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检测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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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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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贵州省
地区(市) 贵阳市
地区(区县) 观山湖区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514 KB
发布时间 2025-05-07
更新时间 2026-05-13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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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贵阳市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中考试高二政治试卷 考试时长75分钟 一、选择题(16*3=48分) 1. 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Z公司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故①正确。 ②:电话信息是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不再属于其个人隐私,故②正确。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故③错误。 ④: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没有故意并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Z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 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按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①说法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机构乙属于虚假宣传,没有侵犯荣誉权,②说法错误。 ③:《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因此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构成商标侵权,③说法错误。 ④: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案件发生争议时,诉讼证据变得至关重要。因此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点睛】 3. 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 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 ③: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4. 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 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 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直播售货协议,约定甲公司提供商品及主播人员,乙公司提供直播平台并管控直播质量。甲公司聘用秦某担任主播,双方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秦某按合同约定于7月18日到R县报到上班,一个月后因乙公司对其直播效果不满,秦某愤而离职并要求支付工资,遭到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支付秦某一个月的工资 ②秦某可直接向R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秦某应直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甲公司与秦某的劳动关系从2023年7月18日起建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材料明确表明,甲公司为用人单位,与秦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秦某的工资应该由甲公司支付,①错误。 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正确。 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发生劳动争议,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排除。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材料中双方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秦某按合同约定于7月18日到R县报到上班,因此甲公司与秦某的劳动关系从2023年7月18日起建立,④正确。 故答案选C。 7. 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 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 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闲置的农村老宅属于不动产,不能用于质押。且农村老宅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没有所有权,也不能用于抵押。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或抵押给公司都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③正确。 ④: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 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不是知情权,①排除。 ③: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③正确。 ②④:饭店禁止客人自带酒水,不是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而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是不合法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②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9. 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家具公司仓库因突发火灾导致烧毁其货物,这不一定属于不可抗力。如果是因雷击等自然灾害引起,属于不可抗力,家具公司后续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如果是人为管理因素导致,则不属于不可抗力,此时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仍须向张某支付货款,①说法错误。 ②: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 ③: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 ④: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0. 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 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 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 ④: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1. “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 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 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 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 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 D:F公司与王某的侵权纠纷,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的特定情形),过错举证责任由王某承担,F公司不需要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C。 12.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诗经·采薇》)。柳树被古人赋予丰富的文化内涵,以其飘逸、优美的姿态出现在众多艺术作品中。柳树根系发达,古人在道旁植柳以固堤护路,并营造了“细柳夹道生”(刘桢《赠徐干诗》)的景色。20世纪末以来,研究人员利用柳树能吸收并转化土壤中污染物的特性将其用于生态修复。由此可知( ) ①柳树在艺术作品中的呈现是思维对感性材料的能动反映 ②柳树根系发达的特性是人们利用其固堤护路的前提条件 ③古诗中所描绘的柳树形象源自于作者头脑中的主观理念 ④形象思维的运用使研究人员发现了柳树的生态修复功能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柳树作为现实中客观事物,给人的思维活动提供了感性材料,经过艺术加工柳树常被赋予丰富的文化内涵,以其飘逸、优美的姿态出现在众多艺术作品中;同时,因为柳树根系发达可以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所以人们常在道旁植柳以固堤护路,①②符合题意。 ③:古诗中所描绘的柳树形象源自于现实中柳树的客观状态,而不是作者头脑中的主观理念,③排除。 ④:是通过社会实践,研究人员发现了柳树的生态修复功能,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 “他俩下棋一丁点儿意思也没有,但有几步还挺有趣。”为避免与观棋人犯相同的逻辑错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 ) A. 不能违背排中律,持“两不可”的态度 B. 不能同时肯定论断“A”和论断“非A" C. 应看到认识对象的复杂多样性及其变化发展 D. 应遵循逻辑规律,克服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 【答案】B 【解析】 【详解】B: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要避免思维出现不融贯一致的逻辑错误,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通常用公式“A不是非A”来表示矛盾律的内容。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他俩下棋一丁点儿意思也没有,但有几步还挺有趣。”这话反映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同真,违反了矛盾律,其逻辑错误叫作“自相矛盾”,B正确。 A: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明确性的思维。逻辑思维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这就要遵循排中律的要求。通常用公式“A或者非A”来表示排中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漫画没有涉及排中律,A排除。 C:漫画强调不能违背矛盾律,不能犯“自相矛盾”的错误。但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此事物可以变成彼事物。从不同时间、不同方面对同一事物所作的相反论断,并不是自相矛盾的,C排除。 D:思维中出现的自相矛盾不同于唯物辩证法所讲的事物的客观矛盾。矛盾律及其要求是就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作的论断而言的,自相矛盾的论断是对客观实际的错误反映。漫画没有涉及辩证矛盾,D排除。 故本题选B。 【点睛】 14. 近日,6岁萌娃因熟背《滕王阁序》获免票游滕王阁的新闻登上了热榜。有人认为,6岁儿童熟诵《滕王阁序》很大程度上是机械背诵,而机械背诵不利于好奇心与想象力的培养,也不利于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假设以下陈述为真,对上文观点反驳最有力的是( ) A. 以前曾有4岁的萌娃背《滕王阁序》赢得免票而上热榜的事件 B. 小孩子爱背就背,不爱背就不背,只要不是强迫,就没必要较真 C. 儿童本来就应该免费游览,而不是等他们熟背《滕王阁序》才免票 D. 背通有一定难度的古诗文,可以让孩子养成专注的习惯,激发其好奇心 【答案】D 【解析】 【详解】A:材料中6岁萌娃因熟背《滕王阁序》获免票游滕王阁的新闻登上了热榜,而选项A中曾有4岁的萌娃背《滕王阁序》赢得免票而上热榜,与材料中事件具有相似性,属于同类事件,与材料中的思维具有一致性,不能反驳材料观点,A排除。 B:材料观点强调机械背诵的弊端,而B选项中“小孩子爱背就背,不爱背就不背,只要不是强迫,就没必要较真”强调背不背的问题,属于“偷换论题”,不能反驳材料观点,B排除。 C:材料观点强调机械背诵的弊端,而C选项“儿童本来就应该免费游览,而不是等他们熟背《滕王阁序》才免票”,强调儿童免票不免票的问题,属于“偷换论题”,不能反驳材料观点,C排除。 D:材料观点强调机械背诵的弊端,D选项强调背通古诗文的优点,与材料观点相互矛盾,形成鲜明的对比,违背了思维的一致性要求,可以有力反驳材料观点,D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15.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新能源汽车”( ) A. 是“汽车”的种概念 B. 反映了汽车的本质属性 C. 与“汽车”相比,其外延大 D. 与“汽车”的外延不相容 【答案】A 【解析】 【详解】A:新能源汽车概念与汽车概念是种属关系,“新能源汽车”是“汽车”的种概念,A正确。 B:新能源汽车概念揭示了新能源汽车的本质属性,B错误。 C:“新能源汽车”的外延是“汽车”外延的一部分,其外延小于“汽车”的外延,C错误。 D:“新能源汽车”的外延是“汽车”外延的一部分,其外延关系是相容的,D错误。 故本题选A。 【点睛】 16. 在《和平是一棵树》这首诗中,诗人写道:“和平是白天鹅的翅膀,是翅膀掠过宁静的湖水,是水底映出的云影;和平是开向四方的门,是门里圆桌上斟满的红酒,是酒上照耀的灯……”此思维表达( ) A. 以概念为基本单位,不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B. 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位,触及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C. 思维表达情感化,不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D. 思维表达严谨化,触及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答案】B 【解析】 【详解】AB:这首诗通过“白天鹅的翅膀”“宁静的湖水”“门”“红酒”等感性形象,以比喻和象征的方式表达“和平”的丰富内涵。这属于形象思维,其基本单位是感性形象(不是以概念为基本单位)。通过意象的组合,诗歌触及到和平的本质特征,如宁静、包容、光明,A错误,B符合题意。 C:材料中的思维表达情感化,但触及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C错误。 D:思维表达严谨化是抽象思维的特点,不是形象思维的特点,D错误。 故本题选B。 二、主观题(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袁隆平院士生前通过与某农业高科技公司签署《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协议》,授权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独占使用其姓名权。万某集团公司、江西万某实业公司与某农业高科技公司经营范围有重合之处,其在大米等商品外包装及网络宣传中使用“国米万年贡”“袁隆平题”字样进行宣传销售。某农业高科技公司(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法院经审理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袁隆平”姓名及签字包装产品的侵权行为,立即删除不正当使用“袁隆平”姓名及签字的宣传内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为何会作出这样的判决。 【答案】 ①自然人拥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袁隆平院士的姓名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具有一定影响的姓名,原告通过授权获得在经营活动中独占使用其姓名。二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大米包装及宣传中使用“袁隆平”姓名及签字,构成对原告独占使用权的侵害。 ②二被告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袁隆平”姓名进行商品宣传和销售,容易引人误认为其产品与袁隆平院士或被告存在特定联系,构成商业混淆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关于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需要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知识,从民事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袁隆平院士生前通过与某农业高科技公司签署《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协议》,授权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独占使用其姓名权→可从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角度,说明自然人拥有姓名权,二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使用本该原告独占的姓名权,已经侵犯了原告的权利,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有效信息②:万某集团公司、江西万某实业公司与某农业高科技公司经营范围有重合之处,其在大米等商品外包装及网络宣传中使用“国米万年贡”“袁隆平题”字样进行宣传销售→可从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和民法原则角度,说明二被告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2021年,郑某在涉案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遭遇减产,认为是苏某侵占了郑某家田地的0.21亩土地,且苏某在其西侧的田地种植树木吸收了自家田地的养分,导致自家农作物减产。两家多次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郑某与苏某二人的父辈时,两家就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两家的矛盾得以平息。再次产生矛盾后,双方的关系进入了冰点。鉴于双方的同村邻里关系,法官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基础上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11月22日,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测量确认土地的四至划分界限,苏某及时移除两家界限之间的树木。郑某与苏某共同签署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自此,两家的矛盾得以根除,重新回归于久违的安宁。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 (2)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1)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用益物权”、或“财产权”),即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民可以自主决定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依法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诉讼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诉讼需要严格依法进行(或“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和终局性”),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自主选择恰当的解决方式。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田地边界纠纷 考点考查:用益物权、社会争议的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需要调用用益物权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两家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可联系教材用益物权的知识,说明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这一观点进行评析,需要调用社会争议的解决的有关知识,辩证的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可联系调解的知识,说明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观点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②: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可联系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说明观点片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老太与余某于1972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余甲,并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余某去世后,2006年,李老太立下自书遗嘱,将名下财产都留给儿子。2020年,因余甲长期定居国外生活,无人照料,年事已高的李老太与社区志愿者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小王负责照顾李老太的生活起居、财产管理等,李老太去世后,房产赠予小王。 小王尽心尽力照顾李老太至其去世。但李老太去世后,余甲认为,李老太的自书遗嘱在先,房产应归其所有,遗赠扶养协议涉及财产赠予的部分无效。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余甲向社区提出调解申请,通过沟通,小王也愿意调解,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调解员通过走访医院及小区,了解到小王确实常年悉心照顾李老太,房产现估值100万元,通过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产归小王所有,由他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社区调解的合理性。 【答案】①李老太的自书遗嘱是其真实意愿的表示,该遗嘱有效。遗赠扶养协议是李老太基于自身需求和真实意愿签订的,且小王履行了相关义务,因此小王有权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享受遗赠的权利。 ②在我国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继承,因此,房产可以归小王所有。 ③但李老太房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先要对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房产的四分之一是余甲继承的遗产,需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④该社区调解尊重事实,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与法律法规,有利于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合理性。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与赠予纠纷  考点考查: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调解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调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老太与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小王负责照顾李老太的生活起居、财产管理等,去世后房产赠予小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继承。本案中,李老太基于自身需求和真实意愿与小王签订协议,且小王已履行相关义务,因此房产归小王所有。 关键词②:李老太与余某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现估值100万元;经调解,由小王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或应当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应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后确定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自书遗嘱有效,但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后继承,需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关键词③:双方就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本案中,社区调解尊重事实和当事人权利,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合理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3年3月,周某应聘某公司职位时,公司告诉周某,因其来自农村,公司不方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可适当增加工资。周某听信公司的说法,表明只要能够保证现实工资,可以不在乎社会保险,于是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5月,周某得知进城务工人员同样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便去找公司领导,认为自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但公司拒绝了周某的要求,称周某的工资已经包含了社会保险,并表明如果周某继续追究将解除其劳动合同。周某不服,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材料二 某小区居民围绕小区广场舞噪声过大扰民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部分群众观点如下: 刘大妈:我们在小区的空地上跳舞,空地又不是广场,因此不应把我们在小区空地上跳舞作为广场舞加以限制。 张大爷:我赞成不是所有的广场舞都要限制,也赞成不是所有的广场舞都不要限制。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合同订立时,该公司与周某关于社会保险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结合材料二,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分别指出以上两位群众的观点是否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无效。原因:①合同订立时,该公司与周某关于社会保险的约定无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社会保险等内容,具备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都必须具有的条款内容。 ②劳动合同内容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则会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该企业与周某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约定无效。 (2)①刘大妈的观点违反了同一律,不符合思维的确定性要求,她认为空地跳舞不是广场舞,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②张大爷的观点没有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符合矛盾律或对思维的一致性要求。他认为有的扰民的广场舞需要限制,其观点并不自相矛盾。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周某与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生纠纷、某小区居民围绕广场舞扰民问题进行讨论 考点考查:订立劳动合同相关知识、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公司与周某,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无效劳动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公司告诉周某,因其来自农村,公司不方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可适当增加工资→可运用订立合同相关知识,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角度分析说明合同订立时,该公司与周某关于社会保险的约定无效。 有效信息②:周某得知进城务工人员同样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便去找公司领导,认为自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但公司拒绝了周某的要求→可运用订立合同相关知识,从无效劳动合同角度分析说明该企业与周某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刘大妈和张大爷,要求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知识,从同一律、矛盾律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我们在小区的空地上跳舞,空地又不是广场,因此不应把我们在小区空地上跳舞作为广场舞加以限制→可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从同一律的角度分析说明刘大妈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有效信息②:我赞成不是所有的广场舞都要限制,也赞成不是所有的广场舞都不要限制→可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知识,从矛盾律的角度分析说明张大爷的观点没有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贵阳市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中考试高二政治试卷 考试时长75分钟 一、选择题(16*3=48分) 1. 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直播售货协议,约定甲公司提供商品及主播人员,乙公司提供直播平台并管控直播质量。甲公司聘用秦某担任主播,双方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秦某按合同约定于7月18日到R县报到上班,一个月后因乙公司对其直播效果不满,秦某愤而离职并要求支付工资,遭到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支付秦某一个月的工资 ②秦某可直接向R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秦某应直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甲公司与秦某的劳动关系从2023年7月18日起建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 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 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 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2.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诗经·采薇》)。柳树被古人赋予丰富的文化内涵,以其飘逸、优美的姿态出现在众多艺术作品中。柳树根系发达,古人在道旁植柳以固堤护路,并营造了“细柳夹道生”(刘桢《赠徐干诗》)的景色。20世纪末以来,研究人员利用柳树能吸收并转化土壤中污染物的特性将其用于生态修复。由此可知( ) ①柳树在艺术作品中的呈现是思维对感性材料的能动反映 ②柳树根系发达的特性是人们利用其固堤护路的前提条件 ③古诗中所描绘的柳树形象源自于作者头脑中的主观理念 ④形象思维的运用使研究人员发现了柳树的生态修复功能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他俩下棋一丁点儿意思也没有,但有几步还挺有趣。”为避免与观棋人犯相同的逻辑错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 ) A. 不能违背排中律,持“两不可”的态度 B. 不能同时肯定论断“A”和论断“非A" C. 应看到认识对象的复杂多样性及其变化发展 D. 应遵循逻辑规律,克服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 14. 近日,6岁萌娃因熟背《滕王阁序》获免票游滕王阁的新闻登上了热榜。有人认为,6岁儿童熟诵《滕王阁序》很大程度上是机械背诵,而机械背诵不利于好奇心与想象力的培养,也不利于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假设以下陈述为真,对上文观点反驳最有力的是( ) A. 以前曾有4岁的萌娃背《滕王阁序》赢得免票而上热榜的事件 B. 小孩子爱背就背,不爱背就不背,只要不是强迫,就没必要较真 C. 儿童本来就应该免费游览,而不是等他们熟背《滕王阁序》才免票 D. 背通有一定难度的古诗文,可以让孩子养成专注的习惯,激发其好奇心 15.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新能源汽车”( ) A. 是“汽车”的种概念 B. 反映了汽车的本质属性 C. 与“汽车”相比,其外延大 D. 与“汽车”的外延不相容 16. 在《和平是一棵树》这首诗中,诗人写道:“和平是白天鹅的翅膀,是翅膀掠过宁静的湖水,是水底映出的云影;和平是开向四方的门,是门里圆桌上斟满的红酒,是酒上照耀的灯……”此思维表达( ) A. 以概念为基本单位,不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B. 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位,触及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C. 思维表达情感化,不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D. 思维表达严谨化,触及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二、主观题(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袁隆平院士生前通过与某农业高科技公司签署《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协议》,授权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独占使用其姓名权。万某集团公司、江西万某实业公司与某农业高科技公司经营范围有重合之处,其在大米等商品外包装及网络宣传中使用“国米万年贡”“袁隆平题”字样进行宣传销售。某农业高科技公司(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法院经审理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袁隆平”姓名及签字包装产品的侵权行为,立即删除不正当使用“袁隆平”姓名及签字的宣传内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为何会作出这样的判决。 1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2021年,郑某在涉案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遭遇减产,认为是苏某侵占了郑某家田地的0.21亩土地,且苏某在其西侧的田地种植树木吸收了自家田地的养分,导致自家农作物减产。两家多次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郑某与苏某二人的父辈时,两家就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两家的矛盾得以平息。再次产生矛盾后,双方的关系进入了冰点。鉴于双方的同村邻里关系,法官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基础上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11月22日,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测量确认土地的四至划分界限,苏某及时移除两家界限之间的树木。郑某与苏某共同签署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自此,两家的矛盾得以根除,重新回归于久违的安宁。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 (2)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1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老太与余某于1972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余甲,并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余某去世后,2006年,李老太立下自书遗嘱,将名下财产都留给儿子。2020年,因余甲长期定居国外生活,无人照料,年事已高的李老太与社区志愿者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小王负责照顾李老太的生活起居、财产管理等,李老太去世后,房产赠予小王。 小王尽心尽力照顾李老太至其去世。但李老太去世后,余甲认为,李老太的自书遗嘱在先,房产应归其所有,遗赠扶养协议涉及财产赠予的部分无效。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余甲向社区提出调解申请,通过沟通,小王也愿意调解,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调解员通过走访医院及小区,了解到小王确实常年悉心照顾李老太,房产现估值100万元,通过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产归小王所有,由他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社区调解的合理性。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3年3月,周某应聘某公司职位时,公司告诉周某,因其来自农村,公司不方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可适当增加工资。周某听信公司的说法,表明只要能够保证现实工资,可以不在乎社会保险,于是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5月,周某得知进城务工人员同样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便去找公司领导,认为自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但公司拒绝了周某的要求,称周某的工资已经包含了社会保险,并表明如果周某继续追究将解除其劳动合同。周某不服,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材料二 某小区居民围绕小区广场舞噪声过大扰民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部分群众观点如下: 刘大妈:我们在小区的空地上跳舞,空地又不是广场,因此不应把我们在小区空地上跳舞作为广场舞加以限制。 张大爷:我赞成不是所有的广场舞都要限制,也赞成不是所有的广场舞都不要限制。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合同订立时,该公司与周某关于社会保险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结合材料二,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分别指出以上两位群众的观点是否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并说明理由。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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