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
课题
第1课时
课时安排
1
教材分析
本课是统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第七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主要由三个主要板块组成,“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每个板块都有其特定的教学目的和逻辑关系。作为第一课时,聚焦“公民基本权利”板块,与后续“公民基本义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形成逻辑递进关系,为理解“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奠定基础。以“宪法条款为根,生活案例为叶”,通过“认知-辨析-践行”路径,旨在让法治教育扎根于学生日常行为选择。
本课时主要设计教材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两个部分。
学情分析
五年级的学生通过前期课程(如《公民意味着什么》)已初步建立“公民身份”意识,但对“权利”的具体内涵仍停留在浅层理解。例如,能列举“受教育权”“人身安全权”等具体权利,但对权利的宪法依据、法律边界缺乏系统性认知。但部分学生混淆“权利”与“需求”,如将“周末玩游戏”视为“权利”,需通过案例引导区分“法定权利”与“个人愿望”。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掌握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受教育权、平等权等)及对应条款。
2.理解权利行使的边界(如“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情感目标
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价值观,强化法治意识与公民责任感。
能力目标
1.能通过案例分析判断权利是否被滥用,提出依法维权策略。
2.结合生活场景,区分权利与义务的关联性(如“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教学重难点
1.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与法律保障。
2.理解权利行使的界限(如“言论自由≠诽谤他人”),渗透权利与义务一致性。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多媒体课件(包含宪法条文摘录(第二章第33-48条)、生活案例视频(如“招聘性别歧视”“网络暴力”)等多媒体素材)、准备小组讨论的道具和材料、小组讨论用的卡片、记录表或纸笔。
学生准备:预习教材、调查“家庭成员享受过哪些公民权利”(如父母领取养老金、自己免费接种疫苗)、提前分组,方便课堂按小组进行合作学习。
教学过程
评价
课前引入
一、导入新课
1.情境导入:展示“小学生在校午餐纠纷”案例(食堂未提供清真餐,回族学生维权)。
2.提问:案例中涉及哪些公民权利?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3.概念澄清: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不可剥夺+与生活息息相关。
4.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新的一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课时(板书课题: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学生齐读课题。
新课讲解
2、 探究活动
活动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国家应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让人们可以安心地工作、学习和生活,让每个公民在困难时获得帮助。
2.活动园:查找宪法第二章的规定,看看下列情景对应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将序号写在圆圈中。
3.明确:
(1)第38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结合“校园欺凌”案例。
(2)第46条(受教育权)→ 对比“山区失学儿童”与“城市免费教育”。
4.知识窗:阅读下列学习材料,了解国家如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的。
5.连一连:我国制定了很多法律,具体落实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请你用连线的方式把对应的内容连起来。
6.师: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滥用权利。
7.案例呈现:林博远家楼上的高叔叔这几个月装修房子。高叔叔让工人早上六点就开工,晚上十点才收工。装修噪声搞得楼上楼下的邻居睡不好觉。林博远的爸爸多次找高叔叔协商,请他妥善解决问题。高叔叔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在自己家里装修是我的权利,你无权干涉!”
8.小组讨论:分组讨论,你如何评价这三位同学的看法?如果你是林博远,你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9.小组讨论后,各小组派代表上台分享本小组的讨论结果,其他小组补充要点。
10.辩论赛:
辩题:“网络言论自由是否意味着可以随意批评他人?”
角色扮演:正方(网民)、反方(被批评者)、法官(宪法依据)。
11.明确:引用宪法第51条(不得损害他人权利),强调“自由≠无边界”。
活动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师:宪法除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既有对国家、社会的义务,也有对家庭的义务。
2.活动园:查阅宪法第二章的规定,看看下列情景对应公民的哪项基本义务,将序号写在圆圈中。
3.案例分析:一天,孙园一家三口去饭店吃饭。结账时,服务员说:“如果不要发票,就送你们一个小水杯。”孙园很喜欢那个水杯,但是,爸爸坚持要开发票。服务员又说:“我们饭店规定消费不满300元不能开发票。”爸爸很生气,说:“哪里有这种规定?你们再不开发票,我就打纳税热线12366!”服务员这才很不情愿地给他们开了发票。
4.明确: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5.小组讨论:分组讨论,你怎么看待饭店工作人员和孙园爸爸的做法?如果遇见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6.小组讨论后,各小组派代表上台分享本小组的讨论结果,其他小组补充要点。
7.相关链接:阅读下列内容,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8.案例分析:
情景:初中生小林拒绝参加班级值日,称“我有休息的权利”。
讨论:
(1)权利:宪法第46条(受教育权)包含学校义务劳动。
(2)义务:宪法第53条(遵守公共秩序)。
9.明确:权利与义务如“硬币两面”,缺一不可。
10.教师小结: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也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11.布置作业:
(1)绘制“我的权利树”:枝干标注权利名称,果实填写对应宪法条款。
(2)采访家人:“您认为最重要的公民权利是什么?为什么?”录制1分钟视频。
(3)撰写倡议书:“如何在学校宣传‘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可结合手抄报、广播站提案)。
课程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
1.教师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利。1954年颁布的宪法的第三章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1982年颁布的宪法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宪法除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分享:知道了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了解了我们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有对国家、社会的义务、对家庭的义务。
板书设计
7.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1课时
宪法保障:人身、政治、经济…
权利边界:自由≠无限制
权利义务:硬币两面,共生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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