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6 法律与生活(高频精选主观题15题)(北京专用)-【好题汇编】2025年高考政治一模试题分类汇编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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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模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北京市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2.40 MB
发布时间 2025-05-12
更新时间 2025-05-12
作者 蔡老师高中政治教师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一模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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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在此处键入] 专题06 法律与生活(原卷版) 考点概览 考点01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2 家庭与婚姻 考点03 就业与创业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精选高频主观题15题 考点01民事权利与义务 1.(2025·北京朝阳·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司法护航,营造在线文旅消费法治环境。 某市互联网法院召开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的审理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以下为其中一例: 王某通过A机票代销平台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购买青岛至宁波的机票,页面显示……(燃油费70元),优惠40元后实付310元。事后,王某在航空公司官网查验发现,机票实际总价为300元。经查,A公司在向王某销售机票的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了10元的外卖红包,王某在购买界面并不能清楚地知悉费用的支出细节,也无法拒绝支付10元的额外费用。 王某遂向该市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退还其支付的票款310元,并予以三倍赔偿。该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的理由。 2.(2025·北京顺义·一模)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材料一 案例1  高某与刘某为邻居。刘某一家经常在门口堆放杂物及生活垃圾。高某跟刘某沟通过多次,要求其清除杂物及垃圾,对方均不予理会,饱受困扰的高某曾找过物业、在微信群反映,刘某依旧我行我素,还在微信群内辱骂高某。高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刘某向高某表达了歉意,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2  甲公司从事娱乐、游戏、动漫产业几十年,其品牌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乙公司经营范围为动漫游戏、动漫、游艺用品销售等,其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为与甲公司相似的名称。甲公司认为该名称存在侵权,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提出《请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申请,市监局确认乙公司的名称侵犯甲公司公司合法权益,应予以纠正。乙公司不服市监局裁决,提起讼诉,法院驳回乙公司诉讼请求。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是如何解决纠纷的。 案例1: 案例2: 材料二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充分彰显。司法裁判的最高境界,从来不是简单的胜败之争,而是以“和合”之力让公平正义在人与人相互理解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绽放出绚烂的人性之花。 (2)结合材料一与材料二,运用法治知识,阐释定分止争的价值。 (也属于考点03就业与创业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3.(2025·北京通州·一模)创新助农兴产业法治护企稳发展 【打开思路,创新融合助乡村发展】 当辛辣的大蒜与醇厚的咖啡相遇,会迸发出怎样的奇妙风味?在某村,返乡青年小高带领团队以当地特产紫皮大蒜为灵感,创办公司,研发出独具特色的“大蒜咖啡”,推出“大蒜咖啡”项目,为乡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以下是“大蒜咖啡”项目具体实践与成效:产品创新:通过脱硫工艺去除大蒜的刺激性气味,仅保留淡淡蒜香,开发出蒜香拿铁等特色饮品,日均销量超200杯。 空间改造:将闲置村委会旧址改造为“榜样青年社区”,集合精品民宿、主题咖啡馆等多元业态。 就业带动:雇佣村民担任保洁、厨师等岗位,带动本地就业。 经济激活:通过“青年创客十本土人才”的协同模式,提升农产品溢价空间,实现了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这种跨界融合的创新实践,不仅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还盘活了闲置资产,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析“大蒜咖啡”项目如何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维护权益,法律护航助企业成长】 ◆随着大蒜咖啡在市场上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小高公司为大蒜咖啡产品成功注册了“蒜醇”商标。甲公司看到大蒜咖啡热卖后,推出了一款名为“蒜享”的咖啡产品,并使用了与小高公司相似的包装设计。 ◆小刘是小高公司的员工,负责大蒜咖啡原料加工和饮品制作。2023年6月10日,小刘在操作研磨机时,因机器故障导致手指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小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 (也属于考点03就业与创业) 4.(2025·北京海淀·一模)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主题乐园越来越受到游客的青睐。某主题乐园推出了年卡服务,游客只需支付一定费用办理年卡,即可享受主题乐园酒店的折扣优惠,并通过优先通道快速入园游玩项目。游客在办理时需与该主题乐园签订有关年卡的《条款及细则》格式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主题乐园年卡不可转让,年卡及其相应福利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若游客违反上述约定,主题乐园有权解除合同。” 小黄在购买年卡后,发现主题乐园酒店对登记入住人员与实际入住人员是否一致的审查存在漏洞,于是他利用年卡以七折优惠价格订购酒店房间并在网络交易平台公开售卖给他人,通过传递房卡的方式交由其他游客持卡实际入住,从中多次赚取差价。主题乐园发现后,短信通知小黄,因其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即刻撤销其年卡全部权益。 小黄对此表示不满,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格式条款无效,要求解封年卡,恢复相关权益,并要求主题乐园赔偿其禁卡期间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小黄的诉讼请求。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本案判决的认识。 5.(2025·北京房山·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真创新”受到“真保护”,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创历史新高。 案情回放  A集团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B集团工作,其中30人于当年离职后即入职。两年后,A集团发现B集团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下称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B集团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某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A集团技术秘密。A集团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B集团以不正当手段侵害A集团技术秘密,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共计6.4亿余元。 结合材料,谈谈“真创新”受到“真保护”的法治价值。 (也属于考点03就业与创业) 6.(2025·北京丰台·一模)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因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作出判决。原告方下属公司的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离职后加入被告方,并利用在原单位接触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6.4亿余元,创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新高。 该案在停止侵害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入选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作为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的意义。 (也属于考点03创业与就业) 7.(2025·北京石景山·一模)新质生产力鼓励新业态拓展创新。人民法院能动履职、保护创新,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保障。下列是石景山法院以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原告科技公司与被告电路公司就某集成电路技术研发项目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由被告按相关技术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研发交付,原告分期付酬16万元。研发过程中,原告支付了两期研发费共9.6万元,经检验,阶段性产品未达合同要求且研发进度超期。被告延期交付最终成果后,原告主张被告未能依约提交达标成果,错过上市时机,致原告经济损失严重,故要求被告返还研发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服务费、违约金共计11万余元。 案例二 软件是信息技术关键载体,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好省”APP是原告某网络科技公司旗下的一款电商导购应用,用户可在其中领取主流商城的商品优惠券,故该软件上线后下载量巨大。被告周某是被诉软件“超好省-省钱助手”APP的开发运营者,该软件晚于原告软件三年上线。原告主张“好省”软件经其长期宣传已具有影响力,被告软件与原告软件名称和图标相近、内容业务相同,已造成公众混淆,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不当行为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共计3.6万元。 (也属于考点03创业与就业)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例 裁判理由 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保障作用 案例一 ① 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激励从业者秉持契约精神和敬业态度,着力提升创新研发能力,促进集成电路产业扩容提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案例二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原被告两款软件功能相似,存在竞争关系。被告擅自使用与原告名称、图标相似的软件,容易使消费者发生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② 考点02 家庭与婚姻 8.(2025·北京东城·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治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治理效能,夯实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以下三个案例生动展现了法治的实践与成效。 案件一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家庭装修合同》,因公司未按工期完工,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在诉讼程序启动后,法官了解双方需求、耐心释法析理,最终该公司主动赔偿工期延误损失,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案件二  柳某入职某医院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柳某提出解约,培训费补偿见《培训协议》”,并另行签订《培训协议》。医院依约出资提供培训后,柳某在服务期未满时提出辞职并自愿支付违约金,但离职后又申请仲裁要求返还,仲裁委员会驳回其请求。 案件三  顾氏三兄弟长期尽心照料孤寡老人杨某,在其住院期间陪护并承担费用,杨某去世后又为其操办丧葬事宜。因杨某财产无人管理,三兄弟申请指定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获得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民政局出具《分割决定书》,将杨某部分遗产分配给了顾氏三兄弟。 (也属于考点03创业与就业、04 社会争议解决) 阅读材料,完成下表。 解决机制 以案说法 典型意义 案件一 ① 某公司未能按时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争议点不大,诉讼标的额较小,承办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经征求双方同意后,以该方式圆满解决纠纷。 有效化解矛盾,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案件二 仲裁 医院与柳某签订的合同与协议被依法认定有效,柳某签订协议并支付违约金是真实意思表示,其要求返还违约金有违诚信原则,故驳回。 ② 案件三 诉讼 顾氏三兄弟无法定赡养义务,但对杨某进行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构成事实上的扶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分给适当遗产”情形,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③ 9.(2025·北京海淀北京101中·一模)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也属于考点01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3 就业与创业 10.(2025·北京门头沟·一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核心是通过客观事实认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判,确保司法公正性与权威性。请结合以下案例,参照所给出完成下表。 案件事实 裁判要点 案例一  A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美术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性权利。B公司、C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微博账号中发布了与A公司“我不是胖虎”类似电脑壁纸“橘猫”。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结果: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B公司、C公司应停止侵害,删除相关内容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裁判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B公司、C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被诉侵权图片作为微博图片发布,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均侵害了A公司的著作权。 现实意义:该判决充分保障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企业行为。 案例二  孙某在2022年4月应聘甲公司,所投简历写明: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有4段工作经历。后孙某入职甲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入职后经甲公司查证,孙某在2015年毕业后的7年时间,曾在17家公司任职,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裁判结果①裁判理由② 现实意义③ 11.(2025·北京西城·一模)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启动2025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指导工会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按照行动部署,各级工会要把工资调整幅度、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作为协商的核心议题。 结合材料,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的知识,说明上述做法能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平衡。 12.(2025·北京朝阳·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司法护航,营造在线文旅消费法治环境。 某市互联网法院召开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的审理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以下为其中一例: 王某通过A机票代销平台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购买青岛至宁波的机票,页面显示……(燃油费70元),优惠40元后实付310元。事后,王某在航空公司官网查验发现,机票实际总价为300元。经查,A公司在向王某销售机票的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了10元的外卖红包,王某在购买界面并不能清楚地知悉费用的支出细节,也无法拒绝支付10元的额外费用。 王某遂向该市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退还其支付的票款310元,并予以三倍赔偿。该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的理由。 13.(2025·北京延庆·一模)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护航。 案情:杨某在贾某经营的网店下单DIY模具类商品4件,售价78元,杨某签收后对商品不满意,在未与贾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点击了“仅退款”并退款成功。贾某要求杨某退回商品,杨某表示已经将商品扔掉,无法退回。 贾某认为双方应当先确定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符合“仅退款”标准。杨某退款后应当退还货物,虽然商品实际售价仅78元,但杨某恶意“仅退款”的做法让自己遭受了商品损失和邮费损失。杨某则认为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自己才选择“仅退款”,且贾某未及时回复,所以才将商品扔掉。后贾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注:“仅退款”是电商平台推出的售后服务内容,该服务允许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直接获得退款,而无需将商品退还给卖家。“仅退款”服务带来了消费者权益的最大化,也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售后维权成本。) 如果你是法官,需要对这个案件进行调解,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你会如何进行调解并说明理由。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14.(2025·北京门头沟·一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核心是通过客观事实认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判,确保司法公正性与权威性。请结合以下案例,参照所给出完成下表。 案件事实 裁判要点 案例一  A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美术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性权利。B公司、C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微博账号中发布了与A公司“我不是胖虎”类似电脑壁纸“橘猫”。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结果: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B公司、C公司应停止侵害,删除相关内容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裁判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B公司、C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被诉侵权图片作为微博图片发布,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均侵害了A公司的著作权。 现实意义:该判决充分保障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企业行为。 案例二  孙某在2022年4月应聘甲公司,所投简历写明: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有4段工作经历。后孙某入职甲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入职后经甲公司查证,孙某在2015年毕业后的7年时间,曾在17家公司任职,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裁判结果①裁判理由② 现实意义③ 15.(2025·北京延庆·一模)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护航。 案情:杨某在贾某经营的网店下单DIY模具类商品4件,售价78元,杨某签收后对商品不满意,在未与贾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点击了“仅退款”并退款成功。贾某要求杨某退回商品,杨某表示已经将商品扔掉,无法退回。 贾某认为双方应当先确定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符合“仅退款”标准。杨某退款后应当退还货物,虽然商品实际售价仅78元,但杨某恶意“仅退款”的做法让自己遭受了商品损失和邮费损失。杨某则认为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自己才选择“仅退款”,且贾某未及时回复,所以才将商品扔掉。后贾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注:“仅退款”是电商平台推出的售后服务内容,该服务允许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直接获得退款,而无需将商品退还给卖家。“仅退款”服务带来了消费者权益的最大化,也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售后维权成本。) 如果你是法官,需要对这个案件进行调解,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你会如何进行调解并说明理由。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处键入] 专题06 法律与生活(解析版) 考点概览 考点01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2 家庭与婚姻 考点03 就业与创业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精选高频主观题15题 考点01民事权利与义务 1.(2025·北京朝阳·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司法护航,营造在线文旅消费法治环境。 某市互联网法院召开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的审理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以下为其中一例: 王某通过A机票代销平台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购买青岛至宁波的机票,页面显示……(燃油费70元),优惠40元后实付310元。事后,王某在航空公司官网查验发现,机票实际总价为300元。经查,A公司在向王某销售机票的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了10元的外卖红包,王某在购买界面并不能清楚地知悉费用的支出细节,也无法拒绝支付10元的额外费用。 王某遂向该市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退还其支付的票款310元,并予以三倍赔偿。该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的理由。 【答案】 ①A公司构成欺诈行为。其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外卖红包,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细节,导致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额外费用。 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王某无法知悉并拒绝搭售费用,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费用并主张三倍赔偿。 ④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搭售费用嵌入支付流程,实质上是单方面设定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自主选择权而无效,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款项。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知识点】订立合同的意义、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 【分析】背景素材:机票买卖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民事权利与义务、诚信经营”,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外卖红包,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细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律规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诚信经营。本案中,A公司构成欺诈行为。其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外卖红包,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细节,导致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额外费用。 有效信息: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搭售费用嵌入支付流程,搭售外卖红包→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价格、费用构成等关键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拒绝强制交易。本案中,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外卖红包,且王某无法知悉并拒绝搭售费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有效信息③:A公司明知机票实际总价为300元,却通过虚假标注 “优惠40元” 掩盖搭售费用,使王某误认为享受了折扣,实为多支付10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行为需满足 “经营者故意隐瞒事实,消费者因此受损” 的要件。本案中,王某有权要求退还费用并主张三倍赔偿。 有效信息④: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搭售费用嵌入支付流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本案中,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搭售费用嵌入支付流程,实质上是单方面设定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自主选择权而无效,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款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2025·北京顺义·一模)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材料一 案例1  高某与刘某为邻居。刘某一家经常在门口堆放杂物及生活垃圾。高某跟刘某沟通过多次,要求其清除杂物及垃圾,对方均不予理会,饱受困扰的高某曾找过物业、在微信群反映,刘某依旧我行我素,还在微信群内辱骂高某。高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刘某向高某表达了歉意,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2  甲公司从事娱乐、游戏、动漫产业几十年,其品牌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乙公司经营范围为动漫游戏、动漫、游艺用品销售等,其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为与甲公司相似的名称。甲公司认为该名称存在侵权,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提出《请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申请,市监局确认乙公司的名称侵犯甲公司公司合法权益,应予以纠正。乙公司不服市监局裁决,提起讼诉,法院驳回乙公司诉讼请求。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是如何解决纠纷的。 案例1: 案例2: 材料二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充分彰显。司法裁判的最高境界,从来不是简单的胜败之争,而是以“和合”之力让公平正义在人与人相互理解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绽放出绚烂的人性之花。 (2)结合材料一与材料二,运用法治知识,阐释定分止争的价值。 (也属于考点03就业与创业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答案】(1)案例1通过法院调解解决纠纷。 案例2通过行政裁决和行政诉讼解决纠纷。 (2)①有利于明确权利边界。案例2市监局纠正侵权名称,保障市场主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②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案例1的调解修复人际关系,体现 “和合”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③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在人与人相互理解的土壤中生根发芽。 【知识点】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混淆行为(“搭便车”)行为、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行政诉讼 【分析】背景素材:高某与刘某的邻里纠纷、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名称权纠纷 考点考查: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做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上述案例是如何解决纠纷的,运用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一家经常在门口堆放杂物及生活垃圾。高某跟刘某沟通过多次,要求其清除杂物及垃圾,对方均不予理会,还在微信群内辱骂高某。高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228条: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民法典》第1024条关于名誉权的规定。 关键词②:乙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为与甲公司相似的名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3条的有关规定以及《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裁决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做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运用法治知识,设问指向是阐释定分止争的价值,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市监局确认乙公司的名称侵犯甲公司公司合法权益,应予以纠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 关键词②:刘某向高某表达了歉意,双方握手言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228条: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本案中,双方握手言和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3.(2025·北京通州·一模)创新助农兴产业法治护企稳发展 【打开思路,创新融合助乡村发展】 当辛辣的大蒜与醇厚的咖啡相遇,会迸发出怎样的奇妙风味?在某村,返乡青年小高带领团队以当地特产紫皮大蒜为灵感,创办公司,研发出独具特色的“大蒜咖啡”,推出“大蒜咖啡”项目,为乡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以下是“大蒜咖啡”项目具体实践与成效:产品创新:通过脱硫工艺去除大蒜的刺激性气味,仅保留淡淡蒜香,开发出蒜香拿铁等特色饮品,日均销量超200杯。 空间改造:将闲置村委会旧址改造为“榜样青年社区”,集合精品民宿、主题咖啡馆等多元业态。 就业带动:雇佣村民担任保洁、厨师等岗位,带动本地就业。 经济激活:通过“青年创客十本土人才”的协同模式,提升农产品溢价空间,实现了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这种跨界融合的创新实践,不仅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还盘活了闲置资产,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析“大蒜咖啡”项目如何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维护权益,法律护航助企业成长】 ◆随着大蒜咖啡在市场上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小高公司为大蒜咖啡产品成功注册了“蒜醇”商标。甲公司看到大蒜咖啡热卖后,推出了一款名为“蒜享”的咖啡产品,并使用了与小高公司相似的包装设计。 ◆小刘是小高公司的员工,负责大蒜咖啡原料加工和饮品制作。2023年6月10日,小刘在操作研磨机时,因机器故障导致手指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小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 (也属于考点03就业与创业) 【答案】(1)①运用创新思维,项目团队打破常规,通过脱硫工艺保留蒜香、去除刺激性气味,创造出“大蒜咖啡”这一新产品。②运用联想思维,团队将大蒜从调味品迁移至咖啡原料,延伸其功能,激活市场需求。③以发散思维拓展多元路径,开发咖啡产品、改造闲置村委会为“青年社区”、带动村民就业。 (2)小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商标权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两方面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小高公司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小刘在工作期间因机器故障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七条,十级伤残应享受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公司应当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法定赔偿。同时,公司还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切实履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 【知识点】商标权的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创新思维的含义、发散思维方法 【分析】背景素材:小高公司的创业之路 考点考查:创新思维、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劳动者权利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创新思维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通过脱硫工艺去除大蒜的刺激性气味,仅保留淡淡蒜香,开发出蒜香拿铁等特色饮品→可联系教材知识创新思维的知识,说明其打破常规,创造出“大蒜咖啡”这一新产品; 关键词②:团队将大蒜从调味品迁移至咖啡原料→可联系教材知识联想思维,说明将大蒜从调味品迁移至咖啡原料,延伸其功能。 关键词③:将闲置村委会旧址改造为“榜样青年社区”,集合精品民宿、主题咖啡馆等多元业态→可联系教材知识发散思维,带动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劳动者权利的有关知识,从原因、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公司看到大蒜咖啡热卖后,推出了一款名为“蒜享”的咖啡产品,并使用了与小高公司相似的包装设计→可联系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甲公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小高公司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关键词②:小刘在操作研磨机时,因机器故障导致手指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可联系劳动者权益保护,说明员工小刘在工作期间因机器故障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小高公司应当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法定赔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2025·北京海淀·一模)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主题乐园越来越受到游客的青睐。某主题乐园推出了年卡服务,游客只需支付一定费用办理年卡,即可享受主题乐园酒店的折扣优惠,并通过优先通道快速入园游玩项目。游客在办理时需与该主题乐园签订有关年卡的《条款及细则》格式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主题乐园年卡不可转让,年卡及其相应福利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若游客违反上述约定,主题乐园有权解除合同。” 小黄在购买年卡后,发现主题乐园酒店对登记入住人员与实际入住人员是否一致的审查存在漏洞,于是他利用年卡以七折优惠价格订购酒店房间并在网络交易平台公开售卖给他人,通过传递房卡的方式交由其他游客持卡实际入住,从中多次赚取差价。主题乐园发现后,短信通知小黄,因其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即刻撤销其年卡全部权益。 小黄对此表示不满,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格式条款无效,要求解封年卡,恢复相关权益,并要求主题乐园赔偿其禁卡期间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小黄的诉讼请求。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本案判决的认识。 【答案】 小黄与主题乐园签订的格式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条款符合公平原则,合同有效。小黄利用审查漏洞不当获利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违背诚信原则。主题乐园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采取撤销年卡的方式解除合同。法院判决保护了主题乐园合法权益,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知识点】违约与违约责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合同内容 【分析】背景素材:游乐园年卡使用的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效力、民法原则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认识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谈谈对本案判决的认识,运用格式条款、合同效力、违约行为、诚实信用原则与责任承担等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乐园年卡不可转让,年卡及福利仅限本人使用,若违反约定,乐园有权解除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提供方需公平确定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对免责或限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本案中“年卡不可转让”属于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合理限制,乐园已明确写入合同,小黄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知晓并认可条款内容,且无证据显示条款显失公平或未提示,故条款有效。 关键词②:小黄发现年卡使用和审查存在漏洞,利用优惠价格订购酒店并公开售卖,多次赚取差价,因其违反合同约定,乐园撤销其全部权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应遵循诚信原则。小黄故意利用审查漏洞牟利,违背诚信,损害乐园利益,其行为不具备正当性,法律不予保护。乐园作为守约方,依约撤销年卡权益是行使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562条),无需赔偿损失。小黄因自身过错导致权益丧失,应自行承担后果。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5.(2025·北京房山·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真创新”受到“真保护”,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创历史新高。 案情回放  A集团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B集团工作,其中30人于当年离职后即入职。两年后,A集团发现B集团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下称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B集团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某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A集团技术秘密。A集团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B集团以不正当手段侵害A集团技术秘密,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共计6.4亿余元。 结合材料,谈谈“真创新”受到“真保护”的法治价值。 (也属于考点03就业与创业) 【答案】 ①激励创新积极性。通过高额赔偿和惩罚性赔偿,保障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使其获得合理回报,激发社会创新动力。 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技术秘密的行为,保障市场规则的公平性,促进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 ③彰显法治权威。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强化了法律对侵权行为的威慑力,提升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知识点】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推进公正司法、知识产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分析】背景素材: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例 考点考查:依法治国、尊重知识产权、公平竞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无主体,要求运用“依法治国、尊重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知识,从意义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创历史新高→可运用“尊重知识产权”知识,从“激励创新”角度分析说明:“真创新”受到“真保护”有利于激发社会创新动力。 有效信息②:B集团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某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A集团技术秘密→可运用“公平竞争”知识,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角度分析说明:“真创新”受到“真保护”有利于保障市场规则的公平性,促进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 有效信息③:法院经审理认为,B集团以不正当手段侵害A集团技术秘密,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共计6.4亿余元→可运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知识,从“彰显法治权威”角度分析说明:“真创新”受到“真保护”有利于提升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2025·北京丰台·一模)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因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作出判决。原告方下属公司的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离职后加入被告方,并利用在原单位接触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6.4亿余元,创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新高。 该案在停止侵害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入选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作为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的意义。 (也属于考点03创业与就业) 【答案】本案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惩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以法治力量鼓励创新。作为典型案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范例,有利于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增强司法公信力。引导公民依法办事,增强民众法治信仰,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知识点】推进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知识产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分析】背景素材: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市场竞争讲公平、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本案,要求运用法治的相关知识,可从尊重知识产权、市场竞争讲公平、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因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作出判决→可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说明本案作为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有利于保护创新。 有效信息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6.4亿余元→可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说明本案作为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有利于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有效信息③:该案在停止侵害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可从公正司法的角度,说明本案作为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有利于增强司法公信力。 有效信息④:入选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可从全民守法的角度,说明本案作为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有利于增强民众法治信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7.(2025·北京石景山·一模)新质生产力鼓励新业态拓展创新。人民法院能动履职、保护创新,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保障。下列是石景山法院以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原告科技公司与被告电路公司就某集成电路技术研发项目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由被告按相关技术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研发交付,原告分期付酬16万元。研发过程中,原告支付了两期研发费共9.6万元,经检验,阶段性产品未达合同要求且研发进度超期。被告延期交付最终成果后,原告主张被告未能依约提交达标成果,错过上市时机,致原告经济损失严重,故要求被告返还研发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服务费、违约金共计11万余元。 案例二 软件是信息技术关键载体,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好省”APP是原告某网络科技公司旗下的一款电商导购应用,用户可在其中领取主流商城的商品优惠券,故该软件上线后下载量巨大。被告周某是被诉软件“超好省-省钱助手”APP的开发运营者,该软件晚于原告软件三年上线。原告主张“好省”软件经其长期宣传已具有影响力,被告软件与原告软件名称和图标相近、内容业务相同,已造成公众混淆,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不当行为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共计3.6万元。 (也属于考点03创业与就业)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例 裁判理由 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保障作用 案例一 ① 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激励从业者秉持契约精神和敬业态度,着力提升创新研发能力,促进集成电路产业扩容提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案例二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原被告两款软件功能相似,存在竞争关系。被告擅自使用与原告名称、图标相似的软件,容易使消费者发生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② 【答案】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开发时间超过履行期限且终未提交符合合同约定功能的技术成果,构成违约,应承担返还研发费用、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②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增强市场活力,营造创新环境,护航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 【知识点】违约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混淆行为(“搭便车”)行为 【分析】背景素材:延期交付产品研发引来的纠纷;软件“混淆”带来的纠纷 考点考查:市场竞争讲公平、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是什么类主观题,运用违约责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填写表格空白部分。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被告延期交付最终成果后,原告主张被告未能依约提交达标成果,错过上市时机,致原告经济损失严重,故要求被告返还研发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可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角度:说明被告开发时间超过履行期限且终未提交符合合同约定功能的技术成果,构成违约,应承担返还研发费用、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有效信息②:原告主张“好省”软件经其长期宣传已具有影响力,被告软件与原告软件名称和图标相近、内容业务相同,已造成公众混淆→可从打击不正当竞争的作用的角度:说明促进公平竞争,对社会和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考点02 家庭与婚姻 8.(2025·北京东城·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治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治理效能,夯实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以下三个案例生动展现了法治的实践与成效。 案件一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家庭装修合同》,因公司未按工期完工,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在诉讼程序启动后,法官了解双方需求、耐心释法析理,最终该公司主动赔偿工期延误损失,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案件二  柳某入职某医院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柳某提出解约,培训费补偿见《培训协议》”,并另行签订《培训协议》。医院依约出资提供培训后,柳某在服务期未满时提出辞职并自愿支付违约金,但离职后又申请仲裁要求返还,仲裁委员会驳回其请求。 案件三  顾氏三兄弟长期尽心照料孤寡老人杨某,在其住院期间陪护并承担费用,杨某去世后又为其操办丧葬事宜。因杨某财产无人管理,三兄弟申请指定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获得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民政局出具《分割决定书》,将杨某部分遗产分配给了顾氏三兄弟。 (也属于考点03创业与就业、04 社会争议解决) 阅读材料,完成下表。 解决机制 以案说法 典型意义 案件一 ① 某公司未能按时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争议点不大,诉讼标的额较小,承办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经征求双方同意后,以该方式圆满解决纠纷。 有效化解矛盾,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案件二 仲裁 医院与柳某签订的合同与协议被依法认定有效,柳某签订协议并支付违约金是真实意思表示,其要求返还违约金有违诚信原则,故驳回。 ② 案件三 诉讼 顾氏三兄弟无法定赡养义务,但对杨某进行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构成事实上的扶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分给适当遗产”情形,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③ 【答案】①诉讼调解②有利于树立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法治意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劳动关系。③依法落实遗产管理制度,弘扬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守望相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知识点】劳动争议解决方式、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遗赠 【分析】背景素材:三个案例 考点考查: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某公司未能按时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争议点不大,诉讼标的额较小→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中,在诉讼过程中,法官通过了解双方需求、释法析理,促使公司主动赔偿,这属于诉讼调解的方式。它在诉讼程序内,以调解的手段化解纠纷。 有效信息②:医院依约出资提供培训后,柳某在服务期未满时提出辞职并自愿支付违约金,但离职后又申请仲裁要求返还,仲裁委员会驳回其请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定。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本案中,一旦仲裁委员会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就对当事人产生约束,柳某需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这体现了仲裁裁决的权威性,有利于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劳动关系。 有效信息③: 顾氏三兄弟长期尽心照料孤寡老人杨某,在其住院期间陪护并承担费用,杨某去世后又为其操办丧葬事宜。因杨某财产无人管理,三兄弟申请指定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获得法院支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案中,顾氏三兄弟虽无法定赡养义务,但尽到扶养责任,法院支持其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并获得部分遗产,既遵循了法律规定,又弘扬了友善、互助等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形成良好风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9.(2025·北京海淀北京101中·一模)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也属于考点01 民事权利与义务) 【答案】(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知识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违约与违约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法院驳回女儿卖房请求,80岁母亲坚守旧宅引交易纠纷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东城法院的判决,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邓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李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②: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考点03 就业与创业 10.(2025·北京门头沟·一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核心是通过客观事实认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判,确保司法公正性与权威性。请结合以下案例,参照所给出完成下表。 案件事实 裁判要点 案例一  A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美术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性权利。B公司、C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微博账号中发布了与A公司“我不是胖虎”类似电脑壁纸“橘猫”。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结果: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B公司、C公司应停止侵害,删除相关内容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裁判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B公司、C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被诉侵权图片作为微博图片发布,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均侵害了A公司的著作权。 现实意义:该判决充分保障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企业行为。 案例二  孙某在2022年4月应聘甲公司,所投简历写明: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有4段工作经历。后孙某入职甲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入职后经甲公司查证,孙某在2015年毕业后的7年时间,曾在17家公司任职,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裁判结果①裁判理由② 现实意义③ 【答案】 ①驳回孙某诉讼请求,甲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②裁判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孙某在应聘时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致使甲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甲公司以此为由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符合法律规定。 ③现实意义:法院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该判决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约束劳动者行为,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点】劳动合同、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分析】背景素材:工作经历造假试用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劳动也要签合同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裁判的结果、理由、意义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有效信息②:孙某工作经历造假试用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纠纷→法院判决遵循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驳回孙某诉讼请求,甲公司无需支付赔偿,这样判决的意义,可以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进行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1.(2025·北京西城·一模)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启动2025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指导工会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按照行动部署,各级工会要把工资调整幅度、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作为协商的核心议题。 结合材料,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的知识,说明上述做法能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平衡。 【答案】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工会搭建协商平台,劳动者以集体力量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可以确保双方协商一致,更加公平、平等自愿。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低薪劳动者群体实现体面劳动,实现社会公平。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激发劳动者积极性,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培育良好商誉,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平衡。 【知识点】劳动者的权利、劳动法及其基本原则、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分析】背景素材:2025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考点考查:劳动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作用类主观题,要求运用经济和法律的知识,说明“集中要约行动”对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平衡的作用。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指导工会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可从劳动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分析说明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工会搭建协商平台,劳动者以集体力量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可以确保双方协商一致,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低薪劳动者群体实现体面劳动,实现社会公平。 有效信息②:各级工会要把工资调整幅度、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作为协商的核心议题→可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角度分析说明“集中要约行动”可以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激发劳动者积极性,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培育良好商誉,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平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2025·北京朝阳·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司法护航,营造在线文旅消费法治环境。 某市互联网法院召开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的审理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以下为其中一例: 王某通过A机票代销平台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购买青岛至宁波的机票,页面显示……(燃油费70元),优惠40元后实付310元。事后,王某在航空公司官网查验发现,机票实际总价为300元。经查,A公司在向王某销售机票的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了10元的外卖红包,王某在购买界面并不能清楚地知悉费用的支出细节,也无法拒绝支付10元的额外费用。 王某遂向该市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退还其支付的票款310元,并予以三倍赔偿。该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的理由。 【答案】 ①A公司构成欺诈行为。其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外卖红包,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细节,导致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额外费用。 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王某无法知悉并拒绝搭售费用,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费用并主张三倍赔偿。 ④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搭售费用嵌入支付流程,实质上是单方面设定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自主选择权而无效,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款项。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知识点】订立合同的意义、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 【分析】背景素材:机票买卖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民事权利与义务、诚信经营”,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外卖红包,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细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律规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诚信经营。本案中,A公司构成欺诈行为。其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外卖红包,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细节,导致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额外费用。 有效信息: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搭售费用嵌入支付流程,搭售外卖红包→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价格、费用构成等关键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拒绝强制交易。本案中,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擅自搭售外卖红包,且王某无法知悉并拒绝搭售费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有效信息③:A公司明知机票实际总价为300元,却通过虚假标注 “优惠40元” 掩盖搭售费用,使王某误认为享受了折扣,实为多支付10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行为需满足 “经营者故意隐瞒事实,消费者因此受损” 的要件。本案中,王某有权要求退还费用并主张三倍赔偿。 有效信息④: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搭售费用嵌入支付流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本案中,A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搭售费用嵌入支付流程,实质上是单方面设定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自主选择权而无效,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款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3.(2025·北京延庆·一模)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护航。 案情:杨某在贾某经营的网店下单DIY模具类商品4件,售价78元,杨某签收后对商品不满意,在未与贾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点击了“仅退款”并退款成功。贾某要求杨某退回商品,杨某表示已经将商品扔掉,无法退回。 贾某认为双方应当先确定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符合“仅退款”标准。杨某退款后应当退还货物,虽然商品实际售价仅78元,但杨某恶意“仅退款”的做法让自己遭受了商品损失和邮费损失。杨某则认为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自己才选择“仅退款”,且贾某未及时回复,所以才将商品扔掉。后贾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注:“仅退款”是电商平台推出的售后服务内容,该服务允许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直接获得退款,而无需将商品退还给卖家。“仅退款”服务带来了消费者权益的最大化,也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售后维权成本。) 如果你是法官,需要对这个案件进行调解,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你会如何进行调解并说明理由。 【答案】 对杨某:  根据《民法典》的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消费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杨某未与卖家协商直接申请“仅退款”且擅自丢弃商品,导致贾某既损失商品又承担邮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退还部分款项或赔偿商品成本)。 举证责任:若杨某主张商品质量不合格,需提供证据(如商品质量鉴定、照片等),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对贾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若商品确实存在问题,贾某需承担退货退款义务,且不能因平台规则免除自身责任。 协商义务:贾某应积极回应消费者沟通,避免因未及时回复激化矛盾。 调解结果:  杨某因未妥善保管商品,需赔偿贾某商品成本(如78元),贾某承担邮费损失; 若双方同意,可协商部分赔偿或和解,避免进一步诉讼成本。(原试题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知识点】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分析】背景素材: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护航 考点考查:合同、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和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如何进行调解并说明理由,从法官调解角度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签收后对商品不满意,在未与贾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点击了“仅退款”并退款成功。贾某要求杨某退回商品,杨某表示已经将商品扔掉,无法退回→可联系消费者的权利分析说明杨某的行为损害了商家的合法利益,应当赔偿商品损失。 关键词②:杨某则认为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自己才选择“仅退款”,且贾某未及时回复,所以才将商品扔掉→可联系诚信经营分析说明商家应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协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14.(2025·北京门头沟·一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核心是通过客观事实认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判,确保司法公正性与权威性。请结合以下案例,参照所给出完成下表。 案件事实 裁判要点 案例一  A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美术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性权利。B公司、C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微博账号中发布了与A公司“我不是胖虎”类似电脑壁纸“橘猫”。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结果: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B公司、C公司应停止侵害,删除相关内容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裁判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B公司、C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被诉侵权图片作为微博图片发布,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均侵害了A公司的著作权。 现实意义:该判决充分保障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企业行为。 案例二  孙某在2022年4月应聘甲公司,所投简历写明: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有4段工作经历。后孙某入职甲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入职后经甲公司查证,孙某在2015年毕业后的7年时间,曾在17家公司任职,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裁判结果①裁判理由② 现实意义③ 【答案】 ①驳回孙某诉讼请求,甲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②裁判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孙某在应聘时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致使甲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甲公司以此为由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符合法律规定。 ③现实意义:法院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该判决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约束劳动者行为,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点】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工作经历造假试用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劳动也要签合同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裁判的结果、理由、意义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有效信息②:孙某工作经历造假试用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纠纷→法院判决遵循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驳回孙某诉讼请求,甲公司无需支付赔偿,这样判决的意义,可以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进行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5.(2025·北京延庆·一模)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护航。 案情:杨某在贾某经营的网店下单DIY模具类商品4件,售价78元,杨某签收后对商品不满意,在未与贾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点击了“仅退款”并退款成功。贾某要求杨某退回商品,杨某表示已经将商品扔掉,无法退回。 贾某认为双方应当先确定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符合“仅退款”标准。杨某退款后应当退还货物,虽然商品实际售价仅78元,但杨某恶意“仅退款”的做法让自己遭受了商品损失和邮费损失。杨某则认为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自己才选择“仅退款”,且贾某未及时回复,所以才将商品扔掉。后贾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注:“仅退款”是电商平台推出的售后服务内容,该服务允许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直接获得退款,而无需将商品退还给卖家。“仅退款”服务带来了消费者权益的最大化,也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售后维权成本。) 如果你是法官,需要对这个案件进行调解,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你会如何进行调解并说明理由。 【答案】 对杨某:  根据《民法典》的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消费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杨某未与卖家协商直接申请“仅退款”且擅自丢弃商品,导致贾某既损失商品又承担邮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退还部分款项或赔偿商品成本)。 举证责任:若杨某主张商品质量不合格,需提供证据(如商品质量鉴定、照片等),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对贾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若商品确实存在问题,贾某需承担退货退款义务,且不能因平台规则免除自身责任。 协商义务:贾某应积极回应消费者沟通,避免因未及时回复激化矛盾。 调解结果:  杨某因未妥善保管商品,需赔偿贾某商品成本(如78元),贾某承担邮费损失; 若双方同意,可协商部分赔偿或和解,避免进一步诉讼成本。(原试题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知识点】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分析】背景素材: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护航 考点考查:合同、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和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如何进行调解并说明理由,从法官调解角度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签收后对商品不满意,在未与贾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点击了“仅退款”并退款成功。贾某要求杨某退回商品,杨某表示已经将商品扔掉,无法退回→可联系消费者的权利分析说明杨某的行为损害了商家的合法利益,应当赔偿商品损失。 关键词②:杨某则认为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自己才选择“仅退款”,且贾某未及时回复,所以才将商品扔掉→可联系诚信经营分析说明商家应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协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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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6  法律与生活(高频精选主观题15题)(北京专用)-【好题汇编】2025年高考政治一模试题分类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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