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复习知识点-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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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下道法 课堂笔记知识清单 “理解+背=多分”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5.5月新版】 每日点滴积累,方能厚积薄发! 【打※号为必背知识,其他为理解记忆】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一)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如何确立的?(为什么?)(P3) ①(历史角度)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②(法律角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关键词:历史成就 宪法确认) ※2.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P4) ①(性质、根本宗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②(特征、优势、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领导一切的。 ③(所在+所系)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关键词:先锋队、最本质特征、最大优势 2个所在+2个所系 最高政治领导)补充:党的初心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3.如何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和宪法法律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如何维护宪法权威?)(P5)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②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补充:党依法执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 (关键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治国理政 ) ※4.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是什么?P4) ①国家性质: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②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5.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P5,P8,P9)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到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②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注意:基本≠根本) 我国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如图对应所示:→ ※6.宪法如何确保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明确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依据?)怎么做?(P5-6) (国家性质)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经济制度)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政治制度)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基本权利)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武装力量)⑤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努力为人民服务。 (关键词:确认性质+明确地位 奠定基础 明确途径形式 规定基本权利 武装力量) (二)关键词:※尊重和保障人权 ※7.我国最大的人权是什么?我国人权主体、保护对象、内容分别是什么?(P8) (我国人权概况) ①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②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 ③保护对象:个人、群体。 ④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关键词:主体广泛 内容广泛) 8.我国为什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P8,9) ①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②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9.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P9-10) (1)入宪+总体要求: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具体要求:①立法方面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②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③司法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监察方面: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⑤普法方面: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关键词:写入宪法 国家立法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检察机关 普法宣传) ※10.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什么?(P2)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注意区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补充1:国家为什么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①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体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②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③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补充2:列举国家改善公民生存和发展状况的实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哪些历史性成就? 国家改善公民生存和发展状况的实例: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营养餐,老旧小区改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①实现了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②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③全面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键词:国家机构 民主集中制 规范权力运行 ※1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什么?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分别是什么?(P13) 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补充: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一次会议或一个会议,而是国家(权力)机关,开会只是其行使职权的方式之一。 ※12.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活动原则/依据宪法,国家机构是如何设置的?(P13) 国家机构产生: (1)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 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3.宪法如何确保国家权力稳定运行?(P14) ①(设立与规定)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②(权力基础)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③(设置与规范)宪法不仅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 ④(遵守与追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4.什么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是什么?它的体现?)(P15) 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不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要体现为: 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②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③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补充: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15.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P16,18)) ①(防止滥用)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②(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③(为民谋利)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16.宪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P16-18) ①(依法)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 ②(履职)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法定职责必须为) ③(程序)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行使权力守程序) ④(范围)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关键词:依法行使 履行职责 按照程序 不能任性) 补充1:什么是国家机关?什么是国家机构?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的国家机关体系。 (四)关键词:宪法权威 宪法监督 宪法意识 ※17.我国现行宪法的构成是什么?(P20) 我国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注意: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补充知识:我国宪法日是12月4日;我国宪法明确提出,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什么是“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两会通常在每年3月份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党的会议一般是秋天(10月份)召开,不是人大代表出席。 18.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P21)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注意不是所有问题!) ※19.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P22) ①(正面)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反面)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关键词:国家命运 社会安定 人民利益) ※20.如何维护宪法权威?(怎么做?P22) ①(依宪)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②(准则)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 ③(追究)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1.为什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的区别)(P24-25) ①(内容上)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②(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精神和原则相违背,违宪无效。 ③(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④(法律体系上)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关键词:全局性+根本性 最高+基础+依据 更严格)(宪法不是其他法律的总和,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 ※2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P25)(宪法和普通法的联系) ①(核心)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②(原则)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 ③(确认和保障)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3.我国宪法的地位是什么? ①(根本法)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P21) ②(总章程)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③(最高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P24)(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遵从人民意志) ※24.为什么加强宪法监督?(P26-27) ①(根本保证)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②(基础性意义)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具有基础性意义。 ③(依法治国需要)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5.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宪法监督的主体和内容?)(P27) 宪法监督的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 (1)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2)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宪法监督对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6.如何加强宪法监督?(加强宪法监督的要求是什么?P27) ①(完善制度)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②(推进审查)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③(追究纠正)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④(增强意识)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27.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P27-29) ①(确保监督)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都是增强宪法意识的重要举措。 ②(个人关系)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28.如何增强宪法意识?(P29-31) (1)(国家层面):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都是增强宪法意识的重要举措。 (2)(公民层面): ①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产生及发展历程,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加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深入人心。 ②认同宪法:我国宪法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 ③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行动准则,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学会用宪法精神来分析问题;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的行为。 补充1: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补充2:阅读宪法宣誓誓词,思考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 ①有利于国家公职人员树立宪法至上观念,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公职人员自身角度) ②有利于国家公职人员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公职人员自身角度) ③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宪法法治角度) ④有利于捍卫宪法的地位,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宪法角度) ⑤有利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营造宪法至上、人人信仰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社会国家角度) ⑥有利于公民增强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促进公民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公民角度)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五)关键词:公民基本权利 2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P35-41) (1)政治权利: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力和自由的统称,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和监督权等。 (2)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4)其他权利: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我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公民享有的所有权利!) ※30.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P35-36)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条件:①国籍:必须是拥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②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③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意义/重要性: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重要性: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注意: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任何危害社会稳定的言论,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三、监督权: 监督权的主体和对象 ①主体:公民。 ②对象: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监督权的内容: ①批评、建议 ②申诉、控告、检举(其违法失职行为)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的意义/重要性: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行使监督权?①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反映。(向人大代表反映)②通过书信、电话、走访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举报)③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利用新闻媒体曝光)④新形式新方式(注意:“网络问政”拓宽了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渠道而不是扩大了公民民主权利的范围,权利不能扩大!) ※31.人身自由的含义、内容、地位和价值(P37) (1) 含义: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 内容: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4)价值/重要性: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5)宪法规定:①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②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关键词: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执行 拘禁+剥夺+限制+搜查) 注意:侵犯人身自由的表现→非法拘禁、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32.公民的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宪法如何规定及其包括哪些内容?(P38) 1.人格尊严的含义: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民法典规定:子女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注意: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等。 3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P38)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原因: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刑事侦查犯罪的需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关键词:除公安、检察机关外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34.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P39-41) 社会经济权利: ①财产权的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财产权的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一句话记忆:占有→买了一台平板电脑,使用→用电脑上网查资料,收益→用电脑P图赚钱,处分→卖掉电脑) ②劳动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地位: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们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③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措施:为了保障公民享受这些权利,国家发展相关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 文化教育权: ①受教育权: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政策: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制定资助政策。 ②文化权利: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措施:对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国家给以鼓励和帮助。 公民基本权利思维导图和记忆口诀 公民基本权利记忆口诀: 政选被选自由监,人身尊严住宅通,社会文化受教育,劳动财产来帮助。 (六)关键词:※依法行使权利 ※35.公民应该如何依法行使权利?(P43) ①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他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6.公民应如何做到维护权利守程序?(P44) ①公民行使权利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②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③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37.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P44-46) 维护权利的方式:①协商;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 ①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和解解决。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自愿、互谅原则达成协议, 解决纠纷。(双方自愿达成) ②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调解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调解人疏导劝说) ③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仲裁) ④公民可以通过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或称:打官司)(人民法院判决) 民事诉讼: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争议;刑事诉讼: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地位: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区分四种维权方式: 维护权利守程序的意义:遵守正当程序,有利于公民享受实际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P44) (七)关键词:※公民基本义务 ※38.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有哪些?(P48052)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维护国家利益 ③依法服兵役 ④依法纳税 其他义务:包括劳动、受教育、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 ※39.遵守宪法的法律的原因、具体表现和要求(P48) 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关键词:集中体现 应尽职责) 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要求:(认识)①我们要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行动)②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行动)③我们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40.维护国家利益的内容是什么?(P48-49)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4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的原因及要求?(P48-49) 原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要求: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4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分别指的是什么?(P49) ①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关键词:主权 领土 秘密 秩序) ②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关键词:国家尊严 国家荣誉) ③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方面的利益。(关键词:政治 经济 安全) ※43.依法服兵役的原因、兵役制度及要求?(P50-51) (1)原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2)制度:我国实行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与义务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3)分类: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4)要求: ① 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②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随时准备应召参战,保卫祖国。 ※44.依法纳税的原因、违法表现、承担的责任(违法后果)分别是什么?(P52) ①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②违法表现:逃税、欠税、骗税、抗税 ③承担的责任:任何逃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键词:主要来源+基本义务 违法行为+追究责任 ) (八)关键词:※依法履行义务 ※45.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P54) ①关系统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主体统一: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③内容统一: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基本权利也是义务) ※46.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要求我们怎么做?(P55) ①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坚持统一) ②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双重意识) ※47.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因和要求有哪些?(P56-57) (1)原因: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正面) 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公民必须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反面) (2)要求:①依据法律规定,有的法定义务要求公民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去做。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可放弃,必须履行,不履行义务是违法行为) 48. 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P57) ①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②公民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 ※49.违反法定义务需要承担哪些责任?(P59) ①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③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权力VS权利 人民VS公民 ( 名誉权 ) ( 人格尊严 ) ( 人身自由 ) ( 受教育 ) ( 劳动 ) ( 公民 义务 ) ( 公民 权利 ) ( 监督权 ) (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 (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 政治权利 ) 注意:违宪行为、不履行法定义务(如逃税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一定犯罪!/犯罪分子和敌对人员不属于人民! 第三单元:人民当家做主 (九)关键词:※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0.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P63) (1)地位(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5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什么(基本内容)? (P63) ①(权利归属)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产生方式)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④(组织活动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52.人大代表的职权是什么?义务(要求)是什么?(P63) 职权:①审议权②表决权③提案权④质询权 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 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审查,并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某省人大代表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 表决各项决定 人大代表对各项议案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权利(某省人大代表投票通过了某项政策、决定) 提出议案 人大代表具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权利。 (某省人大代表就农村居民养老问题向省人大会议提出议案) 提出质询权 人大代表有对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某省人大代表针对环保问题向市人大会议提出质询案) 义务/要求: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键词:联系+听取和反映 服务+负责+受监督) ※53.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P65)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③它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词: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生机活力+好制度) ※54.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P65)怎么做? ①(党的领导)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②(人民当家做主)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③(依法治国)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④(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十)关键词:※基本政治制度 ※55.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P67-71)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56.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P67) ①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②方针:中国共产党同各民族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57.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职能(P68)是什么? (1)地位(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民政协≠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会议) 政治协商 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政协内部各方面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的协商。(座谈会、协商会) 民主监督 是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方式所进行的监督。 参政议政 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58.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意义)/我国政党制度优势(P68)/为什么? ①(民主决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②(稳定和谐)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③(和平统一)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④(画同心圆)这项制度强调充分协调,求同存异,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59.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性(P69)/我国的民族国情(为什么)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 ②我国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的伟大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五十六个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关键词: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共同开拓+共同书写+共同创造+共同培育→民族关系) ※60.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P69-70)/我国如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什么? ①含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区域自治) ②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 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机关职权: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③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中央领导) ※6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P70)/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集中与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②(法律与实际)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③(爱国与爱民族)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④(实践证明)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 ※6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含义、地位、形式?(P71)是什么? 内涵(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名委员会,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地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形式: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特别提醒: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国家政权机关!) 居委会和村委会(P72-73) 居民委员会(城市) 村民委员会(农村) 产生方式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决策程序 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管理与监督 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居委会、村委会不是基层国家政权机关!公民不能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可以直接参与基层的民主管理。 ※6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意义?(P73)为什么? 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关键词:直接行使 管理 推动 促进) ※我国政治制度/我国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系 补充1:自治权 自治权≠高度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但不能说有“高度自治权”或“完全自治”,高度自治权适用于港澳地区。自治权适用于民族自治区域内的所有人,并非只针对少数民族。 (十一)关键词:※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64.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P74-76) 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②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依据。) ※65.公有制经济包括的经济成分:(P74)是什么? ①国有经济: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②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③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比如我国的很多合资品牌的汽车。 66.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什么?(P74) ①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的所有制形式。 ②私营经济:私营经济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存在雇佣关系的一种所有制形式。(雇佣7人以上)③港澳台投资经济(香港、澳门、台湾投资的经济。)④外商投资经济(指国外投资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形式形成的经济类型。) ※67.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国家态度(P75) ①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重要组成部分+重要基础) ②重要作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生产力 综合国力 生活水平 物质基础) ③国家态度/政策: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巩固、发展 非公有制→鼓励、支持、引导) ※68.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是什么?(P75)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69.按劳分配的内容(P76)是什么? 依据: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前提: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 尺度: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政策: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 注意: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按劳分配实行的范围是公有制经济。 (补充: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农民承包土地所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等。都属于按劳分配范畴。) ※70.多种分配方式的内容(P76)是什么? ①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 ②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类别 对应形式 按劳分配 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获得工资、奖金和津贴收入;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土地承包所得。 生产 要素参与分配 劳动要素 在个体、私营、外资企业中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收入 资本要素 储蓄存款利息、股息或股本转让所得、债券的利息、私营企业主的税后利润 土地要素 土地、房屋的租金和转让金 知识要素 智力成果,如出版著作、绘画等获得的收入 技术要素 技术入股、专利使用、技术转让的收入 管理要素 企业管理人员凭借管理才能和贡献参与分配的方式 数据要素 通过信息技术的收集、筛选、加工、处理的“大数据” ※7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含义、调节方式、作用及特点(P76) 含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调节方式: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 作用及特点:决定性作用、“看不见的手”。 ※7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P77)为什么? ①(有机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行科学宏观调控。 ②(激发保障)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保障。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别 比较 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分类 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①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含义 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 地位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示例 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航天、中国石油等 乡办面粉加工厂、镇办饲料加工厂等 个人公司、个人餐馆、个人网店、地摊经济等 政策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 作用(拓展)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发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十二)关键词:※国家机关 ※73.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及组成(P79)是什么?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74.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及职权?(P79)是什么? ①(组成)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 ②(职权)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7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P79) ①(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②(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7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P80)是什么? ①(性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地位)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77.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P80-82)是什么?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立法权 ①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的权力(法律的立、改、废)。 ②立法权有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立法权。 决定权 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主要是国家发展重大战略。 任免权 相关领导人员的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监督权 ①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②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7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任期和职权(P83-84)是什么? (1)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五年一届) (3)职权: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②任免权 ③外事权 ④授予荣誉权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2024年4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十二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任免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2024年3月1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李强为国务院总理。) 外事权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外国总统、出席国事活动。) 授予荣誉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7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P83)是什么? ①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②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80.行政机关含义、组成及各部门关系(P85)是什么? ①含义/性质: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简称政府) ②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国务院又叫中央人民政府) ③各部门之间关系: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81.国家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P86)是什么? 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执行) ②国家行政机关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受其监督。 ③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报告) ※82.行政机关的工作原因及要求/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P86) 原因/来源: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 要求/目标: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权力来自人民 服务型政府) ※83.我国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P87-88)是什么? ①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②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84.如何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如何行使职权)(P88-89)怎么做? ①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内部:依法行政 必须为+不可为)(依法履职、廉洁履职) ②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外部:防止出现问题 加强监督 有责任+受监督+要对等+要追究+要赔偿) ※85.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工作内容(主要职能)、监察对象(P90-91)是什么? (1)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工作内容/主要职能:①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②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③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3)监察对象: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86.监察委员会的组成是什么?(P90) ①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②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87.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P91-92)是什么? ①(产生与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②(独立行使权力)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③(配合与制约)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④(依法协助)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88.监察机关有哪些职责?(P92-93)是什么? ①监督职责②调查职责③处置职责。 监察机关职责 地位 内容 意义 监督职责 首要职责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调查职责 经常性工作 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强化不敢腐震慑 处置职责 ①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予以诫勉 ②违法→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③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问责 ④涉嫌职务犯罪→调查结果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⑤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89.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基本职权是什么?(P94) 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基本职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的作用)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①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注意:省级是高法,地市级是中级,区县、是基层。乡镇有下设法庭。) ※90.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如何行使审判权?(P95) ①(独立公正)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保障捍卫)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9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基本职权和组织体系是什么?(P95) 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职权: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行使职权的作用)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92.行使检察权的要求(怎样行使?)(P96) ①(独立行使)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忠实与服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忠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补充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区别与联系 补充2:我国国家机构包括什么? ①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③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④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⑤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审判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 (一府两院一委+主席+权力机关) 第三单元结构(要求:可以再此基础上扩展核心关键知识点) 国家机构的性质、产生、组成及职权 国家机构 性质 产生 组成 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选举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国家主席 国家元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任免权 ,外事权 ,授予荣誉权 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公安等 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机关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办理职务违法 职务犯罪案件 人民法院(司法) 国家审判机关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审判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人民检察院(司法)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提起公诉。 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职权 行使职权的主体 内容 辨识点 立法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使国家立法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 通过、制定、修改、废除法律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使地方立法权 决定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 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批准、表决、通过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规划等 大政方针、重大事项、规划的通过等 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 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任命、罢免的权力 选举、任命、罢免等 监督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对国务院或国务院的各部、委提出质询案等 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 监督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纠正、处理等 概念区分 概念 性质/内容/特点 人民 国家的主人 人大代表 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人民(审议、表决、提案、质询权)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决定、任免、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民主集中制 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国家的根本任务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两会”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依法治国 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 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 4月15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议案 是全国人大代表及其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一经通过具有法律效力,起法律监督作用。 提案 是政协委员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案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但没有法律约束力。政协提案是政治协商的好形式,民主监督的好手段,参政议政的好渠道。 公安机关 属于行政机关,在其工作中有与司法机关相关的部分职责,但它不等同于司法机关 受教育权 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物质帮助权 在需要时提供物质和经济的援助 公有制经济 主体地位 国有经济 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国务院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 简称政府,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中国共产党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依法执政(执政兴国、治国理政) 易错点拨:并非见到“决定”二字就是决定权,见到“监督”二字就是监督权。要根据具体情境并结合职权的内容进行具体分析。例如:涉及到法律的立、改、废是立法权;涉及到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是决定权;涉及到对人事任免的决定是任免权;全国人大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行使的不是监督权,而是决定权;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行使的是监督权。 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 (十三)关键词:※尊重平等自由 ※93.自由的含义、法律体现及重要性?(P99-100) ①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②法律体现: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③重要性:(对个人)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对社会)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94.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P99-100)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 ①(正面)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②(反面)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③(范围)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95.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是怎样的?(P100) ①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②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 ※96.从法律意义上理解平等的含义(P101)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①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②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97.我们为什么要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的重要性/价值/意义)(P101) ①(人类理想)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②(文明标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98.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P101-103) ①(宪法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平等享权利履义务)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③(平等受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④(平等予追究)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99.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珍视自由的要求是什么?(P104) ①(思想上珍惜权利)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②(行动上依法行权)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100.什么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什么?(P105) ①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②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101.反对特权的原因和追求特权的后果?(P105) 反对特权的原因:①正面: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人类的美好梦想;②反面:特权是平等的大敌。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 追求特权的后果: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任何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制裁和惩罚。 ※102.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P106-107) 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 ①(反对特权)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的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②(平等对待)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③(抵制不平等)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④(落实到日常)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⑤(意识+行动)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十四)关键词:※维护公平正义 ※103.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P109-110)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不存在绝对公平!) ※104.公平的作用/意义/重要性(P110)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个人的重要保障) ①公平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 ②公平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社会的重要基础) ①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 ②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105.正义的含义与要求?(P111-112) 1、 正义含义: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注意:正义还意味着保护弱者。保护弱者的行为是正义行为。反之则是非正义行为。) (易错提示:违法行为一定是非正义行为,但非正义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非正义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但不违法的行为。) 2、正义的要求有哪些? (1)(依法保障)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对当事人) (2)(惩恶扬善)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 (3)(扶助弱者)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对弱者) ※106.为什么正义被当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价值标准?(P113) 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 ②有了正义的制度,即使是社会弱势群体,也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 ③作为社会制度中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更应体现正义的原则,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 ※107.为什么要维护正义?/正义的重要性?(P113) ①正义是社会文明的尺度,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待和追求。 ②正义作为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 ③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④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108.为什么要坚守公平?(P115) ①人们总是渴望公平的阳光普照,但公平的社会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 ②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109.如何坚守公平(P115)? 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1)个人维护公平。①(心理)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②(道德)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法律)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2)制度保障公平。①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②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110.守护正义的必要性?(为什么)(P116) ①(重要主题)追求正义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主题。 ②(基本德行)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行。 ③(共同心声)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 ※111.如何守护正义?(P116-118) 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①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②司法维护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③国家推进:为了实现司法正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补充1:为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公平,国家采取的一些重大举措? 医疗方面:我国编织了世界最大的全民医保网,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养老方面:全国大部分省份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文化教育方面: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实现免费开放。 补充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①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②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③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关于自由 不同角度对违法行为进行评析 第四单元相关逻辑关系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其中,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保证;追求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则是法治的价值追求,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 ( 5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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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复习知识点-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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