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题猜想:真题闯关+重点必刷)
真题闯关
一、单选题
1.(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6.(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8.(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主观题
1.(2024·浙江·高考真题)
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重点必刷
一、单选题
1.(2025·黑龙江·一模)王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名下有房屋1套(市场价200万元)、存款80万元。2025年,李某在怀孕期间因时常遭到王某及其母刘老太的贬低,于是双方在约定将房屋折现并平分财产后达成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老太应得到75万元
②王某留有价值140万元的遗产
③李某可以多分王某的遗产
④因李某怀孕,双方协议离婚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安徽蚌埠·二模)张某(男)与王某(女)结婚后,用张某婚后的稿费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张某的名下。张某在妻子怀孕期间因病去世。张某留有自书遗嘱,称该房屋归自己的父母所有。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父母可获得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②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是张某个人财产
③遗嘱没有给胎儿留必要份额,部分无效
④遗嘱无效,只有王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5·全国·模拟预测)周奶奶和孙女感情密切,于是在身体硬朗时和孙女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约定当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孙女负责自己的医疗救助、财产管理、丧葬安排等事宜。之后,周奶奶被确诊为患血管性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孙女想将周奶奶送进养老护理院进行专业照护,用老人的两套房的租金来支付所需费用,但周奶奶的子女们却不同意,双方闹到了法院。关于本案中周奶奶的子女和孙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女是意定监护人,法院会支持孙女的主张
②子女是法定监护人,法院会支持子女的主张
③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意定监护协议而免除
④若周奶奶去世,孙女凭意定监护协议可继承部分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4-25高二下·湖南永州·阶段练习)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
①李某可以拒绝偿还丈夫由于赌钱欠下的债务
②李某30岁,他的未婚妻在婚前未如实告知患有重疾,李某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③李某68岁,在小区溜狗时忘记拴狗绳,狗咬伤了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故意激惹了狗,所以李某可以免除责任
④李某80岁,身体不太好的他决定立下口头遗嘱,他请了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该遗嘱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5·吉林长春·二模)孤寡退休工人老张与邻居小吴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约定小吴负责老张的生活照顾、疾病治疗、死后安葬,老张名下的一处房产在其死后归小吴所有,同日该遗赠扶养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几个月后,老张的姐姐听闻此事,认为老张的房产应由家人继承而不是给小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张与小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协议
②老张的姐姐反对小吴继承房产的主张无效
③小吴是老张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张的房产
④小吴即使不履行协议,也可以继承老张的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5·湖南·模拟预测)张大爷夫妇退休在家养老,两人的积蓄和退休金较为充裕。张大爷的女儿张某与其丈夫经营一家工厂,后倒闭负债,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赡养费。由于不满老人未拿出积蓄资助自己渡过难关,张某长期不回家看望老人。张大爷夫妇因赡养问题与女儿张某发生纠纷,各执一词。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大爷夫妇可与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协商后口头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②张某经济较为困难,可适当减少经济赡养,但不能免除精神赡养的义务
③张大爷夫妇虽未履行资助女儿的义务,但张某仍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④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4-25高二下·浙江·阶段练习)陈某与张某夫妇育有一女(小陈),陈某希望小陈能回家照顾他们。2023年10月,陈某亲自书写遗嘱,将夫妻居住的房产留给小陈。期间,小陈一直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回家,且未履行赡养义务。2024年11月,陈某因车祸去世。事后,小陈要求继承房产,张某针对小陈未履行赡养义务大加指责,遂对房屋归属问题产生了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针对房屋归属问题起诉小陈,法院会予以支持
②小陈无论是否获得房产,均应履行对张某的赡养义务
③遗嘱合法有效,尊重死者生前意愿,房产归小陈所有
④小陈未履行赡养义务,陈某的遗嘱无效,房产归张某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3-24高三上·重庆渝北·阶段练习)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关于这一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黄丙无权接受存款
B.黄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
C.黄丙是黄甲的侄女,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黄甲的房屋
D.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黄丙可以继承存款
9.(2025·海南省直辖县级单位·三模)张某与前夫育有一子李某。自2019年开始,张某因身患疾病需要人照顾,求助李某,李某不顾不理,并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的生活。张某后与保姆王某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扶养协议书,约定由王某照顾张某并负责其生养死葬,张某则将其名下房屋遗赠给王某。协议签订后,王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张某离世。后王某依据协议书主张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时,遭到李某阻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②李某对张某未履行抚养义务,丧失继承张某名下房屋的权利
③李某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应同王某共同继承张某名下房屋
④王某对张某尽了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取得张某名下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4-25高三下·江西·阶段练习)老年人杨某与其配偶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由配偶之侄卢某照顾。经过公证,杨某与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杨某与卢某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
②在杨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卢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③卢某按约定作为监护人照料杨某生活,可以继承杨某的遗产
④既然卢某与杨某签订了协议,卢某就应对杨某履行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4-25高二下·河南·阶段练习)老张中年丧偶后独自抚养女儿小张长大。小张成年后与小赵结婚,因老张年事已高,小张便将老张接到自己和小赵的家中照顾。但小赵对此心生不满,经常对老张冷言冷语,甚至在老张生病时拒绝送其就医,而且暴力相加。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起诉小赵。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的行为构成了虐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②小赵作为老张的女婿有赡养老张的法定义务
③老张起诉小赵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不能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④老张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小张之外的人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4-25高二下·河北保定·阶段练习)丁女士与田先生婚后育有一子小然。五年后,两人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小然由丁女士抚养,田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后来田先生工作收入下降,且家庭支出增加,便只支付了部分抚养费。丁女士于是拒绝田先生探望小然,并因抚养费问题将田先生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田先生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数额支付抚养费
②由于客观原因,田先生可以自行降低抚养费
③因田先生降低抚养费,丁女士有权拒绝田先生探望小然
④虽违反离婚协议,但田先生仍有探望小然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4-25高二下·河北保定·阶段练习)张老汉丧偶多年,在一次“夕阳红”旅行中结识了单身的李阿姨,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却遭双方子女反对,声称若两人再婚,就不承担赡养义务。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体贴父母
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父母要严肃对待婚姻,必须对子女负责
④当事人强行登记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4-25高二下·陕西西安·阶段练习)张大爷老伴去世后,张大爷立下遗嘱,将名下四套房产中的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二儿子,另外两套房产大儿子和三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张大爷的做法,不再探望老人也不再尽赡养的义务。张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自书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张大爷去世后,关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四套房产应由二儿子和三儿子平分
②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更具有公信力
③大儿子可以通过遗赠获得继承权
④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15.(2025·山东泰安·一模)老李今年85岁,名下有一套房产,膝下有一子小李,常年在国外生活,与老李也很少联系。老李长期疾病缠身,平时生活起居、生病住院期间,一直是其弟弟李二某在帮忙、照顾。为了感谢他的精心照顾,老李与其弟弟李二某签订协议,约定李二某负责老李的生养死葬,并自书遗嘱,将死后房产归李二某所有。老李死后,李二某取得房产,但小李将李二某起诉至法院。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二某尽了抚养义务,依遗嘱可以获得该房产
B.李二某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获得遗产
C.本案中的房产应由李二某和小李两人平均分配
D.小李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起上诉
16.(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阶段练习)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其与第一任丈夫之子庞小某,但他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戴某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戴某去世后( )
A.若蔡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则可以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产
B.庞小某可依据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获得戴某名下房产
C.蔡某根据遗赠抚养协议获得对戴某遗产的继承权
D.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无需见证人的见证
17.(24-25高二下·湖南娄底·阶段练习)老王与妻子王婆,共有两个儿子,女儿大王和儿子小王(儿子是合法收养),老王因病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存款20万元,曾在离世前留下自书遗嘱,走后房子归小王,存款给大王。两个子女为了照顾老王情绪,没有提出异议,老王死后,大王提出要平分所有遗产,包括房产。关于上述老王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原则,老王的遗产应遵照遗嘱进行分配
②大王作为出嫁的女儿,不应当享有继承权
③王婆、大王、小王属于老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
④因小王是收养的,老王的遗产只能由王婆和大王继承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8.(2025·广东深圳·一模)阅读下面漫画,对漫画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②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
③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④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口头遗嘱,体现出法律对家庭关系和谐的关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24-25高二下·河南·阶段练习)李某与妻子张某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军在外地工作,女儿小丽与父母同住。李某因意外去世后,张某发现李某生前曾立下一份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将自己大部分财产留给了小军。张某认为自己与李某共同生活多年,且小丽也尽了赡养义务,这份遗嘱不公平;小丽则表示尊重父亲的决定。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该遗嘱有效,李某有权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②张某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因为她和小丽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③若小军放弃遗嘱继承权,那么李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④小丽虽然表示尊重父亲决定,但她仍可以继承李某的一半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4-25高二下·湖北·阶段练习)李老太未婚未育,由邻居张先生扶养十余年。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存款、房产等赠给张先生。李老太生前与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诉讼期间李老太去世,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李老太外甥王某补偿款50万元。张先生认为该笔款项是遗产,应归其所有,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先生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可获该款项
②遗嘱将财产赠与非法定继承人,属于遗赠
③王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④若张先生履行了扶养义务,可获该补偿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1.(2025·安徽安庆·二模)小强和小丽系夫妻,婚后小强将其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2024年初,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小丽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小强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250万元。小强认为婚后家庭开销均由自己负担,只同意支付100万元补偿款,否则不同意离婚。法院还了解到,小强在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炒股私下向赵某借款200万元,且未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丽有责任偿还部分债务
②因小强承担家庭日常开销,因而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③涉案房屋于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4-25高二下·安徽·阶段练习)小花(女)与小明于2024年6月经媒人介绍相识,2024年10月初经政府办理婚姻登记。领完结婚证后,当天下午,小花、小明婚检时,小花才得知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且小明早已知晓自己患有此病。2024年10月中旬,小花、小明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矛盾不断,小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小明隐瞒重大疾病,二人的婚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②小花有权在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诉讼
③因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因小明和小花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故双方婚姻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24-25高二下·山西吕梁·阶段练习)2010年,张老太儿子张某与李某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未登记结婚。2025年1月,张某突发疾病去世,李某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因张某名下银行存款由李某持有,张老太以继承权纠纷为由,向J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其已故儿子张某的全部遗产。据此推断( )
①张某与李某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②本案适用于法定继承,李某是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李某与张某不是夫妻关系,李某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
④李某和张某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李某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4.(24-25高二下·陕西西安·阶段练习)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人婚姻关系不成立,因为两人属于亲戚关系
②如果婚姻关系建立,则夫妻二人家庭地位平等
③若婚后小武的爷爷将自己的一套房产指定赠与给小武,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④如果双方感情关系破裂,只需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当面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5.(24-25高二下·安徽·阶段练习)张某和李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因感情破裂,于2024年11月申请登记离婚,并进入了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但在冷静期内,张某向赵某借款6万元用于赌博,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于2025年2月1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未能按时还款,赵某遂将张某及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和李某共同偿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本案中( )
①张某虽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因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李某也有还款义务
③张某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开支,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基于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法院对赵某的诉求会部分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6.(2025·河北保定·模拟预测)2023年3月,刘某以个人资金紧张为由,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于2023年11月、12月分两次还清借款,刘某妻子对刘某借款并不知情。到了约定时间后,张某没有收到还款,等到的却是刘某的死讯。2024年,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刘某的妻子及父母偿还债务。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妻子及父母均属于其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刘某家人若继承了刘某遗产,就需要偿还其债务
③刘某遗产若不够清偿债务,刘某家人须进行补充
④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刘某妻子进行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7.(2025·湖南邵阳·二模)2020年12月,许某某(男)父母全款购买案涉房屋。2021年5月,范某某与许某某登记结婚。2022年8月,许某某父母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某、许某某双方名下。范某某与许某某婚后未生育子女。2025年2月,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对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属于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的婚前个人财产,范某某无权分割该房屋
②范某某有权请求平均分割该房屋,因为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不影响财产分割
③该房屋虽由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但已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在分割该房屋时,应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结婚年限及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因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8.(24-25高二下·山西吕梁·阶段练习)韩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21年4月15日登记结婚,2024年3月29日,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韩某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韩某婚前全款购置的一套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②婚后张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获得的伤残赔偿金20万
③韩某婚后购买股票获得股票收益5万元
④张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10.8万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主观题
1.(24-25高二下·河北邯郸·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老张是国企退休人员,育有一子一女,晚年因病致残,生活全靠老伴和出嫁的女儿照料。儿子高中辍学在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常因赌博问题和父母闹矛盾,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2023年初,对儿子失望至极的老张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代书遗嘱,遗嘱中明确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的婚前住房分给自己的老伴,自己积累多年的50万元退休金,分40万给自己的老伴,10万给自己的女儿,遗嘱中只字未提自己的儿子。生活富足的儿子得知情况,将老张告上法庭,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母亲和妹妹无权继承父亲遗产为由,要求法庭判决该遗嘱无效。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法院会不会支持老张儿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天下之大以孝为大,百行之首以孝为先”,“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住博乐市的努尔金是大家眼中的好儿媳、好妻子、好妈妈,也是同事们的好榜样。
努尔金1958年出生,蒙古族,是一名退休教师。丈夫平时工作繁忙,照顾家庭的重担都压在努尔金的身上,她既要照顾婆婆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忙于班里孩子的课业。面对这些她没有一声怨言。1979年,20岁的努尔金与丈夫结婚时,她的婆婆已有60岁。婚后,努尔金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婆婆,由于婆婆消化系统不好,努尔金就为婆婆定制养生菜谱。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努尔金也没有丢下工作,从事教育行业三十余年,她曾多次荣获各类优秀教师奖项,州市党委政府先后授予她“最美博乐人”“孝老爱亲模范”“博州第六届道德模范——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荣誉。
(2)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谈谈努尔金是如何做到孝老爱亲的,就此写一篇小论文。要求:主题明确,表述清晰,术语准确,逻辑严谨,字数:150-200。
2.(24-25高二下·安徽·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先生有两个儿子大明和小强,他去世前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强。大儿子大明则因为多年不曾回家探望父亲,未能在遗嘱中获得任何遗产。李先生去世后,大明对遗嘱的分配表示不满,认为作为法定继承人,他应该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
(2)谈谈本案对正确处理类似的遗产纠纷的启示。
3.(24-25高二下·山西吕梁·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下为某人民法院发布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之一。
【案情简介】赵某与丈夫周某(已殁)生育四个子女,赵某现已78岁高龄,在农村独居,长女与其生活在同村。赵某年事已高,独居风险大,安全隐患多,故向法院提起赡养之诉。长子认为其已负责父亲的赡养和送终,母亲赵某应归次子赡养。长女认为赵某应由四名子女共同赡养。次子表示愿意赡养,但其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贴身照顾,同意出钱由其他兄弟姐妹代为照顾。小女认为其作为出嫁的女儿没有分得家产,没有赡养的义务。
【裁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因子女关系不和导致对赡养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由四子女轮流各照顾赵某三个月,负责赵某的饮食起居,未履行照顾义务的,按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赵某雇请保姆的费用。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该案的认识。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发布这一典型案例的社会意义。
4.(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
某村女青年王某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强迫她嫁给她并不了解的张某。张某已婚,与妻子感情不和,两人长期分居。王某不同意,但因其父母收取了张某两万元的彩礼,并威胁要与她断绝关系,同时张某编造了其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王某被迫与张某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争吵,王某十分痛苦,在了解真相后提出离婚。法院宣判婚姻无效,并将3岁的孩子判给王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王某出于对张某的报复,禁止张某探望孩子,张某愤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1)案例中王某的父母和张某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哪些原则?
(2)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评析王某和张某在法院宣判婚姻无效后的做法。
5.(24-25高二下·全国·课前预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活动1 孙先生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不好,孙先生果断清仓,共获得100万元。他想将钱存进银行,待股市好转再“杀”入,孙先生的妻子却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笔钱用来购房,两人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这是个人财产,他有权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属于共同财产。两人僵持不下。这100万元是孙先生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活动2 杨某乃一自由撰稿人,经人介绍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前杨某继承了其父的商品房一套,购买了轿车一辆,并发表了小说一部,婚后获得了5万元的稿费。婚后杨、刘二人自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附注“若刘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协议签订一年后,刘某起诉离婚,主张协议的附注无效,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本案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说明理由。
(2)法院应该怎么处理该案件?
6.(24-25高二下·广东广州·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你认为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7.(24-25高二下·河北保定·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境一
2022年,王某与张某(女)育有一女。张某在给女儿落户时欲让女儿随自己姓,遭到王某拒绝,并称女儿只能随父姓。2024年,女儿就读幼儿园,王某以家务较多、张某应以家庭为主为由,要求张某放弃工作,做“全职太太”。
(1)结合情境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王某的做法是否合理,并阐明理由。
情境二
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育有一儿一女(李先生和李女士),且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屋。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共同立下代书遗嘱,将两套房屋中的大房留给李先生继承,小房留给李女士继承。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王某(李先生朋友)和赵某(李先生所开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王某为代书人。代书遗嘱上有李老先生、徐老太太和两名见证人的亲笔签名,立遗嘱过程中有李先生提交的视频为证。两位老人去世后,因李女士与李先生就房屋继承问题产生争议,李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按照代书遗嘱处理涉案房屋。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遗产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2)如果你是本案的主审法官,结合情境二,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对本案的裁决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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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题猜想:真题闯关+重点必刷)
真题闯关
一、单选题
1.(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
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5.(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故本题选D。
6.(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
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
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7.(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详解】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
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
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故本题选D。
8.(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二、主观题
1.(2024·浙江·高考真题)
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
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重点必刷
一、单选题
1.(2025·黑龙江·一模)王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名下有房屋1套(市场价200万元)、存款80万元。2025年,李某在怀孕期间因时常遭到王某及其母刘老太的贬低,于是双方在约定将房屋折现并平分财产后达成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老太应得到75万元
②王某留有价值140万元的遗产
③李某可以多分王某的遗产
④因李某怀孕,双方协议离婚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②:夫妻双方名下房屋价值200万元、存款80万元,共280万元,双方约定平分财产后离婚,那属于王某的财产份额为140万元,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去世,这140万元属于其遗产,②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某在怀孕期间且之前时常遭到贬低等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③正确。
①: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刘老太作为王某的母亲可以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但不能将其算入遗产分配份额中去计算她应得的财产数额,①不选。
④:怀孕期间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④不选。
故本题选C。
2.(2025·安徽蚌埠·二模)张某(男)与王某(女)结婚后,用张某婚后的稿费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张某的名下。张某在妻子怀孕期间因病去世。张某留有自书遗嘱,称该房屋归自己的父母所有。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父母可获得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②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是张某个人财产
③遗嘱没有给胎儿留必要份额,部分无效
④遗嘱无效,只有王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房屋是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房屋一半属于张某遗产,且遗嘱需先为胎儿保留份额,剩余部分按遗嘱由父母继承。因此,张某父母可获得部分所有权,①符合题意。
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婚后的稿费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张某婚后的稿费收入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张某的名下,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甲的遗嘱没有给胎儿留必要份额,部分无效,③符合题意。
④: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必要份额,因此部分无效,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3.(2025·全国·模拟预测)周奶奶和孙女感情密切,于是在身体硬朗时和孙女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约定当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孙女负责自己的医疗救助、财产管理、丧葬安排等事宜。之后,周奶奶被确诊为患血管性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孙女想将周奶奶送进养老护理院进行专业照护,用老人的两套房的租金来支付所需费用,但周奶奶的子女们却不同意,双方闹到了法院。关于本案中周奶奶的子女和孙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女是意定监护人,法院会支持孙女的主张
②子女是法定监护人,法院会支持子女的主张
③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意定监护协议而免除
④若周奶奶去世,孙女凭意定监护协议可继承部分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是当事人自主决定的一种监护类型,更能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愿,因此意定监护人的监护顺位高于法定监护人,法院会支持孙女的主张,①正确,②排除。
③:意定监护和赡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即使存在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子女仍然负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③正确。
④:材料中的意定监护协议并没有给出未来的遗产处置方式,周奶奶的孙女并非周奶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周奶奶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赠与其孙女,这一行为属于遗赠而非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24-25高二下·湖南永州·阶段练习)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
①李某可以拒绝偿还丈夫由于赌钱欠下的债务
②李某30岁,他的未婚妻在婚前未如实告知患有重疾,李某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③李某68岁,在小区溜狗时忘记拴狗绳,狗咬伤了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故意激惹了狗,所以李某可以免除责任
④李某80岁,身体不太好的他决定立下口头遗嘱,他请了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该遗嘱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是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偿还,据此李某可以拒绝偿还丈夫由于赌钱欠下的债务,①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符合题意;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虽然小刚故意激惹了狗,但是溜狗时忘记拴狗绳,李某并不可以免除责任,③不符合题意;
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5.(2025·吉林长春·二模)孤寡退休工人老张与邻居小吴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约定小吴负责老张的生活照顾、疾病治疗、死后安葬,老张名下的一处房产在其死后归小吴所有,同日该遗赠扶养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几个月后,老张的姐姐听闻此事,认为老张的房产应由家人继承而不是给小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张与小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协议
②老张的姐姐反对小吴继承房产的主张无效
③小吴是老张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张的房产
④小吴即使不履行协议,也可以继承老张的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老张与小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经公证处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协议,①正确。
②:根据协议约定,老张名下的一处房产在其死后归小吴所有,老张的姐姐反对小吴继承房产的主张无效,②正确。
③:小吴是老张的邻居,不是属于老张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中的法定继承人,③错误。
④: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小吴必须负责老张的生活照顾、疾病治疗、死后安葬才能获得老张的房产,不是继承,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2025·湖南·模拟预测)张大爷夫妇退休在家养老,两人的积蓄和退休金较为充裕。张大爷的女儿张某与其丈夫经营一家工厂,后倒闭负债,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赡养费。由于不满老人未拿出积蓄资助自己渡过难关,张某长期不回家看望老人。张大爷夫妇因赡养问题与女儿张某发生纠纷,各执一词。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大爷夫妇可与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协商后口头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②张某经济较为困难,可适当减少经济赡养,但不能免除精神赡养的义务
③张大爷夫妇虽未履行资助女儿的义务,但张某仍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④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监护意定书必须用书面形式,①错误。
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董某无固定经济收入,经济较为困难,董大爷夫妇有稳定收入来源,董某可以适当减少经济赡养,但是仍然不能免除精神赡养,②正确。
③:董某已经成年,董大爷夫妇没有资助女儿的义务,③错误。
④: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层面的体现,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7.(24-25高二下·浙江·阶段练习)陈某与张某夫妇育有一女(小陈),陈某希望小陈能回家照顾他们。2023年10月,陈某亲自书写遗嘱,将夫妻居住的房产留给小陈。期间,小陈一直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回家,且未履行赡养义务。2024年11月,陈某因车祸去世。事后,小陈要求继承房产,张某针对小陈未履行赡养义务大加指责,遂对房屋归属问题产生了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针对房屋归属问题起诉小陈,法院会予以支持
②小陈无论是否获得房产,均应履行对张某的赡养义务
③遗嘱合法有效,尊重死者生前意愿,房产归小陈所有
④小陈未履行赡养义务,陈某的遗嘱无效,房产归张某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陈某所立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未析产,遗嘱部分无效,所以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小陈无论是否获得房产,均应履行对张某的赡养义务,①②正确。
③:陈某所立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未析产,遗嘱部分无效,房产归小陈所有错误,③排除。
④:小陈未履行赡养义务,但不一定丧失继承权,房产归张某所有错误,④排除。
故本题选A。
8.(23-24高三上·重庆渝北·阶段练习)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关于这一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黄丙无权接受存款
B.黄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
C.黄丙是黄甲的侄女,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黄甲的房屋
D.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黄丙可以继承存款
【答案】B
【详解】A: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外的人,A说法错误。
B:黄甲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所以黄甲的房屋可以按法定继承分配,B正确。
C: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黄丙作为黄甲的侄女,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C错误。
D: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黄甲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黄丙是作为受遗赠人获得,遗赠属于赠与,不属于继承,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9.(2025·海南省直辖县级单位·三模)张某与前夫育有一子李某。自2019年开始,张某因身患疾病需要人照顾,求助李某,李某不顾不理,并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的生活。张某后与保姆王某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扶养协议书,约定由王某照顾张某并负责其生养死葬,张某则将其名下房屋遗赠给王某。协议签订后,王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张某离世。后王某依据协议书主张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时,遭到李某阻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②李某对张某未履行抚养义务,丧失继承张某名下房屋的权利
③李某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应同王某共同继承张某名下房屋
④王某对张某尽了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取得张某名下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张某与保姆王某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扶养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①正确。
②:李某对张某未履行赡养义务,不是抚养义务,而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但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必然导致丧失继承权。除非张某在遗嘱中明确剥夺李某的继承权,否则李某仍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②错误。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张某已与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王某依约履行了义务,所以王某应优先取得房屋,李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有遗赠扶养协议且已履行的情况下,不能同王某共同继承张某名下房屋,③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约定,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后,有权按照协议取得遗赠财产。王某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取得张某名下房屋,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24-25高三下·江西·阶段练习)老年人杨某与其配偶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由配偶之侄卢某照顾。经过公证,杨某与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杨某与卢某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
②在杨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卢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③卢某按约定作为监护人照料杨某生活,可以继承杨某的遗产
④既然卢某与杨某签订了协议,卢某就应对杨某履行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材料强调经过公证,杨某与卢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说明杨某与卢某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①正确。
②:意定监护协议并不是签订协议就开始履行职责,而是在当事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因此,在杨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卢某应履行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④:材料反映的是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意定监护人并非法定继承人,没有涉及遗赠扶养协议,卢某对杨某没有赡养义务,卢某也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③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24-25高二下·河南·阶段练习)老张中年丧偶后独自抚养女儿小张长大。小张成年后与小赵结婚,因老张年事已高,小张便将老张接到自己和小赵的家中照顾。但小赵对此心生不满,经常对老张冷言冷语,甚至在老张生病时拒绝送其就医,而且暴力相加。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起诉小赵。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的行为构成了虐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②小赵作为老张的女婿有赡养老张的法定义务
③老张起诉小赵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不能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④老张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小张之外的人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小赵对老张冷言冷语、在老张生病时拒绝送医并对其进行暴力行为已构成虐待,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①正确。
②:女婿对岳父母并没有法定赡养义务,②错误。
③:若小赵对老张的虐待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老张起诉时可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不仅限于民事赔偿,③错误。
④:老张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在意识清醒时指定小张之外的人担任监护人,保障自身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24-25高二下·河北保定·阶段练习)丁女士与田先生婚后育有一子小然。五年后,两人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小然由丁女士抚养,田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后来田先生工作收入下降,且家庭支出增加,便只支付了部分抚养费。丁女士于是拒绝田先生探望小然,并因抚养费问题将田先生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田先生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数额支付抚养费
②由于客观原因,田先生可以自行降低抚养费
③因田先生降低抚养费,丁女士有权拒绝田先生探望小然
④虽违反离婚协议,但田先生仍有探望小然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田先生应履行协议约定的3000元抚养费义务。若其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请求减少抚养费,不能自行降低,①符合题意,②说法错误。
③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拒绝探望权需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与抚养费支付无关。丁女士不能因田先生降低抚养费而拒绝田先生探望小然,③说法错误,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3.(24-25高二下·河北保定·阶段练习)张老汉丧偶多年,在一次“夕阳红”旅行中结识了单身的李阿姨,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却遭双方子女反对,声称若两人再婚,就不承担赡养义务。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体贴父母
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父母要严肃对待婚姻,必须对子女负责
④当事人强行登记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①说法正确。
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因再婚而发生的婚姻关系变化并不导致赡养义务的终止,②说法正确。
③:父母与已成年的子女在再婚问题上并不构成此种“负责”关系,③说法错误。
④:本案当事人均为单身或丧偶,再婚不存在重婚问题,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4.(24-25高二下·陕西西安·阶段练习)张大爷老伴去世后,张大爷立下遗嘱,将名下四套房产中的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二儿子,另外两套房产大儿子和三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张大爷的做法,不再探望老人也不再尽赡养的义务。张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自书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张大爷去世后,关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四套房产应由二儿子和三儿子平分
②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更具有公信力
③大儿子可以通过遗赠获得继承权
④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答案】A
【详解】①④:张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自书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因此四套房产应由二儿子和三儿子平分,①④正确。
②: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效力,公证遗嘱和有效自书遗嘱具有同等公信力,②错误。
③:大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有继承权,并且遗赠是和继承人以外的人签订,因此不是通过受遗赠获得继承权。但是大儿子不能继承张大爷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③错误。
故本题选A。
15.(2025·山东泰安·一模)老李今年85岁,名下有一套房产,膝下有一子小李,常年在国外生活,与老李也很少联系。老李长期疾病缠身,平时生活起居、生病住院期间,一直是其弟弟李二某在帮忙、照顾。为了感谢他的精心照顾,老李与其弟弟李二某签订协议,约定李二某负责老李的生养死葬,并自书遗嘱,将死后房产归李二某所有。老李死后,李二某取得房产,但小李将李二某起诉至法院。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二某尽了抚养义务,依遗嘱可以获得该房产
B.李二某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获得遗产
C.本案中的房产应由李二某和小李两人平均分配
D.小李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D
【详解】A:法律意义上的抚养,主要是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和教养。李二某是李某的弟弟,对李某的供养扶助为扶养,不是抚养,A不选。
B: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材料中李二某属于李某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李某自书遗嘱,将死后房产归李二某所有”,这里李二某获得该遗产属于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不是遗赠获得,B不选。
C: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所以李二某继承房产,而不是应由李二某和小李两人平均分配,C不选。
D: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D正确。
故本题选D。
16.(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阶段练习)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其与第一任丈夫之子庞小某,但他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戴某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戴某去世后( )
A.若蔡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则可以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产
B.庞小某可依据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获得戴某名下房产
C.蔡某根据遗赠抚养协议获得对戴某遗产的继承权
D.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无需见证人的见证
【答案】A
【详解】A:若蔡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戴某去世后,蔡某可以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产等相关财产,A正确。
B:虽然庞小某是戴某的儿子,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戴某与蔡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所以庞小某不能依据法定继承获得戴某名下房产,B排除。
C:蔡某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取得受遗赠的权利,并非继承权,C排除。
D:题目设问要求是戴某去世后,不需要见证人是签订协议当时,该选项不符合设问要求,D排除。
故本题选A。
17.(24-25高二下·湖南娄底·阶段练习)老王与妻子王婆,共有两个儿子,女儿大王和儿子小王(儿子是合法收养),老王因病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存款20万元,曾在离世前留下自书遗嘱,走后房子归小王,存款给大王。两个子女为了照顾老王情绪,没有提出异议,老王死后,大王提出要平分所有遗产,包括房产。关于上述老王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原则,老王的遗产应遵照遗嘱进行分配
②大王作为出嫁的女儿,不应当享有继承权
③王婆、大王、小王属于老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
④因小王是收养的,老王的遗产只能由王婆和大王继承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老王的遗产应遵照遗嘱进行分配,①正确。
②: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出嫁的女儿也享有继承权,②排除。
③:王婆、大王、小王都属于老王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
④: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作为养子的小王对老王的遗产有继承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8.(2025·广东深圳·一模)阅读下面漫画,对漫画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②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
③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④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口头遗嘱,体现出法律对家庭关系和谐的关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漫画中体现了老人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让医生转告其子女的行为。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①③正确。
②: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②错误。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体现出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家庭的和睦,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9.(24-25高二下·河南·阶段练习)李某与妻子张某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军在外地工作,女儿小丽与父母同住。李某因意外去世后,张某发现李某生前曾立下一份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将自己大部分财产留给了小军。张某认为自己与李某共同生活多年,且小丽也尽了赡养义务,这份遗嘱不公平;小丽则表示尊重父亲的决定。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该遗嘱有效,李某有权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②张某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因为她和小丽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③若小军放弃遗嘱继承权,那么李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④小丽虽然表示尊重父亲决定,但她仍可以继承李某的一半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李某生前曾立下一份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李某有权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①正确。
②:李某通过遗嘱对自己财产合法处置,张某和小丽的权益并未受到侵害,张某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②错误。
③:小军是李某遗嘱的指定继承人,若小军放弃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③正确。
④:小丽表示尊重父亲的决定,且父亲的遗嘱表示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小军,小丽只能按照遗嘱继承相应份额,而不是李某的一半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0.(24-25高二下·湖北·阶段练习)李老太未婚未育,由邻居张先生扶养十余年。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存款、房产等赠给张先生。李老太生前与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诉讼期间李老太去世,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李老太外甥王某补偿款50万元。张先生认为该笔款项是遗产,应归其所有,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先生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可获该款项
②遗嘱将财产赠与非法定继承人,属于遗赠
③王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④若张先生履行了扶养义务,可获该补偿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题目未提及遗赠扶养协议(需双方约定扶养义务和遗产归属),仅提到自书遗嘱,故张先生的权利依据是遗赠而非遗赠扶养协议,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属于遗赠。张先生是邻居,非法定继承人,因此李老太的遗嘱属于遗赠,②正确。
③: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外甥。王某作为外甥,仅在代位继承情形下可能继承,但题目未明确此情形,故王某无优先继承权,③错误。
④:若张先生履行了扶养义务,且在法定期限内明确接受遗赠,则有权获得李老太的遗产。诉讼期间李老太去世,法院判决的50万元补偿款属于其生前债权,应纳入遗产范围。张先生作为受遗赠人,可主张该款项,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1.(2025·安徽安庆·二模)小强和小丽系夫妻,婚后小强将其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2024年初,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小丽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小强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250万元。小强认为婚后家庭开销均由自己负担,只同意支付100万元补偿款,否则不同意离婚。法院还了解到,小强在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炒股私下向赵某借款200万元,且未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丽有责任偿还部分债务
②因小强承担家庭日常开销,因而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③涉案房屋于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虽然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小强炒股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没有责任偿还,①不选。
②:小强承担家庭日常开销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并无必然联系,该房屋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小强能据此取得全部所有权,②不选。
③:涉案房屋原本是小强婚前购买,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24-25高二下·安徽·阶段练习)小花(女)与小明于2024年6月经媒人介绍相识,2024年10月初经政府办理婚姻登记。领完结婚证后,当天下午,小花、小明婚检时,小花才得知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且小明早已知晓自己患有此病。2024年10月中旬,小花、小明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矛盾不断,小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小明隐瞒重大疾病,二人的婚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②小花有权在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诉讼
③因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因小明和小花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故双方婚姻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小明隐瞒重大疾病,小花可申请撤销婚姻,因此二人的婚姻可能因此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
②: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所以小花有权在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诉讼,②正确。
③: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病但已登记结婚的情况,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而是可撤销婚姻情形,③错误。
④:婚姻登记后,若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如隐瞒重大疾病),仍可依法申请撤销,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3.(24-25高二下·山西吕梁·阶段练习)2010年,张老太儿子张某与李某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未登记结婚。2025年1月,张某突发疾病去世,李某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因张某名下银行存款由李某持有,张老太以继承权纠纷为由,向J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其已故儿子张某的全部遗产。据此推断( )
①张某与李某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②本案适用于法定继承,李某是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李某与张某不是夫妻关系,李某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
④李某和张某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李某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张老太儿子张某与李某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未登记结婚,因此二人应该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李某并非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张某的遗产,①③入选。
②:本案由于张某并未留下遗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但李某并非张某的法定继承人,②不选。
④:张某和李某并没有登记,二者不存在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4.(24-25高二下·陕西西安·阶段练习)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人婚姻关系不成立,因为两人属于亲戚关系
②如果婚姻关系建立,则夫妻二人家庭地位平等
③若婚后小武的爷爷将自己的一套房产指定赠与给小武,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④如果双方感情关系破裂,只需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当面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关系,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①错误。
②: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婚姻关系建立,则夫妻二人家庭地位平等,②正确。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5.(24-25高二下·安徽·阶段练习)张某和李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因感情破裂,于2024年11月申请登记离婚,并进入了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但在冷静期内,张某向赵某借款6万元用于赌博,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于2025年2月1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未能按时还款,赵某遂将张某及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和李某共同偿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本案中( )
①张某虽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因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李某也有还款义务
③张某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开支,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基于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法院对赵某的诉求会部分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张某借款用于赌博,属于个人不合理开支,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正确。
④:虽然借款合同因用于赌博(违法行为)可能无效,但根据《民法典》第157条,张某取得的借款本金应返还。法院可能支持赵某要求张某返还本金的诉求,但因合同无效,利息请求不予支持,故“部分支持”成立。④正确。
①②: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在于用途而非借款时间。张某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赌博所用,即使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李某亦无还款义务。①②错误。
故本题选D。
26.(2025·河北保定·模拟预测)2023年3月,刘某以个人资金紧张为由,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于2023年11月、12月分两次还清借款,刘某妻子对刘某借款并不知情。到了约定时间后,张某没有收到还款,等到的却是刘某的死讯。2024年,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刘某的妻子及父母偿还债务。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妻子及父母均属于其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刘某家人若继承了刘某遗产,就需要偿还其债务
③刘某遗产若不够清偿债务,刘某家人须进行补充
④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刘某妻子进行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
②:刘某生前有欠款,刘某家人若继承了刘某遗产,就需要偿还其债务,②正确。
③:刘某家人若放弃继承刘某遗产,则无须对其债务进行补充,③不选。
④:刘某妻子对其债务并不知情且材料未体现借款用途,不能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7.(2025·湖南邵阳·二模)2020年12月,许某某(男)父母全款购买案涉房屋。2021年5月,范某某与许某某登记结婚。2022年8月,许某某父母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某、许某某双方名下。范某某与许某某婚后未生育子女。2025年2月,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对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属于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的婚前个人财产,范某某无权分割该房屋
②范某某有权请求平均分割该房屋,因为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不影响财产分割
③该房屋虽由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但已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在分割该房屋时,应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结婚年限及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因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根据《民法典》,若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明确赠与夫妻双方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许某某父母将房屋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对双方的赠与,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并非必然平均分配,④正确。
①:房屋虽为婚前购买,但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已转化为共同财产,范某某有权分割,①错误。
②:未生育子女不影响财产性质,但分割比例需综合判断,不能直接主张“平均分割”,②错误。
故本题选D。
28.(24-25高二下·山西吕梁·阶段练习)韩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21年4月15日登记结婚,2024年3月29日,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韩某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韩某婚前全款购置的一套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②婚后张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获得的伤残赔偿金20万
③韩某婚后购买股票获得股票收益5万元
④张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10.8万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韩某婚后购买股票获得股票收益5万元”“张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10.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④符合题意。
①:韩某婚前全款购置的一套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①排除。
②:伤残赔偿金是因为受到人身损害才获得的,具有人身属性,属于个人财产,②排除。
故本题选D。
二、主观题
1.(24-25高二下·河北邯郸·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老张是国企退休人员,育有一子一女,晚年因病致残,生活全靠老伴和出嫁的女儿照料。儿子高中辍学在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常因赌博问题和父母闹矛盾,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2023年初,对儿子失望至极的老张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代书遗嘱,遗嘱中明确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的婚前住房分给自己的老伴,自己积累多年的50万元退休金,分40万给自己的老伴,10万给自己的女儿,遗嘱中只字未提自己的儿子。生活富足的儿子得知情况,将老张告上法庭,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母亲和妹妹无权继承父亲遗产为由,要求法庭判决该遗嘱无效。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法院会不会支持老张儿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天下之大以孝为大,百行之首以孝为先”,“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住博乐市的努尔金是大家眼中的好儿媳、好妻子、好妈妈,也是同事们的好榜样。
努尔金1958年出生,蒙古族,是一名退休教师。丈夫平时工作繁忙,照顾家庭的重担都压在努尔金的身上,她既要照顾婆婆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忙于班里孩子的课业。面对这些她没有一声怨言。1979年,20岁的努尔金与丈夫结婚时,她的婆婆已有60岁。婚后,努尔金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婆婆,由于婆婆消化系统不好,努尔金就为婆婆定制养生菜谱。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努尔金也没有丢下工作,从事教育行业三十余年,她曾多次荣获各类优秀教师奖项,州市党委政府先后授予她“最美博乐人”“孝老爱亲模范”“博州第六届道德模范——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荣誉。
(2)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谈谈努尔金是如何做到孝老爱亲的,就此写一篇小论文。要求:主题明确,表述清晰,术语准确,逻辑严谨,字数:150-200。
【答案】(1)不会支持。①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才能生效。老张立下的代书遗嘱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的,该遗嘱合法有效。
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应该按照遗嘱继承的内容继承父亲遗产。
③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老张的老伴和女儿也是其法定继承人,且承担了抚养、赡养义务,老张的儿子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所以老张的遗嘱合法、合情、合理。
(2)论文要点列举:
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努尔金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都考上大学并成家立业,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努尔金在经济上供养婆婆,生活上照料婆婆,让婆婆安享晚年,尽到了作为子女的义务。
③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每个人都要身体力行地去践行,希望能把敬老爱亲的美德一代代传承下去。
【分析】背景素材:孝老爱亲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分析内容是老张儿子的诉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知识,从为什么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观点判断:不会支持。
有效信息①:对儿子失望至极的老张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代书遗嘱→可运用代书遗嘱的知识,说明老张立下的遗嘱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遗嘱中只字未提自己的儿子→可运用遗嘱继承的效力的知识,说明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有效信息③: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生活富足的儿子→可运用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老张的儿子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论述类主观题,要求谈谈努尔金是如何做到孝老爱亲的,就此写一篇小论文,需要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从怎么做的角度来谈谈分析,言之有理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她既要照顾婆婆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可运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努尔金照顾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
有效信息②:努尔金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婆婆→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努尔金让婆婆安享晚年,尽到了作为子女的义务。
有效信息③:“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从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角度,说明要能把敬老爱亲的美德一代代传承下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24-25高二下·安徽·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先生有两个儿子大明和小强,他去世前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强。大儿子大明则因为多年不曾回家探望父亲,未能在遗嘱中获得任何遗产。李先生去世后,大明对遗嘱的分配表示不满,认为作为法定继承人,他应该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
(2)谈谈本案对正确处理类似的遗产纠纷的启示。
【答案】(1)法院不会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李先生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遗产留给小儿子小强,且大明作为法定继承人并非“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必留份权利人,因此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大明多年未尽赡养义务,法院不会仅因法定继承权而否定遗嘱的分配。(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2)启示: ① 尊重遗嘱自由:合法有效的遗嘱应被优先执行,体现对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保障。
② 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关联: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倡导子女积极履行赡养责任。
③ 注意必留份规定:若存在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需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避免遗嘱完全无效。
④ 法律与道德结合:鼓励通过合法遗嘱减少纠纷,同时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需要调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李先生去世前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强。大儿子大明则因为多年不曾回家探望父亲,未能在遗嘱中获得任何遗产;大明对遗嘱的分配表示不满,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说明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不会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启示类主观题,要求谈谈本案对正确处理类似的遗产纠纷的启示。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结合材料,从启示角度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先生有两个儿子大明和小强,他去世前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强→可联系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启示我们应尊重合法有效的遗嘱。
关键词②: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强。大儿子大明则因为多年不曾回家探望父亲,未能在遗嘱中获得任何遗产→可联系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启示我们倡导子女积极履行赡养责任,应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关键词③:大明对遗嘱的分配表示不满,认为作为法定继承人,他应该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联系若存在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需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启示我们应避免遗嘱完全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24-25高二下·山西吕梁·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下为某人民法院发布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之一。
【案情简介】赵某与丈夫周某(已殁)生育四个子女,赵某现已78岁高龄,在农村独居,长女与其生活在同村。赵某年事已高,独居风险大,安全隐患多,故向法院提起赡养之诉。长子认为其已负责父亲的赡养和送终,母亲赵某应归次子赡养。长女认为赵某应由四名子女共同赡养。次子表示愿意赡养,但其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贴身照顾,同意出钱由其他兄弟姐妹代为照顾。小女认为其作为出嫁的女儿没有分得家产,没有赡养的义务。
【裁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因子女关系不和导致对赡养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由四子女轮流各照顾赵某三个月,负责赵某的饮食起居,未履行照顾义务的,按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赵某雇请保姆的费用。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该案的认识。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发布这一典型案例的社会意义。
【答案】(1)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本案中四名成年子女均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不能因对一方行赡养义务而不对另一方履行赡养义务,更不能以自己的性别区分赡养义务的承担。(其他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2)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推动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促进家风文明建设,营造和谐宽容,敬老爱老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度过幸福的晚年生活;有利于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分析】背景素材:赡养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析法院的判决,并说明这一案例带来的启示。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赵某与丈夫周某(已殁)生育四个子女,赵某现已78岁高龄,在农村独居,长女与其生活在同村。赵某年事已高,独居风险大,安全隐患多,故向法院提起赡养之诉→可运用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说明本案赵某有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
有效信息②:长子认为其已负责父亲的赡养和送终,母亲赵某应归次子赡养。长女认为赵某应由四名子女共同赡养。次子表示愿意赡养,但其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贴身照顾,同意出钱由其他兄弟姐妹代为照顾。小女认为其作为出嫁的女儿没有分得家产,没有赡养的义务→可运用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本案中四名成年子女均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为分析说明类,要求分析法院的判决,并说明这一案例带来的启示。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因子女关系不和导致对赡养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由四子女轮流各照顾赵某三个月,负责赵某的饮食起居,未履行照顾义务的,按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赵某雇请保姆的费用→可运用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推动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促进家风文明建设,营造和谐宽容,敬老爱老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的相关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
某村女青年王某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强迫她嫁给她并不了解的张某。张某已婚,与妻子感情不和,两人长期分居。王某不同意,但因其父母收取了张某两万元的彩礼,并威胁要与她断绝关系,同时张某编造了其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王某被迫与张某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争吵,王某十分痛苦,在了解真相后提出离婚。法院宣判婚姻无效,并将3岁的孩子判给王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王某出于对张某的报复,禁止张某探望孩子,张某愤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1)案例中王某的父母和张某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哪些原则?
(2)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评析王某和张某在法院宣判婚姻无效后的做法。
【答案】(1)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张某违反了一夫一妻原则。
(2)法院宣判王某与张某的婚姻无效,但王某与张某对孩子的权利与义务仍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王某无故禁止张某探望孩子,侵犯了张某的权利,是违法的;张某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做法也是违法的。
【分析】背景素材:女青年王某与已婚男张某之间的婚姻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关系、婚姻关系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案例中王某的父母和张某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哪些原则,运用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原则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村女青年王某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强迫她嫁给她并不了解的张某;王某不同意,但因其父母收取了张某两万元的彩礼,并威胁要与她断绝关系,同时张某编造了其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婚姻自由,尊重男女双方意愿,符合条件和程序才可以结婚。本案中,王某被迫结婚,违背婚姻自由原则。
关键词②:张某已婚,与妻子感情不和,两人长期分居,编造了其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王某被迫与张某结婚→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一夫一妻原则。本案中,张某已婚,并未与妻子实际离婚,违背一夫一妻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评析王某和张某在法院宣判婚姻无效后的做法。运用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院宣判婚姻无效,并将3岁的孩子判给王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王某出于对张某的报复,禁止张某探望孩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虽然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但对子女的抚养等权利与义务问题仍然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说明本案中,3岁的孩子由王某抚养,王某无故禁止张某探望孩子,未尽协助义务,同时侵犯张某的权利,是违法的。
关键词②:王某出于对张某的报复,禁止张某探望孩子,张某愤而拒绝支付抚养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虽然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但对子女的抚养等权利与义务问题仍然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说明本案中,张某属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做法是违法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5.(24-25高二下·全国·课前预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活动1 孙先生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不好,孙先生果断清仓,共获得100万元。他想将钱存进银行,待股市好转再“杀”入,孙先生的妻子却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笔钱用来购房,两人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这是个人财产,他有权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属于共同财产。两人僵持不下。这100万元是孙先生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活动2 杨某乃一自由撰稿人,经人介绍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前杨某继承了其父的商品房一套,购买了轿车一辆,并发表了小说一部,婚后获得了5万元的稿费。婚后杨、刘二人自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附注“若刘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协议签订一年后,刘某起诉离婚,主张协议的附注无效,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本案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说明理由。
(2)法院应该怎么处理该案件?
【答案】(1)孙先生婚前股票资金80万元归他个人所有,婚后赚取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5万元稿费、商品房和轿车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理由:①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之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②婚前杨某继承的商品房、购得的轿车,本应该为杨某个人所有,但在婚后夫妻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婚前发表的小说在婚后获得的稿费5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①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并支持刘某主张协议的附注无效,以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男女双方结婚与离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夫妻对双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有权提出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②杨某与刘某的婚内协议附注内容因限制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杨、刘二人签订了协议,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因此刘某有权就夫妻共同财产提出分割。
【分析】背景素材:具体民事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平等的财产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分析材料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生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孙先生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分析说明孙先生婚前股票资金80万元归他个人所有。
有效信息②:孙先生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分析说明孙先生婚后赚取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③:婚后杨、刘二人自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我国法律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规定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分析说明5万元稿费、商品房和轿车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分析法院应该怎么材料中案件。考生调动婚姻自由、夫妻共同财产等知识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协议签订一年后,刘某起诉离婚,主张协议的附注无效,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运用婚姻自由的知识,分析杨某与刘某的婚内协议附注内容因限制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有效信息②:婚后杨、刘二人自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联系夫妻约定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等知识,分析婚后杨、刘二人签订了协议,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24-25高二下·广东广州·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你认为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案】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根据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规定,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案例中的房产属于约定财产,夫妻双方书面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张某有权分割该房产。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述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判断“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属于原因类试题,需要调用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键词: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至法院→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说明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本案房产属于约定财产,且书面约定,故张某有权分割该房产。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7.(24-25高二下·河北保定·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境一
2022年,王某与张某(女)育有一女。张某在给女儿落户时欲让女儿随自己姓,遭到王某拒绝,并称女儿只能随父姓。2024年,女儿就读幼儿园,王某以家务较多、张某应以家庭为主为由,要求张某放弃工作,做“全职太太”。
(1)结合情境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王某的做法是否合理,并阐明理由。
情境二
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育有一儿一女(李先生和李女士),且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屋。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共同立下代书遗嘱,将两套房屋中的大房留给李先生继承,小房留给李女士继承。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王某(李先生朋友)和赵某(李先生所开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王某为代书人。代书遗嘱上有李老先生、徐老太太和两名见证人的亲笔签名,立遗嘱过程中有李先生提交的视频为证。两位老人去世后,因李女士与李先生就房屋继承问题产生争议,李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按照代书遗嘱处理涉案房屋。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遗产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2)如果你是本案的主审法官,结合情境二,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对本案的裁决作出说明。
【答案】(1)不合理。
①夫妻双方人身关系平等,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某的要求与法律精神不符。
②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某应尊重张某工作的自由,不应干涉。
(2)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本案的见证人赵某由继承人李先生所开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当认定为与继承人李先生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代书遗嘱法定形式,因此该代书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故判决遗产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分析】背景素材:王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 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共同立下代书遗嘱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设问要求,要求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王某与张某(女)育有一女。张某在给女儿落户时欲让女儿随自己姓,遭到王某拒绝,并称女儿只能随父姓→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平等的人身关系中人格独立角度分析说明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某的要求与法律精神不符。
有效信息②:2024年,女儿就读幼儿园,王某以家务较多、张某应以家庭为主为由,要求张某放弃工作,做“全职太太”→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角度分析说明王某应尊重张某工作的自由,不应干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对本案的裁决作出说明,要求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王某(李先生朋友)和赵某(李先生所开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王某为代书人。代书遗嘱上有李老先生、徐老太太和两名见证人的亲笔签名,立遗嘱过程中有李先生提交的视频为证→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代书遗嘱角度分析说明该代书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故判决遗产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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