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5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精讲课件
专题十五 民事权利与义务
Contents
二、精析高频考点
三、关注时政热点
四、直击经典试题
一、综览知识体系
一、综览知识体系
(全书知识体系)
(专题十五知识体系)
二、精析高频考点
(一)关于“民法”
民法
含义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调整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必须坚持的原则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
(二)关于“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三要素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名称 时间及分类 特点
自然人 从出生到死亡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客体 含义 特点 举例 举例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债权关系 行为
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知识产权关系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含义 关系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到对立的,也是相到联系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特别关注】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 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 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每个自然人从出生时到死亡为止,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转让或放弃)
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三)关于“人身权利”
内容 含义/原因/意义 法律规定
生命权
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致死)、身体权(致残)、健康权(致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刑事、行政或民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健康权
姓名权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1)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3)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作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1)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任何组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四)关于“财产权”
1、关于“物权”
含义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动产与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分类
物权法律制度
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必须以特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公信原则是指任何因为基 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行为,即使公示错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
2、关于“所有权”
所有权
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按主体,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角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 ①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②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有权的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3、关于“他物权”
项目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
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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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担保物权”
担保
物权 基本内涵 标的 举例
抵押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价值较大的动产或不动产 按揭购房
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 典当获得资金
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动产 维修车辆时不支付修理费,修理店享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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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较】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
有限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等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6、关于“知识产权”
分类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就可能构成侵权 专利权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 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授权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是否办理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
禁止权、收益权
保护期限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所以,注册人只要按期申请续展,就可以长久获得法律的保护
专利 商业秘密
保护范围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除发明创造,还包括商业信息
取得程序 复杂,由专利行政部门授权 不排除其他人的善意取得,如自行研发
专有性 独占性极强,不允许相同的专利产品有两个不同的权利人存在 不排除其他人的善意取得,如自行研发
存在状态 以公开为前提 一直处于秘密状态
授权条件 发明创造要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需要的是秘密性和保密措施
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15年 没有保护期限限制,权利人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
【概念比较】专利权与商业秘密
(五)关于“合同”
项目 合同
是什么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特征 ①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②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③合同关系是一 种民事法律关系。
内容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形式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约束力 只要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为什么 意义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怎么办 订立过程 要约与承诺
履行 含义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
变更或
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1、【区别】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
【拓展】比较: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受到法律约束。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必备条款。 要约邀请只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它并不包括合同的必备条款。(例: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 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本身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2、【区别】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合同)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或胁迫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内容是虚假的意思表示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内容 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3、【比较】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电子合同属书面合同】
适用范围 可以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1)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双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2)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证据,有利于案件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4、【比较】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 内涵 温馨提示
继续履行 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方仍然为有必要 厦行原合同义务,可以诉诸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要该合同义务是可以强制履行的,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判令、裁定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费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赔偿损失 如果当事人一万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采取补救
措施 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支付违约金 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适用定金
罚则 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六)【比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方式 含义 案例
停止侵害 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
排除妨碍 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已售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返还财产 侵占他人财物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恢复原状 恢复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其适用以须有恢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当事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赔礼道歉 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损害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表示歉意进而请求对方原谅的一种情感表达行为。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侵权人在侵权行为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 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而不是应该免除。如果仍旧有能力履行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因当事人过错或未尽到应尽的努力,导致损害结果,则当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抗辩,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金钱债务在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3.违约方的义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
关于违约的法定免责情形
【知识提醒】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七)理解:侵权责任的类型
类型 过错责任(一般) 过错推定(特殊) 无过错侵权责任(特殊)
通俗理解 构成要件:损害、过错、因果联系 假设你有错,不能自证清白,你就错 无论错不错,都承担责任
举证责任 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 受害人无须举证,由行为人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行为人才可免于承担侵权责任。 在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时,不管其有无过错,受害一方都不用证明行为人有过错。
意义 保障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限。 免除受害人对过错的举证责任,加重了行为人的证明责任。保护民事权利人一方的利益,更有效地制裁侵权行为。 加重行为人责任,及时救济受害人,使其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缓解社会矛盾;促使高度危险作业人、产品制造者、环境污染者等行为人对自己的活动或物品高度负责,改进技术安全措施等。
共同目的 对个人: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对社会: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归纳】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知识归纳】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八)民事权利的限制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设定的界限 对名誉权(人身权) 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九)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的民事权利限制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②相邻通行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好相邻关系的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处理
相邻关系 ⑴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⑵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⑶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三、关注时政热点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插画师李某使用AI绘画工具,创作了一幅具有独特风格和审美价值的插画作品,并发表在社交平台上。刘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去除了刘某作品的署名水印,作为自己公众号文章的配图发布。李某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状中的部分陈述如下:只要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形下使用其作品,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刘某未经本人许可就擅自使用了本人的作品。因此,刘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李某通过输入提示词和设置参数等方式,插画作品具备“智力成果”要件,且具备“独创性”,应认定为作品。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并说明本案中由谁就刘某的侵权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涉案图片体现了人的智力投入,具备“独创性”要素,应当被认定为作品。故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其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法律保护。刘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涉案图片,且截去了原告署名水印,构成侵权。著作权侵权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李某作为主张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害的一方,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该著作的合法权利人,如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以确立其在诉讼中的主体资格。
四、直击经典试题
1.(2024·江苏·高考真题)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详解】
A: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故A排除。
B: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
D: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故D排除。
故本题选B。
2.(2024·江苏·高考真题)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详解】
A: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故A排除。
B: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
D: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故D排除。
故本题选B。
3.(2023·江苏·高考真题)“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 )
A.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
C.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D.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A
【详解】
AC: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这构成不正当竞争,已经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A符合题意,C错误。
B:商标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根据材料,“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是否到商标局申请注册,并不明晰,所以无法判断该店铺是否侵犯了老字号的商标权,B错误。
D:案例中,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不能注册商标,“温馨居”与“温馨斋”相近似,是在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D错误。
故本题选A。
4.(2024·黑吉辽高考)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详解】
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
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
故本题选B 。
5.(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的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详解】
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力,故排除③;
原告提起诉讼,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故排除④。
故本题选A 。
6.(2024·湖南高考)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
C
【详解】
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
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故本题选C 。
7.(2023·湖北高考)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
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③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④高梵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详解】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①中“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的表述不正确,排除。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②错误。
故本题选D 。
8.(2023·重庆高考)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制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警告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丙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详解】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警告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③错误。
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应自己承担责任,单位无过错,丁无权要求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9.(2024·山东·高考真题)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1) 【答案】
①无效。理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赵某与甲公司约定将承包地用于建造仓库,改变了土地用途且违法,所以合同无效。
②能支持。理由: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柏马村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所以法院应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
(2)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关于土地使用、商标保护、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治意识。
10.(2023·湖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
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
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
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答案】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成立。
理由:
①1994年,张某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对三个人物概念图享有著作权。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乙公司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获得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
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并于2013年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甲媒体享有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
③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乙公司将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侵犯了甲媒体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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