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高二年级三月月考政治试卷
一、单选题。
1. 2024年9月25日,是“中国天眼”落成启用8周年。截至目前,这只“观天巨眼”已发现新脉冲星超900颗,是同时期国际上其他望远镜发现脉冲星总数的3倍以上,为人们进一步探究宇宙本质提供了依据。从哲学的两个对子出发,下列观点与材料主旨相符合的是( )
①古今异俗,新故异备
②气之所以能动静者,理为之宰也
③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
④万物独化,物各自生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山西省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产业科技供给功能,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同时,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一批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优培强一批农业特优产业。该试点实施方案蕴含的哲理有( )
①要善于把握矛盾的主流和支流
②矛盾普遍性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③要以矛盾特殊性为指导,研究矛盾的普遍性
④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事物的主要矛盾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党历史经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书本上抄下来的,更不是从别的国家照搬过来的,而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历经千辛万苦、饱经雨雪风霜、付出各种代价,在长期的探索、实践、奋斗、创造中积累下来的,饱含着成败和得失,凝结着鲜血和汗水,充满着智慧和勇毅。党的历史经验形成过程说明了( )
①正确的认识是从历经千辛万苦的实践中得来的
②实践是认识的目的,真理要用到指导实践中来
③经过实践检验的认识对实践才有一定指导作用
④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推动认识的发展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某省通过财政资助演出的方式,对26个濒危戏曲剧种实施抢救工程。对此,有人叫好,认为能传承传统文化;也有人反对,认为应该由市场选择,濒危并最后消亡的本就是没有生命力的。这种争论表明( )
①事物满足主体的需要是价值观形成的基础
②人们所处不同立场导致不同的价值判断
③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是进行价值判断的前提
④价值观能够影响人们对事物认识和评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2024年10月1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安徽桐城市的六尺巷,重温张吴礼让典故,察看桐城历史文化展陈。习近平指出:六尺巷承载着中国古人的历史智慧,要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互礼让、以和为贵,解决好民生问题,化解好社会矛盾,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由此可见( )
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以认同和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前提
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也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为解决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中的许多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④中华文化注重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的有益成果,不断增强其自身的包容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西方某国举行民主选举,包括报名参选与筹备资金、党内初选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普选投票、选举人团投票、国会确认选举结果和新总统就职等程序,然而西方民主政治实质上始终把持在富人和政客手中,为自身利益服务,民众虽有投票权,却无法对政治产生实际影响。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西方民主制是资产阶级对国家进行统治的有效工具
②该国是总统制,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不会受到议会制约
③从该国政权组织形式看,政府总揽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
④该国可能坚持权力分权制衡原则,容易导致治理效力低下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2024年12月20日,澳门迎来回归祖国25周年。25年来,中央全面管治权得到坚定维护,澳门特区高度自治权得到正确行使,澳门经济快速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稳定和谐。澳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向世界展示了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彰显了“一国两制”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由此可见( )
①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地方必须服从中央
②澳门是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拥有相对主权的政治实体
③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划分职权
④“一国两制”方针是解决澳门问题的根本政治保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2025年2月10日,以“多极化”为主题的《2025年慕尼黑安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指出,世界正经历“多极化进程”,这一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报告》认为,对多极化愿景的分化,使和平调整国际秩序、避免新军备竞赛、防范国家内部和国家间暴力冲突、实现更具包容性的经济增长,以及共同应对全球威胁(如气候变化)变得更加困难。由此可推断( )
①世界多极化趋势将巩固西方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
②多极化趋势加剧了国际冲突,导致全球治理体系碎片化
③世界多极化的发展使传统国际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④世界人民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我国对保加利亚、日本等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中方还决定进一步优化免签政策,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入境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自2024年11月30日起,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38个免签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此项举措( )
①便利了外国商务人士来华投资,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来华投资兴业
②是我国主动推进全面开放国内市场,发掘世界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表现
③是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体现,旨在推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
④体现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和诚意,有助于树立中国开放包容的国家形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2024年5月21日,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该法案为人工智能系统开发商设定合规义务,为技术使用设定界限;不仅适用于所有位于欧盟境内的人工智能使用者,还包括位于欧盟以外的人工智能系统软硬件设备的供应商等。由此可见( )
①欧盟理事会作为欧盟最高决策机构,行使欧盟立法权
②欧盟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致力于保障全球安全
③该法案的实施将对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④欧盟坚持其基本价值标准,积极应对人工智能产业风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小明从小深得其爷爷、奶奶的喜爱。6周岁时,爷爷将其珍藏的一把价值1万元的二胡赠与小明,小明母亲表示拒绝。9周岁时,奶奶将其价值3万元的钢琴赠与小明,小明表示接受,但小明母亲知道后却表示拒绝。2024年,小明(17周岁时辍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2024年,小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二胡的赠与虽遭到小明母亲拒绝,但赠与仍有效
③钢琴的赠与因遭到小明母亲的拒绝而无效
④钢琴的赠与虽遭到小明母亲拒绝,但赠与仍有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演员,他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上对外出售。殷某遂将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某文化公司等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其声音权益被侵犯。而某科技公司认为,其平台中的声音产品有合法来源,来自被告某软件公司。某软件公司称它使用的声音来源于被告某文化公司。某文化公司则认为它与原告有过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其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文化公司享有殷某录制品的著作权,因此未构成侵权
②某软件公司未经殷某许可AI化其声音,侵犯殷某人格权益
③某科技公司未经殷某许可销售其AI化声音,侵犯殷某著作权
④新业态新技术应划定应用边界,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技术向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13. 徐某夫妻二人与某村村民邬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邬某承包的8亩耕地出租给他们用于堆放化工原料,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支付了租金,并将租用的土地实际堆放了化工原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邬某对自己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土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③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轿车所有权
④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甲看中了乙公司的产品并打算购买,乙公司明确告知了甲该产品的销售价格。2024年7月2日,甲告知乙公司,其将于2024年7月15日之前回复是否决定购买产品。后来,甲经过研究,认为乙公司的产品符合自己的要求,便将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和其他待发文件放在了一起,但尚未决定是否发出。2024年7月13日,甲的秘书照常将甲的待发文件发出,其中包括甲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因有了更好的产品选择,甲发现承诺文件被发走后立即告知秘书撤回。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撤回通知先于承诺到达,则购买合同不成立
B. 乙公司明确告知甲产品的销售价格,对甲发出了要约
C. 由于秘书失误,承诺即使到达,合同也不成立
D. 甲写好承诺文件时,甲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成立
15. 王某和赵某是门挨着门的邻居,赵某将原本向内开的门改成了向外开,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家人通行,且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王某觉得“邻居门框更高就等于高人一等”,多次找赵某协商更换房门无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②王某有权要求赵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③赵某的举动侵犯了王某的不动产所有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赵某有更换自己家房门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王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名下有房屋1套(市场价200万元)、存款80万元。2025年,李某在怀孕期间因时常遭到王某及其母刘老太的贬低,于是双方在约定将房屋折现并平分财产后达成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刘老太应得到75万元
②王某留有价值140万元的遗产
③李某可以多分王某的遗产
④因李某怀孕,双方协议离婚无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7. 民法典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出租土地获得收入充分实现了物的交换价值
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会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生产用途
④采取抵押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是将土地经营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8. 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人工智能音箱,此后也在手机、电视等产品中搭载使用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不久发现陈某在不同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与之相同的商标。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抢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对我们的启发是( )
①有识别作用的文字、声音是具有价值的,企业应进行保护
②企业或商标发明人通过申请注册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其商标权
③只要注册人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能够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④发明专利保护期满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付费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9. 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下列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其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使用价值
③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赵某则拥有了该辆机动车的质权
④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可依法优先受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0. 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1. 夏某夫妇育有二子一女。多年前,夏某丈夫去世。夏某一直居住在与丈夫共有的老房子里。2019年,老房子拆迁,夏某搬入拆迁安置房。夏某身患疾病,女儿经常来照顾她。2024年,夏某在当地居委会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遗嘱:安置房50%的份额归女儿继承,其余50%的份额由两个儿子平均继承。夏某去世后,儿女们就安置房的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本案中( )
①依据夏某所立遗嘱,女儿应该得到涉案房产一半的份额
②参考夏某所立遗嘱,女儿可继承该房产三分之一以上的份额
③参考夏某所立遗嘱,两个儿子可以继承该房产一半的份额
④若协商未果,为避免儿女们伤和气,可选择调解化解纠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2. 2012年,吴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前,吴某栽种有4000棵杨树、6950棵枣树。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这些苗木。2020年9月,这些苗木被当地团场依法征收,昊某收到补偿款170万余元。后因夫妻二人产生矛盾,王基于2023年5月向法院起诉添离婚,并要求分割苗木补偿款。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不能简单地将苗木等同于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苗木系吴某婚前种植,是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③王某参与了苗木经营管理,有权分割补偿款
④苗木补偿款是苗木的自然增值,王某无权分割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3. 王某早年丧夫,独自抚养独子李某成人。后王某患疾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随后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张某负责王某生养死葬及一切费用,王某去世后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张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王某离世,但李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继承该房产。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存在多个同位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李某应当不分或少分
②若李某是王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③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
④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4. 李大爷有一双儿女,名下有两套房产,李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名下房产儿女各继承一套。后其女病故,李大爷一直由女婿照顾,与儿子鲜有联系。去世前李大爷在两位医生面前立下口头遗嘱,名下房产均由女婿继承。李大爷去世后其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儿子因未尽赡养义务而失去继承权
②儿子和女婿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④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一套房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主观题。
2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2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毛某驾驶车辆与赵某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作出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经司法机构鉴定,赵某构成人体损伤九级伤残,赵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毛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40余万元。保险公司辩称,赵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其个人体质对损害后果具有扩大的影响,因此申请对赵某体质与损害后果做参与度鉴定。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系因被告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赵某的全部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分析毛某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并说明理由。
27. 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2024年1月5日,甲方(某品牌火腿肠的生产商)与乙方(XX商场)签订火腿肠买卖合同,合同金额2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4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2万元。后因临近春节,火腿肠价格上涨,2024年1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将其诉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并陈述理由。
28. 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不教,父之过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1)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做出如上判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进行简要分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2)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高二年级三月月考政治试卷
一、单选题。
1. 2024年9月25日,是“中国天眼”落成启用8周年。截至目前,这只“观天巨眼”已发现新脉冲星超900颗,是同时期国际上其他望远镜发现脉冲星总数的3倍以上,为人们进一步探究宇宙本质提供了依据。从哲学的两个对子出发,下列观点与材料主旨相符合的是( )
①古今异俗,新故异备
②气之所以能动静者,理为之宰也
③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
④万物独化,物各自生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哲学的两个对子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只“观天巨眼”已发现新脉冲星超900颗,是同时期国际上其他望远镜发现脉冲星总数的3倍以上,为人们进一步探究宇宙本质提供了依据。体现了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因此:
①:古今异俗,新故异备体现了事物是运动变化发展的,属于辩证法,①符合题意。
②:气之所以能动静者,理为之宰也,意思是气能够有变化,是因为“理”的主宰,强调“理”比气更根本,属于唯心主义思想,②不符合题意。
③:“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观点认为气是世界的本原,③符合题意。
④:万物独化,物各自生,属于形而上学,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 《山西省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产业科技供给功能,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同时,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一批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优培强一批农业特优产业。该试点实施方案蕴含的哲理有( )
①要善于把握矛盾的主流和支流
②矛盾普遍性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③要以矛盾特殊性为指导,研究矛盾的普遍性
④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事物的主要矛盾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体现的是集中力量解决事物的主要矛盾,而不是把握矛盾的主流和支流,①不符合题意。
②:山西省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方案,示范推广一批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这说明矛盾普遍性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②符合题意
③:要以矛盾普遍性为指导,研究矛盾的特殊性,③说法错误。
④: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同时,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体现了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事物的主要矛盾,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 党的历史经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书本上抄下来的,更不是从别的国家照搬过来的,而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历经千辛万苦、饱经雨雪风霜、付出各种代价,在长期的探索、实践、奋斗、创造中积累下来的,饱含着成败和得失,凝结着鲜血和汗水,充满着智慧和勇毅。党的历史经验形成过程说明了( )
①正确的认识是从历经千辛万苦的实践中得来的
②实践是认识的目的,真理要用到指导实践中来
③经过实践检验的认识对实践才有一定指导作用
④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推动认识的发展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从材料中党的历史经验形成的过程可以看到,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正确的认识是从历经千辛万苦的实践中得来的,从长期的探索过程也可以看出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推动认识的发展,①④符合题意。
②:材料强调党的经验来自于实践,并没有没有强调实践是认识的目的,②不选。
③:认识对实践都具有指导作用,正确的认识具有促进作用,③不选。
故选B。
4. 某省通过财政资助演出的方式,对26个濒危戏曲剧种实施抢救工程。对此,有人叫好,认为能传承传统文化;也有人反对,认为应该由市场选择,濒危并最后消亡的本就是没有生命力的。这种争论表明( )
①事物满足主体的需要是价值观形成的基础
②人们所处不同立场导致不同的价值判断
③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是进行价值判断的前提
④价值观能够影响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评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价值观是人们对价值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实践是价值观形成的基础,①错误。
②④:对于财政资助演出的方式,对26个濒危戏曲剧种实施抢救工程。有人叫好,认为能传承传统文化;也有人反对,认为应该由市场选择。这种争论表明人们所处的不同立场导致不同的价值判断,价值观能够影响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评价,②④正确。
③: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但不是进行价值判断的前提,③排除。
故本题选C。
5. 2024年10月1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安徽桐城市的六尺巷,重温张吴礼让典故,察看桐城历史文化展陈。习近平指出:六尺巷承载着中国古人的历史智慧,要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互礼让、以和为贵,解决好民生问题,化解好社会矛盾,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由此可见( )
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以认同和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前提
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也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为解决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中的许多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④中华文化注重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的有益成果,不断增强其自身的包容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以认同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前提,①错误。
④:材料讲的是中华传统文化,未体现中华文化注重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的有益成果,④排除。
②③:习近平指出:六尺巷承载着中国古人的历史智慧,要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互礼让、以和为贵,解决好民生问题,化解好社会矛盾,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这说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也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为解决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中的许多问题提供有益借鉴,②③正确。
故本题选C。
6. 西方某国举行民主选举,包括报名参选与筹备资金、党内初选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普选投票、选举人团投票、国会确认选举结果和新总统就职等程序,然而西方民主政治实质上始终把持在富人和政客手中,为自身利益服务,民众虽有投票权,却无法对政治产生实际影响。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西方民主制是资产阶级对国家进行统治的有效工具
②该国是总统制,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不会受到议会制约
③从该国政权组织形式看,政府总揽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
④该国可能坚持权力分权制衡原则,容易导致治理效力低下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西方民主政治实质上始终把持在富人和政客手中,为自身利益服务,这说明西方民主制是资产阶级对国家进行统治的有效工具,①符合题意。
②:该国民主选举需要国会确认总统选举结果,这表明该国实行三权分立,总统虽然独立于议会之外,但要受到议会制约,②不符合题意。
③:结合材料从该国政权组织形式看,该国总统总揽行政权力,向选民负责,③不符合题意。
④:民主选举包括国会确认选举结果和新总统就职等程序,这说明该国可能坚持权力分权制衡原则,容易导致治理效力低下,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7. 2024年12月20日,澳门迎来回归祖国25周年。25年来,中央全面管治权得到坚定维护,澳门特区高度自治权得到正确行使,澳门经济快速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稳定和谐。澳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向世界展示了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彰显了“一国两制”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由此可见( )
①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地方必须服从中央
②澳门是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拥有相对主权的政治实体
③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划分职权
④“一国两制”方针是解决澳门问题的根本政治保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中央全面管治权得到坚定维护,澳门特区高度自治权得到正确行使,体现了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划分职权,地方必须服从中央,①③符合题意。
②: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的政治实体,②说法错误。
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解决澳门问题的根本政治保证,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8. 2025年2月10日,以“多极化”为主题的《2025年慕尼黑安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指出,世界正经历“多极化进程”,这一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报告》认为,对多极化愿景的分化,使和平调整国际秩序、避免新军备竞赛、防范国家内部和国家间暴力冲突、实现更具包容性的经济增长,以及共同应对全球威胁(如气候变化)变得更加困难。由此可推断( )
①世界多极化趋势将巩固西方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
②多极化趋势加剧了国际冲突,导致全球治理体系碎片化
③世界多极化的发展使传统国际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④世界人民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③④:对多极化愿景的分化,使和平调整国际秩序等变得更加困难,由此可推断以西方为中心的传统国际体系正在被多极力量重塑,发生深刻变革,世界人民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③④符合题意。
①:世界多极化趋势意味着国际力量的分散和平衡,而非西方主导地位的巩固,①错误。
②:多极化趋势可能带来国际权力的调整和竞争,也可能促进国际合作和多元治理,“多极化趋势加剧了国际冲突,导致全球治理体系碎片化”的说法过于片面,②错误。
故本题选D。
9. 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我国对保加利亚、日本等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中方还决定进一步优化免签政策,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入境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自2024年11月30日起,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38个免签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此项举措( )
①便利了外国商务人士来华投资,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来华投资兴业
②是我国主动推进全面开放国内市场,发掘世界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表现
③是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体现,旨在推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
④体现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和诚意,有助于树立中国开放包容的国家形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②:“全面开放国内市场”的说法错误,排除②。
③:此项举措目的并不是为了推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排除③。
①④:免签政策便利了外国商务人士来华投资,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来华投资兴业,也体现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和诚意,有助于树立中国开放包容的国家形象,①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 2024年5月21日,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该法案为人工智能系统开发商设定合规义务,为技术使用设定界限;不仅适用于所有位于欧盟境内的人工智能使用者,还包括位于欧盟以外的人工智能系统软硬件设备的供应商等。由此可见( )
①欧盟理事会作为欧盟最高决策机构,行使欧盟立法权
②欧盟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致力于保障全球安全
③该法案的实施将对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④欧盟坚持其基本价值标准,积极应对人工智能产业风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欧洲理事会是欧盟最高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行使欧盟立法权,但不是最高决策机构,①错误。
②:联合国是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②错误。
③:该法案不仅适用于欧盟境内的人工智能使用者,还适用于位于欧盟以外的人工智能系统软硬件设备的供应商等,因而将对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③符合题意。
④:欧盟制定和实施《人工智能法案》是基于其基本价值标准,应对人工智能产业风险的现实选择,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1. 小明从小深得其爷爷、奶奶的喜爱。6周岁时,爷爷将其珍藏的一把价值1万元的二胡赠与小明,小明母亲表示拒绝。9周岁时,奶奶将其价值3万元的钢琴赠与小明,小明表示接受,但小明母亲知道后却表示拒绝。2024年,小明(17周岁时辍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2024年,小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二胡的赠与虽遭到小明母亲拒绝,但赠与仍有效
③钢琴的赠与因遭到小明母亲的拒绝而无效
④钢琴的赠与虽遭到小明母亲拒绝,但赠与仍有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024年,小明(17周岁时辍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这说明其已经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正确。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直接接受赠与,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接受赠与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因此6周岁时的小明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爷爷赠与的二胡遭到小明母亲拒绝,则赠与无效,②排除。
③④: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9周岁时的小明作为限制事行为能力人,奶奶赠与的钢琴获得小明接受,虽然遭到其母亲拒绝,但该赠与仍然有效,③排除,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 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演员,他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上对外出售。殷某遂将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某文化公司等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其声音权益被侵犯。而某科技公司认为,其平台中的声音产品有合法来源,来自被告某软件公司。某软件公司称它使用的声音来源于被告某文化公司。某文化公司则认为它与原告有过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其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文化公司享有殷某录制品的著作权,因此未构成侵权
②某软件公司未经殷某许可AI化其声音,侵犯殷某人格权益
③某科技公司未经殷某许可销售其AI化声音,侵犯殷某著作权
④新业态新技术应划定应用边界,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技术向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声音权益包含人格权益等多方面,即便著作权有约定,某文化公司也不能随意将殷某声音AI化并让其在平台上被出售,所以某文化公司构成侵权,①错误。
②:某软件公司未经殷某许可将其声音AI化,声音是个人人格特征的重要体现,这种行为侵犯了殷某的人格权益,②正确。
③:某科技公司未经殷某许可销售其AI化声音,这里主要侵犯的不是著作权,而是殷某的声音权益(其中包含人格权益等),③错误。
④:在当前新业态新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AI技术应用于声音方面,如果不划定应用边界,就容易出现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等问题。所以新业态新技术应划定应用边界,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技术向善,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 徐某夫妻二人与某村村民邬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邬某承包的8亩耕地出租给他们用于堆放化工原料,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支付了租金,并将租用的土地实际堆放了化工原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邬某对自己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土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③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轿车所有权
④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邬某作为该8亩耕地的承包方,对这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①正确。
②:根据法律规定,耕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徐某夫妻二人与邬某签订合同约定将耕地出租用于堆放化工原料,改变了耕地的用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②错误。
③: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就该轿车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不是享有轿车的所有权,③错误。
④:徐某夫妻二人与邬某签订合同,该租赁行为是夫妻二人共同的行为,且徐某借贷支付了租金,用于夫妻共同的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 甲看中了乙公司的产品并打算购买,乙公司明确告知了甲该产品的销售价格。2024年7月2日,甲告知乙公司,其将于2024年7月15日之前回复是否决定购买产品。后来,甲经过研究,认为乙公司的产品符合自己的要求,便将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和其他待发文件放在了一起,但尚未决定是否发出。2024年7月13日,甲的秘书照常将甲的待发文件发出,其中包括甲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因有了更好的产品选择,甲发现承诺文件被发走后立即告知秘书撤回。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撤回通知先于承诺到达,则购买合同不成立
B. 乙公司明确告知甲产品的销售价格,对甲发出了要约
C. 由于秘书失误,承诺即使到达,合同也不成立
D. 甲写好承诺文件时,甲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成立
【答案】A
【解析】
【详解】A:根据合同的定立原则,如果承诺到达则合同成立,因此若撤回通知先于承诺到达,则购买合同不成立,A入选。
B:甲看中了乙公司的产品并打算购买,乙公司明确告知了甲该产品的销售价格,这是对甲公司咨询的回复,并不是要约,充其量属于要约邀请,B不选。
C:2024年7月13日,甲的秘书照常将甲的待发文件发出,其中包括甲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这并非秘书的失误,如果承诺到达,则合同成立,C不选。
D: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甲写好承诺,但如果没有到达,乙没有收到则合同不成立,D不选。
故本题选A。
15. 王某和赵某是门挨着门的邻居,赵某将原本向内开的门改成了向外开,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家人通行,且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王某觉得“邻居门框更高就等于高人一等”,多次找赵某协商更换房门无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②王某有权要求赵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③赵某的举动侵犯了王某的不动产所有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赵某有更换自己家房门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④:王某和赵某属于相邻关系,因此,王某有权要求赵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赵某更换自己家房门,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②④正确。
①:门框更高并不等于高人一等,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并没有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①错误。
③:不动产所有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所有权,赵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相邻权,并没有侵占王某的不动产所有权,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6. 王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名下有房屋1套(市场价200万元)、存款80万元。2025年,李某在怀孕期间因时常遭到王某及其母刘老太的贬低,于是双方在约定将房屋折现并平分财产后达成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刘老太应得到75万元
②王某留有价值140万元的遗产
③李某可以多分王某的遗产
④因李某怀孕,双方协议离婚无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夫妻双方名下房屋价值200万元、存款80万元,共280万元,双方约定平分财产后离婚,那属于王某的财产份额为140万元,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去世,这140万元属于其遗产,②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某在怀孕期间且之前时常遭到贬低等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③正确。
①: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刘老太作为王某的母亲可以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但不能将其算入遗产分配份额中去计算她应得的财产数额,①不选。
④:怀孕期间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④不选。
故本题选C。
17. 民法典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出租土地获得收入充分实现了物的交换价值
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会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生产用途
④采取抵押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是将土地经营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出租土地获得收入充分实现了物的使用价值而非交换价值,①错误。
②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采取抵押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是将土地经营权作为债权的担保,②④正确。
③: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会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生产用途,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8. 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人工智能音箱,此后也在手机、电视等产品中搭载使用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不久发现陈某在不同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与之相同的商标。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抢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对我们的启发是( )
①有识别作用的文字、声音是具有价值的,企业应进行保护
②企业或商标发明人通过申请注册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其商标权
③只要注册人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能够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④发明专利保护期满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付费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法院判决陈某抢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启示我们有识别作用的文字、声音是具有价值的,企业应进行保护;企业或商标发明人通过申请注册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其商标权,①②正确。
③:抢注商标是指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或阻止原商标持有人正常使用其商标。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材料中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注册商标,被陈某抢注。因此该选项不符合题意,③排除。
④: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9. 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下列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其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使用价值
③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赵某则拥有了该辆机动车的质权
④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可依法优先受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机动车,①错误。
②: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由此可知,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②错误。
③: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赵某获得了该机动车的质权,③正确。
④: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若王某偿还不了借款,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依法优先受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0. 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合理使用,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排除。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②符合题意。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主要是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程某健康权等权益的侵害,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符合题意。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1. 夏某夫妇育有二子一女。多年前,夏某丈夫去世。夏某一直居住在与丈夫共有的老房子里。2019年,老房子拆迁,夏某搬入拆迁安置房。夏某身患疾病,女儿经常来照顾她。2024年,夏某在当地居委会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遗嘱:安置房50%的份额归女儿继承,其余50%的份额由两个儿子平均继承。夏某去世后,儿女们就安置房的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本案中( )
①依据夏某所立遗嘱,女儿应该得到涉案房产一半的份额
②参考夏某所立遗嘱,女儿可继承该房产三分之一以上的份额
③参考夏某所立遗嘱,两个儿子可以继承该房产一半的份额
④若协商未果,为避免儿女们伤和气,可选择调解化解纠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③:由材料可知,涉案房产是夏某夫妇的共同财产,夏某所立的遗嘱只能处置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参考夏某所立遗嘱,女儿可继承该房产三分之一以上的份额,而不是涉案房产一半的份额,两个儿子能继承房产中属于夏某部分的一半的份额,②正确,①③错误。
④:该案中,若协商未果,为避免儿女们伤和气,可选择调解化解纠纷,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 2012年,吴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前,吴某栽种有4000棵杨树、6950棵枣树。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这些苗木。2020年9月,这些苗木被当地团场依法征收,昊某收到补偿款170万余元。后因夫妻二人产生矛盾,王基于2023年5月向法院起诉添离婚,并要求分割苗木补偿款。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不能简单地将苗木等同于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苗木系吴某婚前种植,是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③王某参与了苗木的经营管理,有权分割补偿款
④苗木补偿款是苗木的自然增值,王某无权分割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苗木的生长过程需要人工管理,而这些管理活动是在吴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进行的,因此苗木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不属于自然增值部分。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苗木等同于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①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由于苗木的生长过程需要人工管理,而这些管理活动是在吴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进行的,所以要结合吴某、王某对管理苗木生长的贡献大小分割补偿款,补偿款中婚后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3. 王某早年丧夫,独自抚养独子李某成人。后王某患疾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随后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张某负责王某生养死葬及一切费用,王某去世后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张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王某离世,但李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继承该房产。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存在多个同位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李某应当不分或少分
②若李某是王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③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
④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王某早年丧夫,李某是王某独子,王某患疾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说明李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若存在多个同位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李某应当不分或少分,①正确。
②: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因此李某不能继承该房屋的全部产权,②错误。
③: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但张某不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③错误。
④: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4. 李大爷有一双儿女,名下有两套房产,李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名下房产儿女各继承一套。后其女病故,李大爷一直由女婿照顾,与儿子鲜有联系。去世前李大爷在两位医生面前立下口头遗嘱,名下房产均由女婿继承。李大爷去世后其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儿子因未尽赡养义务而失去继承权
②儿子和女婿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④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一套房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习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儿子并不会因未尽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但按李大爷的口头遗嘱,他无权继承李大爷名下的两套房产,①错误。
②: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也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大爷女儿病故,李大爷一直由女婿照顾,所以女婿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
③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纠纷中,李大爷的口头遗嘱有效,儿子不能继承李大爷的房产,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二、主观题。
2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无效合同、侵权责任、调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知识,属于宏观知识切口设问,要求以调解员的身份对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也就是就案件中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赵某造成租赁的车辆损坏如何定责进行分析。可以从赵某作为未成年人签订合同、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关键词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在与赵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承担一部分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点睛】
2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毛某驾驶车辆与赵某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作出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经司法机构鉴定,赵某构成人体损伤九级伤残,赵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毛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40余万元。保险公司辩称,赵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其个人体质对损害后果具有扩大的影响,因此申请对赵某体质与损害后果做参与度鉴定。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系因被告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赵某的全部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分析毛某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理由如下:①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从本次交通事故原告受到损伤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看,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被告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毛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赵某对本次事故不负责任,受害人赵某的特殊状况是事故造成后果的客观因素,与事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考点考查: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辨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设问指向是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被告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过错推定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原告受到损伤及造成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7. 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2024年1月5日,甲方(某品牌火腿肠的生产商)与乙方(XX商场)签订火腿肠买卖合同,合同金额2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4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2万元。后因临近春节,火腿肠价格上涨,2024年1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将其诉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并陈述理由。
【答案】①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合同变更要坚持协商一致,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②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③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返还定金。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因合同违约产生的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履行及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并陈述理由。属于分析类、理由类主观题,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2024年1月5日,甲方(某品牌火腿肠的生产商)与乙方(XX商场)签订火腿肠买卖合同,合同金额2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4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2万元→可说明该合同是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变更要坚持协商一致,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有效信息②:后因临近春节,火腿肠价格上涨,2024年1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可说明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将其诉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可根据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的原则,说明本案中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返还定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合同订立及违约承担方式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说明。
28. 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不教,父之过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1)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做出如上判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进行简要分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2)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李某;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王某有义务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李某却拒绝扶养,构成遗弃,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的判决。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文明 法律守护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是“分析人民法院为什么做出如上判决”,属于原因类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进行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
关键词②: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是“说明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运用相应的法理依据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可联系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李某,这是李某的个人财产。
关键词②: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可联系法律依据,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王某有义务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李某却拒绝扶养,构成遗弃,事实依据,王某对李某不管不问,应该依法支付抚养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