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严守法律
一、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为什么要对犯罪分子给予刑事制裁呢?(即惩罚犯罪的意义)
1、因为任何犯罪行为都对社会、对他人造成危害。
2、可以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3、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震摄作用,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主刑:———————
附加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独立适用
既可独立适用,也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
2、我国刑罚的种类及特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监督执行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一个罪犯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不能同时判处两种以上主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附加使用,又可独立使用。)
抢劫5元要判刑吗?
2004年1月,银川市青年王某与上高二的马某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王某表示同意。两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