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八年级下核心知识点 1.制度类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兵役制度: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区别于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制度)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 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 2.方针类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理想类 人类的崇高理想,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平等 人类的崇高理想,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平等 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正义 4.核心类 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核心:宪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 司法改革的核心:司法公正 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公平正义 5.根本类 宪法的地位:我国的根本法;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依法治国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根本所在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宪法性质: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国家的根本法:宪法 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区别于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6.基本类 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 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权利 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 基本义务:①遵守宪法法律 ②维护国家利益 ③依法服兵役 ④依法纳税 ⑤劳动、受教育的义务 ⑥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基本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义务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制度)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基本国情: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行使审判权 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的基本精神:追求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 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之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正义 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正义 公民的基本德行:正义感 7.基础类 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宪法。 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宪法监督制度 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经济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 8.性质、本质、实质、特征、特点类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义国家。 宪法性质: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主席性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性质: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监察委员会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人民法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 全过程民主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 中国人权显著特征: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 宪法的规定具有的特点:原则性 和解特点:快速便捷的解决争议方式 调解特点: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 仲裁特点:灵活性、快捷性、保密性、广泛适用性、一裁终局制 诉讼特点:最正规最权威,维权的最后屏障 9.体现类 宪法性质: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10.表现类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11.重要类 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集体经济的地位: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 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 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正义 社会生活的重要主题:追求正义 12.地位类 宪法的地位:我国的根本法;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根本政治制度 国有经济的地位: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集体经济的地位: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位: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主席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国务院地位:中央人民政府,我国最高行政机关 13.最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 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最大的人权:人民幸福生活 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 诉讼特点:最正规最权威,维权的最后屏障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区别,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国务院地位:中央人民政府,我国最高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的体制(构成):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监察机关)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 14.目标类 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正义 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公平正义 15.带“一”类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构成: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宪法。 仲裁特点:灵活性、快捷性、保密性、广泛适用性、一裁终局制 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相统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之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正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 16.带二(两)类 宪法构成: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17.带三类 宪法构成: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18.带四类 宪法构成: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国家主席、副主席当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四十五周岁 19.带五类 国家主席、副主席当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四十五周岁 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五年) 20.意识、素质、美德、精神、品质、文化类 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的基本精神:追求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21.“党”类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 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宪法性质: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制度)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22.“总”类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构成: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23.民主、法治、教育类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义国家。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 全过程民主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人民政协的主题:团结和民主 人民政协的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保证:法治 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的基本精神:追求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 法治标定自由的界限;法治是自由的保障 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之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正义 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公平正义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 劳动、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基本义务:①遵守宪法法律 ②维护国家利益 ③依法服兵役 ④依法纳税 ⑤劳动、受教育的义务 ⑥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4.之路、之本、之要、之根、根本类 宪法的地位:我国的根本法;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依法治国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根本所在 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注意: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宪法性质: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国家的根本法:宪法 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区别于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25.首要、主要、主体类 监察机关的职责:监督职责(首要职责)、调查职责(经常性工作)、处置职责 监督宪法实施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本行政区域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主体:地方各级人大 兵役制度: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区别(易错点):我国经济社会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 26.机关、机构类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注意: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 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调解组织:居委会或村委会、行政机关、人民法院 诉讼适用范围:人身、财产争议、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权益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区别,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分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位: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主席性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性质: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行政机关的组成: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国务院地位:中央人民政府,我国最高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监察委员会的体制(构成):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监察机关)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机关的职责:监督职责(首要职责)、调查职责(经常性工作)、处置职责 处置职责: 适 用 处置方式 (1)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 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予以诫勉 (2)违法公职人员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 (3)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 问责 (4)涉嫌职务犯罪 调查结果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 提出监察建议 人民法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民主集中制 宪法构成: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27.关系、关键类 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相统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28.政府类 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行政机关的组成: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国务院地位:中央人民政府,我国最高行政机关 29.中国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人权显著特征: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 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核心:宪法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30.共同类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1.其他类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解释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 人身自由的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我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 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行使监督权时应注意: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财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捐、赠、送、买) 享有物质帮助权的条件: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维权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和解适用范围:消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 调解方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调解适用范围:广泛适用 仲裁适用范围: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争议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自诉、刑事公诉) 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国家安全: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密、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 国家荣誉: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兵役种类:现役与预备役 未履行依法纳税的行为:逃税、欠税、骗税、抗税 法定义务: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具有强制性 违反义务需担责: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履行法定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法律鼓励做的积极去做 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政协委员的产生:协商推荐(不是选举) 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 国家对公有制经济的态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 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 按劳分配的要求:在现阶段,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 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区别人大代表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法律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国家主席职权: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 监察委员会监察对象: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监察委员会职权: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人民法院的组成: 人民检察院的组成: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检察权 平等的大敌:特权 公平的内容: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 评价社会制度的价值标准:正义 社会生活的重要主题:追求正义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