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辽宁省大连市滨城高中联盟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考试政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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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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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辽宁省
地区(市) 大连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98 KB
发布时间 2025-04-03
更新时间 2026-05-09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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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滨城高中联盟2024-2025学年度下学期高二4月份考试 政治试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李某和赵某于1986年结婚,赵某为再婚,两人结婚时其大儿子孙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小儿子孙乙年幼,由李某、赵某共同抚养;1990年两人的小女儿李小某出生。2024年,赵某去世。李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关于李某养老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甲、孙乙和李小某均有赡养义务 ②孙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李某 ③若子女拒绝赡养李某,他可通过公诉维权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孙甲(赵某的大儿子)在李某与赵某结婚时已满17岁且独立生活,未与李某形成扶养关系,因此孙甲对李某无赡养义务,①错误。 ②:孙甲因无赡养义务,其是否扶养李某属于自愿行为,可基于自身经济状况决定,法律未强制要求,②正确。 ③:赡养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能通过公诉维权,③错误。 ④:法院判令赡养费时,需综合考虑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确保义务履行合理可行,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 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父亲的高度决定孩子的格局,母亲的修养决定孩子的品质”。可见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十分重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B.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C.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D. 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后,只能由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AC:民法典第1058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A应该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A错误。 B: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非 “可以”,B错误。 C:根据民法典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C正确。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D错误。 故本题选C。 3. 关某有一上高一的儿子关平,崔某有一上初二的女儿郭丽。关某和崔某重组家庭,四人一起生活,关平和郭丽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十年后,崔某因工伤去世,生前由医生和护士见证立下录音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平均分给关平和郭丽。崔某去世后,得到公司抚恤金68万。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录音遗嘱可以作为诉讼视听资料证据 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解决遗产纠纷 ③关平与郭丽因已是兄妹关系,所以不能结婚 ④崔某的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录音遗嘱属于法定遗嘱形式,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题目中医生和护士作为见证人符合条件,遗嘱有效。录音遗嘱可作为诉讼中的视听资料证据,①符合题意。 ②: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②说法错误。 ③:关平与郭丽为重组家庭的继兄妹,无血缘关系,不属于《民法典》禁止结婚的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法律未禁止其结婚,③不符合题意。 ④:抚恤金是给予死者家属的补偿,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按遗嘱继承,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4. 小帅的爷爷和小如的奶奶是亲兄妹,小帅和小如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2岁,小帅25岁时要与小如办理登记结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当事人可以一方或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②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两人可以登记结婚 ③两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不能登记结婚 ④两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所以可以登记结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8条,结婚登记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①错误。 ②③④:小帅的爷爷和小如的奶奶是亲兄妹,属于二代旁系血亲。小帅和小如是他们的孙辈,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以及《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四代旁系血亲不在禁止范围内。且小帅和小如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因此两人符合可以登记结婚,③错误,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 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24年1月20日,张某生下女儿林一。2024年8月,林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 法院应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 B. 法院判决前应先进行调解 C.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D. 夫妻应先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再提出申请 【答案】A 【解析】 【详解】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张某于2024年1月20日分娩,林某在2024年8月(分娩后7个月)提出离婚,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男方提出离婚的期限,A正确。 B:法院判决前应先调解,但此规定适用于已受理的离婚案件。本案中,男方在禁止期内提出离婚,法院应直接驳回,无需进入调解程序,B排除。 C: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离婚,但题干中情形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男方提出离婚的特殊期限,C不选。 D:协议离婚需先达成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但本题属于诉讼离婚,无需事先协议,D排除。 故本题选A。 6. 下列纠纷中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是( ) A. 公司与职工购买的公司股票问题发生的纠纷 B. 企业不服劳动监察部门执法行为引起的纠纷 C.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休假时间问题发生的纠纷 D. 某企业职工因社会保险缴费问题与社保经办机构发生的纠纷 【答案】C 【解析】 【详解】A:公司与职工购买的公司股票问题发生的纠纷属于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关于公司收益分配的争议,A排除。 B:企业不服劳动监察部门执法行为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争议,B排除。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休假时间问题发生的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纠纷,C符合题意。 D:某企业职工因社会保险缴费问题与社保经办机构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争议,D排除。 故本题选C。 7. 小英2024年8月10日起在一个网络公司工作,10月5日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小美每天工作8小时,两周休息一天,节假日期间需服从公司的加班要求,否则扣工资”。今年春节期间,因小英拒绝了公司的加班要求,公司扣除了小英的全勤奖。小英对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服。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内容侵犯了小英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B. 小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 该公司按法律规定与小英签订了劳动合同 D. 8月10日起公司就应开始付给小英报酬 【答案】D 【解析】 【详解】A:合同中关于两周休息一天,节假日期间需服从公司的加班要求的规定,侵犯了小美休息休假的合法权利,而不是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A错误。 B: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可以提请诉讼,因此,小英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B排除。 C:节假日期间需服从公司的加班要求,否则扣工资的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C错误。 D:小英从2024年8月10日起就在网络公司工作,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报酬,D正确。 故本题选D。 8. 2024年大连市政府多管齐下,全方位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取得显著成效。关于创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主管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可以创办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 ③按照规定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④除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他应依法公示相关信息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④ D. ②③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而非主管单位。主管单位的职责是审核材料的合规性,而非保证其真实性。若材料虚假,申请人需承担法律责任,①错误。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或法人独资),②正确。 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③正确。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也要依法公示相关信息,④错误。 故本题选D。 9. 2025年2月27日起,大疆深圳总部开启“强制(晚)9点下班”模式。一到21点,部门主管带头拎包走人,挨个工位喊“下班了!下班了!”。如果还有“钉子户”,大主管会二次检查追问:“有什么必须现在做完?”最后,HR直接化身“清场大师”,背着“零滞留”KPL巡楼赶人。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A. 大疆的做法符合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B. 加班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C. 大疆员工与公司可根据双方订立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 D. 员工如果不按公司要求按时下班,公司可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 【解析】 【详解】A: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疆强制员工按时下班,避免过度加班,保障了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符合这一原则,A正确。 B:加班本身不一定侵害权益,只有违法强制加班或未依法支付报酬时才构成侵权。题干中公司禁止加班,反而是保护权益,B错误。 C:劳动争议需通过法定劳动仲裁程序解决,无需双方订立仲裁协议,C错误。 D:该选项未考虑员工可能存在的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以严重违反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前提,且题目未明确公司制度是否合法且程序完备,D错误。 故本题选A。 10. 2025年“3·15”晚会曝光了某些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内裤产品存在的严重问题。有的产品广告中宣称的面料材质为“棉”,实际上使用的却是“涤”,严重“货不对板”;一家涉事的一次性内裤生产商的生产环境场景更是极为“辣眼睛”,工人们在徒手制作一次性内裤,原材料随意摆放,布料旁还堆着垃圾杂物。上述这些企业的做法( ) ①实施了“搭便车”行为,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③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权 ④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诚信原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搭便车”通常指仿冒他人品牌或商标,而材料中企业是虚假宣传自身产品材质,不涉及仿冒他人品牌,因此不适用,①排除。 ②:虚假宣传确实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没有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不选。 ③:材料中提到生产环境恶劣(工人徒手操作、垃圾堆放),可能导致产品卫生不达标,直接接触皮肤的内裤存在安全隐患,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③符合题意。 ④:企业广告宣称材质为“棉”,实际使用“涤”,属于虚假宣传,违反市场诚信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 ②:甲公司作为产品生产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自身无过错,也要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 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点睛】 12. 2023年10月14日,湖南一女子郑某用电热水器洗澡时,被“夺命”,司法鉴定结果为“符合电击死亡特征”。其丈夫与热水器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135万。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纠纷,郑某丈夫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法院立案后,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庭审理 ②开庭准备阶段,审判长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③开庭审理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就可终结诉讼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在15天之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①正确。 ②:在刑事诉讼中,在开庭准备阶段,审判长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本案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②错误。 ③:民事诉讼中,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签收调解书,诉讼即终结,③正确。 ④:民事诉讼上诉需在一审判决未生效前提出(通常为15天),而非判决生效后,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3. 大连市旅顺口区张某系某轨道运营公司员工,因个人买卖经营不善导致债台高筑。为偿还本人所借的高利贷,自2020年开始张某以公司内部有关系为由,声称可帮人办理入职和调岗,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打点费”。张某先后虚构事实、骗取包括A县李某在内多名被害人450余万元。2024年9月,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作为被害人可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②旅顺口区检察院可就张某诈骗案向旅顺口区法院提起刑事公诉 ③李某对张某的诈骗行为及其金额负有举证责任 ④旅顺口区检察院对张某的诈骗行为及其金额负有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事诉讼的管辖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包括结果发生地)。若李某单独提起民事诉讼,A县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可能有管辖权,但若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需向受理刑事案件的旅顺口区法院提起。题目未明确“民事诉讼”类型,需谨慎判断,①错误。 ②: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张某的诈骗行为发生在旅顺口区,旅顺口区检察院应向对应的同级法院(旅顺口区法院)提起公诉,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原则,②正确。 ③: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无需对犯罪行为及金额举证,举证责任在检察院,③错误。 ④:在公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由检察机关承担。旅顺口区检察院需提供证据证明张某的诈骗行为及金额,无需被害人举证,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4.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 ) ①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④因当事人不熟悉法律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A. ①④ B. ②③ C. ①②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①排除。 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这属于法律援助的情形,②符合题意。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这种情况下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③符合题意。 ④:当事人不熟悉法律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该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5. 佘某因涉嫌一起灭门惨案被判处死缓,一审判决后,佘某委托的李律师提起上诉,但二审认为一审证据确凿维持了原判。后佘某又委托李律师多次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以证据不足宣判佘某无罪释放。历经29年,佘某终于无罪释放后,他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最后总计获得787万余元赔偿款。据此,可判定本案中( ) ①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程序属于终审裁判 ②若佘某关于死缓判决一审不服,应在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③佘某在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时,可申请法律援助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我国的诉讼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如果二审法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该案中的二审维持了原判,也是终审裁判,①错误。 ②:该案件是刑事诉讼。因此若佘某关于死缓判决一审不服,应在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②错误。 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公民因经济困难未委托代理人的,可申请法律援助。国家赔偿程序符合条件,③正确。 ④:在该刑事诉讼中,李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国家赔偿程序中,作为诉讼代理人,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 2025年元旦郭某在南京市鼓楼区某酒店住宿时,因拒不出示身份证而与酒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强行住入该酒店。该区民警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郭某处以罚款300元。郭某如果对此不服可以( ) A. 人民调解——由南京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B. 申请仲裁——由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C. 申请行政复议——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D. 申请行政诉讼——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 【详解】A:人民调解适用于民事纠纷,不适用于行政争议,A排除。 B:仲裁不适用于行政处罚争议,B错误。 C:申请行政复议的,要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本案中,鼓楼区民警(属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复议机关应为南京市公安局(上级机关)或鼓楼区人民政府,选项C中“向南京市公安机关(即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符合规定,C正确。 D:对行政处罚不服而申请行政诉讼的,应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鼓楼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应由鼓楼区人民法院管辖,郭某如果对此不服可以向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而不是南京市人民法院,D错误。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老太和张大爷膝下只有一个国外工作的女儿,长期不能回家。2017年春,年近花甲的王老太和张大爷与自家的侄儿张坤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一,张坤负责为老人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二,老人生病张坤必须及时送医就诊。三,由张坤负责为老人雇佣保姆,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四,经常的探望,多陪老人聊聊天。并约定老两口死后,位于朝阳区的一栋112平米的两室一厅归张坤所有。女儿同意,张坤没有异议。于是一行四人来到了公证处做了公证。 不久,女儿就离开了回国外工作。最初的四个月,张坤还经常主动去看望老两口。四个月之后,张坤开始很少过问老两口的事,张大爷生病了,他推脱说自己太忙走不开,还是居委会的大妈陪同王老太送张大爷就医的。为了不让女儿担心,老两口一直对自己的女儿谎称过的很好。2023年初,张大爷病重卧床不起,王老太无奈告诉了女儿真相,女儿赶回来,才发现自己的爸爸妈妈这些年孤苦伶仃没人照顾的事实。不久,老两口相继去世。张坤到法院起诉,主张王老太女儿偿还赡养费并履行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意见》第五十六条:“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一协议是否会因张坤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自动失效?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张坤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材料中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本案中,王老太、张大爷与张坤自愿签订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如张坤需提供生活照料、送医等),并经过公证程序,符合法律形式要件。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 ②该协议不会因张坤未履行赡养义务而自动失效,但张坤可能丧失受遗赠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144条和《继承法意见》第56条,受遗赠人未履行义务时,协议不自动失效,需经法院依法裁判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本案中,张坤未履行送医、日常照料等义务(如推脱张大爷就医、长期疏于照顾),构成“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依申请取消其受遗赠资格,但协议本身需通过司法程序解除。 ③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张坤的诉讼请求。张坤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如未及时送医、长期疏于照顾),属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6条,其无权主张受遗赠,且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此外,王老太的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不因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赡养费偿还义务。因此,法院应驳回张坤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赡养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由三个问题构成,需要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的知识,需要调用教材知识对三个问题分别回答并分析其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2017年春,年近花甲的王老太和张大爷与自家的侄儿张坤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本案中,王老太、张大爷与张坤自愿签订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如张坤需提供生活照料、送医等),并经过公证程序,符合法律形式要件。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这一协议是否会因张坤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自动失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44条和《继承法意见》第56条,受遗赠人未履行义务时,协议不自动失效,需经法院依法裁判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本案中,张坤未履行送医、日常照料等义务(如推脱张大爷就医、长期疏于照顾),构成“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依申请取消其受遗赠资格,但协议本身需通过司法程序解除。 有效信息:张坤到法院起诉,主张王老太女儿偿还赡养费并履行扶养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法意见》第56条,其无权主张受遗赠,且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本案中,张坤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如未及时送医、长期疏于照顾),属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此外,王老太的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不因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赡养费偿还义务。因此,法院应驳回张坤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王某(父母已逝)与杨某结婚,后育有王甲和王乙两个孩子。2018年杨某继承其父母遗产30万。王某将2016年120万购买的一套住房,2019年以180万卖出。2022年9月,王某在邻居夏某和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立下遗嘱:杨某和女儿王乙平分180万卖房款,两人存有的现金60万归儿子王甲继承;王某于2022年12月去世。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的遗嘱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王某、杨某共同财产有多少,并加以说明 (3)王甲可继承王某多少遗产,并加以说明。 【答案】(1) 王某的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理由:①根据《民法典》,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王某立遗嘱时有邻居夏某和村委会主任见证,二人与继承无直接利害关系,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遗嘱的形式有效。②遗嘱中 “两人存有的现金60万(夫妻共同财产)归王甲” 的表述超出王某的处分权限,无效。③卖房款180万的处分有效。该房产系王某婚前个人财产(2016年购买),婚后卖出的增值60万属于自然增值,仍归王某个人所有。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2) 王某与杨某的共同财产总额为90万元。理由:①杨某于2018年继承父母遗产30万元,因未明确遗嘱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王某与杨某婚后存有的60万元现金,无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3) 王甲可继承王某遗产共计15万元。王某与杨某的共同财产总额为90万元,按照共同财产的法定分割,各占45万元。由于王某在遗嘱中明确说明杨某和女儿王乙平分180万卖房款(有效),而遗嘱中“两人存有的现金60万归儿子王甲继承(无效)”。因此,王某在共同财产中的45万元份额,遗嘱未明确处分,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其配偶杨某、子女王甲和王乙共同继承,三人平均分配45万元,每人15万元。因此王甲可继承王某的遗产是15万元。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遗嘱继承”,设问指向是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王某的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有效信息:2022年9月,王某在邻居夏某和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立下遗嘱:杨某和女儿王乙平分180万卖房款,两人存有的现金60万归儿子王甲继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要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本案中,王某立遗嘱时有邻居夏某和村委会主任见证,二人与继承无直接利害关系,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遗嘱的形式有效;遗嘱中 “两人存有的现金60万(夫妻共同财产)归王甲” 的表述超出王某的处分权限,无效;卖房款180万的处分有效。该房产系王某婚前个人财产(2016年购买),婚后卖出的增值60万属于自然增值,仍归王某个人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设问指向是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王某与杨某的共同财产总额为90万元。 有效信息:2018年杨某继承其父母遗产30万;两人存有的现金60万→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遗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为明确归属)属于夫妻宫财产。本案中,杨某于2018年继承父母遗产30万元,因未明确遗嘱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与杨某婚后存有的60万元现金,无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3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遗产继承,设问指向是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王甲可继承王某遗产共计15万元。 有效信息:王甲可继承王某多少遗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要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本案中,王某与杨某的共同财产总额为90万元,按照共同财产的法定分割,各占45万元。王某的合法遗产只有45万,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其配偶杨某、子女王甲和王乙共同继承,三人平均分配45万元,每人15万元。因此王甲可继承王某的遗产是15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7月25日,钟女士通过网络平台预订英德市某酒店套房并支付942元。后因天气变化导致无法出行。钟女士向酒店提出退款请求,但酒店以预订页面已注明“一旦订房成功不能退款”为由拒绝。钟女士遂拨打12345向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指出在酒店订房页面下单时只有“订房不可退款”这一选项,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酒店负责人则辩称因已在订房页面中明确告知“订房不可退款”,消费者因天气原因取消属单方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1)请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有关知识,谈谈你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会支持该酒店负责人的辩称并说明理由。 (2)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应如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利。 【答案】(1)不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本案中,酒店负责人出具“订房不可退款”这一格式条款,免除或减轻了经营者的责任,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经营者违反了平等、公平原则,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支持该酒店负责人的辩称。 (2)①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经营活动。②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订房不可退款”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会支持该酒店负责人的辩称”,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不支持。 论据①:钟女士向酒店提出退款请求,但酒店以预订页面已注明“一旦订房成功不能退款”为由拒绝→从经营者遵循平等、公平原则的角度分析:“订房不可退款”这一格式条款免除或减轻了经营者的责任,经营者违反了平等、公平原则。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订立合同学问大、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酒店以预订页面已注明“一旦订房成功不能退款”为由拒绝→从经营者的角度分析:联系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正确使用格式条款,遵循平等、公平原则从事经营活动。 关键词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从国家的角度分析:联系国家制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③:钟女士遂拨打12345向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联系消费者维权的多种途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顾先生去买空调,商家送给他200多元钱的大礼包。可空调没用多久就出现轰隆隆的鸣响,他要求退换,商家表示,退换空调一定送还大礼包。“大礼包中的电动玩具早就被儿子玩坏了,我哪里还拿得出来?”被逼无奈下,顾先生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谈谈顾先生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答案】 ①顾先生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主张空调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退换,同时提供购买凭证、故障证明等证据。 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不得以赠品问题拒绝履行主商品退换责任,赠品属于促销行为,与主商品质量责任无关。 ③在诉讼中,顾某需遵循法定程序,合理行使诉讼权利,必要时可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公平正义。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空调买卖纠纷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设问指向是运用措施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顾先生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我国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向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且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中,顾先生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主张空调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退换,同时提供购买凭证、故障证明等证据。 有效信息②:他要求退换,商家表示,退换空调一定送还大礼包→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不得以赠品问题拒绝履行主商品退换责任。本案中,赠品属于促销行为,与主商品质量责任无关。 有效信息三:被逼无奈下,顾先生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我国诉讼法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同时还规定了诉讼程序。本案中,顾某需遵循法定程序,合理行使诉讼权利,必要时可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滨城高中联盟2024-2025学年度下学期高二4月份考试 政治试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李某和赵某于1986年结婚,赵某为再婚,两人结婚时其大儿子孙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小儿子孙乙年幼,由李某、赵某共同抚养;1990年两人的小女儿李小某出生。2024年,赵某去世。李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关于李某养老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甲、孙乙和李小某均有赡养义务 ②孙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李某 ③若子女拒绝赡养李某,他可通过公诉维权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父亲的高度决定孩子的格局,母亲的修养决定孩子的品质”。可见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十分重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B.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C.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D. 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后,只能由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 3. 关某有一上高一的儿子关平,崔某有一上初二的女儿郭丽。关某和崔某重组家庭,四人一起生活,关平和郭丽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十年后,崔某因工伤去世,生前由医生和护士见证立下录音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平均分给关平和郭丽。崔某去世后,得到公司抚恤金68万。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录音遗嘱可以作为诉讼视听资料证据 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解决遗产纠纷 ③关平与郭丽因已是兄妹关系,所以不能结婚 ④崔某的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小帅的爷爷和小如的奶奶是亲兄妹,小帅和小如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2岁,小帅25岁时要与小如办理登记结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当事人可以一方或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②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两人可以登记结婚 ③两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不能登记结婚 ④两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所以可以登记结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24年1月20日,张某生下女儿林一。2024年8月,林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 法院应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 B. 法院判决前应先进行调解 C.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D. 夫妻应先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再提出申请 6. 下列纠纷中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是( ) A. 公司与职工购买的公司股票问题发生的纠纷 B. 企业不服劳动监察部门执法行为引起的纠纷 C.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休假时间问题发生的纠纷 D. 某企业职工因社会保险缴费问题与社保经办机构发生的纠纷 7. 小英2024年8月10日起在一个网络公司工作,10月5日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小美每天工作8小时,两周休息一天,节假日期间需服从公司的加班要求,否则扣工资”。今年春节期间,因小英拒绝了公司的加班要求,公司扣除了小英的全勤奖。小英对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服。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内容侵犯了小英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B. 小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 该公司按法律规定与小英签订了劳动合同 D. 8月10日起公司就应开始付给小英报酬 8. 2024年大连市政府多管齐下,全方位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取得显著成效。关于创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主管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可以创办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 ③按照规定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④除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他应依法公示相关信息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④ D. ②③ 9. 2025年2月27日起,大疆深圳总部开启“强制(晚)9点下班”模式。一到21点,部门主管带头拎包走人,挨个工位喊“下班了!下班了!”。如果还有“钉子户”,大主管会二次检查追问:“有什么必须现在做完?”最后,HR直接化身“清场大师”,背着“零滞留”KPL巡楼赶人。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A. 大疆的做法符合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B. 加班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C. 大疆员工与公司可根据双方订立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 D. 员工如果不按公司要求按时下班,公司可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0. 2025年“3·15”晚会曝光了某些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内裤产品存在的严重问题。有的产品广告中宣称的面料材质为“棉”,实际上使用的却是“涤”,严重“货不对板”;一家涉事的一次性内裤生产商的生产环境场景更是极为“辣眼睛”,工人们在徒手制作一次性内裤,原材料随意摆放,布料旁还堆着垃圾杂物。上述这些企业的做法( ) ①实施了“搭便车”行为,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③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权 ④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诚信原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2023年10月14日,湖南一女子郑某用电热水器洗澡时,被“夺命”,司法鉴定结果为“符合电击死亡特征”。其丈夫与热水器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135万。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纠纷,郑某丈夫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法院立案后,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庭审理 ②开庭准备阶段,审判长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③开庭审理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就可终结诉讼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在15天之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13. 大连市旅顺口区张某系某轨道运营公司员工,因个人买卖经营不善导致债台高筑。为偿还本人所借的高利贷,自2020年开始张某以公司内部有关系为由,声称可帮人办理入职和调岗,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打点费”。张某先后虚构事实、骗取包括A县李某在内多名被害人450余万元。2024年9月,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作为被害人可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②旅顺口区检察院可就张某诈骗案向旅顺口区法院提起刑事公诉 ③李某对张某的诈骗行为及其金额负有举证责任 ④旅顺口区检察院对张某的诈骗行为及其金额负有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 ) ①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④因当事人不熟悉法律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A. ①④ B. ②③ C. ①② D. ②④ 15. 佘某因涉嫌一起灭门惨案被判处死缓,一审判决后,佘某委托的李律师提起上诉,但二审认为一审证据确凿维持了原判。后佘某又委托李律师多次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以证据不足宣判佘某无罪释放。历经29年,佘某终于无罪释放后,他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最后总计获得787万余元赔偿款。据此,可判定本案中( ) ①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程序属于终审裁判 ②若佘某关于死缓判决一审不服,应在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③佘某在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时,可申请法律援助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16. 2025年元旦郭某在南京市鼓楼区某酒店住宿时,因拒不出示身份证而与酒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强行住入该酒店。该区民警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郭某处以罚款300元。郭某如果对此不服可以( ) A. 人民调解——由南京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B. 申请仲裁——由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C. 申请行政复议——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D. 申请行政诉讼——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老太和张大爷膝下只有一个国外工作的女儿,长期不能回家。2017年春,年近花甲的王老太和张大爷与自家的侄儿张坤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一,张坤负责为老人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二,老人生病张坤必须及时送医就诊。三,由张坤负责为老人雇佣保姆,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四,经常的探望,多陪老人聊聊天。并约定老两口死后,位于朝阳区的一栋112平米的两室一厅归张坤所有。女儿同意,张坤没有异议。于是一行四人来到了公证处做了公证。 不久,女儿就离开了回国外工作。最初的四个月,张坤还经常主动去看望老两口。四个月之后,张坤开始很少过问老两口的事,张大爷生病了,他推脱说自己太忙走不开,还是居委会的大妈陪同王老太送张大爷就医的。为了不让女儿担心,老两口一直对自己的女儿谎称过的很好。2023年初,张大爷病重卧床不起,王老太无奈告诉了女儿真相,女儿赶回来,才发现自己的爸爸妈妈这些年孤苦伶仃没人照顾的事实。不久,老两口相继去世。张坤到法院起诉,主张王老太女儿偿还赡养费并履行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意见》第五十六条:“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一协议是否会因张坤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自动失效?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张坤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王某(父母已逝)与杨某结婚,后育有王甲和王乙两个孩子。2018年杨某继承其父母遗产30万。王某将2016年120万购买的一套住房,2019年以180万卖出。2022年9月,王某在邻居夏某和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立下遗嘱:杨某和女儿王乙平分180万卖房款,两人存有的现金60万归儿子王甲继承;王某于2022年12月去世。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的遗嘱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王某、杨某共同财产有多少,并加以说明 (3)王甲可继承王某多少遗产,并加以说明。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7月25日,钟女士通过网络平台预订英德市某酒店套房并支付942元。后因天气变化导致无法出行。钟女士向酒店提出退款请求,但酒店以预订页面已注明“一旦订房成功不能退款”为由拒绝。钟女士遂拨打12345向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指出在酒店订房页面下单时只有“订房不可退款”这一选项,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酒店负责人则辩称因已在订房页面中明确告知“订房不可退款”,消费者因天气原因取消属单方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1)请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有关知识,谈谈你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会支持该酒店负责人的辩称并说明理由。 (2)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应如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利。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顾先生去买空调,商家送给他200多元钱的大礼包。可空调没用多久就出现轰隆隆的鸣响,他要求退换,商家表示,退换空调一定送还大礼包。“大礼包中的电动玩具早就被儿子玩坏了,我哪里还拿得出来?”被逼无奈下,顾先生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谈谈顾先生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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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辽宁省大连市滨城高中联盟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考试政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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