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第04天)-冲刺2025年高考政治考前20日每日一练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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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高考政治考前每日一练(第04天)
1.刘某发现王某的朋友圈正在发布售卖明星演唱会门票的相关信息,便在王某处选择了1120元价位的演唱会门票,由王某快递送达。王某称演唱会的票绝对是真的,并强调刘某收到票后要注意验票流程,扫描二维码实名认证。刘某收到快递后,发现是一包螺丝钉,却联系不到王某。在这一案例中( )
①只有经过商事仲裁后,刘某才能在法院提起诉讼
②王某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③王某违反诚信原则进行虚假宣传,构成商业欺诈
④由于内容不真实,刘某和王某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小李在网上注册国内某酒店会员时,提交了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勾选了该酒店《客户个人数据保护章程》的选项。事后,小李发现该章程中用小字载有将其个人信息共享至全球多个地区的条款,并且其信息已经传输到七个境外接收方。小李遂将酒店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酒店盗用了小李的姓名信息,严重侵犯了小李的姓名权和隐私权
②酒店未遵循公开透明必要原则处理信息,侵害了小李个人信息权
③小李可以依照法律要求酒店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④小李也可以同时申请更为简便、灵活的仲裁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今年“五一”假期期间,小李和小王遇见了烦心事:
对此,他们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有( )
①仲裁是诉讼的前置条件,他们必须先经仲裁,无果后再打官司
②以和为贵,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政府负有监管职责,他们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④便捷经济选仲裁,通过商事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甲担心邻居乙建造的房屋会遮挡自家农田的阳光,影响农田的收成,双方纠纷不断。在调解员和村干部的调解下,甲与乙达成调解协议:乙在甲种植该地块农作物期间每年年初向甲支付300元补偿费。从而,这起因农作物采光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对于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利于避免诉讼伤和气,是民间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②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当履行
③调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若乙不履行协议,甲应该就农作物采光纠纷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张某和赵某共同出资开办一家餐厅,经营期间因利润分配问题产生分歧,赵某欲退出合伙并要求张某退还部分资金,双方争执不下。后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达成协议。关于该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相较于仲裁,更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②调解能快速解决纠纷,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③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④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维护协议的严肃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12岁的帅帅在跆拳道馆学习时被教练踢中左手小拇指,送至医院被诊断为手部挫伤,后进行多次手术,治疗费用共计1.4万余元,由跆拳道馆支付。帅帅的母亲与跆拳道馆就后续治疗费谁承担产生分歧,于是她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跆拳道馆教练侵犯了帅帅的人身合法权益
②跆拳道馆应对帅帅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
③帅帅的父母因未尽到监护职责而负有责任
④人民法院应当就双方的争议进行诉前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M公司销售的美容仪在多个网络平台上遭恶意诋毁,相关不实言论被大量跟帖转发,导致产品销量急剧下降,损失达180万元。经查,N公司经营者陈某每逢网络促销节点前夕,便组织员工对M公司产品进行抹黑攻击,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M公司遂将N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N公司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侵犯了M公司的名誉权
②M公司可将网络诋毁的截图作为电子数据证据提交法庭
③依据相关法律,N公司可以通过委托辩护人进行诉讼
④若N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可立即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李先生使用一款专业的开源大模型绘图软件,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张图片,又根据自己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设置参数对画面进行了设计,最后李先生为图片打上“AI绘画”的标签后,将它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上。网友刘女士对李先生的署名水印进行裁切后,将图片用作自己网文的配图。由此可知( )
①李先生如果认为被侵权,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②刘女士侵犯了李先生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刘女士使用该画作,属于对该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李先生可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独创性智力成果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④③
9.2024年5月17日,王某使用AI软件创作生成了一张图片并发布到网上,5月26日,王某对该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6月20日,王某发现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一条AI绘画训练营广告,用于AI绘画售课,该广告中引用图片与自己用AI创作的图片一致。王某认为,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他所拥有的图片著作权,将其起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使用AI软件生成的图片,凝结了王某的智力劳动成果,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引用的图片,是王某用AI软件创作生成的,王某无权提起本案诉讼并获得赔偿
③如果法院判定王某胜诉,有利于激发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在艺术创作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创新发展
④王某或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10.小唐休年假期间和妻子前往一处海边度假,在海边购买了冲浪和拍摄服务。商家承诺服务包含冲浪时的照片及视频,全程不涉及任何直播。但是,在冲浪拍摄快结束时,小唐发现自己与妻子身着泳装的一举一动都在线上平台进行了直播,所有浏览商家店铺页面的人都能观看。若小唐和妻子想通过诉讼进行维权,以下说法合理的是( )
①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登记立案 ②该民事诉讼应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
③小唐夫妇可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④商家不提供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B公司系某技术秘密权益人。程某某原系B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其负有保密义务。双方还签订了《关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利益冲突协议》。程某某从B公司离职后入职A公司,并向A公司披露B公司的技术秘密,A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生产、销售产品。B公司遂将程某某、A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程某某、A公司侵犯了B公司专利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②程某某从B公司离职后,不再具有保护B公司技术秘密的义务
③A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使用B公司的技术秘密,构成侵权
④程某某、A公司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孙女士和刘先生是同一楼层的邻居,两家人户门东西相对,相距约2米,刘先生在自家人户门安装了电子猫眼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孙女士家人员出行和访客往来,影响了孙女士的生活安宁,刘先生则认为将摄像头装在自家门上是自己的自由,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孙女士遂诉至人民法院。对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先生的行为侵犯了孙女士的个人隐私权
②刘先生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③孙女士应对其被侵权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刘先生家摄像头存储的视频可以作为物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4年12月1日,从某地车站上车的王先生,将随身携带的双肩包放置在行李架上。列车启动后,双肩包因没有放稳而掉落,砸伤了下方座位上的李女士。事发后,列车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在列车到站后,李女士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治疗。事后,李女士向王先生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因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先生对行李放置不当存在明显过错,应对李女士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铁路公司尽到现场救助义务,不应对李女士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③该案已诉至法院,应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主持进行仲裁调解
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李女士对其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某宠物店对外提供“撸猫”等消费服务项目。某日,六岁的乐乐(化名)在其母亲的带领下到宠物店消费,在“撸猫”时被宠物猫抓伤,后花费治疗费1500元。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乐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将该宠物店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乐乐的治疗费用。在这一案例中( )
①如果宠物店不能证明乐乐及父母存在重大过失,则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如果乐乐父母在诉讼中不能提供乐乐被抓伤的证据,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③乐乐父母诉讼的客体是乐乐在宠物店“撸猫”时被宠物猫抓伤这一行为
④乐乐父母在乐乐“撸猫”的监护中存在疏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关于下述案例中餐饮店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李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某餐饮店的餐饮自助套餐一份,订单页未注明餐具费用。次日,李某携友到店用餐使用消毒餐具时也未获得收费提示,结账时却被收取餐具费用1元/人,李某表示不认可,但因不便耽误友人行程,遂支付餐具费后离店。后李某致电该电商平台要求退还餐具费,该店拒不退还。经调解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该餐饮店退还餐具费。
①未提示收取餐具费而收费侵犯了李某的知情权
②未提供不同餐具的选择侵犯了李某自主选择权
③收取餐具费侵犯公平交易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餐饮店不用为证明其收取餐具费用合法而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案情事实】
李某到某饭店吃饭。点餐前,李某拆开餐具包装,用玻璃杯饮用温水,后感觉身体难受。李某发现玻璃杯口存在破裂,认为自己吞食了杯口的玻璃碎渣,遂找该饭店经营者沟通。之后,李某到医院治疗,医院诊断李某胃内有异物,经CT检查发现李某胃内有高密度影,经检验为玻璃制品碎渣。为此,李某花费医疗费、交通费共计2348.16元。李某遂将该饭店起诉至法院,出具就餐发票,医院检验证明及其费用单据等,要求该饭店赔偿上述损失,并以三倍损失的标准向其支付食品安全赔偿金。该饭店称,李某喝水所用的玻璃杯为免费提供且确实有破裂,同意赔偿2348.16元,但李某向其主张7000多元的食品安全赔偿不合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法院是否完全支持李某的诉求?
②本案适用何种举证原则?
(2)上述案例启示市场主体应提升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9月的一天清晨,李某在A商场后身的连廊通道行走时,被A商场外墙脱落的水泥块砸伤头部、面部和手部,经现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李某送往医院医治。经过一段时间的疗养,李某诉至法院,要求A商场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本案属于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涉事发地点位于商场,属于人员车辆密集路段;案发时正值大风天气,对过往人员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原告和被告都没有证据证明A商场在建筑物管理上存在过错。随后,法官前往案涉地点进行实地勘察,也与A商场负责人面对面了解案情,负责人辩称,“案件发生时,正逢大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啊,我们也很无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8.2024年10月,王某(甲市A区)经朋友介绍向李某(乙市B区)问诊,李某向王某介绍案涉“食用菌”制品可以调节和增强免疫力,暗示案涉制品具有药理作用,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后王某在李某处购买了“食用菌”制品七盒并支付了五千余元。王某服用部分“食用菌”制品后感觉身体不适,经王某了解,李某向王某销售的所谓“食用菌”仅是一款“食用产品”,不是药品、保健产品,没有保健功能,对疾病没有任何治疗作用。经市监部门委托检测,该“食用菌”制品没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王某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李某退还食用菌产品款及承担三倍赔偿。
(1)假设你是王某,请完成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①
被告:②
诉讼请求:③
事实与理由:
李某向王某介绍案涉”“食用菌”制品可以调节和增强免疫力,暗示案涉制品具有药理作用,后王某在李某处购买了“食用菌”制品七盒并支付了五千余元。王某服用后感觉身体不适,
经王某了解,该产品没有保健功能,对疾病没有任何治疗作用。
此致
④人民法院
望法院判如所请。
×××
×年×月×日
(2)分析王某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例一 韦某驾驶自己的汽车前往其在小区内承租的商铺。途中,车辆被商铺屋顶上掉落的几个铁质护栏砸中(护栏系安装于屋顶的防护栏、事发时为刮风下雨天气),造成车顶、挡风玻璃等多处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韦某及时报警并委托某汽车店工作人员到现场定损评估。甲物业公司为事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就赔偿问题,书某与甲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物业公司承担修车费用。
案例二 2025年4月11日,Y公司发布公告,其旗下某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收到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决定。根据该决定,其旗下某公司由于在2020年至2024年3月期间,未经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接收X市以外产生的垃圾焚烧飞灰,从中产生收入1.08亿元,收到决定后15日内向X市市政府赔偿上述款项。Y公司决定根据适用法律对该决定提出行政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例中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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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某发现王某的朋友圈正在发布售卖明星演唱会门票的相关信息,便在王某处选择了1120元价位的演唱会门票,由王某快递送达。王某称演唱会的票绝对是真的,并强调刘某收到票后要注意验票流程,扫描二维码实名认证。刘某收到快递后,发现是一包螺丝钉,却联系不到王某。在这一案例中( )
①只有经过商事仲裁后,刘某才能在法院提起诉讼
②王某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③王某违反诚信原则进行虚假宣传,构成商业欺诈
④由于内容不真实,刘某和王某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商事仲裁与诉讼是“或裁或审”的关系,若双方未约定仲裁,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题干未提及仲裁协议,因此刘某无需先仲裁再诉讼,①排除。②:王某未按约定交付演唱会门票,而是寄送螺丝钉,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②正确。③:王某虚假承诺门票真实性,实际意图骗取钱财,属于故意欺诈行为,③正确。④:本案中的合同内容是真实的,只是王某没有实际履行,④排除。故本题选C。
2.小李在网上注册国内某酒店会员时,提交了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勾选了该酒店《客户个人数据保护章程》的选项。事后,小李发现该章程中用小字载有将其个人信息共享至全球多个地区的条款,并且其信息已经传输到七个境外接收方。小李遂将酒店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酒店盗用了小李的姓名信息,严重侵犯了小李的姓名权和隐私权
②酒店未遵循公开透明必要原则处理信息,侵害了小李个人信息权
③小李可以依照法律要求酒店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④小李也可以同时申请更为简便、灵活的仲裁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②③:材料指出《章程》中用小字载有将其个人信息共享至全球多个地区的条款,并且其信息已经传输到七个境外接收方。小李遂将酒店诉至法院。本案中酒店未遵循公开透明、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理信息,侵害了小李个人信息权,小李可以依照法律要求酒店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②③正确。①:酒店并未“盗用”小李姓名信息,而是未经充分告知将其个人信息共享至境外,主要侵害的是个人信息权,而非姓名权,①排除。④:小李与酒店之间属于商事仲裁范围,原则是或裁或审,小李已经选择了诉讼的方式,就不可以同时申请仲裁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了,而且仲裁需以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题干未提及酒店章程中存在仲裁条款,且小李起诉至法院的行为表明双方未约定仲裁,④排除。故本本题选C。
3.今年“五一”假期期间,小李和小王遇见了烦心事:
对此,他们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有( )
①仲裁是诉讼的前置条件,他们必须先经仲裁,无果后再打官司
②以和为贵,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政府负有监管职责,他们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④便捷经济选仲裁,通过商事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小李属于劳动纠纷,仲裁是诉讼的前置条件,必须先经仲裁,无果后再打官司,但小王属于商事仲裁,需要以双方自愿签订的仲裁协议为前提,①不选。②:根据多元纠纷的解决方式,以和为贵,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②入选。③:小李和小王的权益被侵犯,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依法维权,③入选。④:小王可以选择商事仲裁,但小李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应该提起劳动仲裁,④不选。故本题选C。
4.甲担心邻居乙建造的房屋会遮挡自家农田的阳光,影响农田的收成,双方纠纷不断。在调解员和村干部的调解下,甲与乙达成调解协议:乙在甲种植该地块农作物期间每年年初向甲支付300元补偿费。从而,这起因农作物采光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对于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利于避免诉讼伤和气,是民间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②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当履行
③调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若乙不履行协议,甲应该就农作物采光纠纷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它有利于避免诉讼伤和气,相比诉讼程序,调解更注重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维护,是民间解决纠纷较为优先的选择方式,①正确。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在本题中,甲与乙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应当履行,②正确。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即使未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非不具有法律效力。司法确认是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程序,③错误。④: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若乙不履行协议,甲可以就农作物采光纠纷提起诉讼,而不是“应该”,④错误。故本题选A。
5.张某和赵某共同出资开办一家餐厅,经营期间因利润分配问题产生分歧,赵某欲退出合伙并要求张某退还部分资金,双方争执不下。后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达成协议。关于该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相较于仲裁,更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②调解能快速解决纠纷,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③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④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维护协议的严肃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②:调解能够快速解决纠纷,避免繁琐程序,节省当事人时间和精力,②正确。④: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诚信履行,维护其严肃性,④正确。①:调解和仲裁都有各自的优势,不能简单说调解更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①错误。③:人民调解协议本身不具备强制执行力,需经人民法院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故本题选C。
6.12岁的帅帅在跆拳道馆学习时被教练踢中左手小拇指,送至医院被诊断为手部挫伤,后进行多次手术,治疗费用共计1.4万余元,由跆拳道馆支付。帅帅的母亲与跆拳道馆就后续治疗费谁承担产生分歧,于是她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跆拳道馆教练侵犯了帅帅的人身合法权益
②跆拳道馆应对帅帅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
③帅帅的父母因未尽到监护职责而负有责任
④人民法院应当就双方的争议进行诉前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跆拳道馆教练踢中帅帅的左手小拇指,致其受伤,侵犯了帅帅的身体权和健康权,这属于人身合法权益的范畴,①正确。②:跆拳道馆教练在教学过程中致使帅帅受伤,说明跆拳道馆作为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对帅帅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③:帅帅在跆拳道馆学习时受伤,且是跆拳道馆教练的不当行为导致的,没有证据表明帅帅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③错误。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诉前调解,而不是应当,诉前调解并非必经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
7.M公司销售的美容仪在多个网络平台上遭恶意诋毁,相关不实言论被大量跟帖转发,导致产品销量急剧下降,损失达180万元。经查,N公司经营者陈某每逢网络促销节点前夕,便组织员工对M公司产品进行抹黑攻击,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M公司遂将N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N公司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侵犯了M公司的名誉权
②M公司可将网络诋毁的截图作为电子数据证据提交法庭
③依据相关法律,N公司可以通过委托辩护人进行诉讼
④若N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可立即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规定,N公司捏造和散布M公司所销产品的虚假信息,构成名誉侵权,①正确。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试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坚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因此M公司可将产品在网络上遭诋毁的信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提交,②正确。③: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③错误。④:若N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而非再审,④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
8.李先生使用一款专业的开源大模型绘图软件,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张图片,又根据自己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设置参数对画面进行了设计,最后李先生为图片打上“AI绘画”的标签后,将它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上。网友刘女士对李先生的署名水印进行裁切后,将图片用作自己网文的配图。由此可知( )
①李先生如果认为被侵权,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②刘女士侵犯了李先生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刘女士使用该画作,属于对该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李先生可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独创性智力成果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④③
【答案】A
【解析】①: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若李先生认为权利被侵犯,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①符合题意。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本案刘女士对李先生的署名水印进行裁切后,将图片用作自己网文的配图,侵犯了李先生的署名权;未经许可将作品用于网文配图并传播,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②符合题意。③: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刘女士裁切署名并公开使用不符合合理使用情形,③不符合题意。④:图片属于著作权保护范畴,不是专利权,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9.2024年5月17日,王某使用AI软件创作生成了一张图片并发布到网上,5月26日,王某对该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6月20日,王某发现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一条AI绘画训练营广告,用于AI绘画售课,该广告中引用图片与自己用AI创作的图片一致。王某认为,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他所拥有的图片著作权,将其起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使用AI软件生成的图片,凝结了王某的智力劳动成果,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引用的图片,是王某用AI软件创作生成的,王某无权提起本案诉讼并获得赔偿
③如果法院判定王某胜诉,有利于激发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在艺术创作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创新发展
④王某或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③:王某使用AI软件生成的图片,凝结了王某的智力劳动成果,王某也对该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法院判定王某胜诉,有利于激发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在艺术创作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创新发展,①③正确。②:王某使用AI软件生成的图片,凝结了王某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著作权,②排除。④: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是15日。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判决生效后不能再提出上诉,④排除。故本题选C。
10.小唐休年假期间和妻子前往一处海边度假,在海边购买了冲浪和拍摄服务。商家承诺服务包含冲浪时的照片及视频,全程不涉及任何直播。但是,在冲浪拍摄快结束时,小唐发现自己与妻子身着泳装的一举一动都在线上平台进行了直播,所有浏览商家店铺页面的人都能观看。若小唐和妻子想通过诉讼进行维权,以下说法合理的是( )
①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登记立案 ②该民事诉讼应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
③小唐夫妇可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④商家不提供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起诉,而不是登记立案,①说法错误。②: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本题中,小唐夫妇主张商家侵犯其权益,应当由小唐夫妇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商家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在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下才会由对方举证,但本题不属于此类情况,②说法错误。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等原因,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律师是常见的诉讼代理人之一,小唐夫妇作为当事人,有权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说法正确。④: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作出的回应和辩解。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
11.B公司系某技术秘密权益人。程某某原系B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其负有保密义务。双方还签订了《关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利益冲突协议》。程某某从B公司离职后入职A公司,并向A公司披露B公司的技术秘密,A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生产、销售产品。B公司遂将程某某、A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程某某、A公司侵犯了B公司专利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②程某某从B公司离职后,不再具有保护B公司技术秘密的义务
③A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使用B公司的技术秘密,构成侵权
④程某某、A公司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材料中明确提及B公司系某技术秘密权益人,并非拥有专利权。程某某和A公司侵犯的是B公司的技术秘密,不是专利权 ,①错误。②:程某某原系B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其负有保密义务,且双方还签订了《关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利益冲突协议》。即使程某某从B公司离职,根据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他依然具有保护B公司技术秘密的义务,②错误。③:A公司通过程某某披露获取B公司的技术秘密,这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且 A 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生产、销售产品,这种行为构成对B公司技术秘密的侵权,③正确。④: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程某某、A 公司作为本案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故本题选D。
12.孙女士和刘先生是同一楼层的邻居,两家人户门东西相对,相距约2米,刘先生在自家人户门安装了电子猫眼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孙女士家人员出行和访客往来,影响了孙女士的生活安宁,刘先生则认为将摄像头装在自家门上是自己的自由,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孙女士遂诉至人民法院。对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先生的行为侵犯了孙女士的个人隐私权
②刘先生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③孙女士应对其被侵权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刘先生家摄像头存储的视频可以作为物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刘先生安装的摄像头能够拍摄孙女士家人员出入及访客往来,这属于对他人生活安宁的侵扰,侵犯了孙女士的隐私权,①正确。②: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本案属于民事纠纷,因此“辩护人”表述不准确,②排除。③: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孙女士需提供证据证明刘先生的摄像头侵犯其隐私权(如拍摄范围、影响生活安宁等),③正确。④:摄像头存储的视频属于视听资料,而非物证。物证指实物证据(如物品本身),④排除。故本题选B。
13.2024年12月1日,从某地车站上车的王先生,将随身携带的双肩包放置在行李架上。列车启动后,双肩包因没有放稳而掉落,砸伤了下方座位上的李女士。事发后,列车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在列车到站后,李女士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治疗。事后,李女士向王先生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因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先生对行李放置不当存在明显过错,应对李女士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铁路公司尽到现场救助义务,不应对李女士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③该案已诉至法院,应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主持进行仲裁调解
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李女士对其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根据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先生的双肩包因没有放稳而掉落,王先生对行李放置不当存在明显过错,应对李女士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虽然铁路公司在事发后尽到了现场救助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对李女士受伤就完全不承担赔偿责任。铁路公司存在对行李架设施管理、维护方面的责任,在旅客放置行李时未进行合理提示等情况,不能仅以尽到现场救助义务就免除其全部责任,②错误。③:该案已诉至法院,应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主持进行诉讼调解,而不是仲裁调解,③错误。④: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李女士向王先生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她对其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④正确。故本题选B。
14.某宠物店对外提供“撸猫”等消费服务项目。某日,六岁的乐乐(化名)在其母亲的带领下到宠物店消费,在“撸猫”时被宠物猫抓伤,后花费治疗费1500元。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乐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将该宠物店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乐乐的治疗费用。在这一案例中( )
①如果宠物店不能证明乐乐及父母存在重大过失,则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如果乐乐父母在诉讼中不能提供乐乐被抓伤的证据,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③乐乐父母诉讼的客体是乐乐在宠物店“撸猫”时被宠物猫抓伤这一行为
④乐乐父母在乐乐“撸猫”的监护中存在疏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所以如果宠物店不能证明乐乐及父母存在重大过失,则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②: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乐乐父母主张宠物店赔偿,若不能提供乐乐被抓伤的证据,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②正确。③:诉讼客体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乐乐父母诉讼的是因乐乐人身权益受侵害,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乐乐被抓伤这一行为,③错误。④:乐乐父母在监护中存在疏忽,一般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15.关于下述案例中餐饮店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李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某餐饮店的餐饮自助套餐一份,订单页未注明餐具费用。次日,李某携友到店用餐使用消毒餐具时也未获得收费提示,结账时却被收取餐具费用1元/人,李某表示不认可,但因不便耽误友人行程,遂支付餐具费后离店。后李某致电该电商平台要求退还餐具费,该店拒不退还。经调解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该餐饮店退还餐具费。
①未提示收取餐具费而收费侵犯了李某的知情权
②未提供不同餐具的选择侵犯了李某自主选择权
③收取餐具费侵犯公平交易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餐饮店不用为证明其收取餐具费用合法而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餐饮店在订单页未注明餐具费用,用餐时也未作收费提示,却在结账时收取费用,使得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侵犯了李某的知情权 ,①正确。②: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该餐饮店未提供不同餐具选择(比如非收费餐具),李某只能使用收费的消毒餐具,侵犯了李某的自主选择权 ,②正确。③: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收取餐具费本身并不必然侵犯公平交易权,且该行为与不正当竞争没有直接关联,不正当竞争通常是经营者之间的市场竞争行为,这里主要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纠纷 ,③错误。④:在消费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李某主张退还餐具费,餐饮店若要证明其收费合法,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的 ,④错误。故本题选A。
16.【案情事实】
李某到某饭店吃饭。点餐前,李某拆开餐具包装,用玻璃杯饮用温水,后感觉身体难受。李某发现玻璃杯口存在破裂,认为自己吞食了杯口的玻璃碎渣,遂找该饭店经营者沟通。之后,李某到医院治疗,医院诊断李某胃内有异物,经CT检查发现李某胃内有高密度影,经检验为玻璃制品碎渣。为此,李某花费医疗费、交通费共计2348.16元。李某遂将该饭店起诉至法院,出具就餐发票,医院检验证明及其费用单据等,要求该饭店赔偿上述损失,并以三倍损失的标准向其支付食品安全赔偿金。该饭店称,李某喝水所用的玻璃杯为免费提供且确实有破裂,同意赔偿2348.16元,但李某向其主张7000多元的食品安全赔偿不合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法院是否完全支持李某的诉求?
②本案适用何种举证原则?
(2)上述案例启示市场主体应提升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答案】(1)①不完全支持。经营者应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安全消费权益。瑕疵餐具与李某损害有因果关系,侵害身体权和健康权,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李某并非因食用某饭店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伤害,故李某要求某饭店支付三倍损失的赔偿金,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②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①责任意识,经营者要使用合格餐具,维护好消费安全。
②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③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维权有据。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在某饭店发生的消费纠纷
考点考查:诚信经营、社会争议解决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诚信经营、社会争议解决的有关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遂将该饭店起诉至法院,出具就餐发票,医院检验证明及其费用单据等,要求该饭店赔偿上述损失→可联系教材诚信经营的有关知识,饭店作为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安全、无瑕疵的餐具,李某的损害与饭店提供的瑕疵餐具有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饭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②:并以三倍损失的标准向其支付食品安全赔偿金。该饭店称,李某喝水所用的玻璃杯为免费提供且确实有破裂,同意赔偿2348.16元,但李某向其主张7000多元的食品安全赔偿不合理→可联系:本案中李某所受伤害是因餐具瑕疵,并非饭店食品质量问题,所以其主张三倍损失的赔偿金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词③:李某遂将该饭店起诉至法院,出具就餐发票,医院检验证明及其费用单据等,要求该饭店赔偿上述损失,并以三倍损失的标准向其支付食品安全赔偿金→可分析该案为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做法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发现玻璃杯口存在破裂,认为自己吞食了杯口的玻璃碎渣,遂找该饭店经营者沟通→可从责任意识角度分析,要使用合格餐具。
关键词②:李某喝水所用的玻璃杯为免费提供且确实有破裂,同意赔偿2348.16元,但李某向其主张7000多元的食品安全赔偿不合理。→可从维权意识角度分析,要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关键词③:李某遂将该饭店起诉至法院,出具就餐发票,医院检验证明及其费用单据等→可从证据意识角度分析,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9月的一天清晨,李某在A商场后身的连廊通道行走时,被A商场外墙脱落的水泥块砸伤头部、面部和手部,经现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李某送往医院医治。经过一段时间的疗养,李某诉至法院,要求A商场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本案属于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涉事发地点位于商场,属于人员车辆密集路段;案发时正值大风天气,对过往人员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原告和被告都没有证据证明A商场在建筑物管理上存在过错。随后,法官前往案涉地点进行实地勘察,也与A商场负责人面对面了解案情,负责人辩称,“案件发生时,正逢大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啊,我们也很无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①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损,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自证无过错的,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商场作为被告未能自证无过错,应担责;②不可抗力需满足不能预见、避免、克服三要素。大风属可预见自然现象,商场作为管理者有义务防范外墙水泥块脱落,不构成不可抗力,无法免责;③因A商场未能自证无过错,且原告伤害由其外墙水泥块脱落导致,故应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
【分析】背景素材:商场坠物伤人案件
考点考查: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可抗力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法院会支持原告。
关键词①:本案属于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涉事发地点位于商场,属于人员车辆密集路段;案发时正值大风天气,对过往人员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原告和被告都没有证据证明A商场在建筑物管理上存在过错→可联系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知识,说明该情况商场应该承担过错推动责任,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商场作为被告未能自证无过错,应担责;
关键词②:案件发生时,正逢大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啊,我们也很无奈→可联系不可抗力的知识,说明大风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无法免责,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2024年10月,王某(甲市A区)经朋友介绍向李某(乙市B区)问诊,李某向王某介绍案涉“食用菌”制品可以调节和增强免疫力,暗示案涉制品具有药理作用,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后王某在李某处购买了“食用菌”制品七盒并支付了五千余元。王某服用部分“食用菌”制品后感觉身体不适,经王某了解,李某向王某销售的所谓“食用菌”仅是一款“食用产品”,不是药品、保健产品,没有保健功能,对疾病没有任何治疗作用。经市监部门委托检测,该“食用菌”制品没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王某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李某退还食用菌产品款及承担三倍赔偿。
(1)假设你是王某,请完成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①
被告:②
诉讼请求:③
事实与理由:
李某向王某介绍案涉”“食用菌”制品可以调节和增强免疫力,暗示案涉制品具有药理作用,后王某在李某处购买了“食用菌”制品七盒并支付了五千余元。王某服用后感觉身体不适,
经王某了解,该产品没有保健功能,对疾病没有任何治疗作用。
此致
④人民法院
望法院判如所请。
×××
×年×月×日
(2)分析王某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案】(1)①王某②李某③李某退还食用菌产品款及承担三倍赔偿。④乙市B区
(2)①王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②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③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某向法院提供证据④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分析】背景素材:因“食用菌”引发的 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诉讼、证据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完成民事起诉状的书写,考生可根据所学知识,按照要求填写诉讼状。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本案中原告→可填写原告为王某,并注明身份信息及住址。
有效信息②:本案中被告→可填写被告为李某,并注明身份信息及住址。
有效信息③:本案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李某退还原告购买“食用菌”制品的价款五千余元;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按照购买价款的三倍赔偿原告损失(五千余元×3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理由:王某认为李某构成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求退还货款并获得三倍赔偿,同时诉讼费用应由过错方承担。
有效信息④:本案中提请诉讼的人民法院→乙市 B 区人民法院。理由:根据民事诉讼 “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被告李某住所地在乙市B区,所以向乙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确定管辖法院→如上述起诉状中所分析,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李某住所地乙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因为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等诉讼活动开展;
有效信息②:准备诉讼材料→可收集能证明李某欺诈行为的证据,如与李某的聊天记录,其中若有李某暗示产品有药理、保健等功能表述的内容可作为有力证据;可准备购买凭证,像付款记录、收据等,证明购买产品的事实及支付价款;可准备市监部门检测报告,证明产品实际不具备李某所宣称功能。这些证据是支撑王某诉讼请求的关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有效信息③:撰写并提交起诉状→按照民事起诉状格式要求,明确原告、被告信息,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上述起诉状内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有效信息④:参与诉讼流程→要按时出庭。在庭审过程中,如实、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辩论,阐述李某欺诈行为的存在及自己主张赔偿的法律依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官指挥,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例一 韦某驾驶自己的汽车前往其在小区内承租的商铺。途中,车辆被商铺屋顶上掉落的几个铁质护栏砸中(护栏系安装于屋顶的防护栏、事发时为刮风下雨天气),造成车顶、挡风玻璃等多处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韦某及时报警并委托某汽车店工作人员到现场定损评估。甲物业公司为事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就赔偿问题,书某与甲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物业公司承担修车费用。
案例二 2025年4月11日,Y公司发布公告,其旗下某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收到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决定。根据该决定,其旗下某公司由于在2020年至2024年3月期间,未经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接收X市以外产生的垃圾焚烧飞灰,从中产生收入1.08亿元,收到决定后15日内向X市市政府赔偿上述款项。Y公司决定根据适用法律对该决定提出行政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例中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答案】①韦某对因甲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不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起的是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作为原告的韦某需要承担护栏坠落与车辆损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自身受到损害后果的举证责任。
②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甲物业公司应承担对韦某造成损害的行为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③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Y公司对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行政诉讼,应由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分析】背景素材:两起法律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举证责任分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问题,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分析两起案例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需结合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韦某主张甲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可联系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说明原告需证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及因果关系。
有效信息②:护栏掉落因刮风下雨天气,属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可联系建筑物及搁置物脱落致损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民法典》第 1253 条),说明被告需证明自身无过错。
有效信息③:Y 公司对 X 市住建局行政决定提起诉讼→可联系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说明行政机关需证明行政行为合法。
有效信息④:Y 公司主张行政决定错误→可联系原告需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及反驳行政行为违法的初步证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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