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综合提升-【优化探究】2025-2026学年新教材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同步导学案配套PPT课件(统编版)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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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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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2.20 MB
发布时间 2025-03-26
更新时间 2025-03-26
作者 山东金太阳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优化探究·高中同步导学案
审核时间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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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单元综合提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内容索引 NEIRONGSUOYIN 议题引领 · 综合探究 归纳整合 · 素养提升 单元检测(二) 热点透视 · 学以致用   材料一 凤凰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久,赵某外出打工,刘某则回娘家生活。赵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方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刘某得知真相。于是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人民法院。 议题引领 · 综合探究 婚姻家庭,法律守护   材料二 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21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房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23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其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 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 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王某与李某感情不和,闹离婚。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 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决定。 ▶ 问题探究   1.材料一中,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 提示:赵某与刘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婚姻,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从道德方面来讲,赵某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理应通过社会舆论给以强烈的谴责。 2.合法婚姻对人生有什么重要意义? 提示: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顺利解决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家庭纠纷,维护家庭的稳固,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 3.材料二中,王某对本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是否正确? 提示:不正确。婚姻关系应从履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时起建立。王某与李某婚姻关系建立时间为2021年10月,李某于2021年8月继承其父遗产房1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又未作任何约定,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王某所欠5 000元债务应分开处理。其中2 000元用于购买母婴用品,为夫妻共同债务;另外3 000元用于帮胞弟购房,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且李某不知情,应视为个人债务。 【深化认知】 1.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的区别 (1)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受法律保护。 (2)事实婚姻因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合法的关系,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具体分析。 (3)合法婚姻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 2.正确认识夫妻财产约定 (1)约定的时间。法律没有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 (2)约定的主体。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作出约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约是从事一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由双方亲自签订,不适用代理制度。 (3)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夫妻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作出约定,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约定可以撤销。 (4)约定的范围。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以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出约定。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 (5)约定的内容。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既可以约定双方财产中的一部分为双方共同所有,一部分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一方财产的一部分归另一方所有。 (6)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如果能够采用公证形式是最好的。经过公证的协议使夫妻约定财产制易于操作,能够有效减少纠纷,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7)约定的优先力。夫妻对财产的特别约定是具有优先力的。 (8)约定的约束力。①对当事人的约束。②对第三人的约束。当第三人知道约定的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     材料一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们的幸福人生离不开父母年轻时的辛勤汗水、默默耕耘、努力拼搏、艰苦奋斗;在他们年老还健康时,对子女又“老有所为、余热生辉”,利用空闲时间帮助年轻子女带孩子、做饭,让子女们能安心工作。 百善孝为先,回报父母养育之恩是责任,也是担当。父母尚在,人生还有来处。家里有老人时,每年新年,叔伯兄弟们都会齐聚一堂,互相拜年发红包,给家里老人送上各种礼物,呈现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但是,老人离世后,亲戚间逢年过节便再难聚在一起了。十几年后,各种表亲堂亲很可能互相之间都不认识了。  孝心家庭,情法相依 材料二 大赵和小赵是老赵的两个儿子,老赵去世后不久,大赵和儿媳遭遇车祸去世,留下他们年幼的儿子赵三,此后赵三和叔叔小赵相依为命。小赵酷爱游戏,近两年他进入电竞行业,通过电竞比赛、直播以及剪辑和发布解说视频等方式挣钱养家,许多账号里都有顶级装备。由于工作繁忙,小赵一直未婚,一日熬夜剪辑视频后,突发心脏病猝死。 ▶ 问题探究   1.正所谓“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结合材料一,运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简要说明这一观点。 提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父母的恩情大如天,他们曾为我们撑起一片天,他们是家族联系的纽带。当他们老了,子女要负起赡养他们的责任,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孝敬父母、体谅父母、关心父母,是一种担当。子女应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多抽时间陪伴他们,让父母尽享天伦之乐,安度晚年。 2.材料二中,小赵在世的亲人只剩下赵三,赵三可以继承叔叔小赵的网络财产吗? 提示:①民法典继承编扩大了代位继承的适用主体,增加规定了侄甥可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即赵三可以代位继承原本大赵可以在小赵处继承的遗产份额。②同时,民法典继承编将遗产范围扩大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立法上采取了概括的方式,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都概括其中。所以,在一定条件下,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网络财产。 【深化认知】 代位继承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民法典新增加的内容:侄子女可以继承叔伯的遗产等。 (3)民法典关于继承编的司法解释中的部分条款 ①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②第十五条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③第十七条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 特别提醒 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中,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归纳整合 · 素养提升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法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法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薪火相传有继承 (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含义 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依据 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 份额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虽然遗嘱继承人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却不受顺序的限制,按照遗嘱的指定,继承遗产的可以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可以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法律 效力 其法律效力落后于遗嘱继承 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准确理解继承 ①法定继承注重继承人的顺序,遗嘱继承注重遗嘱人的意愿。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③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④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角度 内容 结婚 婚姻制度的 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结婚的法 定条件 ①必备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 ②禁止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角度 内容 结婚 结婚的 法律程序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角度 内容 结婚 无效 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 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角度 内容 离婚 离婚的方式 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①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角度 内容 离婚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对离婚 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特别提醒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明确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   4.夫妻之间的平等关系 夫妻关系 的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平等的人 身关系 内容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平等的 财产关系 夫妻共 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平等的 财产关系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是指夫妻在物质上和生活上互相扶助、互相供养。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特别提醒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息提取   “过去我国对家庭教育重视不足,一些家长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①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对未成年人成长以及家庭、社会造成负面影响,②导致发生一系列未成年人极端案例和事件。” 为推动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该法要求,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同时,规定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④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应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方式方法。 热点透视 · 学以致用 知识对接 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监护的义务。 ③家庭暴力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应用体验]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分析家庭教育发挥至关作用的法律依据。 提示: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体现着浓浓的亲情和爱情,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监护的义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权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创新演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在社会上取得良好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摘录)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阅读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家庭生活中的婚姻关系存续是子女能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B.未成年学生具有不良行为时,本人不必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C.父母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主体,应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D.对于在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未成年人,学校是法定监护人 C 和谐的家庭生活是子女能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婚姻关系存续并不是必要条件,A错误。未成年学生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要具体分析,B错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效果可以看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主体,应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C正确。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D错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父母正式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有人说:“在古代,中国就有‘子不教,父之过’之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缺位的爱与监管将归位。”对此评价正确的是(  ) ①家庭教育是家事,不受任何第三方干预 ②未成年人违法应由监护人代为承担法律责任 ③多方协同推进才能使缺位的爱和监管有效回归 ④“依法带娃”有了法律依据,还需要家庭教育责任人履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家庭教育是家事,也是国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缺位的爱与监管将归位,故①说法错误。未成年人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非代替未成年人承担法律责任,②说法错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缺位的爱与监管将归位,这说明了多方协同推进才能使缺位的爱和监管有效回归,“依法带娃”有了法律依据,还需要家庭教育责任人履行义务,故③④说法正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这说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 ①有权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②要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进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③为了解未成年子女思想状况查看其日记不侵犯其隐私权 ④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这说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要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进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①②正确;为了解未成年子女思想状况,未经子女同意,父母查看其日记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③错误;“就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说法太绝对,只有犯罪行为才会承担刑事责任,④错误。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教育及其支持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2022年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两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 答案: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③离婚后的父母仍有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不当行为;二是婚姻破裂等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由此可见,父母(  ) ①应该明确惩戒未成年子女是违法行为 ②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④婚姻关系存续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单元检测(二)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C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三种情形,这表明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②③正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适度合理的惩戒并不属于违法行为,①错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父母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并不是子女能否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④错误。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某法院公开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在其子女年幼时,与妻子离婚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居住养老院,故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③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 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B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因为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①符合题意。这起案件并不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应该公开审理,②说法错误。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③排除。法院的判决使被赡养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的体现,亦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④符合题意。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3.王某夫妇有两个儿子,因大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小儿子承担起照顾父母的主要责任。王某有一个妹妹,和王某感情深厚。2023年3月,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有一处房产和十万元存款,未立遗嘱。关于本案例,说法正确的有(  ) ①王某的遗产是其名下的房产和十万元存款 ②在分配王某遗产时,小儿子可以适当多分 ③王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王某妻子、两个儿子和妹妹 ④当事人能否取得王某遗产继承权需要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C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的一处房产和十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把王某妻子的财产析出,①说法错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因大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小儿子承担起照顾父母的主要责任。因此,在分配王某遗产时,小儿子可以适当多分,②说法正确。法定继承的范围和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王某的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③说法错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本案中没有立遗嘱,因此按照法定继承,④说法正确。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4.郑某因病于2022年10月去世,他与妻子阿红于2019年生育一子小亮。郑某生前立有《财产处置遗嘱》一份,将他名下婚前购买的A市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以及婚后购买的B市某房1/2的产权份额均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郑某去世后,阿红母子与郑某父亲就遗产继承分割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 ①根据郑某遗嘱,A市房产可由郑某父亲继承 ②小亮年幼缺乏生活能力,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 ③郑某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B市房产,遗嘱无效 ④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阿红可获得全部B市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A A市房产是郑某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郑某遗嘱,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郑某父亲继承,故①入选。本案中小亮为未成年人,年幼缺乏生活能力,郑某所立遗嘱应为其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小亮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故②入选。郑某虽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B市房产,但是出于本人在正常状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有效,故③不选。B市房产属于二人婚后共同财产,阿红有1/2的份额,郑某的1/2份额由郑某父亲、小亮、阿红平均分配,因此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阿红可获得B市2/3房产份额,故④不选。故本题选A。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5.要构建和睦家庭,让家成为乐土,成为我们温暖的港湾,需要(  ) ①反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 ②父母与子女相互履行扶养与教育的义务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④子女对父母要履行抚养和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C 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符合题意。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与“赡养”不同,②④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③符合题意。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6.王某与妻子徐某父母均已过世,育有一子王甲。婚后,王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19年,徐某去世。王甲远在国外工作,王某由临近的侄子王乙照顾。王某于2020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王乙。2023年6月,王某去世。王甲、王乙就王某的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甲和王乙都可获得该房产的部分份额 ②基于遗赠抚养协议,王乙可获得该房产 ③王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王某的遗产 ④在徐某去世时王甲获得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B 婚后,王某购买一套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有徐某的一半。徐某去世属于她的那部分房产应分给王某及王甲,故王某拥有房产的四分之三,王甲拥有房产的四分之一。王某于2020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王乙,只能是赠与属于王某的那部分财产,故王甲和王乙都可获得该房产的部分份额,①④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王乙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王某于2020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王乙,属于遗赠,具有法律效力,③不符合题意。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7.老张因车祸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市值120万元,儿子小张是其唯一继承人。事后小张又收到老张的死亡赔偿金73万元。同时,老张生前尚欠其好友老王200万元生意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张可以法定继承其父193万元遗产 ②小张继承遗产,就应偿还其父的全部债务 ③老王可能要不回全部的欠款 ④小张可以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D 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①错误。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②错误。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所以老王可能要不回全部的欠款,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所以小张也可以选择自愿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③④符合题意。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8.2017年,张三获得其舅舅赠与的10万元。2018年,李某在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银行贷款10万元。2019年,张三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向张三借了10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银行贷款,并于2020年去银行办理了还贷手续。2024年两人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离婚后,李某应当偿还张三10万元 ②结婚后,李某的银行贷款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离婚后,张三无权要求平等处理该商品房 ④结婚后,张三所获10万元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B 婚后,李某向张三借了10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银行贷款,离婚后,李某应当偿还张三10万元,①正确。李某的银行贷款系婚前个人债务,不能因为与张三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债务,②错误。该房屋系李某婚前购买,属于李某个人财产,离婚后,张三无权要求平等处理该商品房,③正确。张三婚前获得其舅舅赠与的10万元系个人财产,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9.俗语说姑表开亲(方言,指订婚、结亲),亲上加亲。如《红楼梦》中的宝玉与黛玉如若结合就属于姑表亲(黛玉的母亲是宝玉的亲姑姑)。在当今社会,姑表开亲(  ) ①违背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 ②不合法但合理,因结婚是个人自由 ③符合习惯法要求,但拿不到结婚证明 ④不合法,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B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姑表开亲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其违背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因而是不合法的,①④入选。②说法错误,姑表开亲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我国没有习惯法,故不存在“符合习惯法要求”的这一说法,③不选。故本题选B。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0.李某和张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张某病逝后,李某立下遗嘱:“我夫妻二人拥有一套房屋,在我死后,归儿子所有。以此为证。”李某去世后,子女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女儿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属于李某个人财产,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②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③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 ④李某的遗嘱无效,房屋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C 房屋产权虽然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只能处置自己应得的份额,①排除。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在遗嘱中没有涉及,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②③正确。李某的遗嘱部分无效,房屋中不属于李某的份额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④排除。故本题选C。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1.王某妻子去世时,夫妻二人共有的四间房屋未作分割。王某的两个儿子王某甲(收养时年仅15岁)和王某乙工作都很忙,而邻居李某在老人生病期间照顾有加,于是王某与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经过公证。后来,在此期间,其父多次向周围的亲友表示死后个人合法财产均归大儿子王某甲所有。对此(  ) A.两间房屋是王某析产所得,另外两间作为王某妻子的遗产应由王某甲、王某乙予以继承 B.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并且扶养人必须是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C.王某在危急情况下设立的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D.遗赠扶养协议自成立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李某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致使协议解除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B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当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B符合题意。夫妻二人共有的四间房屋,其中的两间房屋是王某析产所得,另外两间作为王某妻子的遗产应由王某甲、王某乙和王某予以继承,A说法错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与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均无关,C说法错误。遗赠扶养协议自成立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材料中并没有涉及“李某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D不符合题意。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2.五年前,小美结识了拥有甲视频平台账号的小帅,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小帅又注册了同名乙视频平台账号,粉丝量迅速增长到300多万,经营短视频自媒体账号成为他的主要收入来源。两人感情破裂后均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对由小帅运营的300余万粉丝的乙视频平台账号、10余万粉丝的甲视频平台账号的归属和价值问题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 ①自媒体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价值是虚拟的 ②两个短视频账号属于小帅个人财产,与小美无关 ③两个账号都是婚后发展起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账号归小帅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小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D 自媒体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是有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客观上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交易价值或者变现价值等,“网络虚拟财产价值是虚拟的”说法错误,①排除。婚后,视频平台账号粉丝量迅速增长到300多万,经营短视频自媒体账号成为他的主要收入来源,两个账号都是婚后发展起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③正确。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对由小帅运营的300余万粉丝的乙视频平台账号、10余万粉丝的甲视频平台账号的归属和价值问题产生争议,闹上法庭,账号是小帅注册,可以归小帅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小美,④正确。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3.男青年李某和女青年高某网恋几日,就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摆了酒席,宣布结婚组成家庭。由于双方了解不深,矛盾越来越多,最后双方宣布分手。在此过程中,李某的祖父去世,将一套房产通过遗嘱由李某继承,高某认为她有权分得这套房产的一半,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对于整个事件,你的观点是(  ) ①双方是合法婚姻,法律保护双方的权利 ②双方是同居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③双方没有履行登记程序,不是婚姻关系④结婚、离婚自由,尊重双方的选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C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双方没有履行登记程序,不是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②③符合题意,①排除。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结婚、离婚自由”的说法,④排除。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4.彭某与郭某订婚后因琐事发生争吵而各奔东西,不到半月后彭某发现怀了郭某的孩子,后生下小彭。由于郭某拒见母子俩,彭某被迫独自抚养小彭。2023年,彭某因经济拮据再次找郭某,要求分担抚养费,郭某以孩子不姓郭为由拒绝。本案中(  ) A.彭某可起诉离婚,要求郭某给付、补偿小彭的抚养费 B.郭某对小彭构成了遗弃,应依法对郭某予以行政处罚 C.郭某与彭某不存在法定婚姻关系,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D.郭某在确认自己为孩子生父后应履行对小彭的法定义务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D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本案中,彭某与郭某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二人虽订婚但没有夫妻关系,因而彭某不能起诉离婚,A错误。构成遗弃的主观要件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本案中,彭某与郭某未曾结婚,孩子为二人分手后所生,郭某否认孩子为自己的孩子,拒见母子俩并拒绝支付抚养费。结合案情,郭某对小彭不构成遗弃,即便构成遗弃,情节恶劣的,会受到刑事处罚而非行政处罚,因此B不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本案中,若经过依法鉴定,郭某确为孩子生父,则郭某应履行对小彭的法定义务,应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C错误,D正确。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5.李某,50岁,男,因意外于 2023 年去世,生前无遗嘱。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20岁,父亲老李75岁,李某尚有一兄一姐。 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法院评估价值共为220 万元),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法院评估价值为20万元)。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所有房屋、存款及汽车,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的遗产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套、存款15 万元、车辆的一半 ③王某、李小某、老李、李某的兄、姐均有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 ④若王某想独占房子和汽车,需分别向其他继承人补偿40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B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其中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即两套房屋的一半110万元、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10万元。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父亲老李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若两套房屋和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按照评估价对应的价款分别向老李和李小某补偿40万元,①④正确。李某的遗产应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半、存款15 万元、车辆的一半,而不是两套房屋中的一套,②错误。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平均分割,李某的兄、姐无继承权,③错误。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6.2024年1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2024年3月,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2024年2月,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 10 万元投资股市得利 5 万元;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 80 万元专利使用费;蒋某独自一人逛商场,买下一台电视机回家,宋某对此表示不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 ②蒋某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宋某若不同意蒋某购买电视机的买卖,可向商场主张无效 ④宋某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A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双方个人财产,宋某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①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蒋某婚后投资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按照法律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宋某不可向商场主张无效,③不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宋某婚后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④不选。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案件受害者是玩密室逃脱游戏受伤的未成年人。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案情简述】 11岁的小李与小钱等同学团购了恐怖主题的密室逃脱体验券前去游玩。入场前,工作人员提供的入场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游戏存在恐怖惊悚元素,玩家已经知晓游戏危险性及注意事项,并愿意自担风险”“参与者确认自身不具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性疾病,孕妇及未成年人等禁止入场的情况”,他们都签了名。活动中,小李被工作人员扮演的恐怖怪兽吓到,不小心撞到其身前的小钱,导致小钱踩空台阶摔伤,构成九级伤残。事后,小钱将小李及其监护人以及该密室逃脱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争议焦点】 ★密室逃脱店:所有玩家入场前都已自愿签订承诺书,条款内容明确,意思表示真实。本店已尽到安全警示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小李监护人:孩子相约游玩,小钱自主自愿。何况小李才11岁,而且家长又不知情,所以无须担责。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和“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对密室逃脱店和小李监护人的争议焦点进行评析。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①密室逃脱店的观点具有一定合理性,同时具有较大局限性。玩家入场前签订的承诺书条款内容明确,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成立。订立合同时一方免除自身义务,排除对方权利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密室逃脱店没有确认几位玩家的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没有尽好相应的管理和保护职责,导致小钱受伤,损害其身体权健康权等民事权益,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落实全面履行原则。②小李监护人的观点不完全合理。小李和小钱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和心理接受程度与年龄不符的恐怖主题密室逃脱活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动,他们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小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替履行赔偿义务,监护人应尽管理职责。因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可适当惩戒教育,孩子放假相约游玩,家长应当合理保护管理,提前告知孩子相关注意事项,关心子女爱护子女。依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小李不小心撞到小钱致小钱受伤,民事权益受损,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应责任。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8.(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丁某与赵某育有一子小丁(15岁)。丁某的父亲于2023年3月突发疾病去世,留下房产一套由丁某作为唯一继承人予以继承。嗣后,丁某欲出售该房产,赵某不同意,认为该房产虽未过户,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丁某只好作罢。不久,小丁豢养的小狗走失,寻找未果后便在小区张贴悬赏启事,声明对发现并送还者,酬谢3 000元。同住小区的李某发现小狗后主动联系送还,便要求小丁父母支付酬金,但遭小丁父母拒绝。小丁父母认为,小丁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或追认,悬赏无效。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丁某是否已取得所继承房产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4分) 答案:(1)丁某已取得所继承房产的所有权。本案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丁某所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说明理由。(4分) 答案: (2)丁某所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丁某继承的房产,没有确定只归丁某一人所有,应属于丁某夫妻共同财产。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3)小丁父母是否应该支付酬金?并说明理由。(4分) 答案: (3)小丁父母不应支付酬金。小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悬赏寻物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悬赏合同无效,但小丁父母应支付其他合理费用。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9.(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先生是一位收藏爱好者,家里收藏着许多古董、字画等。2023年3月1日,王先生和刘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2023年5月10日,王先生私自将婚前收藏的一副字画卖给李某,并和李某以传真的方式对字画的价款、付款期限、交付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李某支付了全部款项,王先生将字画交给了李某。事后,刘女士认为,虽然王先生与李某签订了字画买卖合同,但没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所以字画的买卖行为无效,李某不能取得字画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对刘女士的说法进行评析。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①传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或: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王先生和李某以传真的形式对字画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了确认,双方已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有效。②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王先生和刘女士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刘女士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③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字画属于动产,王先生已将字画交付李某,故李某已经取得了该字画的所有权。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0.(16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子不教,父之过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人民法院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的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材料二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材料一的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作出如上判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进行简要分析。(8分) 答案:(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材料二中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8分) 答案: (2)李某的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李某;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王某有义务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李某却拒绝扶养,构成遗弃,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的判决。 2 3 4 5 6 7 8 9 10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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