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山西、陕西、宁夏、青海专用)-【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2025-03-29
| 2份
| 32页
| 154人阅读
| 0人下载
卓越高中政治
进店逛逛

内容正文:

专题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涉及考点 考点0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 考点 1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单选题 1.(23-24高二下·陕西渭南·期中)秦某获悉运营盗版小说网站可以牟利,遂购买域名并搭建盗版小说网站。15岁的李某发现该网站未经其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自己在2023年发表的小说《烂柯一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在三年的追诉期内追究秦某的侵权责任 ②秦某在网站上转载李某小说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③李某是2023年发表的小说,著作权保护期是其发表后50年 ④李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发表作品的收入不享有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3-24高二下·山西大同·期中)小军写作文回顾了自己经历的几件事情:14岁时当地政府修路征收了自家的承包地,获得了一笔补偿款;15岁时在学校误伤甲同学,对方家长要求赔偿5000元医药费;16岁时在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和2000元奖金;17岁时用了乙同学家的“减肥秘方”,为了表示感谢,给了乙同学300元酬劳。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军家的承包地属于用益物权,发挥了土地的交换价值 B.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C.小军获得的奖金属于偶然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D.小军与乙同学订立的是口头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3.(23-24高二下·山西吕梁·期中)民法与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不同,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的是(   ) ①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②小林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③某老师因违反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④国家机关与其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交易时出现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是无效的,要求培训班退费,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驳回其请求。法院判决(    ) ①维护了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体现了民法公平正义理念 ②肯定了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彰显了民法诚信原则 ③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确保夫妻双方积极承担扶养义务 ④旨在引导夫妻分摊教育责任,共同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A公司发现某AI绘画网站可根据付费会员指令生成对应的图片,如会员输入“生成一个奥特曼”,即生成奥特曼形象图片;输入“奥特曼融合美少女战士”,即生成奥特曼身体拼接美少女战士长发形象的图片等。因A公司享有奥特曼系列形象的著作权独占授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I人工智能已成为新的法律主体    ②该网站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复制权 ③AI生成图片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该网站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改编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表明(    ) ①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②未成年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未成年人人身自由权受到一定限制    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3-24高二下·山西长治·期中)16岁的小伟在放学途中遇一书摊,上面竖着一招牌:清仓处理,正版新书全部10元一本。小伟花10元钱买了一本,回家后发现是盗版书。小伟返回书摊要求退书退款。此购书合同(    ) A.成立,李某与小伟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B.有效,李某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C.无效,因为小伟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效,因为李某售卖盗版书属于违法行为 8.(23-24高二下·山西长治·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    ) ①人身关系 ②财产关系 ③劳动关系 ④全部关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9.(23-24高二下·宁夏银川·期中)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进行交易合作坚持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3-24高三下·山西临汾·阶段练习)9岁的小丽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一个新款文具盒,文具盒里面装有弹簧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文具盒的塑料外壳突然爆裂,导致文具盒内的弹簧弹出伤了小丽的右眼,小丽住院1个月后治愈,医药费总计5万元。小丽的父母向便利店索赔,便利店认为自己与小丽受伤无直接关系,应向文具盒的生产厂家索赔。对此,你认为(   ) ①文具盒的生产厂家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文具盒的生产厂家和便利店都侵犯了小丽的安全消费权利 ③若小丽的父母与便利店协商无果,有权向基层人民法院上诉 ④小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与便利店不构成合同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 考点 2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23-24高二下·山西大同·期中)2024年3月18日,“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官微发布了《2024年硕士(内地学生)复试公示名单》,79位考生人围。第一名是一位名叫“蔡元培”的考生,他以比第二名考生多出37分的初试总分数388分入列,复试专业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该考生与曾担任北大校长的中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同名,记者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获悉,复试公示名单信息准确,考生的名字确为本人真实姓名。对此,网友热议:“即使不看名字,他的专业课考141也强得吓人”,“带着记忆来考”。也有网友开启了创作模式:“《重生之我要上北大》”,“《重生之我要在北大当校长》”。关于姓名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有几个?(   ) ①北大“蔡元培”同学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改变姓名。 ②在云南大理地区,为了表示父系并分清行辈,采用父子连名制。例如南诏(公元738年-937年)王室,“细奴罗(父)一罗盛(子)一盛罗皮(孙)一皮罗阁(曾孙)一阁罗凤(玄孙)一凤加异(来孙)一”。今天,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依然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③上海一对夫妻,男方姓左,女方姓右,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分别起名叫“左右”和“右左”,公安机关应该为他们登记户口。 ④2月3日,某明星经纪公司在微博发布声明称,某明星被人无故预订机票,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其正常工作行程。这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违约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2.(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该诉讼案件是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表明(    ) ①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②未成年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未成年人人身自由权受到一定限制    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3-24高二下·山西长治·期中)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的获奖照片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该商店涉嫌侵犯小郝的(    ) ①名誉权 ②姓名权 ③隐私权 ④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末)张某冒用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胡某的姓名,伪造了胡某的职称证书,向甲公司提交了职位申请书,甲公司直到张某工作3个月后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以胡某名义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②张某侵犯了胡某的姓名权和名誉权 ③张某的行为违背了平等的原则 ④甲公司需要向张某支付劳动报酬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①④ 6.(23-24高二下·宁夏吴忠·期中)2023年8月,开国少将何克希将军的家属发现,部分自媒体在视频中使用何克希同志的照片,并恶意曲解其形象,相关视频被大量转发。以下案例侵犯的权利与本案相同的有(   ) ①某杂志擅自使用吕某工作照作为杂志封面 ②李某为开玩笑假冒王某姓名刊登征婚广告 ③张某在境外发表侮辱我国某院院士的推文 ④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宋某创作的人物形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3-24高二下·宁夏银川·期中)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李行使个人权利是个人合法的绝对的自由 ④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名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3-24高二下·宁夏银川·期中)S公司在其新浪微博号中发布使用葛优肖像的配图微博,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代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葛优将S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 ②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名誉权 ③S公司应停止使用配图,并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④S公司能继续使用配图,不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考点 1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3-24高二下·陕西渭南·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好意同乘,是指行为人出于助人的善意,允许他人免费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 【案件过程】 小汪、小史和小陈是大学同学,三人报名参加同一场考试。考试当天,小汪开着合租车搭载其余两人一起去考场。因小汪驾驶不慎,造成车内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当天,小陈坐在后排只顾玩手机,对系好安全带的提醒充耳不闻。 小陈受伤最重,医院诊断小陈重型颅脑损伤、颅骨多发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视神经管骨折、胸部损伤,还伴随有多器官功能障碍等。小陈辗转多家医院,累计住院98天,花费医疗费共计41.94万余元,此期间小汪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经鉴定,小陈手术治疗后,颅脑及右眼两处构成十级伤残。小陈认为,本次交通事故对自己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害。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小汪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汪应向其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59.26万余元,后小陈将小汪诉至法院。面对小陈的索赔,小汪满腹委屈,自己当免费司机载同学是好意,要自己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于理不合。 【审判结果】 法院综合考虑本案情况,酌情减轻被告小汪40%的赔偿责任。经核算,被告小汪还需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28.71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小汪主动履行了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1)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对上述诉讼纠纷作出的审判结果的合理性。 (2)生活中上下班邀请同事搭便车,周末与好友相约同车自驾游等,都属于好意同乘行为。结合本案,从驾驶人和同乘人的角度,就如何面对好意同乘各提出一点建议。 2.(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信息时代,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能让劳动者更灵活、高效地工作,但“隐形加班”也引发下班后“休而不息”、“无偿加班”等问题。 材料一  李女士与北京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科技公司以旷工为由与李女士解除劳动关系,李女士将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其中一项诉讼请求就是自己在下班后、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利用微信共加班500余小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40余万元。对此,科技公司称,李女士日常下班后联系一下工作完全正常,周末和节假日值班就是对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进行简单回复,并非加班。 法院查实科技公司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并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记录、假期值班表等证据,认为李女士在非工作期间使用社交软件继续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同时法院还认为李女士在等待客户提问的间隙,有较长的时间用来日常活动,以全部500小时作为加班时长,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失公平,故判定科技公司支付李女士加班费共计3万元。 注:《劳动法》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受《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除特殊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材料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2024年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应尽快健全法律制度,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用人单位要有自觉心理和法治意识,不能把员工当“消耗品”,应给予员工足够的关心;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隐形加班”行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营造更加和谐的劳动环境。 (2)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结合材料二和《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如何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 材料三  本案是我国第一个对平台经济背景下隐形加班问题做出司法裁判的案件,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于劳动者利用社交软件加班的认可与尊重,对于保障劳动者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3)假如你是普法宣传员,请结合李女士的维权经历,写一份学校法治教育大会的发言提纲。(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 3.(23-24高二下·山西·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赵某经营医疗美容项目,原告程某为网红医美顾问。甲方赵某(受让方)与乙方程某(出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将其拥有的9个微信号的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转让价款50万元。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转让款后现场配合甲方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和解除微信号实名认证工作,即视为完成微信号虚拟财产的交付。微信号完成交付转让后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后期微信号后续责任和义务与乙方无任何关联。甲方承担受转让微信号后续经营的所有风险和义务。 协议签订当日,赵某支付程某转让款30万元,程某将约定的微信号交付赵某并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涉案9个微信号均经实名(身份证号码)认证、绑定手机号码,部分账号绑定了QQ号、邮箱及银行卡。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均为程某客户。 现因被告赵某未支付尾款,原告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赵某支付尾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原告请求并阐明理由? 4.(23-24高二下·宁夏银川·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盛老太和老伴生育了三个孩子,分别是哥哥霍甲、弟弟霍乙、妹妹霍丙,老伴早些年已过世。对于盛老太的赡养问题,2021年5月,霍甲、霍乙签订了分家赡养协议,决定霍甲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老太的三间北房,霍乙将其所有的两间西房转归霍甲,兄弟二人轮流赡养盛老太。协议签订后,霍乙反悔,认为协议中涉及的两间西房是他和妻子共同建设的,应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确认,因此拒不履行协议,导致兄弟二人均未履行赡养义务,盛老太只能跟随外嫁女儿霍丙一起生活。2023年5月,霍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 材料二  王女士与赵先生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2020年初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先生名下。2022年底,赵先生对外宣称这套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卖给急需用房的周先生。随后周先生与赵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付清房款,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2023年8月,王女士和赵先生离婚,分割房产时王女士才得知该套商品房已被卖出,然而钱款却不见踪影。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遂将周先生告上法庭,主张追回该房屋。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结合民法基本原则,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霍甲的请求。 (2)结合材料二,分析王女士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 考点 2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23-24高二下·山西·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赵某经营医疗美容项目,原告程某为网红医美顾问。甲方赵某(受让方)与乙方程某(出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将其拥有的9个微信号的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转让价款50万元。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转让款后现场配合甲方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和解除微信号实名认证工作,即视为完成微信号虚拟财产的交付。微信号完成交付转让后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后期微信号后续责任和义务与乙方无任何关联。甲方承担受转让微信号后续经营的所有风险和义务。 协议签订当日,赵某支付程某转让款30万元,程某将约定的微信号交付赵某并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涉案9个微信号均经实名(身份证号码)认证、绑定手机号码,部分账号绑定了QQ号、邮箱及银行卡。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均为程某客户。 现因被告赵某未支付尾款,原告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赵某支付尾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原告请求并阐明理由? 2.(23-24高二下·陕西汉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检察机关坚决守护“国防绿”“英烈红”。2023年,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364人,同比上升7.1%。报告显示,2023年,检察机关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02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3名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5万元,用于何克希等革命英雄的纪念、缅怀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郭某某(账号粉丝量2.8万)、何某某(账号粉丝量356万)、付某某(账号粉丝量约0.5万)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介绍负面历史人物的短视频。3人发布的短视频中,将开国少将何克希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上被大量浏览转发。2023年8月,何克希的家属发现上述情况,并向检察机关反馈。 检察机关依据民法典中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提起公诉。3名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情感,也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不利于民族共同利益的赓续传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检察机关向郭某某等3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合理性。 ( 1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涉及考点 考点0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 考点 1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单选题 1.(23-24高二下·陕西渭南·期中)秦某获悉运营盗版小说网站可以牟利,遂购买域名并搭建盗版小说网站。15岁的李某发现该网站未经其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自己在2023年发表的小说《烂柯一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在三年的追诉期内追究秦某的侵权责任 ②秦某在网站上转载李某小说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③李某是2023年发表的小说,著作权保护期是其发表后50年 ④李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发表作品的收入不享有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权利人在实现自己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应注意诉讼时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所以,李某可在三年的追诉期内追究秦某的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秦某未经李某许可在网站上转载李某小说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②正确。 ③: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③错误。 ④:李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发表作品的收入享有所有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23-24高二下·山西大同·期中)小军写作文回顾了自己经历的几件事情:14岁时当地政府修路征收了自家的承包地,获得了一笔补偿款;15岁时在学校误伤甲同学,对方家长要求赔偿5000元医药费;16岁时在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和2000元奖金;17岁时用了乙同学家的“减肥秘方”,为了表示感谢,给了乙同学300元酬劳。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军家的承包地属于用益物权,发挥了土地的交换价值 B.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C.小军获得的奖金属于偶然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D.小军与乙同学订立的是口头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答案】B 【详解】A:小军家的承包地属于用益物权,发挥了土地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交换价值,A错误。 B:小军15岁时在学校误伤同学,对方家长要求赔偿5000元医药费。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B正确。 C:小军获得的奖金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C错误。 D: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法确认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善风俗原则。小军与同学订立的口头合同没有违背公序良俗,D错误。 故本题选B。 3.(23-24高二下·山西吕梁·期中)民法与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不同,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的是(   ) ①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②小林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③某老师因违反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④国家机关与其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交易时出现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交警与李某不是平等的主体,二者是管理服从与被管理被服从的关系。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不适合民法调整,①不符合题意。 ②:小林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且涉及人身关系,②符合题意。 ③:行政主管部门与某老师不是平等的主体,二者是管理服从与被管理被服从的关系。某老师因违反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不适合民法调整,③不符合题意。 ④:国家机关与其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交易时出现纠纷,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且涉及财产关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4.(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是无效的,要求培训班退费,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驳回其请求。法院判决(    ) ①维护了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体现了民法公平正义理念 ②肯定了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彰显了民法诚信原则 ③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确保夫妻双方积极承担扶养义务 ④旨在引导夫妻分摊教育责任,共同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包括一家人衣食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等,夫妻互为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在第三人无法确定一方是否具有代理权时,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本案中,虽然教育服务合同未经小刘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法院判决维护了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体现了民法公平正义理念,①正确。 ②:妻子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肯定了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彰显了民法诚信原则,②正确。 ③: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义务,但扶养义务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③不符合题意。 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而不是分摊教育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5.(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A公司发现某AI绘画网站可根据付费会员指令生成对应的图片,如会员输入“生成一个奥特曼”,即生成奥特曼形象图片;输入“奥特曼融合美少女战士”,即生成奥特曼身体拼接美少女战士长发形象的图片等。因A公司享有奥特曼系列形象的著作权独占授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I人工智能已成为新的法律主体    ②该网站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复制权 ③AI生成图片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该网站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改编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民事法律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AI人工智能不属于法律主体,①错误。 ②:超级IP“奥特曼”的著作权人将奥特曼系列形象的著作权和维权权利投权给A公司,某AI绘画网站未经许可,使用技术生成与奥特曼系列形象实质性相似的图片,且通过销售会员充值等服务攫取非法收益,给A公司造成严重损害,体现了该网站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复制权,②正确。 ③: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AI生成图片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③错误。 ④:部分案涉生成图片保留了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并在保留该独创性表达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特征,被告的行为构成对作品的改编。因此,被告未经许可,改编了作品,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改编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表明(    ) ①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②未成年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未成年人人身自由权受到一定限制    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说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①符合题意。 ②:未成年人指年满18周岁,但是未满18周岁可能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材料未体现未成年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排除。 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是对未成年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而不是对其一定的限制,③错误。 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表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职责,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7.(23-24高二下·山西长治·期中)16岁的小伟在放学途中遇一书摊,上面竖着一招牌:清仓处理,正版新书全部10元一本。小伟花10元钱买了一本,回家后发现是盗版书。小伟返回书摊要求退书退款。此购书合同(    ) A.成立,李某与小伟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B.有效,李某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C.无效,因为小伟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效,因为李某售卖盗版书属于违法行为 【答案】D 【详解】AB:小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图书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其购买行为合法有效,但李某出售盗版书的行为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因违法是不成立并且无效的,故AB错误。 C:《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岁的小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购买图书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其购买行为是有效的,C不符合题意。 D:李某售卖盗版书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因此双方之间的购书合同无效,D正确。 故本题选D。 8.(23-24高二下·山西长治·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    ) ①人身关系 ②财产关系 ③劳动关系 ④全部关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9.(23-24高二下·宁夏银川·期中)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进行交易合作坚持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用益物权,可以占有、使用、受益,但是没有所有权,也不存在抵押权,故①表述错误。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故②表述错误。 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交易合作要遵循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张爷爷与合作社进行交易合作也要遵循这一原则,故③符合题意。 ④: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0.(23-24高三下·山西临汾·阶段练习)9岁的小丽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一个新款文具盒,文具盒里面装有弹簧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文具盒的塑料外壳突然爆裂,导致文具盒内的弹簧弹出伤了小丽的右眼,小丽住院1个月后治愈,医药费总计5万元。小丽的父母向便利店索赔,便利店认为自己与小丽受伤无直接关系,应向文具盒的生产厂家索赔。对此,你认为(   ) ①文具盒的生产厂家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文具盒的生产厂家和便利店都侵犯了小丽的安全消费权利 ③若小丽的父母与便利店协商无果,有权向基层人民法院上诉 ④小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与便利店不构成合同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过错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适用于无过错侵权,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9岁的小丽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一个新款文具盒,文具盒里面装有弹簧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文具盒的塑料外壳突然爆裂,导致文具盒内的弹簧弹出伤了小丽的右眼,文具盒的生产厂家和便利店都侵犯了小丽的安全消费权利,②正确。 ③:假若小丽的父母与商家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商家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上诉,③错误。 ④:9岁的小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购买行为与便利店构成合同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 考点 2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23-24高二下·山西大同·期中)2024年3月18日,“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官微发布了《2024年硕士(内地学生)复试公示名单》,79位考生人围。第一名是一位名叫“蔡元培”的考生,他以比第二名考生多出37分的初试总分数388分入列,复试专业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该考生与曾担任北大校长的中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同名,记者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获悉,复试公示名单信息准确,考生的名字确为本人真实姓名。对此,网友热议:“即使不看名字,他的专业课考141也强得吓人”,“带着记忆来考”。也有网友开启了创作模式:“《重生之我要上北大》”,“《重生之我要在北大当校长》”。关于姓名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有几个?(   ) ①北大“蔡元培”同学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改变姓名。 ②在云南大理地区,为了表示父系并分清行辈,采用父子连名制。例如南诏(公元738年-937年)王室,“细奴罗(父)一罗盛(子)一盛罗皮(孙)一皮罗阁(曾孙)一阁罗凤(玄孙)一凤加异(来孙)一”。今天,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依然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③上海一对夫妻,男方姓左,女方姓右,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分别起名叫“左右”和“右左”,公安机关应该为他们登记户口。 ④2月3日,某明星经纪公司在微博发布声明称,某明星被人无故预订机票,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其正常工作行程。这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违约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答案】C 【详解】①:参与研究生考试的“蔡元培”的考生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改变姓名,①说法正确。 ②: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②说法正确。 ③:我国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③说法正确。 ④:某明星被人无故预订机票,该行为危害了某明星的个人信息安全,侵犯了某明星的个人信息保护权和隐私权,而不是姓名权,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该诉讼案件是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 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 ③: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 ④: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表明(    ) ①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②未成年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未成年人人身自由权受到一定限制    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说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①符合题意。 ②:未成年人指年满18周岁,但是未满18周岁可能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材料未体现未成年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排除。 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是对未成年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而不是对其一定的限制,③错误。 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表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职责,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4.(23-24高二下·山西长治·期中)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的获奖照片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该商店涉嫌侵犯小郝的(    ) ①名誉权 ②姓名权 ③隐私权 ④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材料中的商店没有侵犯小郝的名誉权,①不符合题意。 ②: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该商店没有经过小郝的许可就将名字印在灯箱广告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小郝的姓名权,②符合题意。 ③: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材料中的商店并未侵害小郝的隐私权,③不符合题意。 ④: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公开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该商店没有经过小郝的许可就将照片印在灯箱广告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小郝的肖像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5.(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末)张某冒用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胡某的姓名,伪造了胡某的职称证书,向甲公司提交了职位申请书,甲公司直到张某工作3个月后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以胡某名义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②张某侵犯了胡某的姓名权和名誉权 ③张某的行为违背了平等的原则 ④甲公司需要向张某支付劳动报酬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①④ 【答案】D 【详解】①:张某采用欺诈的方式,以胡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①正确。 ②:张某冒用他人姓名,侵犯的是胡某的姓名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材料并未涉及名誉权,②不选。 ③:张某伪造胡某的职称证书违背了诚信的原则,而不是平等原则,③排除。 ④:张某以胡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无效,但与甲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对张某付出的劳动甲公司应当支付报酬,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23-24高二下·宁夏吴忠·期中)2023年8月,开国少将何克希将军的家属发现,部分自媒体在视频中使用何克希同志的照片,并恶意曲解其形象,相关视频被大量转发。以下案例侵犯的权利与本案相同的有(   ) ①某杂志擅自使用吕某工作照作为杂志封面 ②李某为开玩笑假冒王某姓名刊登征婚广告 ③张某在境外发表侮辱我国某院院士的推文 ④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宋某创作的人物形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部分自媒体在视频中使用何克希同志的照片,并恶意曲解其形象,相关视频被大量转发,这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 ①:某杂志擅用他人照片作为杂志封面,侵犯了吕某的肖像权,①符合题意。 ②:李某开玩笑使用他人姓名刊登征婚广告,侵犯王某姓名权,②与题意不符。 ③:张某在境外平台发表侮辱我国某院院士的推文,这侵犯了院士的名誉权,③符合题意。 ④: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创作作品,侵犯了宋某的著作权,④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7.(23-24高二下·宁夏银川·期中)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李行使个人权利是个人合法的绝对的自由 ④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名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侵害了小张的隐私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 ③: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③错误。 ④: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没有侵犯其名誉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8.(23-24高二下·宁夏银川·期中)S公司在其新浪微博号中发布使用葛优肖像的配图微博,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代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葛优将S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 ②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名誉权 ③S公司应停止使用配图,并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④S公司能继续使用配图,不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S公司在其新浪微博号中发布使用葛优肖像的配图微博并代入酒店相关业务,可见,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①③符合题意。 ②:“葛优躺”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而非名誉权,②排除, ④:本案中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应停止使用配图,并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 考点 1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3-24高二下·陕西渭南·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好意同乘,是指行为人出于助人的善意,允许他人免费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 【案件过程】 小汪、小史和小陈是大学同学,三人报名参加同一场考试。考试当天,小汪开着合租车搭载其余两人一起去考场。因小汪驾驶不慎,造成车内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当天,小陈坐在后排只顾玩手机,对系好安全带的提醒充耳不闻。 小陈受伤最重,医院诊断小陈重型颅脑损伤、颅骨多发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视神经管骨折、胸部损伤,还伴随有多器官功能障碍等。小陈辗转多家医院,累计住院98天,花费医疗费共计41.94万余元,此期间小汪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经鉴定,小陈手术治疗后,颅脑及右眼两处构成十级伤残。小陈认为,本次交通事故对自己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害。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小汪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汪应向其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59.26万余元,后小陈将小汪诉至法院。面对小陈的索赔,小汪满腹委屈,自己当免费司机载同学是好意,要自己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于理不合。 【审判结果】 法院综合考虑本案情况,酌情减轻被告小汪40%的赔偿责任。经核算,被告小汪还需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28.71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小汪主动履行了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1)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对上述诉讼纠纷作出的审判结果的合理性。 (2)生活中上下班邀请同事搭便车,周末与好友相约同车自驾游等,都属于好意同乘行为。结合本案,从驾驶人和同乘人的角度,就如何面对好意同乘各提出一点建议。 【答案】(1)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本案中小汪因操作车辆不当,导致小陈严重受伤,存在过错,其行为与小陈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小汪驾驶车辆系基于三人之间的友情,并没有额外向同学收取任何费用,应当认定驾驶人小汪与搭乘人小陈之间形成好意同乘关系。小汪在小陈受伤一事上,固然存在过错,但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小陈乘车途中不听汪某安全提醒,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综合考虑本案好意同乘时的具体情况、事故事实以及被告小汪主动承担部分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减轻小汪赔偿责任。 (2)①驾驶人既要坚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重视搭乘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谨慎驾驶,保护好自己及乘车人的生命健康安全。②同乘人应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了解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车辆状况,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安全。(本问具有开放性,答案不唯一) 【分析】背景素材:好意同乘案例 考点考查:权利行使于法有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侵权责任的知识,要求说明法院对上述诉讼纠纷作出的审判结果的合理性,考生要坚持理论与材料的对接。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汪驾驶不慎,造成车内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可联系教材知识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本案中小汪因操作车辆不当,导致小陈严重受伤,存在过错,其行为与小陈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小汪、小史和小陈是大学同学,三人报名参加同一场考试→可联系小汪驾驶车辆系基于三人之间的友情,并没有额外向同学收取任何费用,应当认定驾驶人小汪与搭乘人小陈之间形成好意同乘关系。 关键词③:小陈坐在后排只顾玩手机,对系好安全带的提醒充耳不闻→可联系小汪在小陈受伤一事上,固然存在过错,但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小陈乘车途中不听汪某安全提醒,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关键词④:综合考虑本案好意同乘时的具体情况、事故事实以及被告小汪主动承担部分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减轻小汪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本题属于开放类主观题,要求从驾驶人和同乘人的角度,就如何面对好意同乘各提出一点建议,本题具有开放性,言之有理即可。如,驾驶人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重视搭乘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谨慎驾驶,保护好自己及乘车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乘人应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安全。 2.(23-24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信息时代,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能让劳动者更灵活、高效地工作,但“隐形加班”也引发下班后“休而不息”、“无偿加班”等问题。 材料一  李女士与北京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科技公司以旷工为由与李女士解除劳动关系,李女士将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其中一项诉讼请求就是自己在下班后、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利用微信共加班500余小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40余万元。对此,科技公司称,李女士日常下班后联系一下工作完全正常,周末和节假日值班就是对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进行简单回复,并非加班。 法院查实科技公司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并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记录、假期值班表等证据,认为李女士在非工作期间使用社交软件继续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同时法院还认为李女士在等待客户提问的间隙,有较长的时间用来日常活动,以全部500小时作为加班时长,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失公平,故判定科技公司支付李女士加班费共计3万元。 注:《劳动法》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受《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除特殊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材料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2024年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应尽快健全法律制度,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用人单位要有自觉心理和法治意识,不能把员工当“消耗品”,应给予员工足够的关心;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隐形加班”行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营造更加和谐的劳动环境。 (2)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结合材料二和《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如何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 材料三  本案是我国第一个对平台经济背景下隐形加班问题做出司法裁判的案件,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于劳动者利用社交软件加班的认可与尊重,对于保障劳动者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3)假如你是普法宣传员,请结合李女士的维权经历,写一份学校法治教育大会的发言提纲。(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 【答案】(1)①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科技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故合同该条款无效。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李女士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应当认定为加班,公司须支付加班费。③民事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李女士在加班同时亦可从事其他活动,以全部时长作为加班时长有失公平,因此,法院根据证据酌定加班费数额。 (2)①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劳动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用人单位遵循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②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国家科学立法、政府严格执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遵守公序良俗,充分尊重劳动者权利。 (3) 发言提纲可以包含以下要点:①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做个明白的劳动者。②劳动者要懂得依法签订合法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③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④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劳动者要有证据意识,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 【分析】背景素材:隐形加班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依法收集证据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法院判决的理由,需要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从法理依据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院查实科技公司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关键词②: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记录、假期值班表等证据,认为李女士在非工作期间使用社交软件继续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关键词③:李女士在等待客户提问的间隙,有较长的时间用来日常活动,以全部500小时作为加班时长,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失公平,故判定科技公司支付李女士加班费共计3万元→可联系教材知识民事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如何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涉及主体为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可联系教材知识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国家科学立法; 关键词②:用人单位要有自觉心理和法治意识,不能把员工当“消耗品”,应给予员工足够的关心→可联系教材知识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关键词③: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隐形加班”行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营造更加和谐的劳动环境→可联系教材知识政府严格执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本题是开放试题,要求结合李女士的维权经历,写一份学校法治教育大会的发言提纲。答案不固定,切合主题要求,言之有理即可。参考角度: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劳动者要懂得依法签订合法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劳动者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劳动者要有证据意识等。 3.(23-24高二下·山西·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赵某经营医疗美容项目,原告程某为网红医美顾问。甲方赵某(受让方)与乙方程某(出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将其拥有的9个微信号的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转让价款50万元。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转让款后现场配合甲方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和解除微信号实名认证工作,即视为完成微信号虚拟财产的交付。微信号完成交付转让后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后期微信号后续责任和义务与乙方无任何关联。甲方承担受转让微信号后续经营的所有风险和义务。 协议签订当日,赵某支付程某转让款30万元,程某将约定的微信号交付赵某并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涉案9个微信号均经实名(身份证号码)认证、绑定手机号码,部分账号绑定了QQ号、邮箱及银行卡。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均为程某客户。 现因被告赵某未支付尾款,原告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赵某支付尾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原告请求并阐明理由? 【答案】不支持。①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微信账号及微信好友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程某转让自己的微信账号,即出售了微信好友(客户)的个人信息,属于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程某与赵某买卖微信账号,并未经得这些微信通讯录客户(微信好友)的同意,违背了守法、诚实信用原则,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侵害了通讯录客户(微信好友)的合法权益。③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买卖微信账号行为违反法律,合同无效。程某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违法转让协议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注意作答主体为法院,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约定:乙方将其拥有的9个微信号的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等;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均为程某客户→可联系教材知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说明微信账号及微信好友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程某转让自己的微信账号,即出售了微信好友(客户)的个人信息,属于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关键词②:程某将约定的微信号交付赵某并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涉案9个微信号均经实名(身份证号码)认证、绑定手机号码,部分账号绑定了QQ号、邮箱及银行卡。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均为程某客户→可联系教材知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说明程某与赵某买卖微信账号,并未经得这些微信通讯录客户(微信好友)的同意,违背了守法、诚实信用原则,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侵害了通讯录客户(微信好友)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③:现因被告赵某未支付尾款,原告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赵某支付尾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可联系教材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说明买卖微信账号行为违反法律,合同无效。程某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4.(23-24高二下·宁夏银川·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盛老太和老伴生育了三个孩子,分别是哥哥霍甲、弟弟霍乙、妹妹霍丙,老伴早些年已过世。对于盛老太的赡养问题,2021年5月,霍甲、霍乙签订了分家赡养协议,决定霍甲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老太的三间北房,霍乙将其所有的两间西房转归霍甲,兄弟二人轮流赡养盛老太。协议签订后,霍乙反悔,认为协议中涉及的两间西房是他和妻子共同建设的,应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确认,因此拒不履行协议,导致兄弟二人均未履行赡养义务,盛老太只能跟随外嫁女儿霍丙一起生活。2023年5月,霍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 材料二  王女士与赵先生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2020年初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先生名下。2022年底,赵先生对外宣称这套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卖给急需用房的周先生。随后周先生与赵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付清房款,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2023年8月,王女士和赵先生离婚,分割房产时王女士才得知该套商品房已被卖出,然而钱款却不见踪影。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遂将周先生告上法庭,主张追回该房屋。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结合民法基本原则,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霍甲的请求。 (2)结合材料二,分析王女士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答案】(1)法院不会支持霍甲的请求。①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②本案中霍甲、霍乙以约定未来继承权利为前提达成的分家赡养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 (2)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该房屋系王女士与赵先生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②赵先生未经王女士的同意,将该套商品房出售给周先生,该行为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赵先生以市场价售出该房屋,但王女士未得到应得钱款,该行为对王女士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效力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民法基本原则、家庭与婚姻、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法院是否会支持霍甲的请求的依据。需要运用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协议签订后,霍乙反悔,认为协议中涉及的两间西房是他和妻子共同建设的,应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确认,因此拒不履行协议,导致兄弟二人均未履行赡养义务,盛老太只能跟随外嫁女儿霍丙一起生活。2023年5月,霍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霍甲、霍乙以约定未来继承权利为前提达成的分家赡养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法院不会支持霍甲的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王女士的说法的依据。需要运用家庭与婚姻、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女士与赵先生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2020年初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先生名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该房屋系王女士与赵先生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 关键词②:2022年底,赵先生对外宣称这套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卖给急需用房的周先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上是平等的。本案中,赵先生未经王女士的同意,将该套商品房出售给周先生,该行为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 考点 2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23-24高二下·山西·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赵某经营医疗美容项目,原告程某为网红医美顾问。甲方赵某(受让方)与乙方程某(出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将其拥有的9个微信号的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转让价款50万元。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转让款后现场配合甲方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和解除微信号实名认证工作,即视为完成微信号虚拟财产的交付。微信号完成交付转让后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后期微信号后续责任和义务与乙方无任何关联。甲方承担受转让微信号后续经营的所有风险和义务。 协议签订当日,赵某支付程某转让款30万元,程某将约定的微信号交付赵某并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涉案9个微信号均经实名(身份证号码)认证、绑定手机号码,部分账号绑定了QQ号、邮箱及银行卡。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均为程某客户。 现因被告赵某未支付尾款,原告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赵某支付尾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原告请求并阐明理由? 【答案】不支持。①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微信账号及微信好友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程某转让自己的微信账号,即出售了微信好友(客户)的个人信息,属于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程某与赵某买卖微信账号,并未经得这些微信通讯录客户(微信好友)的同意,违背了守法、诚实信用原则,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侵害了通讯录客户(微信好友)的合法权益。③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买卖微信账号行为违反法律,合同无效。程某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违法转让协议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注意作答主体为法院,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约定:乙方将其拥有的9个微信号的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等;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均为程某客户→可联系教材知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说明微信账号及微信好友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程某转让自己的微信账号,即出售了微信好友(客户)的个人信息,属于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关键词②:程某将约定的微信号交付赵某并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涉案9个微信号均经实名(身份证号码)认证、绑定手机号码,部分账号绑定了QQ号、邮箱及银行卡。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均为程某客户→可联系教材知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说明程某与赵某买卖微信账号,并未经得这些微信通讯录客户(微信好友)的同意,违背了守法、诚实信用原则,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侵害了通讯录客户(微信好友)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③:现因被告赵某未支付尾款,原告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赵某支付尾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可联系教材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说明买卖微信账号行为违反法律,合同无效。程某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23-24高二下·陕西汉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检察机关坚决守护“国防绿”“英烈红”。2023年,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364人,同比上升7.1%。报告显示,2023年,检察机关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02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3名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5万元,用于何克希等革命英雄的纪念、缅怀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郭某某(账号粉丝量2.8万)、何某某(账号粉丝量356万)、付某某(账号粉丝量约0.5万)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介绍负面历史人物的短视频。3人发布的短视频中,将开国少将何克希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上被大量浏览转发。2023年8月,何克希的家属发现上述情况,并向检察机关反馈。 检察机关依据民法典中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提起公诉。3名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情感,也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不利于民族共同利益的赓续传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检察机关向郭某某等3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合理性。 【答案】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何克希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诋毁英雄烈士,不仅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制裁3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人身权侵权案件 考点考查:名誉权、荣誉权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要求分析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据材料中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从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角度分析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3人发布的短视频中,……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上被大量浏览转发”→可联系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以及民法典的规定。 关键词②:“3名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可联系被告侵权行为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 1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专题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山西、陕西、宁夏、青海专用)-【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1
专题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山西、陕西、宁夏、青海专用)-【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2
专题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山西、陕西、宁夏、青海专用)-【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