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共7编,1260条
总则
物权
合同
人格权
婚姻家庭
继承
侵
权
责
任
【相关链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家庭与婚姻
1.家庭的含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
2.婚姻的含义:
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
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亲子关系
其他近亲属关系
祖孙关系
兄弟姐妹关系
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
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
父母与人工生育的子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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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结合材料及教材,谈谈你有哪些亲属?你们之间还存在着法律上什么关系?其中,什么关系最为亲密?“生而不养,养而不教”违法吗?
法律与生活
选择性必修 2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育小职责大
(2)敬老是义务
要求:浏览课本P42—45,找出下列问题并作出标识
一、育小职责大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身份权):
(内容、法律上的表现、处理亲属关系的法律依据)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约束和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要求、原因)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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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小职责大
01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身份权)
一、育小职责大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1)内容:
(2)法律上表现为:
权利义务关系
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3)处理亲属关系法律依据: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共五章七十九条,分为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一、育小职责大
(1)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虐待子女
重男轻女
遗弃婴儿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生活上对子女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一、育小职责大
(1)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思考:对于成年子女,父母还需要抚养吗?
【特别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注: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2)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能仲裁!不适用诉讼时效)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2)教育义务:
一、育小职责大
①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②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子女和教育子女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一、育小职责大
(3)监护职责(义务):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监护】: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保护,使子女身心安全。
思考:假如父母都已死亡,谁来监护?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一、育小职责大
【看图思考】家长能不能干预孩子玩手机?为什么?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注意: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以案说法
(1)不成立。
(2)原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将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依法带娃”新时代。旨在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拓展延伸】
【知识整理】: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
权利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抚养义务
教育义务
监护职责
年老了会怎样?能“老有所养”吗?
敬老是义务
02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两个“要求”)
(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有能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
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
注意:断绝关系协议书违背公序良俗,不具有法律效力
父母没有对未成年子女尽到抚养义务的,子女成年后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思考:
(1)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相互连带,但要各论各的。
(2)如果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即便父母离婚后,这种义务也不会改变。
(3)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不能作为子女是否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即使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子女的赡养义务也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但是,子女自身因为智力障碍、重度残疾、严重精神疾病等原因没有劳动能力的,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如果父母实施了严重伤害子女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如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等),原则上也无权要求被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照顾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相关链接】正确认识抚养、赡养与扶养关系
思考:未成年子女需要监护,那么老人需不需要别人的监护呢?
失独老人将房产赠与小区水果摊主 遭亲属质疑
以案说法
二、敬老是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制度】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二、敬老是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制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原因:
①法律依据:为了防止老年人合法利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自身原因: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③制度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①意定监护人是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签署监护协议后履行监护职责。
②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
③意定监护是基于自己意愿,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优先于法定监护予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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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敬老是义务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
(2)追责: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较: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行为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含义 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对其家庭成员身体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 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表现 偶发性、间断性(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
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持续性和经常性
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处理
法律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如遗弃未成年人,属于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意:家庭暴力是破坏家庭成员关系的罪魁祸首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
的的行为
家和万事兴
课堂小结
链接高考
1、(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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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高考
2、(2024高考·安徽)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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