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知识清单-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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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学案-知识清单
知识点 法律与生活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59 KB
发布时间 2025-05-25
更新时间 2025-05-25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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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核心知识点(最新版)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调整对象(P2-P3)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P3) 3、法人和非法人组织(P3) 4、民事法律关系(P3-P4)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5、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P4) (1)自然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7、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P5)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8、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原因和目的(P5) (1)原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9、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内容(P5) (1)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P7) (1)维护人身权利的原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利的类型: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P7)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3)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姓名权(P8-P9)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重要性: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要求: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4、肖像权(P9) (1)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要求: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5、名誉权和荣誉权(P10) (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6、隐私权(P11)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7、保护个人信息(P11) (1)原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2)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个人信息的内容: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5)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1、财产制度的意义(P12) 2、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P12)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措施(P12-P13) 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财产权的含义及分类(P13)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5、物权(P13)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主要类型: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3)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6、★所有权(P13-P14)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4)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的情形: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7、共有关系和共同财产(P15) (1)共有关系: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共同财产:以家庭为例,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8、他物权(P16)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种类: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9、★用益物权(P16-P17)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10、关于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的注意事项(P16相关链接)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②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1、★担保物权(P16-P17)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种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等。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12、★抵押和质押(P17名词点击)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P17) (1)含义: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种类: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3)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因:①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2、★著作权(P18) (1)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 (3)★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4)保护期限: ①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 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 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 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③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3、作品(P19名词点击)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4、★专利权(P19) (1)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意义:保护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3)获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4)法律保护: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5)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②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5、★专利(P20) 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6、商标(P20) 意义:体现着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7、注册商标(P20-P21) 商标注册的条件: ★法律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P23) 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格式条款(P23相关链接) (1)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意义: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限制: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3、订立合同的过程(P24-P25) (1)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当事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③约束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要求: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④“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4、★合同无效的情形(P26) ①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5、★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P26)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6、合同订立的判断与产生(P27) (1)合同订立的判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产生: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7、口头合同(P27) 8、书面合同(P27) 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成立条件: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合同履行的含义(P29)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y 2、★合同履行的原则(P29)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合同内容(P29) (1)重要性: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2)含义: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3)合同条款: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P29) (1)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要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5、违约责任(P30-P31) (1)含义: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意义: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3)承担方式: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违约行为的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6、违约金和定金(P30相关链接) (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2)定金: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P32)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P32-P33) ★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P33)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4、★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侵权责任(P33) (1)含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5、★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P34)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6、与动物有关的侵权责任(P34相关链接) 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P34) ①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权利的含义(P35) 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P35)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P35-P36)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具体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 发表的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 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具体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③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联系: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4、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P37-P38) 5、相邻关系的实质(P37)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6、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P37相关链接)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7、如何处理相邻关系?(P38)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P42-P43)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P43) (1)抚养义务。(2)教育义务。(3)监护职责。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P43)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4、★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P43相关链接)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5、★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P44)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6、成年意定监护制度(P44-P45)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2)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4)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7、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45)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P46) 2、继承的要求(P46)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3、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P46)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取得继承权的根据(P46)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5、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P46相关链接) 6、★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P47) ①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②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7、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原则(P47相关链接)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8、法定继承的要求和意义(P47) (1)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遗嘱(P48-P49) (1)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要求: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4)形式: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5)★遗嘱的生效: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0、遗赠(P48) (1)遗赠的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②含义: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1、遗嘱继承(P48) (1)含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2)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的含义(P50)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P50) 3、正确对待婚姻(P50) 4、★结婚的法定条件(P51)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结婚登记程序(P51) 6、同居关系(P52相关链接) 7、离婚要慎重的原因(P52) 8、离婚自由(P53) 9、离婚方式(P53) 10、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P53相关链接)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关系(P54) ★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P54) ★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夫妻财产关系平等(P55) 4、★夫妻共同财产(P5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夫妻个人财产(P55相关链接)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约定财产制(P56) (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7、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P56)“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P60) 2、法律保护劳动者的意义(P60-P61) 3、劳动关系(P61)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4、劳动者(P61)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P61)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6、劳动合同(P62) (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7、★劳动合同的条款(P62-P63) (1)必备条款: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2)可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8、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P63)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9、★劳动合同的效力(P64) (1)条件: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2)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履行:①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的权利(P65-P66)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2、★劳动者的义务(P67)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P67) ①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②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4、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P67相关链接)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争议的含义(P68)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6、★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者维权的途径)(P68-P69)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1)协商和解 (2)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 ①含义: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②★要求: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形:下列劳动争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4)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途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自主创业的步骤(P70-P72)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①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②意义:这些文件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市场主体形态(P71相关链接) 3、市场经营者要公平竞争(P73) (1)★依据: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P73-P74) (1)混淆行为 (“搭便车”行为 ) (2)虚假宣传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框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P74) 意义:这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宗旨及启示(P75)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经营者的要求(P75)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4、★消费者的维权途径(P75)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④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5、依法纳税的原因(P76)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6、我国的主要税种(P76-P78) (1)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1、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P82) 2、调解(P83) 3、人民调解(P83) ★效力:①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4、仲裁(P84) 5、商事仲裁(P84) (1)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商事仲裁制度的规定: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④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不适用仲裁的情形: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P85-P86) 2、诉讼法(P86) 3、诉讼的主要类型(P87) (3)★主要区别: 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诉讼目的) ②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起诉讼的主体)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P88)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P89)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③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3、★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P89相关链接) ①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4、法律援助制度(P90-P91) 申请程序与要求: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P92) 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管辖制度: ①受理法院: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②法院类型: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③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2、登记立案(P92) 3、应诉(P92) (1)送达流程: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准备活动: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审理(P93) 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①开庭准备。 ②法庭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休庭评议。 ⑤宣告判决。 5、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P93相关链接) (1)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2)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6、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P94) (1)二审程序: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2)再审程序: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P94-P96) (1)含义: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3)★分类: 分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P96) (1)重要性: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体现: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3、★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P97)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注意】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P97相关链接) 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③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P97)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5、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P97)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②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6、举证基本原则(P97)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原因:①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②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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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知识清单-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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