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概述-《经济法基础知识》早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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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中职
学科 职教专业课
课程 经济法律法规
教材版本 -
年级 -
章节 -
类型 备课综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96 KB
发布时间 2025-05-30
更新时间 2025-05-30
作者 财会中职通
品牌系列 上好课·考点大串讲
审核时间 2025-05-30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2365956.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编写说明:考虑到中职学生在备战对口招生考试过程中,存在知识碎片化、记忆不牢固等学习难点,本晨读清单由一线老师紧密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考试大纲与课程教学内容精心编制而成。清单内容紧扣《经济法基础知识》核心考点,帮助学生在晨间黄金记忆时段,快速抓住重点,高效记忆,旨在激发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习惯,强化知识储备,为顺利通过对口招生考试,进一步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筑牢根基。 本节是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经济法基础知识》早读清单的第一章第一节,依据《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章经济法基础概述第一节法律概述编写而成。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 财会类 早读清单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概述 第一节 法律概述 一、填空题 1.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 2.原始社会的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平均)分配。 3.人类社会的四种法律类型包括奴隶社会法律、封建社会法律、资本主义社会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 4.《汉穆拉比法典》刻在(石柱)上,属于(奴隶社会)的法律。 5.法律与原始社会习俗的根本区别之一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习俗靠(成员自觉)遵守。 6.社会主义法律的核心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 7.法律调整的是(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原始习俗调整的是(平等互助)的社会关系。 8.法律产生的前提条件是(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形成。 9.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法律共同点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经济基础上,代表(少数人)的利益。 10.法律的发展过程是不断追求(公正)与(平等)的过程。 11.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主要通过(民族习俗)和(首领威信)维持。 12.法律的时间效力包括(生效时间)和(溯及力)问题。 13.法的溯及力原则中,我国一般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14.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包括(陆地)、领海、领空及驻外机构。 15.原始社会的习俗适用于(本民族)成员,法律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内。 2、 简答题 1.法律与原始社会习俗的三点区别是什么? (1.制定方式:法律由国家制定,习俗自发形成;2.利益代表:法律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习俗维护全体成员利益;3.实施保障: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习俗靠自觉遵守。) 2.为什么说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法律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只有阶级社会需要法律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原始社会无阶级,故无法律。) 3.简述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内容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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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概述-《经济法基础知识》早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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