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06 家庭与婚姻(原卷版)
精选高频选择题
1.(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 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2021年9月,王某父母通过赠与合同赠与王某个人N市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工伤获得单位赔偿15万元。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15万赔偿金归王某所有
C.H市房产归张某,N市房产、稿酬5万元、15万赔偿金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H市房产归张某,N市房产归王某,15万赔偿金、稿酬5万元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2.(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小龙自出生起就与母亲林某共同生活。林某对小龙疏于照顾,经常让小龙挨饿,还屡次殴打小龙,致使小龙后背满是伤疤。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但她仍屡教不改。2023年5月,林某再次用菜刀划伤小龙的后背、双臂,同年6月,该村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出依法撤销林某作为小龙监护人的申请。在该案例中( )
①林某虐待小龙,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
②林某的行为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
③村委会无权干预村民的家庭事务
④应依法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小龙应由其他人收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在人口高度流动的当今时代,有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每逢春节来临,绝大多数在外地工作奋斗的中国入都会不远千里万里回老家过年,与亲人团聚,感受家乡的年味。对他们而言,回家过年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能包括( )
①能够近距离地行使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②能够更好地帮助年老父母依法恢复民事权利能力
③能够更为完整地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④能够与未成年子女建立更加密切的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7.(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村民张某独立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大儿子常年在国外工作,张某与小儿子夫妇同住。2018年,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给小儿子、3万元存款给大儿子。后小儿子夫妇去城里务工后疏于对张某的照顾,张某便与村委会订立协议:由村里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2022年7月,张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一位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3万元存款捐给学校。当日张某过世。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有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②张某小儿子无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③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
④张某大儿子能够继承3万元存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秦某为了满足某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华某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某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便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本案中( )
①当事人的行为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婚姻的神圣性
②因结婚不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而属于无效婚姻
③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可以对抗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效力
④尽管有假“结婚协议”,但婚姻关系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精选高频非选择题
9.(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时代,全社会更加尊重老年人意愿,加强老年人财产继承权保护工作。 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而订立遗嘱也是有学问的,否则就会产生争议。
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病重后郭某见证郭甲对自己并不关爱,巴不得老人早死以继承其财产。 而郭乙虽然知道父亲立下书面遗嘱把财产都给了哥哥,但还是用心照顾老人,尽着自己的一份孝心。 郭某弥留之际,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 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和郭乙。女儿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郭某在遗嘱中从未考虑过给郭丙。 因郭某前后两份遗嘱内容不同,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虽未致命,但两个儿子之间矛盾激化。
《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第18条的规定,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谈谈郭某的财产应如何分配。
10.(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11月,某地人民法院接到了一起“特殊”的遗产继承案,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做出了双方都满意的判决。
董某叶是奉化区银峰村村民,2022年6月她的侄子董某突然猝死。董某2岁时母亲过世,父亲忙于打工,董某叶作为姑姑便主动承担起照顾侄儿的责任。董某19岁时,其父亲因病去世。父亲过世的第二年,董某遭他人故意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因打人者缺乏赔偿能力,董某叶承担了董某的医疗费,并一直照顾其生活起居直到董某去世。董某离世后,因董某无在世直系血亲,董某叶主动承担了董某丧葬的一切事宜。
银峰村于2021年启动征地拆迁工作,董某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在征迁范围,按政策可以分到一套安置房和各项费用14万余元。但董某生前未立遗嘱,董某叶作为姑姑并非董某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银峰村村委会对董某的情况多有了解,在法律和人情之间两难的村委会与董某叶商议到法院诉讼,希望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确认董某叶享有继承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
(1)这一诉讼属于何种诉讼?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
(2)你认为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为什么?
11.(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妇女的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的程度。
1992年版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力促进了妇女在各方面权益保障水平的提高,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存在的一些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赋予每一个“她”力量。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断丰富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内容: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强调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规定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要求记载其姓名等权利,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共同财产查询、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等制度。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如何赋予每一个“她”力量的。
12.(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是一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律师提示设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是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开始的。该制度能够保障老年人在没有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时,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协议选定自己中意的监护人,体现老年人自己选定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以实现老年人突然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回放上海85 岁老太周某是国内首例成年监护制度受益者。周老太晚年意识逐渐糊涂,她在自己清醒的时候,和孙女张某签署了意定监护的法律文件,选定孙女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假如有朝一日昏迷、糊涂、失去意识,她不能把自己交到小儿子手里,因为小儿子脾气秉性不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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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6 家庭与婚姻(解析版)
精选高频选择题
1.(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 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2021年9月,王某父母通过赠与合同赠与王某个人N市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工伤获得单位赔偿15万元。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15万赔偿金归王某所有
C.H市房产归张某,N市房产、稿酬5万元、15万赔偿金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H市房产归张某,N市房产归王某,15万赔偿金、稿酬5万元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答案】B
【知识点】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ABCD:依据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15万元属于王某人身伤害赔偿,应归个人所有;N市房产是王某父母赠与其个人的财产,归王某所有,5万稿酬是婚后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由此可知B应选,ACD不选。
故本题选B。
2.(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解析民法基本原则、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定继承
【详解】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
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3.(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小龙自出生起就与母亲林某共同生活。林某对小龙疏于照顾,经常让小龙挨饿,还屡次殴打小龙,致使小龙后背满是伤疤。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但她仍屡教不改。2023年5月,林某再次用菜刀划伤小龙的后背、双臂,同年6月,该村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出依法撤销林某作为小龙监护人的申请。在该案例中( )
①林某虐待小龙,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
②林某的行为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
③村委会无权干预村民的家庭事务
④应依法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小龙应由其他人收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知识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详解】①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母亲林某对小龙疏于照顾,经常让小龙挨饿,还屡次殴打小龙,是虐待行为,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①②符合题意。
③:村委会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职责。村委会可以正当干预村民的家庭事务,③错误。
④: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本案例中应依法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定继承
【详解】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
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
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5.(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在人口高度流动的当今时代,有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每逢春节来临,绝大多数在外地工作奋斗的中国入都会不远千里万里回老家过年,与亲人团聚,感受家乡的年味。对他们而言,回家过年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能包括( )
①能够近距离地行使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②能够更好地帮助年老父母依法恢复民事权利能力
③能够更为完整地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④能够与未成年子女建立更加密切的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其构成要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详解】①: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对他们而言,回家过年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能包括能够近距离地行使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①正确。
②: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不存在恢复之说,②错误。
③: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回家对他们而言,能够更为完整地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报答父母的 恩情,③正确。
④:子女一出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就已设立,并受民法调整,④错误。
故本题选B。
6.(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A
【知识点】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7.(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村民张某独立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大儿子常年在国外工作,张某与小儿子夫妇同住。2018年,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给小儿子、3万元存款给大儿子。后小儿子夫妇去城里务工后疏于对张某的照顾,张某便与村委会订立协议:由村里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2022年7月,张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一位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3万元存款捐给学校。当日张某过世。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有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②张某小儿子无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③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
④张某大儿子能够继承3万元存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知识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详解】①:村委会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张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属于成年意定监护,因此根据协议内容,村委会有权获得张某的房屋,但继承说法错误,故①错误。
②:由于张某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愿意死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双方自愿,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故张某小儿子无权继承张某的房屋,②说法正确,入选。
③:由于张某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则关于张某遗产中的3万元存款,还由大儿子继承,故“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说法错误,故③不选。
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材料中只有村干部一人在场,故张某口头遗嘱无效,则3万元存款按照自书遗嘱执行,由张某大儿子继承,故④入选。 故本题选D。
8.(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秦某为了满足某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华某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某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便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本案中( )
①当事人的行为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婚姻的神圣性
②因结婚不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而属于无效婚姻
③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可以对抗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效力
④尽管有假“结婚协议”,但婚姻关系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结婚含义及法定条件、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结婚登记程序
【详解】①:“假结婚”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婚姻的神圣性,①符合题意。
②:在法律上没有“假结婚”的说法,材料中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②错误。
③:“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的效力,③错误。
④: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对双方均有约束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B。
精选高频非选择题
9.(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时代,全社会更加尊重老年人意愿,加强老年人财产继承权保护工作。 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而订立遗嘱也是有学问的,否则就会产生争议。
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病重后郭某见证郭甲对自己并不关爱,巴不得老人早死以继承其财产。 而郭乙虽然知道父亲立下书面遗嘱把财产都给了哥哥,但还是用心照顾老人,尽着自己的一份孝心。 郭某弥留之际,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 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和郭乙。女儿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郭某在遗嘱中从未考虑过给郭丙。 因郭某前后两份遗嘱内容不同,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虽未致命,但两个儿子之间矛盾激化。
《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第18条的规定,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谈谈郭某的财产应如何分配。
【答案】①口头遗嘱要有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郭乙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所以郭某在弥留之际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书面遗嘱是有效的。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郭某的遗产处理时,应当为患有严重精神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的郭丙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处理,所以该书面遗嘱只能是部分有效。③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本案中只有书面遗嘱是有效的,但是继承人郭甲依法被剥夺了继承权,则郭某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重新分配。
【知识点】遗嘱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遗嘱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谈谈郭某的财产应如何分配”,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说明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郭某弥留之际,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 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和郭乙→可联系教材知识“口头遗嘱”作答;
关键词②:女儿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郭某在遗嘱中从未考虑过给郭丙→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作答,说明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的郭丙保留必要份额;
关键词③:因郭某前后两份遗嘱内容不同,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虽未致命,但两个儿子之间矛盾激化→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作答,说明继承人郭甲依法被剥夺了继承权,则郭某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重新分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23-24高二下·北京师大附中·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11月,某地人民法院接到了一起“特殊”的遗产继承案,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做出了双方都满意的判决。
董某叶是奉化区银峰村村民,2022年6月她的侄子董某突然猝死。董某2岁时母亲过世,父亲忙于打工,董某叶作为姑姑便主动承担起照顾侄儿的责任。董某19岁时,其父亲因病去世。父亲过世的第二年,董某遭他人故意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因打人者缺乏赔偿能力,董某叶承担了董某的医疗费,并一直照顾其生活起居直到董某去世。董某离世后,因董某无在世直系血亲,董某叶主动承担了董某丧葬的一切事宜。
银峰村于2021年启动征地拆迁工作,董某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在征迁范围,按政策可以分到一套安置房和各项费用14万余元。但董某生前未立遗嘱,董某叶作为姑姑并非董某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银峰村村委会对董某的情况多有了解,在法律和人情之间两难的村委会与董某叶商议到法院诉讼,希望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确认董某叶享有继承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
(1)这一诉讼属于何种诉讼?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
(2)你认为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为什么?
【答案】(1)民事诉讼。原告为董某叶,被告为银峰村村委会。
(2)判决董某叶继承董某的拆迁补偿剩余利益。这是因为董某叶在无法定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基于亲情,在董某丧母、丧父、生活难以自理之际,主动承担起亲属的责任,对其尽心照料。判决董某叶继承董某的拆迁补偿剩余利益,符合权责相一致的法律原则,体现了民法典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点】综合探究 感受司法公正、解析民法基本原则、遗赠、民事诉讼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诉讼、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这一诉讼属于何种诉讼,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需要调用民事诉讼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村委会与董某叶商议到法院诉讼,希望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确认董某叶享有继承权。→可联系提出继承主张并且获得安置房和14万余元的是董某叶而不是村委会,从而得出董某叶为原告,村委会为被告;说明该案件为民事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及其依据,需要调用继承的有关知识,从法理依据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董某叶承担了董某的医疗费,并一直照顾其生活起居直到董某去世,后董某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在征迁范围,按政策可以分到一套安置房和各项费用14万余元→可联系应判决董某叶继承董某的拆迁补偿剩余利益。因为这样符合权责相一致的法律原则,体现了民法典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1.(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妇女的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的程度。
1992年版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力促进了妇女在各方面权益保障水平的提高,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存在的一些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赋予每一个“她”力量。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断丰富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内容: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强调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规定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要求记载其姓名等权利,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共同财产查询、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等制度。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如何赋予每一个“她”力量的。
【答案】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完善了妇女人身和人格各方面权益。②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有效保障了妇女的劳动权。③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人身关系平等,财产关系平等。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要求记载其姓名等权利。
【知识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平等的财产关系、劳动者的权利
【分析】背景素材:《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法律守护劳动者、夫妻地位平等
考查能力: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本题考查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阐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如何赋予每一个“她”力量的。本题属于措施类试题,考查知识切口大,但通过分析,具体可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法律守护劳动者、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尊重妇女本人意愿→可联系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关键词②: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可联系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关键词③:规定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要求记载其姓名等权利,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共同财产查询、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等制度→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人身关系平等,财产关系平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及教材知识、材料信息的结合。
12.(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是一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律师提示设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是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开始的。该制度能够保障老年人在没有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时,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协议选定自己中意的监护人,体现老年人自己选定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以实现老年人突然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回放上海85 岁老太周某是国内首例成年监护制度受益者。周老太晚年意识逐渐糊涂,她在自己清醒的时候,和孙女张某签署了意定监护的法律文件,选定孙女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假如有朝一日昏迷、糊涂、失去意识,她不能把自己交到小儿子手里,因为小儿子脾气秉性不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
【答案】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这一法律条款的制定体现了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凸显了对友善、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懈追求,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或提供法律保障;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法治建设。
【知识点】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分析】背景素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要求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可以结合材料,调用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分别从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两个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老年人突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可联系现实意义是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②:“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就是一大亮点→可联系法律意义是这一法律条款的制定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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