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四 社会争议解决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年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课件(统编版)
【课标要求】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学会依法解决争议,学会寻求法律援助
科学精神:正确认识解决社会争议的不同方式,正确理解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学会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体系】
【主干知识梳理】
核心考点一、认识调解与仲裁
一、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提醒】人民调解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也不同于诉讼调解,只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才属于调解解决纠纷。人民调解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2.调解的类型: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性质不同 主体不同 效力不同 作用不同 是否收费
人民
调解 属于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途径 不收费
行政
调解 属于诉讼外调解 行政机关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方便、高效率 不收费
仲裁
调解 属于诉讼外调解 仲裁委员会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加便捷
经济,对外影响更小,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诉讼
调解 属于诉讼调解 法院 具有等同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 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途径 收费
3.调解的特点
(1)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
(2)尊重当事人权利
(3)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4)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5)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诉讼和解 调解
含义 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法律地位 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适用范围 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 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
法律效力 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
【知识拓展】比较调解与和解
种类 主持者 特点 效力
诉讼
调解 人民法院 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①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知识总结】全面理解调解
二、仲裁
1.仲裁的含义: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提醒】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等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2.仲裁的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3.仲裁的特点
(1)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使用。
(2)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3)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更加便捷经济(4)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拓展】 一般民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提醒】当事人就其所发生的争议,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之间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统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核心考点二 诉讼与诉讼权利
一、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3.诉讼的主要类型: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见下一页列表)
仲裁 诉讼
管辖方式 协议管辖 强制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制定仲裁员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审理方式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实行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者再审,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知识拓展】: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提醒】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知识拓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诉讼的目的不同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举证责任不同
民事
诉讼 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 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
行政
诉讼 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的问题 只能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 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刑事
诉讼 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
【特别提醒】三种诉讼的侧重点
(1)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诉讼旨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并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相关链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两审终审制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上诉自由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提醒】
上诉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三.法律援助
(1)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法律援助的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提醒】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3)法律援助的程序
①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②办理: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提醒】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对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请你说说它们三者的区别。
行政复议:爸爸的车被贴了罚单,爸爸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呆萌眼神:政府,你再想想看,你刚才那么做到底对不对)(申请行政复议是免费的)。
行政诉讼:民告官(凶巴巴眼神:政府,告的就是你)。
行政调解:政府是是调解员,劝双方当事人好好的(政府慈爱眼神:你们好好的。视频守护解放西警察调解)。
【知识拓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
核心考点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与应诉
(1)起诉:俗称“打官司”,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①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我国人民法院的分类: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提醒】诉讼法规定了管辖制度,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级别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地域管辖。
②立案: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2)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提醒】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知识拓展】全面理解管辖制度(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审理与判决
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1)开庭审理
①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②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2)上诉与二审。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知识提醒】
1.刑事诉讼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提起公诉、审判三个阶段,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知识拓展】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1.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有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3.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4.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
核心考点四 用证据说话
1.证据及其重要性
(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重要性:
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手机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证据的种类
①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②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③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提醒】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知识拓展】1.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
在诉讼案件中常出现的“事实”指的是法律事实,它和现实生活中的事实(生活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还有许多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所以,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
2.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内容必须真实)、关联(证据与案件有关)、合法(通过合法方式取得)
3.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举证责任倒置: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2)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1.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国家机关
提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不属于我国政府部门。
2.仲裁审理公开进行一裁终局
提示: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
3.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一切权益。
提示: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4.开庭审理是人民检察院在法院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
提示: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诉讼活动。
【误区辨析】
【典型例题】
【例题1】(2023.北京高考真题)“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A错误,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B正确,商事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张某与祁某的纠纷,双方约定了钟爱,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CD错误,对于子女监护问题、离婚财产问题,不适用于仲裁。
【答案】B
考向一 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例题2】(2023·浙江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错误,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实行,所以并不是李某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③正确,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而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答案】C
【例题3】(2022.山东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③: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④: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答案】A
【例题4】(2022.浙江高考真题)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②正确,根据案例,东城区经营店铺,根据属地原则,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阿园管辖;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③错误;④错误,吴某如果对市场监督局做出的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诉讼不服,可以上诉。
【答案】A
【例题5】(2023·广东·统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请分别说明理由。
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
(1)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2)①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
考向二 诉讼权利
【典例1】(2024.福建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日,涂某(买方)与蔡某(卖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①购房总价100万元,首期支付40万元购房款,剩余60万元由涂某向银行贷款来支付;②若涂某在30日内不能获得银行贷款,则视为涂某违约,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当日,涂某支付了6万元订金,次日支付34万元购房款。之后,国家贷款政策调整,涂某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其无法按期支付60万元购房款。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蔡某认为涂某构成违约,并提出诉讼请求:①涂某继续支付60万元;②涂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③适用罚则,订金不予返还。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蔡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并指出当事人有哪些主要诉讼权利。
【参考答案】
蔡某的诉求①具有法律依据。不可抗力不免除涂某继续履行的合同责任。
蔡某的诉求②不具有法律依据。国家贷款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蔡某的诉求③没有法律依据。订金不是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有:①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③有上诉的权利。
【例题2】(2022.浙江高考真题)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②正确,根据案例,东城区经营店铺,根据属地原则,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阿园管辖;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③错误;④错误,吴某如果对市场监督局做出的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诉讼不服,可以上诉。
【答案】A
【例题3】(2023.辽宁高考真题)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
②: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
③: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答案】B
【例题1】(2022·浙江1月选考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保安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为此,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C符合题意;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糖果但未付款,没有获得糖果所有权,A排除;题目没有涉及隐私权,B排除;陈某不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D排除。
【答案】C
考向三 证据与举证责任
【典例2】(2023·浙江6月选考题·节选)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 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2) 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应由向阳化工厂负责举证。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向阳化工厂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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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项
一般民事仲裁
劳动仲裁
适用
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
的关系
一般民事仲裁采取自愿原则,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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