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核心知识点记忆
1.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和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民法六个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内容:①平等 ②自愿 ③公平 ④诚信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⑥绿色
3.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和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4)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注意】: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②以营利为目的。
★(5)名誉权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6)隐私权: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4.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
5.物权 ⑴种类:包括所有权、他物权。⑵地位: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①物权法定原则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4)物的种类:动产与不动产。
6.所有权⑴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取得方式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到不动产机构办理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3)善意取得成功要件:①转让人(卖方)无权处分,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②受让人(买方)不知情;
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或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买方)
7.他物权(1)分类:用益物权(物的使用价值)和担保物权(物的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①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耕地);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上建房子),建设用地使用权(城市土地建房子)。
★默写: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②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3)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注意: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由债权人-要债的享有)。
8.知识产权:(1)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⑵意义: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
9.著作权(1)①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2)保护期限:①著作权为自然人的:作者有生之年+去世后50年。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著作发表权是作品创造完成后50年,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③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注意: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保护。
10.专利权:保护期限A.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B.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申请、独占、有保护期)
11.商业秘密: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12.商标和注册商标:(1)★权利与要求: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2)保护期限:为10年,可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自核准注册之日算起。
【注意】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13.合同订立原则:①合同自愿原则(最基本的原则)②平等协商原则③诚信原则④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14.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包括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内容具体明确)
承诺
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15.合同效力:★⑴无效合同①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⑵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16.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 (2)诚信履行(3)协作履行
17.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18.合同的变更: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19.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⑴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⑵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注意:定金≠订金(千万不要写错字!!!!)
★20.违约行为的免责:
⑴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⑵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2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2)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注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诉讼时效:民诉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指导权利被侵害时算起)
22.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一般过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侵害行为;侵害结果;主观过错;因果关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
构成要件:侵害行为;侵害结果;主观过错;因果关系
②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构成要件:侵害行为;侵害结果;主观过错;因果关系
★23.权利行使,要注意界限。(界限: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24.⑴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消费者批评监督权),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⑵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均可不经同意使用,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情形: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C为报道时事新闻;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情形:报刊转载;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
25.(1)相邻关系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实质)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26.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⑴有抚养义务、教育义务。(①不虐待、不遗弃、不歧视、不溺婴、不弃婴、不残害婴儿②完成义务教育,不阻碍、不迫使退学、辍学)
⑵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⑶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注意】①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②监护人一般为父母,父母对子女有监护权。若父母在,爷爷奶奶照顾,爷奶为委托监护人。③大学生(18岁以上)找父母要学费,父母可以不给。
★27.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注意】: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8.
29.继承要求:①继承前先析产。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30.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1.遗产分配原则:①原则均等;②例外:A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B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C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32.遗嘱的种类: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2)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③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但要签名、注明年月日。④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每一页都要签名、注明年月日。
★34.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5.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6.结婚的程序:申请---审查----登记(发结婚证)
37.离婚自由与离婚限制:⑴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准予离婚的事由: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等。
★(2)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3)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8.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
⑴协议离婚:①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离婚登记后30届满,发离婚证。②生效: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⑵裁判离婚: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就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39.离婚后的人身关系:①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②0-2岁孩子一般归女方,2-8岁双方协议,不成法院判决,8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
40.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42.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均等)
★43.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2)夫妻双方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4.平等的财产关系:(1)法定财产制度: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①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约定财产制度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女职工、退役军人劳动)
★46.劳动合同:(1)内容(条款):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②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3)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47.劳动合同有效要件: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48.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9.劳动者的权利:(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休息休假的权利。(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5)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8)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50.劳动者的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51.迈出创业第一步:①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 ②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的文件③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④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⑤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52.市场经营者公平竞争:
(1)反对“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假冒:模仿产品,欺诈;仿冒:借牌子)
⑵反对虚假商业宣传。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⑶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53.经营者应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55.我国的主要税种:(1)增值税,作用: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企业所得税,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外。
(3)个人所得税,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无论是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都是结构性减税政策,有利于减轻企业及个人的税收负担,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
56.
劳动者维权路径
消费者维权路径
1
协商解决: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无法律约束力)。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
申请调解: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协议书。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1年内提出;除特殊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
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5
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57.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解(双方)、调解(通过第三方达成)、仲裁、诉讼
58.调解
种类
第三方
适用范围
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诉讼
外
调解
人民
调解(东方经验)
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性组织)免费
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行政
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
仲裁
调解
仲裁机构
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能力)
★★★59.商事仲裁的特点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书面形式)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60.商事仲裁的法律效力:
①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有法律约束力,也有法律强制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②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不得对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然后仲裁、诉讼二选一(选择)
61.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①商事仲裁:按比例收费,适用经济纠纷,仲裁与诉讼二选一,一裁终局,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劳动争议仲裁:免费,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必经过程,不需要提前订立协议。
62.诉讼: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类型:民事诉讼(权利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和刑事诉讼(是否犯罪、定罪量刑)。
【解决行政纠纷两种路径:①行政复议→不服 行政诉讼 ②直接行政诉讼】
★★★63.诉讼权利的内容:(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也可以不委托)。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判决15日,裁定10日。
刑事诉讼:判决10日,裁定5日。
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64.法律援助: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司法救助)
65.法律援助的申请:
⑴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好人、穷人可以申请)
⑵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4)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5)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66.诉讼程序:★
(1)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途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管辖:①级别管辖②地域管辖:民事诉讼一般原告就被告;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所在地;刑事诉讼犯罪地。
起诉的必备条件:①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③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受理: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
(3)应诉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②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③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4)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五个阶段:①开庭准备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当事人陈诉——证人出庭作证——出示物证等证据——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审判长归纳总结)③法庭辩论④休庭评议⑤宣告判决
(5)两审终审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再审)
66..刑事诉讼 ⑴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⑵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⑶要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67.证据(1)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多一个现场笔录。刑事诉讼法: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注意: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2)特点: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2)为什么要注重收集证据?
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
68.诉讼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举证为主,被告自认、否认不举证,抗辩才举证】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③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双方举证。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69.举证基本原则:⑴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⑵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70.如何通过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①诉讼法赋予了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XX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向法院起诉;当不服一审判决时,积极行使上诉权。
②法院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正确适用法律,保障保障XX的的合法权利。
③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原被告双方重视证据的收集,在庭审中向法院依法提交证据。法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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