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6 家庭与婚姻(北京专用)-【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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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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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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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
| 类型 | 题集-试题汇编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北京市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799 KB |
| 发布时间 | 2025-03-31 |
| 更新时间 | 2025-03-31 |
| 作者 | 思辨政治资料库 |
| 品牌系列 | 好题汇编·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
| 审核时间 | 2025-03-3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1356461.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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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专题06家庭与婚姻
1.(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如有成年子女,不能将亲属定为监护人
③未成年人父母健在,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不能承担监护责任
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①正确。
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即使有成年子女,也可将亲属定为意定监护人,②错误。
③:未成年人父母健在,如果没有监护能力,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③错误。
④: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6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0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自书遗嘱为准,大儿子获得东边两间房
B.应以口头遗嘱为准,最后女儿获得东边两间房,大儿子获得北边的一间房
C.应以口头遗嘱为准,最后女儿获得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
D.小女儿获得东边两间房说明口头遗嘱的效力大于自书遗嘱
【答案】C
【详解】C: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生效。本案例中谢某的口头遗嘱是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位见证人在场情况下立下的最后一份遗嘱,其与自书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因此小女儿最后获得东边的两间房和北边的一间房,C正确。
AB: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例中谢某的口头遗嘱是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位见证人在场情况下立下的最后一份遗嘱,其与自书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因此小女儿最后获得东边的两间房和北边的一间房,大儿子不能继承房屋,AB错误。
D: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小女儿获得东边两间房不是因为口头遗嘱的效力大于自书遗嘱,而是因为口头遗嘱是最后遗嘱,D错误。
故本题选C。
3.(23-24高二下·北京西城·期中)一位独居多年的老人和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村委会负责其生活、养老至寿终,老人将遗产留给村委会。十几年后,94岁的老人离世,清点其遗产有200万元,就在这时,4名外乡人来到当地,称系老人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老人的200万元遗产
③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产应留给村委会
④村委会履行了该老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错误。
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曹某和村委会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有效,老人200万遗产归村委会所有,②错误。
③:遗产处理可以采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产应留给村委会,③正确。
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6条规定,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23-24高二下·北京东城·期中)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张乙(残疾且失业),其侄女张丙经常来看望并照顾二老。2023 年1月 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B.若张某订立遗嘱,张丙可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部分遗产
C.若张甲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D.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答案】D
【详解】D:无论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乙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D符合题意。
A:若张某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不是由李某做出安排,A错误。
B: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若张某订立遗嘱,张丙可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部分遗产,B错误。
C:若张甲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可提起诉讼,C错误。
故本题选D。
5.(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温馨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这是因为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②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所得收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保护婚姻期间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故①正确。
②: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双方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但平等不是均等,故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达成协议,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B。
6.(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②③:“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所有权归孩子;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需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②③正确。
①: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仅有权代为保管,①排除。
④: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C。
7.(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某社区推出了免费送餐服务,让社区老人感受到了“暖心”又“暖胃”的关怀与关爱。除提供饭菜配送服务外,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还为老人们提供了医疗护理、日托看护和丰富的文化活动等服务,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还增强了他们晚年的幸福感和归属感。该社区服务( )
①是保障社区老年人享有幸福晚年生活的一道重要防线
②作为社会保障补充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
③履行赡养扶助老人义务,保障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④不断完善基层治理,积极创新老年人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社区提供的免费送餐服务以及其他日间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生活上的便利和精神上的慰藉,是保障他们幸福晚年生活的重要措施,①正确。
②:社区服务作为一种社会保障的补充形式,通过提供免费送餐、医疗护理、日托看护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便捷和贴心的帮助,增强了他们的生活质量,②正确。
③:履行赡养扶助老人义务的主体是老年人的子女或法定赡养人,而不是社区服务,③排除。
④:社区通过推出免费送餐服务和日间照料中心,展现了对老年人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创新,但没有体现完善基层治理,④排除。
故本题选A。
8.(24-25高三下·河北承德·阶段练习)张大爷膝下有两个儿子,他曾公证了一份遗嘱,财产由两个儿子平均继承。张大爷一直住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其悉心照料,而小儿子却对父亲不闻不问。因此,张大爷临终前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该遗嘱符合有效遗嘱的全部要件),将所有财产都留给大儿子。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财产两个儿子平均继承
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第一份遗嘱为准
③张大爷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公证遗嘱
④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有财产都留给大儿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公证遗嘱效力并非优先于自书遗嘱,①错误。
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②错误。
③④:张大爷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公证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所有财产都留给大儿子,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06年9月,张某与刘某夫妇产下一子。三年后,二人离婚,儿子由母亲刘某直接抚养。2024年儿子被重点大学录取,需要缴纳入学费用8525元。张某以儿子年满18岁为由拒绝支付教育费用。儿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支付一半的教育费用,并声称若败诉将与父亲断绝父子关系,将来也不会给他养老。本案中( )
①张某的儿子没有工作,作为父亲理应承担一半的教育费用
②张某的儿子已经成年,没有权利要求张某承担一半的教育费用
③若张某的儿子与父亲断绝父子关系,则没有义务赡养父亲
④无论张某是否支付儿子大学教育费用,儿子均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张某的儿子年满18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其抚养义务已经结束,所以也就没有义务一定要给孩子支付高等教育的学费,②符合题意,①说法错误。
③④: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无论张某是否支付儿子大学教育费用,张某的儿子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张某,④符合题意,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0.(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李某和马某婚后十年,马某不幸身亡,无任何财产留下,两人有一女儿小李。三年后,李某和高某相识并同居,共同经营一家小卖部,但一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6月,李某不幸在车祸中死亡,留下经营所得10万元,死亡赔偿金6万元。小李和高某因李某留下的财产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作出的判决是( )
①本案中小李应得11万元,高某应得5万元
②告之高某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继承李某的遗产
③10万元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李某和高某各得一半
④宣告李某和高某的婚姻无效,小李和高某各得8万元遗产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李某与高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但经营所得10万元属于他们的共有财产,应当各得5万元,李某的5万元由其女儿小李继承,而死亡赔偿金6万元属于李某个人财产,也由小李继承,因而本案中小李应得11万元,高某应得5万元,①③正确。
②:结婚登记须双方亲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李某已死亡,不可能再补办结婚登记,②错误。
④:李某和高某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宣告婚姻无效的问题,各得8万元说法也错误,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1.(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答案】A
【详解】A:张某的借款是经营超市的需要,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A正确。
B: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陈某承担,该协议属于张某与陈某的内部约定,陈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张某追偿,但陈某在此之前也有还款义务,B错误。
C:陈某有还款义务是因为张某的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其原因,C错误。
D: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但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陈某的共同债务,D错误。
故本题选A。
12.(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常某与王某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②④正确。
①: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无关,①排除。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3.(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小龙自出生起就与母亲林某共同生活。林某对小龙疏于照顾,经常让小龙挨饿,还屡次殴打小龙,致使小龙后背满是伤疤。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但她仍屡教不改。2023年5月,林某再次用菜刀划伤小龙的后背、双臂,同年6月,该村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出依法撤销林某作为小龙监护人的申请。在该案例中( )
①林某虐待小龙,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
②林某的行为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
③村委会无权干预村民的家庭事务
④应依法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小龙应由其他人收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母亲林某对小龙疏于照顾,经常让小龙挨饿,还屡次殴打小龙,是虐待行为,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①②符合题意。
③:村委会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职责。村委会可以正当干预村民的家庭事务,③错误。
④: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本案例中应依法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4.(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秦某为了满足某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华某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某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便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本案中( )
①当事人的行为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婚姻的神圣性
②因结婚不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而属于无效婚姻
③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可以对抗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效力
④尽管有假“结婚协议”,但婚姻关系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假结婚”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婚姻的神圣性,①符合题意。
②:在法律上没有“假结婚”的说法,材料中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②错误。
③:“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的效力,③错误。
④: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对双方均有约束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5.(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2021年9月,王某父母通过赠与合同赠与王某个人N市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工伤获得单位赔偿15万元。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15万赔偿金归王某所有
C.H市房产归张某,N市房产、稿酬5万元、15万赔偿金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H市房产归张某,N市房产归王某,15万赔偿金、稿酬5万元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答案】B
【详解】ABCD:依据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15万元属于王某人身伤害赔偿,应归个人所有;N市房产是王某父母赠与其个人的财产,归王某所有,5万稿酬是婚后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由此可知B应选,ACD不选。
故本题选B。
16.(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村民张某独立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大儿子常年在国外工作,张某与小儿子夫妇同住。2018年,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给小儿子、3万元存款给大儿子。后小儿子夫妇去城里务工后疏于对张某的照顾,张某便与村委会订立协议:由村里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2022年7月,张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一位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3万元存款捐给学校。当日张某过世。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有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②张某小儿子无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③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
④张某大儿子能够继承3万元存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村委会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张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属于成年意定监护,因此根据协议内容,村委会有权获得张某的房屋,但继承说法错误,故①错误。
②:由于张某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愿意死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双方自愿,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故张某小儿子无权继承张某的房屋,②说法正确,入选。
③:由于张某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则关于张某遗产中的3万元存款,还由大儿子继承,故“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说法错误,故③不选。
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材料中只有村干部一人在场,故张某口头遗嘱无效,则3万元存款按照自书遗嘱执行,由张某大儿子继承,故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7.(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Z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Z。多年后,Z女士的丈夫和小Z不幸病逝,留下了小Z的妻子小W和女儿小小Z。又过了几年,Z女士也因意外事故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与现金十多万元,并没有设立遗嘱。已知Z女士的父母早已不在,除了孙女小小Z外,就只有一个弟弟。关于Z女士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女士的弟弟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
②小W、小小Z和Z女士弟弟可以平均分配Z女士遗产
③小小Z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Z女士的遗产
④小W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获得Z女士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小小Z的父亲先于Z女士(即小Z的母亲)死亡,因此,小小Z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Z女士的遗产 ,③正确。
④: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继承其遗产,小W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获得Z女士的遗产,④正确。
①:Z女士没有签订遗赠协议,Z女士的弟弟不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按照特定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世,那么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则无权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Z女士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获得她的遗产,②错误。
故本题选D。
18.(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廖女士的好友罗某因资金周转问题需要向银行贷款,由于罗某无抵押物便找到廖女士帮忙,廖女士碍于情面,在未与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在连带担保的合同上签了字。事后罗某因生意亏损不知所踪。银行便将廖女士及其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下列关于担保合同的观点正确的是( )
①因为担保合同是廖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签署的,其丈夫应承担连带责任
②廖女士丈夫如能证明担保是廖女士个人行为,则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③担保合同上没有廖女士丈夫的签名和确认,故担保是廖女士个人行为
④廖女士丈夫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应由银行进行证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廖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帮别人担保,在连带担保的合同上签了字,廖女士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可能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廖女士丈夫能够证明是廖女士一方个人行为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①错误,②正确。
③:廖女士在未与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在连带担保的合同上签了字,但担保合同上没有廖女士丈夫的签名和确认,故担保是廖女士个人行为,③正确。
④:廖女士丈夫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应由廖女士丈夫进行证明,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9.(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在社会中取得良好效果。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急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阅读上述该法条文,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
②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③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④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学校可代行其监护人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如果父母因分居或离婚,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味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继承的权利义务,材料反映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权利和义务,①③符合题意。
②: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一定就是刑事责任,②表述错误。
④: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庭和学校都负有教育责任,学校不能代行其监护人职责,④不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0.(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在现实生活中,不乏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解决此类问题。以下有关“成年意定监护”的正确做法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
②经事先协商后,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④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③④:成年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清醒时,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亲属或者非亲属,书面指定其作为被委托者成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来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的法律制度,故①③④符合题意。
②:要书面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口头形式的做法错误,故②排除。
故本题选C。
21.(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关于五间房分配正确的是( )
A.应以自书遗嘱为准,东边两间房由大儿子继承
B.两子一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平分房产
C.应以口头遗嘱为准,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
D.谢某的两次遗嘱都是无效的
【答案】C
【详解】C: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生效。本案例中谢某的口头遗嘱是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位见证人在场情况下立下的最后一份遗嘱,其与自书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因此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C说法正确。
AB: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例中谢某的口头遗嘱是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位见证人在场情况下立下的最后一份遗嘱,其与自书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因此女儿最后获得东边的两间房和北边的一间房,大儿子不能继承房屋,AB说法错误。
D: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谢某第一次自书遗嘱与口头遗嘱相抵触的部分无效,口头遗嘱有效,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2.(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基本案情: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双方同城居住,约定未成年儿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每周末探望接走并送回。2020年初,王某因工作调动在未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携小王迁居至外埠生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处理过程及结果:法院征询了小王的意见,在充分了解当事人情感需求及孩子心理状态基础上,坚持柔性司法,通过诚挚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协商意见:双方分段利用时间、异地共同抚养、双方共尽义务、共担探视成本、递进抚养费用。对于法院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与小王共同生活,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
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
③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通过父母异地共同抚养,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离婚之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因为父母离婚与孩子的关系还是没有变化的。因此,李某未与小王共同生活,但仍要承担监护职责,①说法错误。
②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协商意见:双方分段利用时间、异地共同抚养、双方共尽义务、共担探视成本、递进抚养费用。可知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通过父母异地共同抚养,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②④说法正确。
③: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者可能将面临刑事责任,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3.(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19年小李与小张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两人经营一家建材商店,2021年12月小李遭遇车祸不幸去世,获得事故赔偿金30万元,同时夫妻双方留有存款20万,另外小李因经营商店尚欠朋友8万元。现在,小李的父母与小张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结合材料,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李的父母与小张均是小李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李某生前欠朋友的8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偿还
③因人身损害获得的事故赔偿金30万应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
④小李的遗产共42万元,一般应均等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依据题意,小李的父母与小张均是小李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事故赔偿金30万应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故①③入选。
②:李某生前欠朋友的8万元是因为夫妻二人经营的商店所欠,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②不选。
④:事故赔偿金30万元属于小李,虽然最后可以进行分割,但不属于遗产。所以小李的遗产不是40万,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B。
24.(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张大叔和王阿姨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家中唯一的孩子是王阿姨和前夫生育的儿子小马(已成年,但多年未归家,也未尽赡养义务)。2024年1月,王阿姨因病去世,对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单位给付的8万元抚恤金如何分配,张大叔和小马未达成一致意见。
注: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法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提供的一种慰问和生活补贴。
思政课上,老师展示了上述案例。四名同学运用所学,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
甲: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房产价值中的100万元属于王阿姨遗产
乙:若王阿姨未留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分配房产、抚恤金等遗产
丙:按照法定继承,张大叔和小马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
丁:为求方便快捷,张大叔和小马可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详解】甲: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房产价值中的100万元属于王阿姨遗产,A正确。
乙: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法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提供的一种慰问和生活补贴。抚恤金不属于遗产,B错误。
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小马(已成年,但多年未归家,也未尽赡养义务,不应平均分配遗产,C错误。
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张大叔和小马不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D错误。
故本题选A。
25.(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原告张某早年丧偶,育有三儿一女。2024年5月,张某摔伤导致行动不便,需要全程照料,子女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幸得邻居周某悉心照料。同年11月,老人将子女全部诉至法院,要求按月支付赡养费,承担赡养义务。法院立案后主持庭前调解,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协议书对子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即使子女放弃继承权也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③周某悉心照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张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确定小儿子为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法院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动按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①错误。
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论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都需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放弃继承权与赡养老人之间并无因果关系,②正确。
③:周某悉心照料邻居,以他的爱心行动和他的担当来诠释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友善理念。③正确。
④: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小儿子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6.(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①说法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②符合题意。
③:高女士意定监护协议的自主决定权并未丧失。相反,法律通过规定意定监护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保障了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主决定未来监护人的权利,③说法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27.(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老人在日常照护、就医住院、财产管理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下列对漫画中所涉及的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①老有所养,不履行赡养义务则丧失继承权
②老有所盼,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
③老有所依,失能老人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实现养老
④老有所居,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是丧失继承权的一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①排除。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我那女儿不给我养老金也不来看我”体现了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②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图3中的老人是跟大儿子签订的,③排除。
④:图4中的儿子虽然有继承权,但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8.(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小李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母2018年去世,未立遗嘱。小李的外祖父母2020年去世,舅舅在世。小李父亲2022年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李继承。此后,小李携父亲遗嘱到公证处,欲办理该套房产的继承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李继承
②小李无需取得其舅舅的同意,就可以取得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③小李母亲去世后,其名下房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④小李外祖父母去世后,小李以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小李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李继承,所以小李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李继承,①正确。
②: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李母亲去世时未立遗嘱,其名下房产份额依照法定继承,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因此,小李外祖父母作为小李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小李母亲的名下房产份额,小李外祖父母去世后,舅舅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所以小李若想取得全部房屋产权,需要舅舅同意放弃该房产中自己的份额,②错误。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小李母亲去世后,未立遗嘱,所以其名下房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一般应当均等分配,③正确。
④: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李是其外祖父母的外孙,因此,不是外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小李以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的说法错误,④排除。
故本题选B。
29.(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答案】A
【详解】A: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王某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
故本题选A。
30.(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画家黄某离异后与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两人共同经营着一家画廊。2022年11月,黄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杨某、黄某与前妻的女儿小黄、黄某母亲曾某三人就遗产分割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
②黄某与杨某共同经营的画廊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由于黄某未立遗嘱,曾某可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
④小黄和曾某是黄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本案中的财产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①正确。
②:本案中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他们共同经营的画廊收入双方共同财产,而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由于黄某未立遗嘱,在没有分清黄某与杨某各自的个人财产前,不能开始继承,且适用于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③错误。
④:本案适用于法定继承,小黄和曾某是黄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二、主观题
31.(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时代,全社会更加尊重老年人意愿,加强老年人财产继承权保护工作。 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而订立遗嘱也是有学问的,否则就会产生争议。
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病重后郭某见证郭甲对自己并不关爱,巴不得老人早死以继承其财产。 而郭乙虽然知道父亲立下书面遗嘱把财产都给了哥哥,但还是用心照顾老人,尽着自己的一份孝心。 郭某弥留之际,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 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和郭乙。女儿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郭某在遗嘱中从未考虑过给郭丙。 因郭某前后两份遗嘱内容不同,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虽未致命,但两个儿子之间矛盾激化。
《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第18条的规定,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谈谈郭某的财产应如何分配。
【答案】①口头遗嘱要有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郭乙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所以郭某在弥留之际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书面遗嘱是有效的。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郭某的遗产处理时,应当为患有严重精神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的郭丙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处理,所以该书面遗嘱只能是部分有效。③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本案中只有书面遗嘱是有效的,但是继承人郭甲依法被剥夺了继承权,则郭某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重新分配。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遗嘱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谈谈郭某的财产应如何分配”,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说明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郭某弥留之际,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 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和郭乙→可联系教材知识“口头遗嘱”作答;
关键词②:女儿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郭某在遗嘱中从未考虑过给郭丙→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作答,说明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的郭丙保留必要份额;
关键词③:因郭某前后两份遗嘱内容不同,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虽未致命,但两个儿子之间矛盾激化→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作答,说明继承人郭甲依法被剥夺了继承权,则郭某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重新分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2.(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李先生2002年大学毕业后从事进出口贸易,经过3年打拼,于2005年购置了一处房产。2006年,李先生与王女士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小某,夫妻二人又购置了一处房产。2023年,李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婚前购置的房产由李小某继承,同时,还对妻子和儿子口头表示,家庭全部存款的一半,由王女士和李小某平分。然而,李先生的父母认为上述分配方案不合理,要求继承李先生名下的全部财产。王女士和李小某对此表示反对,进而与李先生的父母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先生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①李先生的父母只能依法继承相应财产,不能继承李先生名下的全部财产。
②婚前房产归属李小某。理由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析产后,婚后房产的一半,由王女士、李小某和李先生的父母平均分配。理由是,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④析产后,家庭全部存款的一半,由王女士、李小某和李先生的父母平均分配。理由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先生的口头表示未形成生效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相应存款应进行法定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李先生家的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平等的夫妻关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为措施类,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先生于2005年购置了一处房产。2006年,李先生与王女士结婚。2023年,李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婚前购置的房产由李小某继承→可联系婚前房产归属李小某;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关键词②:婚后育有一子李小某,夫妻二人又购置了一处房产→可联系共同财产。析产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先生的父母、王女士、李小某平均分配;
关键词③:对妻子和儿子口头表示,家庭全部存款的一半,由王女士和李小某平分→可联系此口头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由王女士、李小某和李先生的父母平均分配;
关键词④:李先生的父母认为上述分配方案不合理,要求继承李先生名下的全部财产→可联系只能依法继承相应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33.(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宣判
【案情简介】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某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每月给予曹某基本生活费,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曹某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某居委会。此后,某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该居委会产生争议。该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某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2)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案涉协议符合法律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原告某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判决被继承人曹某安置所得的房屋以及其生前遗留的股权、现金、银行存款本息归某居委会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判决的社会价值。
【答案】在本案判决中,人民法院确认居委会提供的遗赠扶养协议,认定居委会的赡养行为,充分肯定居委会对老人养老送终所起的作用。本案判决不仅实现了个案上的公平正义,更倡导全社会积极助力养老,促进“不尽孝者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判决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分析】背景素材: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围绕一件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案涉协议符合法律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原告某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判决被继承人曹某安置所得的房屋以及其生前遗留的股权、现金、银行存款本息归某居委会所有→可联系本案判决不仅实现了个案上的公平正义,更倡导全社会积极助力养老,促进“不尽孝者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判决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可利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34.(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邓琴和丈夫庄天成在2022年登记结婚,一直住在丈夫婚前购买的房子内,为了给女儿创造更好的条件,邓琴与庄天成共同创业,白手起家。随着生意日益火爆,庄天成为经营生意经常聚会、出差,引起邓琴不满,邓琴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双方为此经常吵架。2024年6月,邓琴提出和丈夫庄天成离婚,要求平分现在居住的商品房和5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庄天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邓琴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商品房和5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1)根据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说说本案中邓琴侵犯了庄天成的什么权利?
(2)邓琴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答案】(1)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本案中邓琴去强制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是对庄天成人身权益(人格独立)的限制和干涉。
(2)①对5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现居住房子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依据:现居住房子是庄天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婚前个人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婚姻家庭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邓琴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双方为此经常吵架。→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本案中邓琴去强制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是对庄天成人身权益的限制和干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邓琴提出和丈夫庄天成离婚,要求平分5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对5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键词②:邓琴和丈夫庄天成在2022年登记结婚,一直住在丈夫婚前购买的房子内。→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现居住房子是庄天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婚前个人财产,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5.(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孝敬父母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学们对“孝”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中“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任选一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言之有理。
【分析】背景素材:对孝敬父母的看法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任一位同学关于孝的观点。从家庭与婚姻的角度进行评析。需要先解释正确部分,再解释错误部分。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不科学。
论据①:遵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古训或者规定探望父母的频次→可联系法律规定的义务。以此证明观点中有合理的部分。
论据②:常伴父母左右;无法用统一的标准衡量→可联系赡养父母的要求。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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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6家庭与婚姻
1.(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如有成年子女,不能将亲属定为监护人
③未成年人父母健在,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不能承担监护责任
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6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0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自书遗嘱为准,大儿子获得东边两间房
B.应以口头遗嘱为准,最后女儿获得东边两间房,大儿子获得北边的一间房
C.应以口头遗嘱为准,最后女儿获得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
D.小女儿获得东边两间房说明口头遗嘱的效力大于自书遗嘱
3.(23-24高二下·北京西城·期中)一位独居多年的老人和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村委会负责其生活、养老至寿终,老人将遗产留给村委会。十几年后,94岁的老人离世,清点其遗产有200万元,就在这时,4名外乡人来到当地,称系老人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老人的200万元遗产
③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产应留给村委会
④村委会履行了该老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3-24高二下·北京东城·期中)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张乙(残疾且失业),其侄女张丙经常来看望并照顾二老。2023 年1月 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B.若张某订立遗嘱,张丙可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部分遗产
C.若张甲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D.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温馨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这是因为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②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所得收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某社区推出了免费送餐服务,让社区老人感受到了“暖心”又“暖胃”的关怀与关爱。除提供饭菜配送服务外,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还为老人们提供了医疗护理、日托看护和丰富的文化活动等服务,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还增强了他们晚年的幸福感和归属感。该社区服务( )
①是保障社区老年人享有幸福晚年生活的一道重要防线
②作为社会保障补充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
③履行赡养扶助老人义务,保障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④不断完善基层治理,积极创新老年人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4-25高三下·河北承德·阶段练习)张大爷膝下有两个儿子,他曾公证了一份遗嘱,财产由两个儿子平均继承。张大爷一直住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其悉心照料,而小儿子却对父亲不闻不问。因此,张大爷临终前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该遗嘱符合有效遗嘱的全部要件),将所有财产都留给大儿子。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财产两个儿子平均继承
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第一份遗嘱为准
③张大爷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公证遗嘱
④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有财产都留给大儿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06年9月,张某与刘某夫妇产下一子。三年后,二人离婚,儿子由母亲刘某直接抚养。2024年儿子被重点大学录取,需要缴纳入学费用8525元。张某以儿子年满18岁为由拒绝支付教育费用。儿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支付一半的教育费用,并声称若败诉将与父亲断绝父子关系,将来也不会给他养老。本案中( )
①张某的儿子没有工作,作为父亲理应承担一半的教育费用
②张某的儿子已经成年,没有权利要求张某承担一半的教育费用
③若张某的儿子与父亲断绝父子关系,则没有义务赡养父亲
④无论张某是否支付儿子大学教育费用,儿子均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李某和马某婚后十年,马某不幸身亡,无任何财产留下,两人有一女儿小李。三年后,李某和高某相识并同居,共同经营一家小卖部,但一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6月,李某不幸在车祸中死亡,留下经营所得10万元,死亡赔偿金6万元。小李和高某因李某留下的财产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作出的判决是( )
①本案中小李应得11万元,高某应得5万元
②告之高某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继承李某的遗产
③10万元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李某和高某各得一半
④宣告李某和高某的婚姻无效,小李和高某各得8万元遗产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1.(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12.(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小龙自出生起就与母亲林某共同生活。林某对小龙疏于照顾,经常让小龙挨饿,还屡次殴打小龙,致使小龙后背满是伤疤。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但她仍屡教不改。2023年5月,林某再次用菜刀划伤小龙的后背、双臂,同年6月,该村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出依法撤销林某作为小龙监护人的申请。在该案例中( )
①林某虐待小龙,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
②林某的行为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
③村委会无权干预村民的家庭事务
④应依法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小龙应由其他人收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秦某为了满足某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华某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某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便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本案中( )
①当事人的行为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婚姻的神圣性
②因结婚不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而属于无效婚姻
③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可以对抗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效力
④尽管有假“结婚协议”,但婚姻关系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2021年9月,王某父母通过赠与合同赠与王某个人N市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工伤获得单位赔偿15万元。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15万赔偿金归王某所有
C.H市房产归张某,N市房产、稿酬5万元、15万赔偿金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H市房产归张某,N市房产归王某,15万赔偿金、稿酬5万元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16.(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村民张某独立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大儿子常年在国外工作,张某与小儿子夫妇同住。2018年,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给小儿子、3万元存款给大儿子。后小儿子夫妇去城里务工后疏于对张某的照顾,张某便与村委会订立协议:由村里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2022年7月,张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一位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3万元存款捐给学校。当日张某过世。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有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②张某小儿子无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③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
④张某大儿子能够继承3万元存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Z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Z。多年后,Z女士的丈夫和小Z不幸病逝,留下了小Z的妻子小W和女儿小小Z。又过了几年,Z女士也因意外事故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与现金十多万元,并没有设立遗嘱。已知Z女士的父母早已不在,除了孙女小小Z外,就只有一个弟弟。关于Z女士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女士的弟弟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
②小W、小小Z和Z女士弟弟可以平均分配Z女士遗产
③小小Z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Z女士的遗产
④小W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获得Z女士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廖女士的好友罗某因资金周转问题需要向银行贷款,由于罗某无抵押物便找到廖女士帮忙,廖女士碍于情面,在未与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在连带担保的合同上签了字。事后罗某因生意亏损不知所踪。银行便将廖女士及其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下列关于担保合同的观点正确的是( )
①因为担保合同是廖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签署的,其丈夫应承担连带责任
②廖女士丈夫如能证明担保是廖女士个人行为,则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③担保合同上没有廖女士丈夫的签名和确认,故担保是廖女士个人行为
④廖女士丈夫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应由银行进行证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在社会中取得良好效果。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急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阅读上述该法条文,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
②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③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④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学校可代行其监护人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在现实生活中,不乏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解决此类问题。以下有关“成年意定监护”的正确做法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
②经事先协商后,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④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1.(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关于五间房分配正确的是( )
A.应以自书遗嘱为准,东边两间房由大儿子继承
B.两子一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平分房产
C.应以口头遗嘱为准,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
D.谢某的两次遗嘱都是无效的
22.(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基本案情: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双方同城居住,约定未成年儿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每周末探望接走并送回。2020年初,王某因工作调动在未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携小王迁居至外埠生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处理过程及结果:法院征询了小王的意见,在充分了解当事人情感需求及孩子心理状态基础上,坚持柔性司法,通过诚挚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协商意见:双方分段利用时间、异地共同抚养、双方共尽义务、共担探视成本、递进抚养费用。对于法院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与小王共同生活,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
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
③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通过父母异地共同抚养,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19年小李与小张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两人经营一家建材商店,2021年12月小李遭遇车祸不幸去世,获得事故赔偿金30万元,同时夫妻双方留有存款20万,另外小李因经营商店尚欠朋友8万元。现在,小李的父母与小张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结合材料,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李的父母与小张均是小李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李某生前欠朋友的8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偿还
③因人身损害获得的事故赔偿金30万应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
④小李的遗产共42万元,一般应均等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张大叔和王阿姨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家中唯一的孩子是王阿姨和前夫生育的儿子小马(已成年,但多年未归家,也未尽赡养义务)。2024年1月,王阿姨因病去世,对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单位给付的8万元抚恤金如何分配,张大叔和小马未达成一致意见。
注: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法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提供的一种慰问和生活补贴。
思政课上,老师展示了上述案例。四名同学运用所学,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
甲: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房产价值中的100万元属于王阿姨遗产
乙:若王阿姨未留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分配房产、抚恤金等遗产
丙:按照法定继承,张大叔和小马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
丁:为求方便快捷,张大叔和小马可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甲 B.乙 C.丙 D.丁
25.(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原告张某早年丧偶,育有三儿一女。2024年5月,张某摔伤导致行动不便,需要全程照料,子女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幸得邻居周某悉心照料。同年11月,老人将子女全部诉至法院,要求按月支付赡养费,承担赡养义务。法院立案后主持庭前调解,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协议书对子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即使子女放弃继承权也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③周某悉心照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张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确定小儿子为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6.(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7.(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老人在日常照护、就医住院、财产管理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下列对漫画中所涉及的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①老有所养,不履行赡养义务则丧失继承权
②老有所盼,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
③老有所依,失能老人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实现养老
④老有所居,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8.(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小李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母2018年去世,未立遗嘱。小李的外祖父母2020年去世,舅舅在世。小李父亲2022年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李继承。此后,小李携父亲遗嘱到公证处,欲办理该套房产的继承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李继承
②小李无需取得其舅舅的同意,就可以取得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③小李母亲去世后,其名下房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④小李外祖父母去世后,小李以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9.(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30.(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画家黄某离异后与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两人共同经营着一家画廊。2022年11月,黄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杨某、黄某与前妻的女儿小黄、黄某母亲曾某三人就遗产分割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
②黄某与杨某共同经营的画廊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由于黄某未立遗嘱,曾某可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
④小黄和曾某是黄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主观题
31.(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时代,全社会更加尊重老年人意愿,加强老年人财产继承权保护工作。 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而订立遗嘱也是有学问的,否则就会产生争议。
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病重后郭某见证郭甲对自己并不关爱,巴不得老人早死以继承其财产。 而郭乙虽然知道父亲立下书面遗嘱把财产都给了哥哥,但还是用心照顾老人,尽着自己的一份孝心。 郭某弥留之际,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 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和郭乙。女儿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郭某在遗嘱中从未考虑过给郭丙。 因郭某前后两份遗嘱内容不同,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虽未致命,但两个儿子之间矛盾激化。
《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第18条的规定,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谈谈郭某的财产应如何分配。
32.(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李先生2002年大学毕业后从事进出口贸易,经过3年打拼,于2005年购置了一处房产。2006年,李先生与王女士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小某,夫妻二人又购置了一处房产。2023年,李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婚前购置的房产由李小某继承,同时,还对妻子和儿子口头表示,家庭全部存款的一半,由王女士和李小某平分。然而,李先生的父母认为上述分配方案不合理,要求继承李先生名下的全部财产。王女士和李小某对此表示反对,进而与李先生的父母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先生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33.(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宣判
【案情简介】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某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每月给予曹某基本生活费,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曹某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某居委会。此后,某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该居委会产生争议。该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某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2)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案涉协议符合法律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原告某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判决被继承人曹某安置所得的房屋以及其生前遗留的股权、现金、银行存款本息归某居委会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判决的社会价值。
34.(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邓琴和丈夫庄天成在2022年登记结婚,一直住在丈夫婚前购买的房子内,为了给女儿创造更好的条件,邓琴与庄天成共同创业,白手起家。随着生意日益火爆,庄天成为经营生意经常聚会、出差,引起邓琴不满,邓琴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双方为此经常吵架。2024年6月,邓琴提出和丈夫庄天成离婚,要求平分现在居住的商品房和5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庄天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邓琴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商品房和5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1)根据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说说本案中邓琴侵犯了庄天成的什么权利?
(2)邓琴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35.(23-24高二下·北京·期中)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孝敬父母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学们对“孝”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中“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任选一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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