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山东省烟台市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学业水平测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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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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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山东省
地区(市) 烟台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6 KB
发布时间 2025-05-01
更新时间 2025-05-01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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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学业水平诊断 高二思想政治 说明: 1.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请将选择题答案涂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将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区域内。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刘某、李某共同育有一子刘小小,后因刘某经济困难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10岁的刘小小由刘某全权抚养。离婚后刘小小一直跟随刘某生活。某日,15岁的刘小小驾驶电动车将张某撞伤,致使张某住院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张某遂诉至法院。据材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小小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与李某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②李某因与刘某有离婚协议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及对该场事故担责 ③法院判决后,若刘某因经济困难而拒绝赔偿,张某可就赔偿问题再次提起诉讼 ④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后,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李明与李军系兄弟关系,两人年近七旬的妹妹李阿婆一生未婚未育,四十多岁开始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且长期接受治疗。由于父母多年前均已去世,经兄弟二人协商一致,居委会接受二哥李军申请,指定其担任李阿婆的监护人。随着李阿婆病情日益严重,李军接手其所有证件材料。而后,李军擅自将其全部银行存款、养老金等转入自己妻子账户。大哥李明知道后告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李军监护人资格,将妹妹的监护人变更为自己。据材料,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①李军作为指定监护人应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李阿婆人身财产权利 ②李阿婆虽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但仍可按意愿确定其年老意定监护人 ③若李阿婆去世,其指定监护人因履行监护职责可以直接获得继承权 ④李军行为严重损害了李阿婆的合法权益,法院应撤销李军监护人资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小王曾是张总雇员,在其提供劳务期间,张总拖欠其劳务费。之后,张总突发疾病去世。小王向张总之妻赵某讨要劳务欠款,并展示与张总生前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欠款情况,但赵某拒绝偿还且出具声明,表示放弃继承丈夫张总的遗产。小王遂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欠款。经查,赵某未将遗产管理移交给张总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进行管理。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已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对小王的劳务费可不负清偿责任 ②小王出具的聊天记录是电子数据,为其维权提供了有力证据 ③赵某未移交遗产管理权,故仍应在管理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④拖欠小王劳务费系张总的行为,小王无权对赵某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2016年张某与赵某登记结婚,2020年,赵某购买了一处房屋,通过银行个人账户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房屋为其本人单独所有。2023年,张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母亲李某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并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张某遂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予无效。经查,该房屋系赵某父母出资,出资时表示该房屋系对赵某的个人赠与。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系张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二人共同财产 ②赠予前,赵某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权利 ③该房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该房屋赠予李某 ④赵某的赠予行为系私自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王某2021年入职某公司任技术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某每天上下班打卡,工作时长均超过8小时。2022年底,公司突然以其迟到98次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王某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和加班费。经查,公司从未明确要求过上班时间,也没有对王某“迟到”行为进行过提示、处罚。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①公司未明确告知考勤制度,也未尽到管理责任,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②王某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③王某多次迟到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④公司享有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无需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进行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张某以其弟弟张某二的身份信息入职某食品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人社局随后以张某二的身份信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后来,张某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经人社局认定,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张某之子张乙向社保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核定张某以张某二名义缴纳的工伤保险待遇,并支付相应保险金。社保机构经调查未予核定、支付,张乙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虽冒用张某二身份信息入职,但与某食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仍有效 ②张某与某食品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张乙有权向该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 ③张某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保登记信息,张乙无权要求社保机构支付保险金 ④本案虽系民事诉讼,但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社保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A公司与退休返聘人员老陈签订劳务雇佣合同,约定老陈雇佣服务人员为A公司提供劳务,并委托老陈发放其雇佣人员的报酬,老陈及其雇佣人员的考勤委托给A公司统一管理。雇佣人员小李进入公司后,负责送货业务。一天,小李在送货过程中受伤,想进行工伤认定,要求与A公司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但A公司否认。经查,小李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审批请假申请,均是由A公司决定。据材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A公司与小李之间形成了实际支配和管理关系,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②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是解决小李与A公司争议的最佳方式 ③小李若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 ④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潘某在B经销处购买了由A公司生产的电动三轮车一辆,骑行时与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认定,潘某存在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行为,被判负事故同等责任。潘某之子主张,车辆的缺陷是其母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原因,损失的一半保险金应由涉案车辆的生产者、经营者赔偿。经鉴定,涉案车辆属于机动车。但A公司在说明书中未注明涉案车辆系机动车,也未提示购买者需持有驾驶证;B经销处及其经营者销售时亦未如实告知该车为机动车,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据材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相关链接 认定某一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有两个基本的判断要素:一是“不合理的。危险”,是指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没有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没有使用有效的警示方式而使产品无法向消费者提供他们有权得到的安全。二是“不符合相关标准”……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信息应当全面,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应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③车辆的缺陷与潘某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生产者与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车辆的缺陷是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原因,其子的主张理应全部获得支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陈某将车停靠在某段斑马线边。当天下午一个10岁小男孩一边走路,一边玩类似鞭炮的物体。经过陈某的车辆时,男孩将类似鞭炮的物体丢进车辆前部的防撞空隙。3分钟后,车辆前部起火,后经鉴定损失达3000余元。陈某通过监控视频找到男孩及其父亲,双方因为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陈某遂起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诉讼程序表述正确的有( ) ①由于涉案男孩属于未成年人,应通过少年法庭审理本案 ②立案后,陈某要将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男孩及其父亲 ③男孩及其父亲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④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廖某曾雇请熊某为其做工,熊某提供劳务后,廖某尚欠其工资款2.2万余元未支付。熊某持工资欠条无果后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廖某付清所欠工资款。因廖某目前在外地务工,为减轻双方诉累并提高解纷效率,承办法官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调解的基础上,决定在廖某工余时间组织双方协商,避免影响廖某正常工作。最终,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说法推断的是( ) ①线上调解打破了时空限制,提高了调解的便捷性和效率 ②该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当事双方签收的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调解过程中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终局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李某年逾七旬,在明知王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和家人朋友的医保卡交给王某使用。经核查,李某提供的医保卡,共骗取医保基金高达9万余元。检察院公诉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认为,自己只拿了人家几瓶酒的好处,自己的行为不应构成犯罪。援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开庭前李某退出全部赃款。法院经深入调查审慎研判后,对李某适用了缓刑。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李某维护其合法权利 ②该法律援助为无偿服务,但是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③李某可提起上诉,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④李某构成诈骗罪的举证责任应由公安机关承担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12. 实践证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动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材料表明( ) A. 正确思维产生于实践,又能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目 B. 思维具有间接性,能够抓住事物的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 C. 思维具有能动性,凭借已有知识实现对未知事物的正确认识 D. 思维具有概括性,能够透过事物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13. 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作者认为“昨夜雨疏风骤”,怎么可能“海棠依旧”?而应该是“绿肥红瘦”。根据材料可知( ) ①作者的思维属于形象思维,并未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②形象思维可以脱离抽象思维,将认识对象在大脑中直接再现 ③作者运用抽象思维,通过判断、推理等方式得出绿肥红瘦的结论 ④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相辅相成,各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2025年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的重要文章《经济工作必须统筹好几对重要关系》。下列文章中的表述与蕴含的思维对应准确的是( ) ①分析形势既要把成绩讲够,也要把问题说透——辩证思维 ②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好缺位、越位问题——创新思维 ③形成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保证的共识——底线思维 ④把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一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综合思维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下列论断中,违反排中律的是( ) ①小李在直播带货时说:“这件商品物美价廉,性价比超高,但不适合所有人。” ②小张在竞选班长时承诺:“我会为大家服务,凡是班级决策,我都将全力支持并严格执行。但若决策损害同学利益,我保留意见。” ③小王考试失误后说:“这次考试,我既不能算成功,也不能算失败。” ④小赵说:“所有违法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小孙反驳道:“有些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小李则说:“你们俩的观点都不正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题,共55分。 16 大壮与前妻于2000年育有一子小明。2010年,大壮与阿美再婚,阿美带着与前夫生育的10岁女儿小婷与大壮共同生活。2023年5月,大壮被确诊为肝癌,同年7月,大壮亲笔写下一份自书遗嘱,并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指出阿美与其多年相濡以沫,照顾有加,愿将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养老保险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一次性抚恤金,以及阿美的其它婚内共同财产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同年10月,大壮因病去世。小明因遗产分配问题将阿美诉至法院,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家人,也无人见证,继母阿美照顾父亲不周,请求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遗产分配应按法定遗产继承的方法由三个继承人平均分配。经查,大壮父母在大壮去世前均已亡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法院能否支持小明的诉讼请求?请阐明理由。 (2)该案例对你有何启示。 17. 【案件事实】 李某系J省F市D区销售农资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当地农民万某经常向李某订购种子、农药、化肥等产品。2023年2月,李某向万某推荐一款水稻种子,称该款种子可作为再生稻种子种植,店铺中广告宣传单上也显示此为再生稻的宣传语。万某向李某购买了110斤价值5600元的该款水稻种子。2023年8月,见水稻迟迟没有成熟,不能如预期长出第二季稻谷,万某遂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反映,称该再生稻种植出现问题。2023年9月,当地农业农村局作出处理意见,认为该品种将再生稻种植系失败操作。据此,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种子款的三倍损失。 诉讼过程中,李某提交了该种子在Z省J市作再生稻的宣传视频。经查,该稻种在Z省农业农村厅的审定公告意见为:“适宜在Z省作连作晚稻种植”;在J省农业农村厅的引种备案公告载明“引种备案区域为F市……等市相应稻瘟病区作晚稻种植”。 【审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万某损失1.98万元。李某不服,提出上诉。F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李某与万某在种子纠纷中的各项行为逐一评述。 18. 某小区内悬挂于路灯杆上的广告牌因固定不牢脱落,致使正在散步的业主王女士受伤入院。经医院诊断,王女士的腰椎体骨折,需进行手术治疗。事后,辖区居委会组织王女士家属和该小区物业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王女士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在法院审理中,物业公司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分析上述纠纷解决过程所蕴含的道理。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起诉前,王女士应做好哪些必要准备。 19. 材料一 在某市未来五年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座谈会上,有人提出,根据科学论证,任何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GDP年增速≥7%)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这是铁一般的客观规律。同时他又指出,未来五年该市将实现年均GDP增长8%,并且确保森林覆盖率、PM2.5浓度等核心环境指标零恶化,达到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无损的双重目标。 (1)结合材料一,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对该观点加以驳斥。 材料二 风沙灾害严重影响荒漠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现有防沙材料,如秸秆、芦苇存在易老化、寿命短、强度不足等问题,亟待研发适应恶劣环境的新型防沙材料。同时,相关数据显示,早期安装的风电机组预计将于2025年退役。而风电场往往与需要开展防沙治沙工作的地区接近或重合,这种地理重叠的优势为防沙原材料的供应和资源化循环利用提供了可能。敦煌戈壁荒漠研究站本立研究团队以退役或损坏的风机叶片为原料,采用切割、钻孔等工艺,成功研发了新型防沙材料,制成新型多孔沙障。经过测试,该沙障能有效改变风沙流结构,减少近地面风沙输移,具有良好的防沙性能和强度,适用于恶劣环境,在防沙材料和风机叶片资源化回收利用等行业具有较大应用潜力。 (2)结合材料二,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说明新型沙障的研发是如何体现科学思维特征的。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学业水平诊断 高二思想政治 说明: 1.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请将选择题答案涂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将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区域内。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刘某、李某共同育有一子刘小小,后因刘某经济困难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10岁的刘小小由刘某全权抚养。离婚后刘小小一直跟随刘某生活。某日,15岁的刘小小驾驶电动车将张某撞伤,致使张某住院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张某遂诉至法院。据材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小小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与李某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②李某因与刘某有离婚协议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及对该场事故担责 ③法院判决后,若刘某因经济困难而拒绝赔偿,张某可就赔偿问题再次提起诉讼 ④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后,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仍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5岁刘小小)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虽然刘某是直接抚养方,但李某作为监护人仍需承担补充责任(若刘某无力承担)。因此,刘某与李某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不能免除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李某仍需支付抚养费,并在刘某无力承担侵权责任时承担补充责任,②错误。 ③: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刘某拒绝赔偿,张某应申请强制执行而非再次起诉(一事不再理原则),③错误。 ④: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张某作为原告,依法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 李明与李军系兄弟关系,两人年近七旬的妹妹李阿婆一生未婚未育,四十多岁开始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且长期接受治疗。由于父母多年前均已去世,经兄弟二人协商一致,居委会接受二哥李军申请,指定其担任李阿婆的监护人。随着李阿婆病情日益严重,李军接手其所有证件材料。而后,李军擅自将其全部银行存款、养老金等转入自己妻子账户。大哥李明知道后告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李军监护人资格,将妹妹的监护人变更为自己。据材料,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①李军作为指定监护人应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李阿婆人身财产权利 ②李阿婆虽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但仍可按意愿确定其年老意定监护人 ③若李阿婆去世,其指定监护人因履行监护职责可以直接获得继承权 ④李军行为严重损害了李阿婆的合法权益,法院应撤销李军监护人资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李军作为指定监护人,理应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李阿婆的人身财产权利,①正确。 ②:意定监护要求成年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而李阿婆四十多岁就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按意愿确定年老意定监护人,②错误。 ③:监护人的身份并不直接赋予其继承被监护人遗产的权利,监护人身份与继承权之间没有直接关联,③错误 ④:李军擅自将李阿婆的全部银行存款、养老金等转入自己妻子账户,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李阿婆的合法权益,符合《民法典》中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法院应撤销李军的监护人资格,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 小王曾是张总雇员,在其提供劳务期间,张总拖欠其劳务费。之后,张总突发疾病去世。小王向张总之妻赵某讨要劳务欠款,并展示与张总生前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欠款情况,但赵某拒绝偿还且出具声明,表示放弃继承丈夫张总的遗产。小王遂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欠款。经查,赵某未将遗产管理移交给张总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进行管理。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已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对小王的劳务费可不负清偿责任 ②小王出具的聊天记录是电子数据,为其维权提供了有力证据 ③赵某未移交遗产管理权,故仍应在管理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④拖欠小王劳务费系张总的行为,小王无权对赵某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赵某虽声明放弃继承,但未将遗产管理移交给民政部门或村委会,其仍实际管理遗产。根据民法典,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若未妥善移交遗产管理,仍需在管理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故赵某不能完全免除债务清偿义务,①排除。 ②: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证据类型,能够作为证明欠款事实的有效证据,②正确。 ③:赵某未移交遗产管理权,表明其仍在实际管理遗产,应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符合民法典关于遗产管理人职责的规定,③正确。 ④:张总的债务应由其遗产清偿,小王作为债权人有权对遗产管理人(赵某未移交管理权时仍视为管理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④排除。 故本题选C。 4. 2016年张某与赵某登记结婚,2020年,赵某购买了一处房屋,通过银行个人账户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房屋为其本人单独所有。2023年,张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母亲李某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并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张某遂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予无效。经查,该房屋系赵某父母出资,出资时表示该房屋系对赵某的个人赠与。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系张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二人共同财产 ②赠予前,赵某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的权利 ③该房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该房屋赠予李某 ④赵某的赠予行为系私自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该房屋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由赵某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是对赵某个人赠与,还登记为赵某单独所有,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房屋登记为赵某单独所有,在赠与前,赵某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的权利,②正确。 ③:因房屋系赵某父母对赵某个人赠与,属于赵某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其赠与李某,③正确。 ④:该房屋赵某个人财产,其赠与行为不属于私自转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 王某2021年入职某公司任技术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某每天上下班打卡,工作时长均超过8小时。2022年底,公司突然以其迟到98次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王某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和加班费。经查,公司从未明确要求过上班时间,也没有对王某“迟到”行为进行过提示、处罚。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①公司未明确告知考勤制度,也未尽到管理责任,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②王某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③王某多次迟到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④公司享有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无需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进行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公司未明确告知考勤制度,也未尽到管理责任,公司在双方协商离职方案时,以王某迟到98次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①正确。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②正确。 ③:王某每天上下班打卡,工作时长均超过8小时。公司未举证证明其上班时间为早9点的工作制度已明确送达或告知过王某,而在王某多次出现上班打卡时间迟于早9点或未打卡的情形后,公司作为具有管理责任的用人单位,从未履行过提示、告知义务或因此扣罚过王某的工资,故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③错误。 ④:公司享有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随意制定,更不能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应满足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要求。该公司需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进行举证,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 张某以其弟弟张某二的身份信息入职某食品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人社局随后以张某二的身份信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后来,张某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经人社局认定,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张某之子张乙向社保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核定张某以张某二名义缴纳的工伤保险待遇,并支付相应保险金。社保机构经调查未予核定、支付,张乙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虽冒用张某二身份信息入职,但与某食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仍有效 ②张某与某食品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张乙有权向该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 ③张某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保登记信息,张乙无权要求社保机构支付保险金 ④本案虽系民事诉讼,但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社保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张某虽冒用张某二身份信息入职,属于欺诈行为,与某食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①错误。 ②:尽管劳动合同无效,但张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人社局已认定工伤成立,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张乙可要求赔偿,②正确。 ③:社保机构支付保险金的前提是参保信息真实有效。张某冒用他人身份参保,社保机构因信息不符拒绝支付合法,张乙无权要求社保机构支付,③正确。 ④:本案系行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社保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7. A公司与退休返聘人员老陈签订劳务雇佣合同,约定老陈雇佣服务人员为A公司提供劳务,并委托老陈发放其雇佣人员的报酬,老陈及其雇佣人员的考勤委托给A公司统一管理。雇佣人员小李进入公司后,负责送货业务。一天,小李在送货过程中受伤,想进行工伤认定,要求与A公司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但A公司否认。经查,小李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审批请假申请,均是由A公司决定。据材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A公司与小李之间形成了实际支配和管理关系,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②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是解决小李与A公司争议的最佳方式 ③小李若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 ④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提到小李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审批请假申请均由 A 公司决定,且 A 公司统一管理老陈及其雇佣人员的考勤 。这表明 A 公司对小李在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实际的支配和管理关系。根据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标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所以 A 公司与小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①正确。 ②: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能未经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②排除。 ③:只有特定的小额仲裁案件和涉及劳动标准的仲裁案件等才是一裁终局,但本题未表明属于此类情况,③排除。 ④:A 公司既然与小李存在劳动关系,作为用人单位就应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 潘某在B经销处购买了由A公司生产的电动三轮车一辆,骑行时与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认定,潘某存在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行为,被判负事故同等责任。潘某之子主张,车辆的缺陷是其母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原因,损失的一半保险金应由涉案车辆的生产者、经营者赔偿。经鉴定,涉案车辆属于机动车。但A公司在说明书中未注明涉案车辆系机动车,也未提示购买者需持有驾驶证;B经销处及其经营者销售时亦未如实告知该车为机动车,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据材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相关链接 认定某一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有两个基本的判断要素:一是“不合理的。危险”,是指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没有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没有使用有效的警示方式而使产品无法向消费者提供他们有权得到的安全。二是“不符合相关标准”……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信息应当全面,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应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③车辆的缺陷与潘某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生产者与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车辆的缺陷是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原因,其子的主张理应全部获得支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信息应当全面,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题干不涉及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错误。 ②:本案中生产者和销售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没有使用有效的警示方式。消费者有安全消费的权利,经营者应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的义务。②正确。 ③:涉案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但生产者和销售者未履行告知和提示义务,导致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这一缺陷间接导致潘某在事故中因违法行为承担同等责任。因此,缺陷与潘某的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生产者和经营者需承担相应责任,③正确。 ④:潘某存在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行为,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并非完全由车辆缺陷导致,其子的主张不能全部获得支持,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 陈某将车停靠在某段斑马线边。当天下午一个10岁小男孩一边走路,一边玩类似鞭炮的物体。经过陈某的车辆时,男孩将类似鞭炮的物体丢进车辆前部的防撞空隙。3分钟后,车辆前部起火,后经鉴定损失达3000余元。陈某通过监控视频找到男孩及其父亲,双方因为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陈某遂起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诉讼程序表述正确的有( ) ①由于涉案男孩属于未成年人,应通过少年法庭审理本案 ②立案后,陈某要将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男孩及其父亲 ③男孩及其父亲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④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少年法庭主要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特定案件,本案是未成年人致财产损害的民事纠纷,一般不由少年法庭审理,①错误。 ②:立案后,是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男孩及其父亲),而非原告陈某送达,②错误。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③正确。 ④: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 廖某曾雇请熊某为其做工,熊某提供劳务后,廖某尚欠其工资款2.2万余元未支付。熊某持工资欠条无果后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廖某付清所欠工资款。因廖某目前在外地务工,为减轻双方诉累并提高解纷效率,承办法官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调解的基础上,决定在廖某工余时间组织双方协商,避免影响廖某正常工作。最终,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说法推断的是( ) ①线上调解打破了时空限制,提高了调解的便捷性和效率 ②该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当事双方签收的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调解过程中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终局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题目中提到承办法官采用线上方式调解,并在廖某工余时间组织协商。这体现了线上调解打破时空限制的特点,提高了调解的便捷性和效率,①正确。 ②: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制作调解书并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强制执行力。因此,调解协议在此情形下具有强制执行力,②错误。 ③: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效力相同,包括强制执行力,③正确。 ④: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行起诉或上诉,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终局性。但题目中“调解过程中所确定的”表述不严谨,调解协议需转化为调解书并生效后才具有终局性,而非调解过程本身直接赋予终局性,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1. 李某年逾七旬,在明知王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和家人朋友的医保卡交给王某使用。经核查,李某提供的医保卡,共骗取医保基金高达9万余元。检察院公诉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认为,自己只拿了人家几瓶酒的好处,自己的行为不应构成犯罪。援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开庭前李某退出全部赃款。法院经深入调查审慎研判后,对李某适用了缓刑。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李某维护其合法权利 ②该法律援助为无偿服务,但是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③李某可提起上诉,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④李某构成诈骗罪的举证责任应由公安机关承担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其职责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法律援助是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但需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经济困难等条件,②正确。 ③:上诉针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针对已生效的判决,③错误。 ④: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检察院承担,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取证,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2. 实践证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动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材料表明( ) A. 正确思维产生于实践,又能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目的 B. 思维具有间接性,能够抓住事物的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 C. 思维具有能动性,凭借已有知识实现对未知事物的正确认识 D. 思维具有概括性,能够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答案】A 【解析】 【详解】A:“实践证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至关重要” 体现了正确思维产生于实践;“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体现了正确思维能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目的,A正确。 B:能够抓住事物的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强调思维具有概括性,而不是思维具有间接性,B不符合题意。 C:凭借已有知识实现对未知事物的正确认识强调思维具有间接性,而不是思维具有能动性,且只有正确的思维才能凭借已有知识实现对未知事物的正确认识,C错误。 D:能够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体现了思维具有间接性,而不是概括性,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3. 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作者认为“昨夜雨疏风骤”,怎么可能“海棠依旧”?而应该是“绿肥红瘦”。根据材料可知( ) ①作者的思维属于形象思维,并未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②形象思维可以脱离抽象思维,将认识对象在大脑中直接再现 ③作者运用抽象思维,通过判断、推理等方式得出绿肥红瘦的结论 ④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相辅相成,各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且作者通过推理触及了风雨导致花落的本质,并非仅停留在形象思维层面,①错误。 ②:形象思维不能完全脱离抽象思维,如“绿肥红瘦”的结论需要抽象思维的推理支持,②错误。 ③:李清照通过“昨夜雨疏风骤”推断出“绿肥红瘦”,是基于风雨对植物的客观影响进行判断和推理,属于抽象思维的运用,③正确。 ④: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实际思维活动中,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虽然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词中既有对场景的形象描绘(如“浓睡不消残酒”),又有逻辑推理(“应是绿肥红瘦”),体现了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相辅相成,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 2025年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的重要文章《经济工作必须统筹好几对重要关系》。下列文章中的表述与蕴含的思维对应准确的是( ) ①分析形势既要把成绩讲够,也要把问题说透——辩证思维 ②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好缺位、越位问题——创新思维 ③形成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保证的共识——底线思维 ④把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一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综合思维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分析形势既要把成绩讲够,也要把问题说透”,既看到成绩又看到问题,坚持了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体现了辩证思维,①正确。 ②:“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好缺位、越位问题”,主要体现的是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府的行为,属于辩证思维,而不是创新思维,②排除。 ③:“形成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保证的共识”,强调的是对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要性的认识,属于战略思维,并非底线思维,③排除。 ④:“把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一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将质和量统一起来进行考察,体现了综合思维,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5. 下列论断中,违反排中律的是( ) ①小李在直播带货时说:“这件商品物美价廉,性价比超高,但不适合所有人。” ②小张在竞选班长时承诺:“我会为大家服务,凡是班级决策,我都将全力支持并严格执行。但若决策损害同学利益,我保留意见。” ③小王考试失误后说:“这次考试,我既不能算成功,也不能算失败。” ④小赵说:“所有违法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小孙反驳道:“有些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小李则说:“你们俩的观点都不正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 ①:小李的表述包含两个命题,物美价廉、性价比超高‌(正向评价)和‌不适合所有人‌(适用限制),两命题讨论对象为商品属性和适用范围,不构成逻辑矛盾关系,因此不触发排中律约束,①不合题意。 ②:小张的承诺包含两部分:“全力支持并执行所有班级决策”‌(全称肯定命题);“若决策损害同学利益则保留意见”‌(条件性例外),二者不构成逻辑矛盾‌,因前者隐含“支持不损害同学利益的决策”,后者仅排除特定情形,属于对全称命题的限制性补充,而非直接否定,故不违反排中律,②不合题意。 ③:“既不能算成功,也不能算失败”犯了“两不可”的逻辑错误,违反了排中律,③符合题意。 ④:小孙的观点“有些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可以等值为“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犯罪行为”,与小赵的观点“所有违法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其中必有一真,故小李认为二人的观点都不正确违反了排中律,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题,共55分。 16. 大壮与前妻于2000年育有一子小明。2010年,大壮与阿美再婚,阿美带着与前夫生育的10岁女儿小婷与大壮共同生活。2023年5月,大壮被确诊为肝癌,同年7月,大壮亲笔写下一份自书遗嘱,并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指出阿美与其多年相濡以沫,照顾有加,愿将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养老保险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一次性抚恤金,以及阿美的其它婚内共同财产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同年10月,大壮因病去世。小明因遗产分配问题将阿美诉至法院,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家人,也无人见证,继母阿美照顾父亲不周,请求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遗产分配应按法定遗产继承的方法由三个继承人平均分配。经查,大壮父母在大壮去世前均已亡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法院能否支持小明的诉讼请求?请阐明理由。 (2)该案例对你有何启示。 【答案】(1)法院不能支持小明的诉讼请求,理由: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为: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大壮的自书遗嘱完全符合上述形式要件,无需见证人即可生效。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大壮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其所有遗产(包括相关财产权益)由配偶阿美继承,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而非按照法定继承由三个继承人平均分配。 (2)①尊重遗嘱自由:公民有权通过合法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明确财产归属:订立遗嘱时需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处分他人财产导致部分无效。 ③履行赡养义务:家庭成员应互相关爱,履行道德和法律责任,维护家庭和谐。 ④ 增强法律意识:了解遗嘱订立规则,确保形式合法,避免纠纷。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回答法院能否支持小明的诉讼请求并阐明理由。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薪火相传有继承”,需要运用教材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判断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法院不能支持小明的诉讼请求。 有效信息①:大壮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社保、一次性抚恤金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可调用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的知识。表明大壮在订立遗嘱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该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信息②:小明因遗产分配问题将阿美诉至法院,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家人,也无人见证,继母阿美照顾父亲不周,请求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遗产分配应按法定遗产继承的方法由三个继承人平均分配→可调用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本案中遗嘱有效,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而非按照法定继承由三个继承人平均分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启示类主观题。要求回答该案例对我们的启示。需要运用教材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大壮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社保、一次性抚恤金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可调用遗嘱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说明启示公民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合法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订立遗嘱时要确保形式合法,需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处分他人财产导致部分无效。 有效信息②:小明因遗产分配问题将阿美诉至法院,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家人,也无人见证,继母阿美照顾父亲不周,请求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可调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说明家庭成员应互相关爱,履行道德和法律责任,维护家庭和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7. 【案件事实】 李某系J省F市D区销售农资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当地农民万某经常向李某订购种子、农药、化肥等产品。2023年2月,李某向万某推荐一款水稻种子,称该款种子可作为再生稻种子种植,店铺中广告宣传单上也显示此为再生稻的宣传语。万某向李某购买了110斤价值5600元的该款水稻种子。2023年8月,见水稻迟迟没有成熟,不能如预期长出第二季稻谷,万某遂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反映,称该再生稻种植出现问题。2023年9月,当地农业农村局作出处理意见,认为该品种将再生稻种植系失败操作。据此,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种子款的三倍损失。 诉讼过程中,李某提交了该种子在Z省J市作再生稻的宣传视频。经查,该稻种在Z省农业农村厅的审定公告意见为:“适宜在Z省作连作晚稻种植”;在J省农业农村厅的引种备案公告载明“引种备案区域为F市……等市相应稻瘟病区作晚稻种植”。 【审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万某损失1.98万元。李某不服,提出上诉。F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李某与万某在种子纠纷中的各项行为逐一评述。 【答案】 李某宣传该水稻种子为再生稻,与省农业农村厅的公告相违背,属于虚假宣传,侵害了万某的知情权和财产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李某提交宣传视频,但该视频为无效证据,李某需承担不利后果;李某提出上诉,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万某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并向法院起诉,具有较强的举证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种子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市场竞争讲公平、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述类主观题。对李某与万某在种子纠纷中的各项行为逐一评述,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李某向万某推荐一款水稻种子,称该款种子可作为再生稻种子种植,店铺中广告宣传单上也显示此为再生稻宣传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李某向万某推荐种子时称可作为再生稻种子种植,李某的宣传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李某的虚假宣传误导了万某购买种子,侵害了万某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 有效信息②:讼过程中,李某提交了该种子在Z省J市作再生稻的宣传视频。经查,该稻种在Z省农业农村厅的审定公告意见为:“适宜在Z省作连作晚稻种植”;在J省农业农村厅的引种备案公告载明“引种备案区域为F市……等市相应稻瘟病区作晚稻种植”→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稻种在Z省农业农村厅审定公告意见为适宜作连作晚稻种植,在J省备案也是作晚稻种植。李某仅以在Z省J市的宣传视频举证,不能改变该稻种在J省不适宜作再生稻种植的事实,其举证未能有效支持自己的主张。 有效信息③: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万某损失1.98万元。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本案中,李某提出上诉,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④:万某遂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反映,称该再生稻种植出现问题。2023年9月,当地农业农村局作出处理意见,认为该品种将再生稻种植系失败操作。据此,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种子款的三倍损失→可联系矛盾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说明本案中,万某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寻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帮助,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是正当的维权行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8. 某小区内悬挂于路灯杆上的广告牌因固定不牢脱落,致使正在散步的业主王女士受伤入院。经医院诊断,王女士的腰椎体骨折,需进行手术治疗。事后,辖区居委会组织王女士家属和该小区物业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王女士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在法院审理中,物业公司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分析上述纠纷解决过程所蕴含的道理。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起诉前,王女士应做好哪些必要准备。 【答案】(1) 通过调解、诉讼解决纠纷,表明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物业公司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而承担不利后果,表明悬挂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法院判决表明法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现公平正义。 (2)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明确诉讼程序,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本案中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收集证据。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王女士与物业的纠纷 考点考查:社会争议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体现类,需调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结合材料 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辖区居委会组织王女士家属和该小区物业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王女士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可从纠纷多元解决方式角度说明运用了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有效信息②:某小区内悬挂于路灯杆上的广告牌因固定不牢脱落,致使正在散步的业主王女士受伤入院。法院审理中,物业公司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可从举证责任角度说明本案适用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从证据重要性的角度说明法院作出判决的规则与依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简单明确,结合材料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某小区内悬挂于路灯杆上的广告牌因固定不牢脱落,致使正在散步的业主王女士受伤入院。经医院诊断,王女士的腰椎体骨折,需进行手术治疗→可从诉讼权利和程序、收集证据角度说明可委托诉讼代理人、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收集证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 材料一 在某市未来五年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座谈会上,有人提出,根据科学论证,任何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GDP年增速≥7%)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这是铁一般的客观规律。同时他又指出,未来五年该市将实现年均GDP增长8%,并且确保森林覆盖率、PM2.5浓度等核心环境指标零恶化,达到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无损的双重目标。 (1)结合材料一,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对该观点加以驳斥。 材料二 风沙灾害严重影响荒漠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现有防沙材料,如秸秆、芦苇存在易老化、寿命短、强度不足等问题,亟待研发适应恶劣环境的新型防沙材料。同时,相关数据显示,早期安装的风电机组预计将于2025年退役。而风电场往往与需要开展防沙治沙工作的地区接近或重合,这种地理重叠的优势为防沙原材料的供应和资源化循环利用提供了可能。敦煌戈壁荒漠研究站本立研究团队以退役或损坏的风机叶片为原料,采用切割、钻孔等工艺,成功研发了新型防沙材料,制成新型多孔沙障。经过测试,该沙障能有效改变风沙流结构,减少近地面风沙输移,具有良好的防沙性能和强度,适用于恶劣环境,在防沙材料和风机叶片资源化回收利用等行业具有较大应用潜力。 (2)结合材料二,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说明新型沙障的研发是如何体现科学思维特征的。 【答案】(1)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该观点既肯定了经济高速增长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又肯定了经济高速增长与环境无损可以共存,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树立科学思维要遵循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2)新型沙障的研发从传统材料存在的问题以及风电机组退役实际出发,体现出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分析该区域地理重叠优势,对新型沙障的应用潜力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体现出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经过测试证明新型沙障具有良好防沙性能,体现出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考点考查: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科学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知识,从矛盾律的角度进行评析。需要解释错误部分。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错误。 论据:根据科学论证,任何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GDP年增速≥7%)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这是铁一般的客观规律。同时他又指出,未来五年该市将实现年均GDP增长8%,并且确保森林覆盖率、PM2.5浓度等核心环境指标零恶化,达到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无损的双重目标→可联系矛盾律。肯定了经济高速增长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又肯定了经济高速增长与环境无损可以共存,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体现类主观题,要求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从新型沙障的研发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现有防沙材料,如秸秆、芦苇存在易老化、寿命短、强度不足等问题,亟待研发适应恶劣环境的新型防沙材料。同时,相关数据显示,早期安装的风电机组预计将于2025年退役→可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知识,从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角度分析说明现有防沙材料问题和退役等实际问题。 有效信息②:风电场往往与需要开展防沙治沙工作的地区接近或重合,这种地理重叠的优势为防沙原材料的供应和资源化循环利用提供了可能→可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知识,从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角度分析说明地理重叠的优势为防沙原材料的供应和资源化循环利用提供了可能的推断。 有效信息③:经过测试,该沙障能有效改变风沙流结构,减少近地面风沙输移,具有良好的防沙性能和强度,适用于恶劣环境,在防沙材料和风机叶片资源化回收利用等行业具有较大应用潜力→可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知识,从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角度分析说明经过测试,该沙障能有效发挥作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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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山东省烟台市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学业水平测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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