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 依法保护民事权利-2025年高考政治二轮专题复习高效优质课件(全国通用)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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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民事权利与义务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2.15 MB
发布时间 2025-04-08
更新时间 2025-04-08
作者 青春做笔写回忆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4-08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1486430.html
价格 5.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专题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年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课件(统编版) 【知识体系】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课标要求】 1.法治意识: 通过具体案例,正确分析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维护他人民事权利,增强法治意识。 结合案例,正确理解法律有关所有权的规定,依法办事。 树立重信用、守合同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做守法的好公民 2.科学精神: 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 正确认识物权法定、公示和平等保护原则,明确尊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要求。 正确认识合同的订立、履行等基本知识 正确认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法律对民事权力的限制等知识 【核心素养】 【知识体系构建】 【基础知识梳理】 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民法 1.民法调整的关系: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二、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含义 范围 主体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①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②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提醒】自然人从出生时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因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7岁的小李,自己在电子厂打工,购买了8000元项链,其父亲以孩子未满18周岁为由主张申请要回,是否可行? 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14岁小李帮小王找到了悬赏一万的狗,事后小王以小李未成年为由拒绝支付,小李是否可以主张要回赏金? 注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7岁的小李,自己在电子厂打工,购买了8000元项链,其父亲以孩子未满18周岁为由主张申请要回,是否可行? 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14岁小李帮小王找到了悬赏一万的狗,事后小王以小李未成年为由拒绝支付,小李是否可以主张要回赏金? 注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三、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依据: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节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民法基本原则 (1)内涵: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2)内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四、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1.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知识拓展】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平等的享有权利。 提示×。各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2.所有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提示×。并非所有自然人和法人(或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3.国家机关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提示√。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在进行签订租赁合同、采购办公用品等一般民事活动时,是与自然人、普通法人处于平等地位的,因此,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误区辨析】 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人身权的内容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 (1)自然人的权利: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提醒】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提醒】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三、姓名权、肖像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姓名权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知识提醒】1.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2.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任务,其肖像权受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筹划他们,就不算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四、名誉权、隐私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名誉权和荣誉权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知识拓展】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权利属性 是一种精神性的人格权 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兼具人格利益和精神利益的综合性权利,既包括精神价值,也包括财产价值 权利客体 主要是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 注重的是身份识别性 权利内容 主要是维护个人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不被打扰等 主要是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 保护方式 侧重于事后救济:主要采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采用法律保护的方式 应当侧重于预防: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外,还可以采用财产补救的方法:保护方式呈现多样性和综合性 二者关联密切,但在性质、客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区分身体权和健康权。 提示: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非法侵扰公民身体等。 2.区分盗用和假冒(冒用)姓名的情形。 提示:盗用姓名:指并不自称自己就是某人,而只是以他人名义行事,往往就是为了借此抬高身份,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假冒(冒用)他人姓名:指使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往往自称自己就是某人。如假冒他人发表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 【误区辨析】 考点三 保障各类物权 一、财产权 1.财产制度的地位: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3.保护财产权 ①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②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财产权的种类和内容 (1)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不动产与动产。 (3)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二、所有权 1.含义: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民法典规定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4.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5.共有关系:由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包括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提醒】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机动车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需要进行产权登记。 三、他物权 用益物权 物的使用价值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担保物权 物的交换价值 抵押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只是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知识提醒】1.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使用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2.担保物权是权利人对商品交换价值进行支付的财产权,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权利人仅拥有其使用价值。 【知识拓展】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和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 别 权利人 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总则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温馨提示】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无须转移财产);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转移财产)。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误区辨析】 1.动产与不动产所有权的交付方式相同。 提示×。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2.宅基地不能被征用。 提示×。在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有权收回宅基地,终止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原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失补偿。 3.用益物权属于所有权。 提示×。用益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仅仅是使用、经营权,并不是所有权,而且用益物权主要与土地有关。 考点四 尊重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 1.内涵和分类 ①内涵: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②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二、著作权 1.著作权的内涵: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著作权的种类: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3.著作权法的规定: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4.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①属于自然人的: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知识提醒】 并不是著作权中的各项权利都有保护期限,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保护期限,永久受法律保护 三、专利权 1.含义: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专利权的取得: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3.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保护: (1)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2)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四、商标权 1.商标和注册商标 (1)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记。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 (2)注册商标: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 【提醒】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它是商标的一种 2.商标的注册 (1)使用的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禁止的条件 诸如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3.商标权的保护 (1)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的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知识拓展】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保护对象 权利分类 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保护期限 著作权 作品 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专利权 发明 创造 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 需要办理手续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商标权 商标 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 需要办理手续 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1.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 提示×。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2.著作权的各项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不同的。 提示√。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3.专利终止和失效相同。 提示×。专利终止,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的消灭。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 【误区辨析】 【典型题目】 命题点1 公民的人身权利 【例题1】(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④: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答案】B 【例题2】(2023·北京高考真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说法错误。 ③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答案】D 【例题3】【案情回顾】 某餐饮公司向消费者推出手机扫码点餐服务。具体操作步骤为: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2021年7月27日,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孔某使用手机进行线上点餐,并被注册为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孔某结账后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被获取的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无法删除。孔某以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遂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裁判】 北京某中院经审理查明,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服务人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且没有明示如何删除个人信息。故某餐饮公司构成侵权。遂依法作出判决:某餐饮公司停止侵害,删除信息,赔礼道、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例的警示意义。 【答案】 依据: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和平等、公平原则。某餐饮公司强制授权收集孔某的微信呢称、头像、手机号码信息,且不明示删除方法,违背了自愿原则和平等、公平的原则。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某餐饮公司强制收集、储存孔某的微信昵称、头像、手机号码等信息,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意义: 法院支持原告维权,有利于法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引领社会文明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例题1】(2024.湖南高考真题)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考向二:公民财产权 【解析】①错误,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干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②正确,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故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错误,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 ④正确,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答案】C 【例题2】(2024.安徽高考真题)]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④符合题意,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错误,甲公司属于搭便车,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不是名称权; ③错误,如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3】(2023.湖北高考真题)王某开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在网上销售,允许用户免费试用十天,十天后需付款获取激活码方可继续使用。李某破译了激活码,以500元永久使用的条件在网购平台上销售该软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王某可将该软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李某 B.王某可许可李某行使该软件的复制权 C.王某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取得著作权 D.李某侵犯了王某的知识产权 【解析】AB:王某作为软件的著作权人,可以许可、转让软件的著作财产权,这两个选项说法正确,AB不符合题意。 C:著作权的取得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不用办理登记,该选项的说法错误,C符合题意。 D:李某未经过王某的同意破译并销售该软件,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该选项的说法正确,D不符合题意。 【答案】C 【例题4】 (2023·湖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 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 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 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 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解析】解析: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这三个人物形象区别于原作概念图的独创性部分的著作权归甲媒体所有;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乙公司只是拥有了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属于甲媒体,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乙公司未经著作权人甲媒体的许可使用三个人物形象图,构成侵权。 【参考答案】 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属于张某,乙公司后来获得张某授权,拥有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但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区别于原作概念图的独创性部分的著作权归甲媒体所有。乙公司未经著作权人甲媒体的许可,将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构成侵权。 考点五 信守合同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含义级种类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类型: 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提示】 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合同订立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提示】 要约不等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知识拓展】要约和要约邀请 (1)是否有约束力不同 要约有约束力,而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内容是否具体明确 要约的具体内容明确,体现合同条款 (3)对象不同 要约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真对的是社会公众 一般情况下,公告、商业广告、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承诺 ①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工程随之结束 【提示】 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标的的可能和确立,合同生效除具备成立的内容外,还应具备合法性和内容的妥当性。 (3)有效合同: 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提示】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3.合同形式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2)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关于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1)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 ①主体适格,即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不能以胁迫或欺诈的方式 ③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知识拓展】要约与承诺的比较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合同履行 (1)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遵守约定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3)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提示】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也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达成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内容 (1)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条款 ①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提示】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3.合同变更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内涵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提示】 违约责任不同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它具有相对性,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它具有补偿性,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而确定。 方式 内容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1、约定免责: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法定免责:遭遇不可抗力 (1)含义: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免责 ≠ 免除义务 (2)要求: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须同时具备; (3)范围:客观情况包括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4)效力:①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②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③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5)当事人的义务: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知识拓展】约定免责与法定免责 【误区辨析】 1.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解析: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2.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解析: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典型例题演练 考向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例题1】(2024.湖北高考真题)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①正确,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此时双方构成赠与合同,因此陈六送张三鸡蛋,张三收下了鸡蛋,形成合同关系; ②错误,张三请陈六喝酒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里面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不是合同关系; ③错误,违约合同中不包含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这里的赔礼道歉只是道德层面; ④正确,二人之前并未涉及返还鸡蛋的约定。 【答案】B 【例题2】(2022.山东高考真题)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②:案例中,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③: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故③错误。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者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案例中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答案】B 【例题3】(2023·海南高考真题)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需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的发生,其与电脑商城之间便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商城约定定金性质,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表述错误。 【答案】C 【例题4】(2023·浙江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3分) 【答案】 ①没有 ②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例题5】(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已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⑧④ 【解析】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②: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 【答案】A 【例题6】(2023·广东高考真题)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请分别说明理由。(8分) 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 ①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适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定金。 【例题7】(2022.浙江)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将其经营的丝绸门店转卖给李某。合同约定:李某需要在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向张某付清门店费用;李某将自家一件名贵古董交给张某予以质押。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一个月的款项后,又与他人签订丝绸门店(该门店与张某门店同街相望)购买合同。嗣后,李某不再按约向张某支付款项。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私下将名贵古董卖给了王某,王某当场取走该名贵古董。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说明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合法性。 (2)指出本案中名贵古董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根据本案事实,李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2)本案中名贵古董的最终所有权人为王某。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名贵古董属于动产,交付即取得所有权。王某应取得名贵古董的合法所有权。 考点六 侵权责任与权利行使 1侵权责任 (1)含义: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提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拓展】对“过错”的理解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1)含义。 ①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②过失: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者轻信而使自己未履行应有注意义务的一种心理状态。 (2)主要区别。 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追求、放任心态,而过失表现为行为人不希望、不追求、不放任损害后果的心态。 【提示】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4)侵权责任的其他规定 一般情形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必备条件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特殊情形 过错推定 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应当承担责任(“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温馨提醒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取决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般而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四项:行为的不合法性、损害、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损害即无救济,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项必备条件。 【知识总结】深入理解侵权责任中情理法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比较 (1)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等。 (2)责任方面:只要违约即构成违约责任,有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情形;有损害事实才构成侵权责任,有法定免除责任情形,但无约定免除责任情形。 (3)担责方式:违约主要采取违约金方式,属财产权范畴;侵权的担责方式因人身与财产存在较多形式而不同。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只适用于人身侵权责任。 2.民事权利行使 (1)法律对行使人身权利的限制: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①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③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 内涵: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主要类型: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2)相邻关系的处理 ①规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②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知识拓展】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1)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4)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诉讼时效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误区辨析】 1.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解析: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解析: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3.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的处理都应按照当地习惯 解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典型题目演练 【例题1】(2023·重庆高考真题)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制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一 侵权责任 【解析】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遗弃或逃逸的动物在遗弃或逃逸期间,如果它们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应由动物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这意味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①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法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③排除。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应自己承担责任,单位无过错,丁无权要求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④排除。【答案】A 【例题2】(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③④: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可知,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 ①: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错误。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排除。 【答案】D 【例题3】(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④错误。 【答案】A 【例题4】(2023·北京高考真题)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解析】化学原料泄漏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错误。该案属于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故B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C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草莓采摘园主也需要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故D错误。 【答案】C 【例题5】(2023·山东高考真题)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   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棵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 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④                        。 各方当事人:⑤ 【参考答案】 (1)①法律依据:村委会与谭某的口头承诺内容合法,意思表示一致,为有效合同。 承担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②法律依据:谭某应承担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 承担责任:向张某赔偿损失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支付修车款。 ③法律依据:通行纠纷为相邻关系。 承担民事责任:谭某应为张某提供通行便利,消除障碍。 (2)④应公正公平,兼顾各方当事人合理诉求。 ⑤应坚持诚信原则,恪守承诺;应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团结互助。 【例题1】(2022.山东高考真题)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考向二 相邻关系 相关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嗓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2)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的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参考答案】 (1)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2) 依法行使个人权利,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合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弘扬公序良俗,互谅互让。 谢 谢 观 看 比较项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比较项 含义 法律效力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要约的撤销或者变更就必须依法进行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 比较项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特点 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适用 情况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举例 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等 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项目 内涵 举例 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 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项目 内涵 举例 共性要求 作品的 合理 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作品的 法定许 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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