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检测试卷(2) 家庭与婚姻-(课件PPT+Word教案)【步步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教师用书(统编版2019)

2025-04-18
| 9页
| 43人阅读
| 5人下载
教辅
山东金榜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进店逛逛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备课综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88 KB
发布时间 2025-04-18
更新时间 2025-04-18
作者 山东金榜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系列 步步高·学案导学与随堂笔记
审核时间 2025-04-18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1661001.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单元检测试卷(二)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正读初二的小军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 D 解析 题干不是反映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问题,也不涉及遗弃未成年子女,①④排除。 2.某人民法院在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案件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争吵家庭、暴力家庭、溺爱家庭、贫困家庭、富豪家庭、不良嗜好家庭等家庭类型或多或少影响着孩子“三观”,优良家风家教的失传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影响社会文明和谐。育小职责大,做合格家长(  ) ①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明晰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③不能因婚姻关系改变消除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④必须通过批评教育的手段去化解子女成长中的各种问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父母体罚子女若属于正常的管教,则不构成违法;如果超过一定限度,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②说法错误。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批评教育不是唯一的手段,④说法错误。 3.张某(12岁)使用母亲的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李某经营的网络游戏,购买充值道具、游戏币等累计花费1.9万余元。张某母亲与李某多次交涉无果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充值行为无效,并向张某父母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该审理结果表明(  ) A.张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B.父母应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C.张某母亲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拒绝追认张某的交易行为 D.李某的网游公司需承担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首要责任 答案 B 解析 张某(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需要得到父母的追认,张某母亲可以拒绝追认该行为,C错误。家庭需承担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首要责任,D错误。 4.蒋某(男)和李某(女)夫妻二人曾养育两个女儿,在大女儿大学毕业、小女儿上初中时夫妻二人离婚,两个女儿随母亲李某生活。如今,两个女儿均已结婚,蒋某年过花甲,靠领取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拾荒为生,生活拮据。蒋某向两个女儿索要生活费遭拒,理由是父母已离婚多年,且离婚后父亲未曾给过母女三人抚养费。于是,蒋某诉至人民法院,诉求两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  ) ①人民法院应支持蒋某的诉求,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两个女儿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③大女儿需要赡养蒋某,小女儿无须赡养蒋某 ④蒋某未支付抚养费,无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义务,③④错误。 5.2008年老姜与妻子离婚后一直未再婚,12岁的独生女小姜则一直跟随母亲生活。2022年4月,老姜不幸罹患癌症,从生病到去世这段时间,一直由老姜妹妹姜某霞照顾,而小姜仅仅去医院看望父亲两次,并未实际照料父亲。2023年5月,姜某霞将哥哥的遗产20万元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小姜得知此事后,要求姑姑返还父亲的遗产,遭到了姑姑的反对,小姜遂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该案例中(  ) ①小姜未尽赡养义务,遗弃老姜,已丧失继承权 ②依照民法典公平的原则,姜某霞可适当分得遗产 ③小姜和姜某霞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遗产纠纷 ④小姜作为老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小姜在父亲生病时曾到医院看望,小姜的行为并不构成遗弃,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①错误。“必须”说法太绝对,③错误。 6.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10年后老王去世,在商量处理遗产时陈阿姨出示了王某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念陈××照顾我生活有功,百年后我将我的房产转给陈××。王××写于×年×月×日。”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那么陈阿姨(  ) ①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依法继承老人遗产 ②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属于继承,所以可以继承老人遗产 ③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遗产 ④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是遗嘱继承人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遗嘱继承属于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陈阿姨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遗产,而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老人遗产,②错误。陈阿姨是遗赠财产受益人,不是遗嘱继承人,④错误。 7.彭某(85周岁)因患阿尔兹海默症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生活无法自理。人民法院指定其大儿子彭某进为其监护人,并由其三个儿女轮流照看。2022年3月21日至9月20日,老人居住在二儿子彭某勇家,彭某勇在老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分10次从其名下银行卡取走存款共计145 720元。本案中(  ) ①人民法院积极督促成年子女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②人民法院指定彭某进为其监护人属于成年意定监护 ③彭某勇侵犯了彭某的财产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④彭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材料中人民法院的行为不符合该规定,②不选。彭某85周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彭某有民事权利能力,④说法错误。 8.李大爷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三儿子,剩余两套房产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不再探望老人和支付赡养费。李大爷一气之下当着3个邻居的面重新自己手书了一份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关于李大爷遗产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应按照公证遗嘱处理 ②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 ③手书的遗嘱因只有邻居见证而无效 ④按李大爷最后一份遗嘱处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处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邻居可以见证自书遗嘱,①③不选。 9.小红和小明是男女朋友,两人非常恩爱,到了适婚年龄就领了结婚证。但刚领完证,小红就发现小明患有严重的家族遗传病,根本就不适合结婚,小红对小明隐瞒病情的行为十分不满,想解除这段婚姻关系。这时,小红(  ) ①必须和小明分居一段时间才能申请离婚 ②应征求小明及双方父母的同意 ③可以和小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④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分居并不是申请离婚的必要前置条件,小红想要解除婚姻,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①错误;离婚自由是宪法以及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因此,离婚并不需要双方父母的同意,②错误。 10.2021年1月,离婚的李某嫁给张某,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的大儿子非张某亲生,但是一直与张某和李某一起生活。2022年1月15日,张某在工作中意外死亡,获得80万元的赔偿金。张某死亡时他的老母亲痛不欲生,此时李某腹中已经怀有二人的孩子。关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大儿子与张某构成扶养关系,享有法定继承资格 ②李某腹中的孩子和张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权 ③李某、李某的大儿子、李某腹中的孩子、张某的母亲都是法定继承人 ④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李某不具有对张某遗产的继承资格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材料中指出李某虽然嫁给张某,但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李某的儿子不能继承张某的赔偿金,故①不选。材料中指出虽然李某与张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但腹中孩子是张某的骨肉,所以法定继承人是张某的母亲和李某腹中的孩子,李某没有继承权,故②④正确,③不选。 11.项某(男)与褚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褚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褚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若褚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 ②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④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在这里,女方要求离婚,符合要求,①说法错误。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所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③说法错误。 12.李某甲在A县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时,因当时其未达到法定婚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甲遂使用亲戚的姓名(李某乙)及身份信息与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22年3月,李某甲以夫妻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诉至B市C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人民法院以不能证明结婚证上载明的与被告周某登记结婚的李某乙与本案原告李某甲系同一人为由驳回了起诉。由此可见(  ) ①婚姻自由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方能结婚 ③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方能予以婚姻登记 ④申请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出面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材料中指出李某甲用李某乙的身份信息与周某登记结婚,2022年3月夫妻关系破裂,李某甲遂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但人民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这说明结婚登记必须用本人身份信息且本人亲自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未体现婚姻自由和男女自愿,故①②不选。 13.2023年1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3月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2月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10万元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蒋某独自一人逛商场,买下一台电视机回家,宋某对此表示不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 ②蒋某投资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宋某若不同意蒋某购买电视机的买卖,可向商场主张无效 ④宋某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宋某不可向商场主张无效,③不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宋某婚后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④不选。 14.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阳阳,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阳阳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②保护阳阳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③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④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阳阳是丁某与刘某的孩子,保护阳阳既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又是权利,故②不选。根据民法典可知,婚后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除知识产权的收益外,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所以刘某婚后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④不选。 15.刘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两人于2019年生育一子。刘某于婚前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住房一套,首付款为全部房款的50%,剩下的房款准备在婚后慢慢还清。2022年3月,刘某因病去世。刘某在生病期间曾立下遗嘱,将婚前购买的住房的全部产权份额指定由他的父母继承。刘某去世后,王某与刘某的父母就遗产继承分割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 ①继承人刘某父母需承担刘某未偿还的全部个人债务 ②刘某所立遗嘱应为其小孩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刘某婚前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④刘某所立遗嘱中关于涉案房产的处分部分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①错误。刘某于婚前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住房一套,首付款为全部房款的50%,剩下的房款准备在婚后慢慢还清,故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16.阿峰与阿玉于2021年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后,阿峰染上赌博恶习,阿玉多次劝解无效。2022年3月,阿玉怀孕,在这期间阿峰仍然恶习不改。阿玉忍无可忍于2022年6月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2年1月15日,阿峰不顾阿玉反对向堂兄房某借了3万元人民币,全部赌博输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玉在怀孕期间,人民法院对诉讼不予受理 ②欠房某的3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阿玉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④阿玉虽在怀孕期间,若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阿玉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受理诉讼,①错误。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③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幼时父母离婚,人民法院将其判给父亲抚养,母亲则远走他乡再也没有出现过。刚开始,父亲因怜惜王某,对她还是很不错的,几乎有求必应。但是没过两年,父亲再婚有了一个男孩。父亲出于“女儿就是赔钱货”的观念,把她扔给了爷爷奶奶抚养,多年来不管不问,更没有支付抚养费。 王某在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期间,学费、生活费都是靠自己假期打零工赚取的。后来王某有了不错的工作,结婚生子家庭也很幸福,父亲却为了弟弟的结婚彩礼,向王某索要赡养费。女儿王某认为,父亲生而不养,枉为人父,别想在自己这里拿到一分钱。而父亲却认为,女儿是自己的骨肉,不管有没有抚养,都是自己的女儿,现在女儿这么有钱,就必须负责养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王某、王某父亲存在哪些不当行为。 答案 (1)王某及其父亲都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没有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王某父亲把王某送给爷爷奶奶抚养,没有尽到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3)王某父亲有重男轻女思想,为儿子讨要彩礼,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和婚育新风。 (4)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王某父亲曾对其悉心照顾,王某拒绝给付任何费用,没有履行敬老义务。 18.(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刘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张甲。张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获得价值180万元的房产。后刘某去世,张甲成年后在外地工作。张某独自一人生活,其侄女张乙经常过来照料。张某考虑自己年事已高,便与张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明确张某去世后,180万元房产赠与张乙。后张乙按照协议履行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张甲、张乙就该房产的处分产生纠纷。 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该案例中分别通过法定继承、遗赠方式处分的遗产及权利人,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法定继承:90万元,张某和张甲各45万元。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去世且无遗嘱,应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共有财产中析出。 (2)遗赠扶养协议:135万元归张乙所有。张某只能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135万元,且张乙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9.(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地知名画家黄某经营一家画廊,年收入在50万元左右,早年与前妻(女儿随母生活)离异之后,他没有再婚。自2010年开始,黄某与女友杨某在一起共同生活(请过客但没有登记领证)。2022年11月,6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几百万元的遗产。黄某未留下任何遗嘱。杨某在黄某去世第二天起,用黄某的手机将其银行存款分多次转走,共计300余万元。黄某女儿小黄找到杨某要求返还300余万元遗产,但遭到拒绝。于是小黄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返还300余万元的不当得利。杨某认为,自己与黄某共同请过客,具有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且存在公开稳定的夫妻关系长达十多年,从本质上讲已经是婚姻关系,属于合法夫妻,应该享有继承权。 杨某的言行合法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本案中,自2010年开始,黄某与女友杨某在一起共同生活(请过客但没有登记领证),显然不符合司法解释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认定彼此存在婚姻关系。事实婚姻不成立,杨某自然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无法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婚姻权利,杨某自然就不属于民法典列举的法定继承人。 (2)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黄某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杨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3)因此,杨某的言行不合法。 20.(16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女士与赵先生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2020年初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先生名下。2022年底,赵先生对外宣称这套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卖给急需用房的周先生。随后周先生与赵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付清房款,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2023年8月,王女士和赵先生离婚,分割房产时王女士才得知该套商品房已被卖出,然而钱款却不见踪影。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遂将周先生告上法庭,主张追回该房屋。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王女士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8分) (2)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王女士的主张?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8分) 答案 (1)有法律依据。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该房屋系王女士与赵先生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赵先生未经王女士同意,将该套商品房出售给周先生,该行为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赵先生以市场价售出该房屋,但王女士未得到应得钱款,该行为对王女士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2)不支持。周先生与赵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急需用房的周先生在赵先生的误导下认为这套房屋的产权归赵先生所有,周先生以市场价购得该房屋,本身行为无过错,适用善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周先生与赵先生办理了过户手续,周先生合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王女士无权追回。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单元检测试卷(2) 家庭与婚姻-(课件PPT+Word教案)【步步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教师用书(统编版2019)
1
单元检测试卷(2) 家庭与婚姻-(课件PPT+Word教案)【步步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教师用书(统编版2019)
2
单元检测试卷(2) 家庭与婚姻-(课件PPT+Word教案)【步步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教师用书(统编版2019)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