024年9月9日,第六届“科学探索奖”获奖名单公布。本届奖项的申报者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报者是获得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申报者在中国内地或港澳地区工作;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8周岁。由此可推断( )
①并非有的申报者不是拥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
②所有申报者的工作在中国内地就一定不在港澳
③奖项申报者或者是科技人才或者是杰出贡献者
④拥有博士学位且年龄符合要求的都可申报奖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19. 绿色发展是2025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方向。S市明确提出,将围绕能源清洁化、原料低碳化、材料功能化等“六化”趋势,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根据上述材料,从以下四个判断中选择三个判断依次作为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下列符合三段论推理规则的是( )
①绿色低碳产业是新兴产业
②绿色低碳产业能够促进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③绿色低碳产业是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
④新兴产业是S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
A. ②→①→④ B. ①→③→④ C. ④→①→② D. ④→①→③
20. 以美育人,塑造美好心灵。某高中学校结合自身优势,构建了富有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体系。围绕舞蹈、戏剧、数字艺术、非遗四大课程,开发多元的美育课程载体。就课程参与情况,甲乙丙丁作了如下发言:
甲说:张三和李四分别报了戏剧、舞蹈
乙说:如果张三报了戏剧,那么李四报了数字艺术
丙说:或者张三报了戏剧,或者李四报了舞蹈,我认为是假消息
丁说:只有张三报了非遗,李四才报舞蹈
最终结果证明只有一人预测正确。由此推断( )
A. 张三报了非遗,李四报了舞蹈 B. 张三报了戏剧,李四报了数字艺术
C. 张三报了戏剧李四没报数字艺术 D. 张三没报非遗,李四没报舞蹈
21.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某中学决定开设“逻辑与思维”研习社。关于该校赵、钱、孙、李四位同学是否参加该研习社,有如下判断:
①赵同学喜欢逻辑学,肯定会参加
②如果钱同学参加,孙同学也会参加
③要么李同学参加,要么孙同学参加
④只有李同学参加,赵同学才会参加
若上述判断均为真,则四位同学中参加“逻辑与思维”研习社的是( )
A. 钱同学和孙同学 B. 赵同学和李同学
C. 只有赵同学 D. 孙同学和李同学
22. 三月的武汉迎来最美赏樱时节。随着气温回升,千株樱花竞相绽放,粉白花瓣如云似雪,来自世界各地的赏樱游客络绎不绝。甲和乙约定:如果能订到本月27号的高铁票,他们就一起去武汉赏樱花。据此,下列推理正确的是( )
①甲和乙一起去武汉赏樱花了,所以他们一定是订到了27号高铁票
②甲和乙没有一起去武汉赏樱花,因为他们没有订到当日高铁票
③甲和乙没有订到27号的高铁票,所以他们就一定不一起去武汉赏樱花
④甲和乙订到了27号的高铁票,所以他们一定就一起去武汉赏樱花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3. 歌德的许多诗歌在当时就广为人们所传颂,但也有人对他怀有成见。一天,他在魏玛公园里散步,迎面遇见一位对他的作品极尽讽刺、挖苦的批评家。两人对视,那位批评家蛮横地说道:“我从来不给傻瓜让路。”歌德则说:“我则恰恰相反。”说完便微笑着闪身让批评家过去。从三段论角度看( )
①两者都只说出推理的大前提,而小前提隐而不说
②批评家犯了“否定前提不能得出必然结论”的错误
③两者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了各自的推理结论
④两者推理的小前提相同,中项在前提中都是周延的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4. 王某第一天晚上看了两小时书,喝了几杯浓茶,结果失眠了;第二天他同样看了两小时书,抽了许多烟,也失眠了;第三天他也看了两小时书,喝了大量咖啡,也失眠了。由此他得出结论:晚上看书容易引起失眠。王某得出错误结论的主要原因是( )
A. 应提高运用求同法得出推理结论的可靠程度
B. 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
C. 必须综合运用求同法、求异法和共变法得出推理结论
D. 求同法必须在一个有关因素相同时才能得出推理结论
二、非选择题(40分)
2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2021年,郑某在涉案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遭遇减产,认为是苏某侵占了郑某家田地的0.21亩土地,且苏某在其西侧的田地种植树木吸收了自家田地的养分,导致自家农作物减产。两家多次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郑某与苏某二人的父辈时,两家就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两家的矛盾得以平息。再次产生矛盾后,双方的关系进入了冰点。鉴于双方的同村邻里关系,法官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基础上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11月22日,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测量确认土地的四至划分界限,苏某及时移除两家界限之间的树木。郑某与苏某共同签署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自此,两家的矛盾得以根除,重新回归于久违的安宁。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
(2)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26.
某校法律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刘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王某酷爱游泳,暑假期间,瞒着刘某给儿子在甲培训班报了近2万元的游泳课程。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故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
某日,王某去乙游泳馆游泳,她将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按照提示锁好柜门。游毕回来,手机不见踪影。她找到游泳馆的赵经理要求赔偿,赵经理以馆内张贴的醒目标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曝光了”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姓名、照片。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称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公布其姓名、照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法条链接】
《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刘某认为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
②乙游泳馆是否应该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
③法院是否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
(2)简要说明王某维护自身权益带给我们的启示。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文身属于有创行为,通过用针刺破皮肤后将颜料渗入,以形成永久色素沉淀,产生长期留存的图案。未成年人文身对其日后参军、报考对身体条件有要求的职位将产生影响。
14周岁的小雯出于新奇到某文身店在双臂纹上了满臂花图。小雯母亲发现女儿手臂文身后,将该文身店诉至法院,要求店主返还小雯文身费,赔偿文身清洗费。在法庭上,文身店店主辩称,小雯到店里文身完全出于自愿,自己从未对其进行过任何诱导,相反还劝诫其进行大面积文身一定要考虑清楚,且通过观察小雯的言行举止,并未发现小雯是未成年人。法院一审判决文身店返还文身费,并赔偿文身清洗的费用。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小雯母亲的诉求和文身店店主的辩解。
(2)结合材料信息,并运用“三段论推理”的方法,完成下列推理过程。
大前提:
小前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文身是超出自己辨认能力的行为,
结论①:
大前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前提:
结论②:
基于结论①②可推:小雯自愿文身的民事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8. AI浪潮下的挑战与机遇
甲、乙、丙三位同学就“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工作”展开辩论。
甲同学认为:“只要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人工智能就会取代人类工作,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不断完善,所以,人工智能必然会取代人类工作。”
乙同学反驳道:“需要道德观念的工作都无法被人工智能取代,有些人类工作是需要道德观念的工作,所以,人类工作无法被人工智能取代。”
丙同学坚持道:“人工智能能代替人类进行数据输入和管理、客户服务、零售结账等诸多工作,因此,人工智能可以完全取代人类工作。”
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指出甲、乙、丙推理类型并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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