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陕西省榆林市多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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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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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陕西省
地区(市) 榆林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2.39 MB
发布时间 2025-04-23
更新时间 2026-03-17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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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榆林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联考高二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1.本试题共6页,满分100分,时间75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3.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答题卡按顺序收回,装袋整理;试题不回收。 第Ⅰ卷(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计48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关系的是( ) ①小李答应小张一起去长沙旅游后反悔,小张要求小李履行承诺 ②工商部门对某烧烤店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罚款1000元 ③顶楼住户在楼顶养鸽子,影响其他楼层住户而引起纠纷 ④张大爷乘坐地铁因让座问题与人发生争执,晕倒被送医 A. ①③ B. ③④ C. ②④ D. ①② 2. 小周14岁生日当天收到爷爷10万元的大礼,他花1万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父亲怕耽误他学习,要求他把电脑退回,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小周负气回到学校。后小周因一点小事与同学发生口角,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医疗费1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小周有权接受爷爷10万元的生日大礼 ②小周购买电脑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小周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1000元的医疗费 ④上述材料涉及小周的所有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 A. ①③ B. ②④ C. ③④ D. ①② 3. 2024年7月20日,李某到某家电商城购买了一台高端智能冰箱。商城签订了购买合同并支付了全款,同时也办理了商品保险。当日下午,商城工作人员在送货途中不慎将冰箱损坏。过了一阵子,李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由此可知( ) ①该冰箱所有权已转移至李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②该冰箱的所有权尚未转移至李某,合同未完全履行 ③李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④李某拥有的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用益物权 A. ①④ B. ②③ C. ①③ D. ②④ 4. 某日,书法家甲在家中创作了一幅书法作品,尚未落款署名。此时好友乙来访,对该书法作品爱不释手,于是甲将作品赠与了乙。乙收藏三年后,将该作品送去装裱时添加了另一位书法家丙的名字。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 ①乙并未取得丙的同意,侵犯了丙的姓名权 ②该作品作为甲的智力成果,甲有权申请专利 ③甲是该作品的作者,丙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④若乙收藏五十年,作品的发表权仍然属于甲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③ 5. 小宋偶遇某健身馆销售人员推销健身会员卡:会费1500元,一卡通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篮球馆、羽毛球馆等使用。小宋思量后办理了会员卡,到该健身馆消费时被告知,篮球馆、羽毛球馆不能使用会员卡,需另行收费,销售人员的承诺是个人行为,不被健身馆认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健身馆销售人员向小宋推销健身会员卡行为属于要约 ②健身馆销售人员向客户作出的承诺对健身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健身馆以另收费为由拒为小宋提供约定服务会导致合同无效 ④小宋办理健身会员卡的行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2022年7月,原告胡某向被告张某支付2万元,用于购买石料若干,张某向胡某发货4车石料,价值3280元。双方出具了一张收条,收条中“定金收条收到胡某购买石头材料定金20000元。”内容系胡某所写,张某在该收条上签名捺印。后因县域矿山恢复治理,矿山停工,张某无法继续供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当一方违约时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罚则 ②双方应先通过商事仲裁后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③若矿山恢复治理属于不可抗力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张某的违约责任 ④法院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李某驾驶G公司运营的共享汽车超速行驶,在一弯道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腿部骨折。M区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李某以车辆刹车失灵为由拒绝赔偿,王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技术鉴定显示共享汽车的刹车系统存在严重故障。案例中( ) ①作为经营方,G公司应对王某受伤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②若李某对交警大队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就认定结果申请仲裁 ③李某可以刹车故障为由,要求G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④李某与G公司都有过错,可能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杨某和沈某双方房屋上下相邻。2024年,沈某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房屋期间,将南面两个阳台墙体敲击损坏,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沈某将房屋结构恢复原状,停止侵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沈某对其房子拥有担保物权,是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 ②杨某有权要求邻居沈某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 ③双方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坚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等原则 ④杨某有权要求沈某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男青年小武的祖父和女青年小美的祖母是表兄妹,小武和小美青梅竹马,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后两人顺利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家的亲戚关系。登记后不久,小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丧失了劳动能力,小武深感负担沉重,将妻子送回娘家,从此不闻不问。小美父亲将小武告上法庭,要求小武按月支付扶养费。本案中( ) ①小武和小美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②小美患有精神分裂症,她与小武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小武对小美的行为构成遗弃,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小美父亲的要求合理,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 A. ①③ B. ①② C. ②④ D. ③④ 10. 高某与李某(女)系夫妻,双方于2018年9月生育一子小高。高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9月分居,小高随李某生活,后高某、李某分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高在上学途中被高某带走藏匿,李某只能通过微信视频与小高进行为数不多的几次沟通。该案例中( ) ①小高可自主决定是随李某生活,还是随高某生活 ②在离婚诉讼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 ③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因此还需要再申请补发离婚证 ④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张女士与吕先生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吕先生经营的鞋厂拖欠包装公司货款26万多元,包装公司把鞋厂告至法院。张女士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不应承担吕先生的债务。法院查明,吕先生经营鞋厂的收益用于其与张女士的家庭生活。本案中( ) ①公司经营所得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公司经营所得为吕先生个人财产 ③鞋厂拖欠的货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鞋厂拖欠的货款是吕先生个人债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下列对漫画作出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订立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 ②用人单位与员工达成一致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④订立劳动合同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13. 宁波奇帅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奇帅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洗衣机产品、产品外包装及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了“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标识。西门子公司及西门子中国公司以上述公司侵害了合法权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及合理开支163000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全额支持了西门子公司的赔偿请求。 注册商标“西门子”由西门子股份公司(简称西门子公司)及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西门子中国公司)享有专用权,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奇帅公司侵害了西门子公司专利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奇帅公司的“搭便车行为”损害了西门子公司的商业信誉 ③奇帅公司不服一审裁判,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④奇帅公司虽无主观恶意,但是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14. 小海与小淀喜欢用短视频记录生活,由于视频内容有趣、形式新颖,两人账号粉丝量迅速增长。他们决定创办一家企业,全职经营互联网业务。关于两人的创业,下列观点合理的是( ) ①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适合规模较小的初创企业 ②可创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需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③合伙企业作为营利法人,应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原则 ④经营互联网业务不需要实体店铺,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李某在某农业机械公司购买的一台收割机自燃。消防部门勘测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因超过保修期,李某与农业机械公司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业机械公司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诉求。上述案例中( ) A. 农业机械公司可因收割机已超保修期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B. 若李某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应立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C. 李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D. 消防部门的调查认定书可以作为书证证实产品存在缺陷 16. 李某某在其承包的耕地上建起房屋。某市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年12月14日向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在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拆除违法建筑。后于2025年1月11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李某某不服上述《强制拆除决定书》,遂提起诉讼。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李某某在其承包的耕地上建起房屋违反土地管理法 ②李某某可委托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③某市街道办应对《强制拆除决定书》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④某市街道办如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④ D. ②③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计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给全球生产力水平带来颠覆性影响,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随着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相应的法律问题也相继产生。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她发现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不少使用她的AI声音进行配音的视频。殷女士曾与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两部有声读物,该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了某软件公司。某软件公司则以殷女士的录音作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将有关公司起诉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的认识。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5年,张小甲(时年52岁)与其父亲张某、母亲韩某签订了一份“断绝”关系协议,协议将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并明确表示张某与韩某的生养死葬与张小甲无关。 自那之后,张小甲离家独自生活,对张某与韩某夫妇的照顾甚少,张某与韩某生病时三女儿张小乙照顾较多。2017年8月,张某与韩某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赠与三女儿张小乙,张小乙表示愿意接受,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2021年11月,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2021年12月韩某去世,张某也在2023年离开了人世。2024年6月,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以父母于2018年10月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赠与其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房屋由张小甲、刘某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案例中,“断绝”关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请说明理由。 (2)假如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该案,简要说明理由。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3月,甲某(女性)应聘到A公司(科技公司)担任公关总监。按照《A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入职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公司与员工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甲某顺利通过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5月,甲某向公司提出20天的请假申请,公司要求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甲某认为以前也零星的请过假,公司也没有其提供医院证明及办理请假手续,这次是故意为难她。加之,最近公司部门调整,甲某认为将其移除部分微信工作群、调整办公工位、安排出差等方面也都是排挤和报复女职工的行为。甲某无奈之下,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链接:《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假如你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A公司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按照化解矛盾在基层的思路,请给当事人提出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女士以1万元价格购买某品牌羽绒服,将该羽绒服连同其他衣物送至清洗公司清洗。后来,高女士的母亲从门店取回送洗衣物并支付清洗费用。80余天后,天气渐冷,高女士拿出羽绒服准备上身,结果发现羽绒服保暖功能与外观受到严重损害。高女士与清洗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起诉要求清洗公司赔偿共计8155元。清洗公司辩称,洗衣小票上已告知顾客,如有问题24小时内反映,公司可以处理。而高女士是在清洗后两个多月才找公司,已过了质保期。法院经审理判决,高女士的诉讼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高女士不服。 法律课上,某班同学对这一案件展开讨论,提出以下观点: 甲 洗衣小票只能证明存在的生活事实,不一定能成为法律事实的证据 乙 高女士作为自诉人,因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 丙 高女士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再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榆林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联考高二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1.本试题共6页,满分100分,时间75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3.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答题卡按顺序收回,装袋整理;试题不回收。 第Ⅰ卷(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计48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关系的是( ) ①小李答应小张一起去长沙旅游后反悔,小张要求小李履行承诺 ②工商部门对某烧烤店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罚款1000元 ③顶楼住户在楼顶养鸽子,影响其他楼层住户而引起纠纷 ④张大爷乘坐地铁因让座问题与人发生争执,晕倒被送医 A. ①③ B. ③④ C. ②④ D. ①②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小李反悔旅游约定属于日常情谊行为,无法律约束力,①不符合题意。 ②:工商部门罚款是行政处罚,双方不是平等主体,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②不符合题意。 ③:顶楼住户在楼顶养鸽子,影响其他楼层住户,顶楼住户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没有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涉及到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③符合题意。 ④:争执导致晕倒,若因对方过错(如辱骂、推搡)造成损害,可能构成侵权责任,属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 小周14岁生日当天收到爷爷10万元的大礼,他花1万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父亲怕耽误他学习,要求他把电脑退回,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小周负气回到学校。后小周因一点小事与同学发生口角,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医疗费1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小周有权接受爷爷10万元的生日大礼 ②小周购买电脑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小周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1000元的医疗费 ④上述材料涉及小周的所有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 A. ①③ B. ②④ C. ③④ D. ①②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小周年满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小周有权接受爷爷10万元的生日大礼赠与,①正确。 ②:小周年满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周购买笔记本电脑花费1万元,数额较大,但其父反对,因此其行为未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所以小周购买电脑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②排除。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小周把同学打伤,因此小周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1000元的医疗费,③正确。 ④:上述材料中小周接受爷爷的赠与有效,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 2024年7月20日,李某到某家电商城购买了一台高端智能冰箱。商城签订了购买合同并支付了全款,同时也办理了商品保险。当日下午,商城工作人员在送货途中不慎将冰箱损坏。过了一阵子,李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由此可知( ) ①该冰箱所有权已转移至李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②该冰箱的所有权尚未转移至李某,合同未完全履行 ③李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④李某拥有的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用益物权 A. ①④ B. ②③ C. ①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般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本题中,李某购买冰箱,虽然签订了合同并支付全款还办理了商品保险,但商城工作人员在送货途中将冰箱损坏,这意味着冰箱尚未交付给李某,冰箱的所有权尚未转移至李某,合同未完全履行,①排除,②正确。 ③:对于不动产,如商品房,其所有权的取得以依法登记为准。李某购买商品房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这表明李某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同时取得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正确。 ④: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房屋所有权属于所有权范畴,不是用益物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B。 4. 某日,书法家甲在家中创作了一幅书法作品,尚未落款署名。此时好友乙来访,对该书法作品爱不释手,于是甲将作品赠与了乙。乙收藏三年后,将该作品送去装裱时添加了另一位书法家丙的名字。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 ①乙并未取得丙的同意,侵犯了丙的姓名权 ②该作品作为甲的智力成果,甲有权申请专利 ③甲是该作品的作者,丙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④若乙收藏五十年,作品的发表权仍然属于甲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③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乙未经丙同意,在作品中添加了丙的姓名,以盗用方式侵害了丙的姓名权,①正确。 ②: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书法作品所对应的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不是专利权,②排除。 ③:甲是该作品的作者,享有包含署名权在内的该作品的著作人身权。甲将其作品赠与乙,乙收藏三年后,将该作品送去装裱时添加了另一位书法家丙的名字。因此侵犯甲署名权的是乙不是丙,③排除。 ④:作品的发表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因此,若乙收藏五十年,作品的发表权仍然属于甲,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 小宋偶遇某健身馆销售人员推销健身会员卡:会费1500元,一卡通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篮球馆、羽毛球馆等的使用。小宋思量后办理了会员卡,到该健身馆消费时被告知,篮球馆、羽毛球馆不能使用会员卡,需另行收费,销售人员的承诺是个人行为,不被健身馆认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健身馆销售人员向小宋推销健身会员卡的行为属于要约 ②健身馆销售人员向客户作出的承诺对健身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健身馆以另收费为由拒为小宋提供约定服务会导致合同无效 ④小宋办理健身会员卡的行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某健身馆销售人员推销健身会员卡时承诺了会费、服务内容等具体条款,故属于要约,①正确。 ②:该销售人员系健身馆委托营销的工作人员,其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健身馆承担。健身馆销售人员向客户作出的承诺对健身馆具有法律约束力,②排除。 ③:健身馆以另收费为由拒为小宋提供约定服务会导致违约,但不会导致合同无效,③排除。 ④:小宋在思量后办理了健身会员卡,这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④正确。 故本题选B。 6. 2022年7月,原告胡某向被告张某支付2万元,用于购买石料若干,张某向胡某发货4车石料,价值3280元。双方出具了一张收条,收条中“定金收条收到胡某购买石头材料定金20000元。”内容系胡某所写,张某在该收条上签名捺印。后因县域矿山恢复治理,矿山停工,张某无法继续供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当一方违约时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罚则 ②双方应先通过商事仲裁后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③若矿山恢复治理属于不可抗力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张某的违约责任 ④法院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本案中,胡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张某因故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当一方违约时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罚则,①正确。 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而不是必须先仲裁后诉讼,②排除。 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③正确。 ④:本案中涉及的是违约责任,不是侵权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 李某驾驶G公司运营的共享汽车超速行驶,在一弯道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腿部骨折。M区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李某以车辆刹车失灵为由拒绝赔偿,王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技术鉴定显示共享汽车的刹车系统存在严重故障。案例中( ) ①作为经营方,G公司应对王某受伤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②若李某对交警大队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就认定结果申请仲裁 ③李某可以刹车故障为由,要求G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④李某与G公司都有过错,可能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G公司作为共享汽车经营方,对车辆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刹车失灵是事故诱因之一,G公司承担一般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①排除。 ②:《仲裁法》规定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②排除。 ③:李某与G公司是租赁关系,双方是租赁合同,合同中必然载明关于产品责任问题条款。汽车存在刹车故障,G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第117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本案中,李某超速驾驶存在过错,G公司提供的车辆刹车系统存在严重故障,未确保车辆安全性能,也存在过错。超速与刹车故障共同作用导致事故,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 杨某和沈某双方房屋上下相邻。2024年,沈某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房屋期间,将南面两个阳台墙体敲击损坏,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沈某将房屋结构恢复原状,停止侵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沈某对其房子拥有担保物权,是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 ②杨某有权要求邻居沈某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 ③双方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坚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等原则 ④杨某有权要求沈某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沈某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而非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如抵押权)是为债务担保设立的权利,与装修房屋无关。所有权人虽有权装修,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①不选。 ②③:沈某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房屋期间,将南面两个阳台墙体敲击损坏,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侵犯了杨某的相邻权,杨某有权要求邻居沈某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双方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坚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等原则,②③入选。 ④:“继续履行”是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而本案属于侵权责任,应适用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责任形式,因此不涉及“继续履行”,④不选。 故本题选C。 9. 男青年小武的祖父和女青年小美的祖母是表兄妹,小武和小美青梅竹马,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后两人顺利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家的亲戚关系。登记后不久,小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丧失了劳动能力,小武深感负担沉重,将妻子送回娘家,从此不闻不问。小美父亲将小武告上法庭,要求小武按月支付扶养费。本案中( ) ①小武和小美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②小美患有精神分裂症,她与小武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小武对小美的行为构成遗弃,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小美父亲的要求合理,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 A. ①③ B. ①②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小武的祖父和小美的祖母是表兄妹,小武和小美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①正确。 ②:小美在登记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不属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有效,不属于可撤销情形,②不选。 ③:小武将丧失劳动能力的妻子送回娘家后“不闻不问”,属于拒绝履行扶养义务,情节严重若经法院认定构成遗弃,小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③正确。 ④:夫妻间的扶养属于法定义务,而非“权利”,小美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可要求小武履行扶养义务,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0. 高某与李某(女)系夫妻,双方于2018年9月生育一子小高。高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9月分居,小高随李某生活,后高某、李某分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高在上学途中被高某带走藏匿,李某只能通过微信视频与小高进行为数不多的几次沟通。该案例中( ) ①小高可自主决定是随李某生活,还是随高某生活 ②在离婚诉讼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 ③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因此还需要再申请补发离婚证 ④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在离婚诉诉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否则就是重婚,②可选。 ④:李某作为小高的母亲,不因婚姻关系是否承续影响抚养权和监护权,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④可选。 ①:小高不满八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自主决定跟谁生活,①不选。 ③: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无需再申请补发离婚证,③不选 故本题选C。 11. 张女士与吕先生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吕先生经营的鞋厂拖欠包装公司货款26万多元,包装公司把鞋厂告至法院。张女士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不应承担吕先生的债务。法院查明,吕先生经营鞋厂的收益用于其与张女士的家庭生活。本案中( ) ①公司经营所得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公司经营所得为吕先生个人财产 ③鞋厂拖欠的货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鞋厂拖欠的货款是吕先生个人债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的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张女士与吕先生婚前约定属口头约定,无效。所以,公司经营所得为夫妻的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②排除。 ③④: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承担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吕先生经营鞋厂的收益用于其与张女士的家庭生活,所以,鞋厂拖欠的货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符合题意,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2. 下列对漫画作出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订立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 ②用人单位与员工达成一致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④订立劳动合同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漫画1的对话说明订立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①正确。 ②:用人单位与员工达成一致的合同不一定是有效合同,有效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内容合法等,②排除。 ③: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③排除。 ④:漫画2的对话说明订立劳动合同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3. 宁波奇帅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奇帅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洗衣机产品、产品外包装及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了“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标识。西门子公司及西门子中国公司以上述公司侵害了合法权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及合理开支163000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全额支持了西门子公司的赔偿请求。 注册商标“西门子”由西门子股份公司(简称西门子公司)及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西门子中国公司)享有专用权,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奇帅公司侵害了西门子公司的专利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奇帅公司的“搭便车行为”损害了西门子公司的商业信誉 ③奇帅公司不服一审裁判,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④奇帅公司虽无主观恶意,但是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题干中奇帅公司主要是使用了与西门子公司注册商标相似的标识,重点体现的是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提及侵害专利权,①排除。 ②:奇帅公司这种使用与西门子公司相似标识的 “搭便车行为”,会使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混淆,从而损害了西门子公司长期积累的商业信誉,②正确。 ③: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奇帅公司不服一审裁判,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司法实践中,这是符合上诉程序规定的,③正确。 ④:奇帅公司故意使用与西门子公司相似的标识,明显具有主观恶意,其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4. 小海与小淀喜欢用短视频记录生活,由于视频内容有趣、形式新颖,两人账号粉丝量迅速增长。他们决定创办一家企业,全职经营互联网业务。关于两人的创业,下列观点合理的是( ) ①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适合规模较小的初创企业 ②可创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需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③合伙企业作为营利法人,应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原则 ④经营互联网业务不需要实体店铺,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合伙企业确实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且适合规模较小的初创企业,符合小海与小淀的情况,①说法正确。 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责任,适合小海与小淀的创业需求,②说法正确。 ③:合伙企业并非营利法人,而是非法人组织,③说法错误。 ④:无论是否需要实体店铺,经营业务都需办理营业执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5. 李某在某农业机械公司购买的一台收割机自燃。消防部门勘测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因超过保修期,李某与农业机械公司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业机械公司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诉求。上述案例中( ) A. 农业机械公司可因收割机已超保修期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B. 若李某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应立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C. 李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D. 消防部门的调查认定书可以作为书证证实产品存在缺陷 【答案】D 【解析】 【详解】A:产品虽超保修期,但因电气线路故障自燃,说明产品本身可能存在缺陷,农业机械公司不能免除损害赔偿责任,A排除。 B:题干未表明李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不能得出法律援助机构应立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结论,B排除。 C:是收割机出现问题,并非李某违背全面履行原则,C排除。 D:消防部门的调查认定书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产品起火原因是电气线路故障,可作为书证证实产品存在缺陷,D正确。 故本题选D。 16. 李某某在其承包的耕地上建起房屋。某市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年12月14日向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在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拆除违法建筑。后于2025年1月11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李某某不服上述《强制拆除决定书》,遂提起诉讼。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李某某在其承包的耕地上建起房屋违反土地管理法 ②李某某可委托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③某市街道办应对《强制拆除决定书》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④某市街道办如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④ D. ②③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该案例中,李某某在耕地上建房屋,改变了耕地的用途,违背了物权法定原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①正确。 ②: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因此李某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权利,而不辩护人,②排除。 ③: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要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某市街道办要对《强制拆除决定书》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④:某市街道办应该在限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但是如果不提交,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排除。 故本题选A。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计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给全球生产力水平带来颠覆性影响,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随着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相应的法律问题也相继产生。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她发现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不少使用她的AI声音进行配音的视频。殷女士曾与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两部有声读物,该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了某软件公司。某软件公司则以殷女士的录音作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将有关公司起诉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的认识。 【答案】①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根据合同约定,某文化传媒公司享有对殷女士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但并不享有授权他人对殷女士的声音进行商业性AI化使用的权利。 ②根据民法典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 ③法院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通过裁判为新业态、新技术划定应用边界,有利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著作权的保护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著作权的保护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了某软件公司→可从著作权的保护角度分析根据合同约定,某文化传媒公司享有对殷女士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但并不享有授权他人对殷女士的声音进行商业性AI化使用的权利。 关键词②:某软件公司则以殷女士的录音作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可联系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知识分析法院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通过裁判为新业态、新技术划定应用边界,有利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5年,张小甲(时年52岁)与其父亲张某、母亲韩某签订了一份“断绝”关系协议,协议将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并明确表示张某与韩某的生养死葬与张小甲无关。 自那之后,张小甲离家独自生活,对张某与韩某夫妇的照顾甚少,张某与韩某生病时三女儿张小乙照顾较多。2017年8月,张某与韩某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赠与三女儿张小乙,张小乙表示愿意接受,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2021年11月,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2021年12月韩某去世,张某也在2023年离开了人世。2024年6月,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以父母于2018年10月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赠与其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房屋由张小甲、刘某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案例中,“断绝”关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请说明理由。 (2)假如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该案,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断绝”关系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理由: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是无法通过协议解除的。在我国法律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免除。张小甲与父母签订的“断绝”关系协议,试图免除其对父母生养死葬的义务,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2)判决:驳回张小甲、刘某的诉讼请求,涉案房屋归张小乙所有。 理由:①张某与韩某在2017年8月自愿将房屋赠与张小乙,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②2021年11月,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已合法转移给张小乙。虽然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称父母于2018年10月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赠与其,但自书遗嘱未经公证,且与已履行的公证赠与合同冲突,因此无效,反观赠与合同已公证并完成产权转移,所以应认定房屋归张小乙所有。 【解析】 【分析】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设问指向是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张小甲与其父亲张某、母亲韩某签订了一份“断绝”关系协议,明确表示张某与韩某的生养死葬与张小甲无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本案中,张小甲与父母签订的“断绝”关系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理由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是无法通过协议解除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免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张某与韩某生病时三女儿张小乙照顾较多,张某与韩某、张小乙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本案中,法官驳回张小甲、刘某的诉讼请求,涉案房屋归张小乙所有。 张某与韩某在2017年8月自愿将房屋赠与张小乙,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虽然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称父母于2018年10月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赠与其,但自书遗嘱未经公证,且与已履行的公证赠与合同冲突,因此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3月,甲某(女性)应聘到A公司(科技公司)担任公关总监。按照《A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入职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公司与员工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甲某顺利通过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5月,甲某向公司提出20天的请假申请,公司要求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甲某认为以前也零星的请过假,公司也没有其提供医院证明及办理请假手续,这次是故意为难她。加之,最近公司部门调整,甲某认为将其移除部分微信工作群、调整办公工位、安排出差等方面也都是排挤和报复女职工的行为。甲某无奈之下,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链接:《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假如你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A公司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按照化解矛盾在基层的思路,请给当事人提出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 【答案】不当之处:①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的3个月试用期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与法律相冲突,侵犯了甲某的劳动权益。②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A公司员工手册》规定3个月试用期后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甲某的劳动权益。(注:材料中没有提及A公司对甲某有明确的歧视证明,均为甲某个人主观认为。在此情况下,工作调整属于A公司正常行使自主经营权) 途径:①协商。甲某与A公司协商。②投诉。甲某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申请调解。甲某可以通过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劳动仲裁机构的活动,化解其与A公司的劳动纠纷。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甲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⑤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逾期未作出决定或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甲某的职场经历 考点考查:依法订立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第一问要求可转换为A公司的哪些做法和说法违反了法律,需要调用依法订立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第二问要求按照化解矛盾在基层的思路,给当事人提出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是开放式设问,结合材料,紧扣主题,作答即可。参考角度:协商、投诉、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等。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按照《A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入职有3个月的试用期→可联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关键词②:试用期合格后公司与员工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可联系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女士以1万元价格购买某品牌羽绒服,将该羽绒服连同其他衣物送至清洗公司清洗。后来,高女士的母亲从门店取回送洗衣物并支付清洗费用。80余天后,天气渐冷,高女士拿出羽绒服准备上身,结果发现羽绒服保暖功能与外观受到严重损害。高女士与清洗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起诉要求清洗公司赔偿共计8155元。清洗公司辩称,洗衣小票上已告知顾客,如有问题24小时内反映,公司可以处理。而高女士是在清洗后两个多月才找公司,已过了质保期。法院经审理判决,高女士的诉讼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高女士不服。 法律课上,某班同学对这一案件展开讨论,提出以下观点: 甲 洗衣小票只能证明存在的生活事实,不一定能成为法律事实的证据 乙 高女士作为自诉人,因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 丙 高女士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再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答案】①本案中,高女士将羽绒服取回时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提出清洗异议,故洗衣小票只能证明高女士与洗衣公司存在合同关系这一生活事实,但不能证明清洗公司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清洗公司清洗行为与衣物损坏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洗衣小票不能成为支持高女士诉求的证据,不能证明法律事实,甲的说法正确;②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高女士是原告,不是自诉人,乙的说法错误;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高女士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二审,不是再审,丙的说法错误。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消费维权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构成要件、证据、民事诉讼、诉讼权利与程序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观点评析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洗衣小票只能证明存在的生活事实,不一定能成为法律事实的证据→可联系教材知识证据、侵权构成要件,指出洗衣小票只能证明高女士与洗衣公司存在合同关系这一生活事实,但不能证明清洗公司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清洗公司的清洗行为与衣物损坏存在因果关系,甲的说法正确; 关键词②:高女士作为自诉人,因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可联系教材知识自诉人、民事诉讼,指出高女士是原告,不是自诉人,乙的说法错误; 关键词③:高女士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可联系教材知识诉讼权利与程序,指出高女士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二审,不是再审,丙的说法错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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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陕西省榆林市多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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