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湖北省仙桃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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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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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湖北省
地区(市)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地区(区县) 仙桃市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1 KB
发布时间 2025-04-09
更新时间 2025-04-09
作者 学科网试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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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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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实验高中2025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政治试题 一、单选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1. 2024年2月18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行贿、受贿一案,判处被告人王某犯行贿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本案中,王某( ) ①应承担他是否有罪的举证责任 ②承担了刑事责任附加民事责任 ③有权委托辩护人维护他的权益 ④对一审判决不服可继续上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李某生活。小芙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小芙的母亲以各种理由拒绝,小芙的亲生父亲因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为由拒绝支付小芙的抚养费。李某随后带着小芙改嫁给带有一儿子的陈某,陈某因两个孩子上学经济压力大,要求正上初中的小芙辍学外出打工。对上述情形中家长的做法分析错误的是( ) 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小芙的父亲对小芙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②陈某作为继父,未尽到对小芙的教育义务 ③小芙父亲因权利未得以实现,可以拒绝履行义务 ④陈某因经济压力大,所作所为情有可原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在我国,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 提起公诉( ) A. 公安机关 B. 监察委员会 C. 人民法院 D. 人民检察院 4. 某学校开考试总结会,有位教师所教班级成绩排名年级倒数第一,校长点名批评这位教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该教师当场反问:“校长,我水平差,我家孩子只上了985大学,你家孩子是北大还是清华毕业?”校长一时语塞,原来校长家的孩子只有大专学历。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该教师的反驳 A. 违背了同一律的要求,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 B. 违背了排中律的要求,犯了“两不可”的错误 C. 违背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D. 遵循了科学思维结果可检验性要求,坚持了真理 5. 孙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与一台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孙某为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孙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③人民法院对孙某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④孙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王大妈今年60多岁,有3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小张一岁左右就被送养。王大妈因为丈夫生病花光积蓄,两个儿子生意失败家庭拮据。后王大妈得了脑梗,生活困难,靠向亲戚借钱勉强度日。关于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无论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小张都没有义务赡养王大妈 B. 小张必须赡养王大妈,因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C. 小张对王大妈有赡养义务 D. 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王大妈不存在赡养义务 7. 老师问:“你的作业做完了吗?”学生答:“我作业做得很认真。”学生的回答(  ) A. 违反了同一律 B. 违反了排中律 C. 违反了矛盾律 D. 不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8. 张乙是张甲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因病去世,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2年冬,张母病逝,刘某认为自己尽了赡养张母的主要义务,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张乙与刘某就张母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不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 ②刘某是张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 ③张乙无权继承张母的遗产 ④张乙没有对张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姜某系某建筑公司临时性用工,2021年4月双方订立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第八条约定姜某“工伤责任自负”。这一约定( ) ①违背了劳动合同合法公平的原则②建筑公司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 ③尊重了当事人工伤待遇的自主选择④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10. 某当事人的公众号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成员”名义进行业务宣传。经查,该当事人假冒国企员工,且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相关国企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材料中的当事人( ) ①是典型的“搭便车”,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②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其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实施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开展经济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2008年,绝味公司注册成立并申请注册了5款商标。到2019年12月,“绝味”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餐饮品牌。2022年,绝味公司发现在市场上出现多家名为“纯味”的店铺,不仅门店的装修风格与绝味近似,连使用的商标相似度都很高——均为手握红辣椒的鸭子与文字组合,其官方网站还将门店照片与商标置于显著位置宣传。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纯味”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纯”与“绝”二字字形明显不同,不会产生混淆 ②“绝味”公司在经营中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纯味”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 ③“纯味”的经营行为丰富了消费者的购物选择,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④“纯味”通过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④ D. ②③ 12. 郑先生对其妻黄女士长期实施家庭暴力,黄女士担心起诉离婚后丈夫会对她进行报复,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在受理当日进行审查,依法裁定禁止郑先生对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黄女士及其近亲属,令郑先生迁出黄女士住所,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说明(  ) ①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强有力抓手 ③人民法院依法严打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行为 ④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维护妇女各方面合法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习近平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法律角度看,下列对案例解读正确的是( ) A. 小李受雇于某公司,入职前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后发生工伤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赔 B.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继承是因其尽了抚养义务,是基于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C. 黄某某和杨某在结婚7年后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D. 通过“信用炒作”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等不当利益行为是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14. 龙港市是我国首例“民告官”案件的发源地。当今,该市正探索走出一条关于行政诉讼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的新路子。截至2022年10月,该市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呈现下降势。下列纠纷适用于行政诉讼的是( ) A. 郭某因所购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与4S店发生的纠纷 B. 李某与其所在单位就劳动报酬发生的纠纷 C. 张某因在小区门口违章停车被交警处罚不服 D. 王某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被提起公诉 15. 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①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三代直系血亲 ②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及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 ③我国民法采用世代亲计算法,直系血亲从自己算起 ④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某公司通过招聘平台向社会发布了一批公司人员招聘信息。闫某某投递了求职简历,其投递的求职简历中,户籍所在地填写为“XX省XX市”。某公司查阅其投递的简历后,认为闫某某不适合招聘岗位,原因为闫某某系XX省人。该公司( ) ①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 ②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③违反了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④侵害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7. 下列能够反映思维的间接性和概括性特征的有( ) ①太阳东升西落 ②昼夜循环 ③某同学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④ 18. 黄某在某美容院接受了超皮秒美容祛斑手术,双方约定手术次数为三次,费用为15000元。在接受了第一次手术后,黄某的脸上出现红疹及瘙痒,遂与美容院协商要求退款。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黄某与美容院已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且违约在先 B. 黄某需举证脸上出现的红疹及瘙痒与美容院有关 C. 黄某健康权受损,美容院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D. 美容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19. 谭某与罗某是夫妻。婚前谭某在当地购买了一处房产并进行了产权登记,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由于购房时间较晚一直到结婚之后房产证才下来。后罗某与谭某感情不和,罗某将谭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且要求分割谭某名下共同使用的这套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该套房产是婚前财产,属于谭某的个人财产 ③该套房产的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裁判离婚后三十日届满,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0. 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这一寓言故事从反面告诉我们( ) ①科学思维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②科学思维不盲目相信书本结论 ③科学思维要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 ④只有科学思维才能反作用于实践,促进事物发展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主观题(40分) 21. (2025·广东·一模)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19 年 3 月底,江某(女,18 岁,因未达法定婚龄,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为能赶上其男友林某(男,28 岁)所在单位的集体购房,谎称其身份证已丢失,以购买进口药品需用某市居民身份证为借口,向张某(女,28 岁)借用身份证。随后,江某假冒张某之名到其单位拿走张某所在地的公共户口簿,与林某一起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 6 月,江某再次冒用张某名义到其单位办理其他手续时被发现。张某为此向某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  在北京冬奥会效应下,大众的冰雪运动热情被点燃,冰雪消费热情进一步升温。小李大学刚毕 业,恰逢此机遇,他就想自己创业,开一家经营滑雪装备的专营店。 (1)结合材料一回答:被告的行为为什么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江某应承担什么样的侵权责任? (2)结合材料二回答:如果你是小李,你应该怎样才能开出这家店? 22. 材料一 甲厂与张某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由于双方债务尚未结清,甲厂未将张某档案材料及时转出。一年以后,张某认为档案材料仍在甲厂,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甲厂给付一年基本生活费。甲厂认为随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不同意给付张某基本生活费。为此,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厂给付一年基本生活费。 (1)假如你是本案仲裁委员会委员,你会同意张某的请求吗?说明理由。 材料二 2021年5月,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宣讲会上称用某款净水器过滤后的水好喝又健康,而且喝凉的更有益老年人身体健康,不建议烧开喝。不顾同伴李大爷的劝阻,刘大爷按照销售人员提示先购买3580元滤芯(现场转账3000元,现金支付580元),后“免费”领取了该款净水器。数日后,刘大爷因喝凉净化水出现胃部不适,住院治疗共花费1200元。经查证,该机器并未取得国家卫生部涉水产品批件,且外包装上标注的公司也从未生产过该款净水器。刘大爷要求该公司退货退款并承担治疗费用,该公司则以刘大爷生病住院与产品无关为由予以拒绝。随后,刘大爷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2)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刘大爷可以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3. 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银发经济也是热议话题。 2024年被认为是我国银发经济的元年。从《“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首次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到2024年首场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再到我国首部以其命名的国家级文件,“银发经济”多次被“点名”。 我国目前有近3亿老年人,2023年老年用品市场的规模达到了5万亿元。据预测,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占总人口比重将超30%.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的生活、健康、精神等方面的需求都在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以“60后”为代表的“新老年群体”推动着需求结构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发展银发经济有利于顺应这一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产品和服务需求也蓬勃发展。银发经济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涵盖一二三产业,孕育着新机遇,也必将催生新领域和新赛道。为老年人服务的市场实现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协同发展,而服务好每位老年人,是政府、企业及全社会都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科学思维的特征”为发展银发经济提出三条建议。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实验高中2025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政治试题 一、单选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1. 2024年2月18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行贿、受贿一案,判处被告人王某犯行贿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本案中,王某( ) ①应承担他是否有罪的举证责任 ②承担了刑事责任附加民事责任 ③有权委托辩护人维护他的权益 ④对一审判决不服可继续上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本案属于公诉案件,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在人民检察院,王某是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自己无罪的责任,①不符合题意。 ②:材料没有涉及王某的民事责任,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本案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上诉的权利,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李某生活。小芙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小芙的母亲以各种理由拒绝,小芙的亲生父亲因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为由拒绝支付小芙的抚养费。李某随后带着小芙改嫁给带有一儿子的陈某,陈某因两个孩子上学经济压力大,要求正上初中的小芙辍学外出打工。对上述情形中家长的做法分析错误的是( ) 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小芙的父亲对小芙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②陈某作为继父,未尽到对小芙教育义务 ③小芙的父亲因权利未得以实现,可以拒绝履行义务 ④陈某因经济压力大,所作所为情有可原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③: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小芙的父亲对小芙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小芙的母亲以各种理由拒绝小芙父亲的探视,小芙父亲可以采取合法途径维权,而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仍需履行对小芙的义务,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③错误但符合题意,入选。 ②④:李某带着小芙改嫁给陈某,陈某与小芙形成了法律关系上的扶养关系,陈某对小芙有教育的义务,不得迫使小芙辍学,②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④错误但符合题意,入选。 故本题选D。 3. 在我国,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 提起公诉( ) A. 公安机关 B. 监察委员会 C. 人民法院 D. 人民检察院 【答案】D 【解析】 【详解】D:根据教材知识,在我国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D正确。 ABC: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均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4. 某学校开考试总结会,有位教师所教班级的成绩排名年级倒数第一,校长点名批评这位教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该教师当场反问:“校长,我水平差,我家孩子只上了985大学,你家孩子是北大还是清华毕业?”校长一时语塞,原来校长家的孩子只有大专学历。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该教师的反驳 A. 违背了同一律的要求,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 B. 违背了排中律的要求,犯了“两不可”的错误 C. 违背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D. 遵循了科学思维结果可检验性要求,坚持了真理 【答案】A 【解析】 【详解】ABC:校长的话题是评价教师是否合格,该老师的反驳则将话题转换为评价家长,违背了同一律的要求,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没有违背矛盾律和排中律,A符合题意,BC不符合题意。 D:该教师的反驳并不体现科学思维,不能用自己孩子考上的大学的水平,来证明自己作为老师是合格的,不能说明坚持了真理,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5. 孙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与一台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孙某为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孙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③人民法院对孙某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④孙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此案件属于刑事诉讼,孙某做为被告可以委辩护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①错误。 ②: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法律援助服务是有条件的,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享受,②错误。 ③: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孙某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③正确 ④:作为刑事诉讼,孙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 王大妈今年60多岁,有3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小张一岁左右就被送养。王大妈因为丈夫生病花光积蓄,两个儿子生意失败家庭拮据。后王大妈得了脑梗,生活困难,靠向亲戚借钱勉强度日。关于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无论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小张都没有义务赡养王大妈 B. 小张必须赡养王大妈,因为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C. 小张对王大妈有赡养义务 D. 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王大妈不存在赡养义务 【答案】D 【解析】 【分析】 【详解】ACD: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王大妈不存在赡养义务,D应选,AC不选。 B:说法错误,小张是否赡养王大妈,不是看他们是否有血缘关系,而是看小张与他的养父母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B不选。 故本题选D。 【点睛】 7. 老师问:“你的作业做完了吗?”学生答:“我作业做得很认真。”学生的回答(  ) A. 违反了同一律 B. 违反了排中律 C. 违反了矛盾律 D. 不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答案】A 【解析】 【详解】AD:“作业做完”和“作业做得很认真”是两个不同的论断,所以学生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A符合题意,D错误。 BC:学生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而不涉及排中律、矛盾律,BC排除。 故本题选A。 8. 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因病去世,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2年冬,张母病逝,刘某认为自己尽了赡养张母的主要义务,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张乙与刘某就张母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不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 ②刘某是张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 ③张乙无权继承张母的遗产 ④张乙没有对张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为了保障丧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刘某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①排除,②符合题意。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权并没有被剥夺,无权继承张母的遗产说法错误,③排除。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9. 姜某系某建筑公司临时性用工,2021年4月双方订立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第八条约定姜某“工伤责任自负”。这一约定( ) ①违背了劳动合同合法公平的原则②建筑公司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 ③尊重了当事人工伤待遇的自主选择④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某建筑公司与姜某订立的2年期限劳动合同中有“工伤责任自负”条款,建筑公司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违背了劳动合同合法公平的原则,①②符合题意。 ③:材料中的合同条款违背了劳动合同合法公平的原则,不尊重当事人工伤待遇的合法权益,③错误。 ④: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第八条约定姜某“工伤责任自负”,属于劳动合同的正式条款而非补充条款,但违背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 某当事人的公众号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成员”名义进行业务宣传。经查,该当事人假冒国企员工,且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相关国企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材料中的当事人( ) ①是典型的“搭便车”,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②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其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实施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开展经济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该当事人假冒国企员工,且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相关国企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是典型的“搭便车”,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其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①②符合题意。   ③:材料中的当事人未实施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③不符合题意。              ④:材料中的当事人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未涉及开展经济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原则,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1. 2008年,绝味公司注册成立并申请注册了5款商标。到2019年12月,“绝味”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餐饮品牌。2022年,绝味公司发现在市场上出现多家名为“纯味”的店铺,不仅门店的装修风格与绝味近似,连使用的商标相似度都很高——均为手握红辣椒的鸭子与文字组合,其官方网站还将门店照片与商标置于显著位置宣传。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纯味”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纯”与“绝”二字字形明显不同,不会产生混淆 ②“绝味”公司在经营中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纯味”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 ③“纯味”的经营行为丰富了消费者的购物选择,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④“纯味”通过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④ D. ②③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虽然二者整体上只有“纯”与“绝”一字之差,但使用相似的门店装修风格和商标,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已经造成了较大的混淆可能性,构成对绝味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纯味”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①错误。 ②:“绝味”在经营中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纯味”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②正确。 ③:“纯味”使用的商业标识与“绝味”很相似,容易误导消费者,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造成不正当竞争,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③错误。 ④:“纯味”通过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2. 郑先生对其妻黄女士长期实施家庭暴力,黄女士担心起诉离婚后丈夫会对她进行报复,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在受理当日进行审查,依法裁定禁止郑先生对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黄女士及其近亲属,令郑先生迁出黄女士住所,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说明(  ) ①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强有力抓手 ③人民法院依法严打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行为 ④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维护妇女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错误。 ②③:黄女士担心起诉离婚后丈夫会对她进行报复,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此举有效的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强有力抓手,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说明人民法院依法严打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行为,②③正确。 ④: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而不是维护妇女各方面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3. 习近平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法律角度看,下列对案例解读正确的是( ) A. 小李受雇于某公司,入职前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后发生工伤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赔 B.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继承是因其尽了抚养义务,是基于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C. 黄某某和杨某在结婚7年后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D. 通过“信用炒作”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等不当利益行为是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小李受雇于某公司,接受公司的管理,并从事该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就视为小李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小李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经工伤认定后,小李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故A错误。 B: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该选项中的“抚养”应为“赡养”,故B错误。 C:仲裁法规定,离婚纠纷不能仲裁。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诉讼来解决,故C错误。 D: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选项符合这一规定,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故D正确。 故本题选D。 14. 龙港市是我国首例“民告官”案件发源地。当今,该市正探索走出一条关于行政诉讼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的新路子。截至2022年10月,该市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呈现下降势。下列纠纷适用于行政诉讼的是( ) A. 郭某因所购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与4S店发生的纠纷 B. 李某与其所在单位就劳动报酬发生的纠纷 C. 张某因在小区门口违章停车被交警处罚不服 D. 王某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被提起公诉 【答案】C 【解析】 【详解】A:郭某因所购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与4S店发生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不适用行政诉讼,A不选。 B:李某与其所在单位就劳动报酬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不适用行政诉讼,B不选。 C:行政诉讼是民告官,张某因在小区门口违章停车被交警处罚不服,是关于交警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C入选。 D:诋毁戍边英雄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提起刑事诉讼,D不符合题意。 故答案选C。 15. 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①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三代直系血亲 ②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及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 ③我国民法采用世代亲计算法,直系血亲从自己算起 ④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民法采用世代亲计算法,直系血亲从自己算起,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三代直系血亲,①③正确。 ②: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及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不可以结婚,②错误。 ④:并不是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6. 某公司通过招聘平台向社会发布了一批公司人员招聘信息。闫某某投递了求职简历,其投递的求职简历中,户籍所在地填写为“XX省XX市”。某公司查阅其投递的简历后,认为闫某某不适合招聘岗位,原因为闫某某系XX省人。该公司( ) ①免除了自己法定责任 ②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③违反了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④侵害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④:该公司以“闫某某系XX省人”为由拒绝聘用闫某某,属于就业歧视,侵害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②④正确。 ①:材料未涉及该公司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①不符合题意。 ③: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材料没有体现违反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7. 下列能够反映思维的间接性和概括性特征的有( ) ①太阳东升西落 ②昼夜循环 ③某同学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②:“太阳东升西落”、“昼夜循环”是凭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到的,不符合思维的特征,①②排除。 ③④:思维的间接性是指思维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思维的概括性是指思维能够从多种事物及其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某同学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均是通过抽象思维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反映了思维的间接性和概括性,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8. 黄某在某美容院接受了超皮秒美容祛斑手术,双方约定手术次数为三次,费用为15000元。在接受了第一次手术后,黄某的脸上出现红疹及瘙痒,遂与美容院协商要求退款。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黄某与美容院已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且违约在先 B. 黄某需举证脸上出现的红疹及瘙痒与美容院有关 C. 黄某健康权受损,美容院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D. 美容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详解】A:若黄某脸上的红疹以及瘙痒与美容院的祛斑手术有关,黄某要求退款并不构成违约,A不选; B:主张权利靠举证,黄某要求美容院退款,需证明脸上出现的红疹及瘙痒与美容院的祛斑手术构成因果关系,B说法正确; C:美容院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担承担侵权责任,C排除; D:根据题意,尚不明确黄某脸上的红疹以及瘙痒是否与美容院的祛斑手术有关,并且本案不涉及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D不选。 故本题选B。 19. 谭某与罗某是夫妻。婚前谭某在当地购买了一处房产并进行了产权登记,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由于购房时间较晚一直到结婚之后房产证才下来。后罗某与谭某感情不和,罗某将谭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且要求分割谭某名下共同使用的这套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该套房产是婚前财产,属于谭某的个人财产 ③该套房产的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裁判离婚后三十日届满,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①正确。 ②:该房产是谭某婚前购买,属于谭某婚前财产,②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离婚冷静期”三十日适用于协议离婚,而不是裁判离婚,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0. 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这一寓言故事从反面告诉我们( ) ①科学思维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②科学思维不盲目相信书本结论 ③科学思维要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 ④只有科学思维才能反作用于实践,促进事物发展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宋人揠苗助长而苗槁死告诉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和遵循规律,①③符合题意。 ②:材料旨在说明宋人揠苗助长为坚持科学思维,未体现盲目相信书本结论的内容,②不符合题意。 ④:思维对实践具有反作用。不是科学思维才有可能反作用于实践,该选项说法太绝对,④错误。 故本题选B。 二、主观题(40分) 21. (2025·广东·一模)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19 年 3 月底,江某(女,18 岁,因未达法定婚龄,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为能赶上其男友林某(男,28 岁)所在单位的集体购房,谎称其身份证已丢失,以购买进口药品需用某市居民身份证为借口,向张某(女,28 岁)借用身份证。随后,江某假冒张某之名到其单位拿走张某所在地的公共户口簿,与林某一起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 6 月,江某再次冒用张某名义到其单位办理其他手续时被发现。张某为此向某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  在北京冬奥会效应下,大众的冰雪运动热情被点燃,冰雪消费热情进一步升温。小李大学刚毕 业,恰逢此机遇,他就想自己创业,开一家经营滑雪装备的专营店。 (1)结合材料一回答:被告的行为为什么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江某应承担什么样的侵权责任? (2)结合材料二回答:如果你是小李,你应该怎样才能开出这家店? 【答案】(1)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江某为达到领取结婚证、参加单位集体购房的目的,利用原告身份证,假冒原告姓名到有关单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构成对原告姓名权的侵犯。②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①采取个体工商户的形式。②准备申请的相关文件和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③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④准备资金和场地,在店中醒目位置摆放营业执照后,才能开业;⑤依据法律规定交纳增值税等。 【解析】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此题考查姓名权、侵权责任的知识,回顾教材具体内容,审读材料,分层找关键词,把握材料有效信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江某假冒张某之名到其单位拿走张某所在地的公共户口簿,与林某一起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联系姓名权。 关键词②:同年 6 月,江某再次冒用张某名义到其单位办理其他手续时被发现。张某为此向某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本题属于简答题,考查创办企业的具体要求的知识,依据教材知识作答即可。 22. 材料一 甲厂与张某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由于双方债务尚未结清,甲厂未将张某档案材料及时转出。一年以后,张某认为档案材料仍在甲厂,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甲厂给付一年基本生活费。甲厂认为随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不同意给付张某基本生活费。为此,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厂给付一年基本生活费。 (1)假如你是本案仲裁委员会委员,你会同意张某的请求吗?说明理由。 材料二 2021年5月,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宣讲会上称用某款净水器过滤后的水好喝又健康,而且喝凉的更有益老年人身体健康,不建议烧开喝。不顾同伴李大爷的劝阻,刘大爷按照销售人员提示先购买3580元滤芯(现场转账3000元,现金支付580元),后“免费”领取了该款净水器。数日后,刘大爷因喝凉净化水出现胃部不适,住院治疗共花费1200元。经查证,该机器并未取得国家卫生部涉水产品批件,且外包装上标注的公司也从未生产过该款净水器。刘大爷要求该公司退货退款并承担治疗费用,该公司则以刘大爷生病住院与产品无关为由予以拒绝。随后,刘大爷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2)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刘大爷可以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答案】(1)甲厂不必给付张某一年的基本生活费。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劳动合同而产生,因劳动合同期满而消除。甲厂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两年后合同期满,双方也未续订,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甲厂不必给付张某基本生活费。 (2)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本案中,刘大爷就其与该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某公司应就其产品质量合格,以及该产品与损害结果之间不构成因果关系的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②该款净水器及其随附的说明书、产品合格书(物证);参加宣讲会的同伴李大爷的证人证言;银行借记卡账户明细、现场开具的发票、医院病例、出院证明等书证;产品质量鉴定书等鉴定意见。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合同纠纷及诉讼举证 考点考查: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合同、举证原则、证据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假如你是本案仲裁委员会委员,你会同意张某的请求吗? 本题要求表明态度并说明理由。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首先调动教材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甲厂不必给付张某一年的基本生活费。 有效信息②:甲厂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两年后合同期满,双方也未续订,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从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角度说明理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甲厂不必给付张某一年的基本生活费。 得分点②: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劳动合同而产生,因劳动合同期满而消除+甲厂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两年后合同期满,双方也未续订,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甲厂不必给付张某基本生活费。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本题要求说明双方当事人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并指出刘大爷可以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首先调动教材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有效信息②:刘大爷因喝凉净化水出现胃部不适,住院治疗共花费1200元。经查证,该机器并未取得国家卫生部涉水产品批件,且外包装上标注的公司也从未生产过该款净水器→说明刘大爷应就其与该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③:刘大爷应年事已高,欠缺专业知识→某公司应就其产品质量合格,以及该产品与损害结果之间不构成因果关系的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④:“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宣讲会上称用某款净水器过滤后的水好喝又健康” “不顾同伴李大爷的劝阻,刘大爷按照销售人员提示先购买3580元滤芯(现场转账3000元,现金支付580元)后‘免费’领取了该款净水器”“经查证,该机器并未取得国家卫生部涉水产品批件,且外包装上标注的公司也从未生产过该款净水器”——说明刘大爷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该款净水器及其随附的说明书、产品合格书(物证);参加宣讲会的同伴李大爷的证人证言;银行借记卡账户明细、现场开具的发票、医院病例、出院证明等书证;产品质量鉴定书等鉴定意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本案中,刘大爷就其与该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某公司应就其产品质量合格,以及该产品与损害结果之间不构成因果关系的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得分点②:该款净水器及其随附的说明书、产品合格书(物证);参加宣讲会的同伴李大爷的证人证言;银行借记卡账户明细、现场开具的发票、医院病例、出院证明等书证;产品质量鉴定书等鉴定意见+证据种类。 【点睛】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23. 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银发经济也是热议话题。 2024年被认为是我国银发经济的元年。从《“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首次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到2024年首场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再到我国首部以其命名的国家级文件,“银发经济”多次被“点名”。 我国目前有近3亿老年人,2023年老年用品市场的规模达到了5万亿元。据预测,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占总人口比重将超30%.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的生活、健康、精神等方面的需求都在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以“60后”为代表的“新老年群体”推动着需求结构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发展银发经济有利于顺应这一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产品和服务需求也蓬勃发展。银发经济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涵盖一二三产业,孕育着新机遇,也必将催生新领域和新赛道。为老年人服务的市场实现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协同发展,而服务好每位老年人,是政府、企业及全社会都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科学思维的特征”为发展银发经济提出三条建议。 【答案】示例: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从银发经济的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银发经济:我国发展银发经济应从我国当前的人口老龄化状况、老年用品市场发展状况出发。②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通过对银发经济的分析,找出银发经济的发展的规律,对银发经济的发展前景作出合理的推理;我国发展银发经济应通过有效分析我国养老市场规律,准确预测我国老年用品市场发展趋势来规划其前景。③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我国发展银发经济应充分运用其服务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实践来反复检验,以使其更好的顺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银发经济的发展 考点考查:科学思维的特征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 【详解】本题属于开放型题,要求考生为发展银发经济提出三条建议。需要结合材料与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联系实际分析作答。参考角度: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只要围绕主题作答,言之有理即可。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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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湖北省仙桃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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