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考点串讲)-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考点大串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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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家庭与婚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33 MB
发布时间 2025-03-27
更新时间 2025-03-27
作者 C7745
品牌系列 上好课·考点大串讲
审核时间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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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考点大串讲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1 目 录 CONTENT 单元核心主线 关键考点突破 易错易混分析 典型例题研磨 2 3 4 1 单元核心主线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单元核心主线 家庭与婚姻 育小职责 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保护) 家庭 婚姻 敬老义务 赡养 继承制度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相关司法概念 离婚 结婚 夫妻地位平等 限制 形式 条件 程序 条件 子女问题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期中考点大串讲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行业PPT模板http:///hangye/ 知识点1:育小职责 关键考点突破  权利和义务 表现 抚养 教育 保护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关键考点突破 【特别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注意: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知识点1:育小职责 关键考点突破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注】法律规定: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知识点2:敬老义务 关键考点突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内容 评价 效力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般而言,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予以适用 知识点2:敬老义务 (1)相关司法概念 关键考点突破 继承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 继承权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死者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在继承关系中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取得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知识点3:继承制度 关键考点突破 特别提醒: ①赃物、赃款≠遗产 ②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先析产,后继承 知识点3:继承制度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关键考点突破 比较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继承人 效力 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知识点3:继承制度 关键考点突破 比较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份额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依据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知识点3:继承制度 关键考点突破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注意: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爷爷 爸爸 儿子 大伯 爸爸 侄子 (3)代位继承 知识点3:继承制度 易错易混分析 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适用范围 联系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易错易混分析 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抚养协议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都通过遗嘱形式。 易错易混分析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注意】: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遗嘱的形式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典型例题研磨 1、(2024湖北)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宠物不是自然人,不享有继承权 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典型例题研磨 2、(2024重庆)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监护职责 订立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经过子女同意 典型例题研磨 3、(2024百强校一模)孤寡独居老人甲长期受到章某生活上 的照护,2019年,甲带着章某去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书,并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房产送给了章某。随后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甲的生活。2023年,甲去世,甲的妹妹乙提起诉讼,诉称甲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其所签协议无效,甲的财产应归乙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房产应该由章某继承 ③乙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以遗赠的方式获得,而不是继承 未尽抚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典型例题研磨 4、(2025·全国·模拟预测)老文与妻子离婚后,儿子小文到外地上大学,父子俩就此断了联系。2022年12月,老文去世,与老文共同生活10多年、且照料失明多年的老文的衣食起居的魏女士领取了老文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小文得知后,要求魏女士全部返还,双方沟通未果,小文将魏女士诉至法院,魏女士提交了有老文签名及指印和人名章、证明人处有自己签名和指印的一份代书遗嘱。在该案中( ) ①未尽赡养义务的儿子小文丧失了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②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应返还给小文 ③魏女士提交的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该遗嘱无效 ④魏女士与老文形成事实婚姻,属于法定继承人,可获得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子女不赡养老人并不直接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期中考点大串讲 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 行业PPT模板http:///hangye/ 知识点1:婚姻制度 1、结婚 含义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条件 程序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关键考点突破 知识点1:婚姻制度 易错提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关键考点突破 比较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情形 效力 ①重婚(已有配偶)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未到法定年龄 ①胁迫,本人不自愿, ②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在撤销前婚姻关系有效,撤销后无效 知识点1:婚姻制度 2、离婚 条件 限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未解除婚姻关系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 关键考点突破 知识点1:婚姻制度 2、离婚 形式 子女问题 凡有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的探望权) 关键考点突破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①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③解除夫妻关系:取得离婚证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知识点2: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关系 关键考点突破 核心 表现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不等于均等,也不等于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平等的 人身关系 平等的 财产关系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人格独立的重要体现)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③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知识点2:夫妻地位平等 2、夫妻财产 关键考点突破 比较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内涵 具体内容 处置方式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或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各自对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法定财产制 知识点2:夫妻地位平等 2、夫妻财产 关键考点突破 比较 夫妻约定财产 内涵 具体内容 处置方式 夫妻双方约定归谁所有的财产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③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约定财产制 易错易混分析 1.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2.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3.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 4.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在裁判离婚中,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解除夫妻关系。( ) 5.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 √ × × × 民事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离婚: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时(判决书下达15日) 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典型例题研磨 1、(2024天津)齐某与周某登记结婚后,为购买住房向银行贷款80万元,并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齐某在偿还40万元后无力偿还剩余贷款,与银行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属于用益物权 B.银行主张权利时需承担举证责任 C.齐某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D.齐某无需继续履行偿还贷款义务 B 担保物权 夫妻共同财产 仍需继续履行 典型例题研磨 2、(2024百强校测试)小红与小明在相识三个月后登记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两人因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彼此了解不深入,导致婚后经常产生矛盾,发生争吵,两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 ①小明婚前银行账户的10万元存款 ②小红婚后创作小说获得的稿酬20万元 ③小明婚后购买的价值近百万元的房产 ④小红婚后接受小明奶奶指定赠与她的玉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小明个人所有 小红个人所有 典型例题研磨 3、(24-25高三下·河北·开学考试)林某向张某借款40万元,承诺2年后还款。到期后,当张某向林某催要欠款时,林某明确表示不能还款。张某得知,林某原有的房产及商铺都早已登记在其妻子杨某名下,张某将林某及其妻子杨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40万元欠款是林某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杨某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②若林某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林某需要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③若张某能够证明该欠款是林某夫妻共同债务,杨某则有还款义务 ④杨某若能证明该欠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典型例题研磨 4、(24-25高二下·山西·阶段练习)小王与小林通过征婚网结识,相识没有两个月,两人便登记结婚。因男方小王的房子在外地,两人住在女方小林的房子里。感情基础并不牢固的婚姻仅维持了一年,两人就分道扬镳。两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各自名下的房屋归各自所有,婚后购买的车辆归女方小林所有,各自接受赠与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小王与小林从签订《离婚协议书》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③车辆属于小王与小林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归小林一人所有 ④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取得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 约定财产,小林个人所有 典型例题研磨 5.(24-25高三下·河南周口·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阿明与前妻育有一子小波,两人离婚后,阿明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之后,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波26岁,小洁9岁。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小洁、珠珠不认可该遗嘱,遂诉至人民法院,认为二人有权继承阿明遗产,要求确认享有该房产的部分份额。小波辩称,阿明通过自书遗嘱方式将该房产指定由其继承,不应再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 典型例题研磨 【答案】判决小洁继承该房产部分份额,剩余份额根据遗嘱由小波继承,珠珠无权继承遗产。 理由: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案中房产是阿明的遗产,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是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波是阿明房产的合法继承人。 ②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阿明在订立遗嘱时,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阿明却未给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为充分保障小洁的合法权益,应为小洁保留房屋部分份额。 ③我国法律规定非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珠珠与阿明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无权继承阿明遗产。 典型例题研磨 【总结】“继承类”主观题答题思路★★★ 1.(根据法律效力优先顺序,看其约定是否有效)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2.(先析产,再继承)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3.(分析是否有“必留份”或其他约定情形) ①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有没有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 ②夫妻双方是否约定财产归谁所有。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感谢聆听!下节课再见!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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