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考点清单)-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考点大串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5-03-24
| 12页
| 528人阅读
| 4人下载
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类型 学案-知识清单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416 KB
发布时间 2025-03-24
更新时间 2025-03-24
作者 C7745
品牌系列 上好课·考点大串讲
审核时间 2025-03-2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1219527.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考点清单】 思维导图 知识清单 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的内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权利与义务既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注意:对于自然人而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龄层面 1 ≥18周岁 2 ≥16周岁(劳动收入) 1 8周岁≤人<18周岁 2 ≥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1 <8周岁(不满8) 2 ≥8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智力层面 正常 不能完全辨认 无认知能力 行为效力 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有效:①可实施纯获利的法律行为;②可实施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2.效力待定:超越能力范围的法律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就有效;不同意则无效) 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 2、民法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人格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权利界限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①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将其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②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发展。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等;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姓名权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公民的姓名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盗用、假冒。 肖像权 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身权利。 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名誉权 荣誉权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其名誉享有的人身权利。 ①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②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自然人对于私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以及为了保障私生活的安宁和不受干扰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4、物权 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是完全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支配自己的所有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类别:国家所有权(人民所有)、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是不完全的财产权,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是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类别: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财产的所有人可以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类别: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注意★★★】 (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交付) ③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价值较大的动产:登记) 【拓展:善意取得】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2)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用于农业建设) (3)宅基地使用权(只有使用权,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拥有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所有权) 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是优先受偿,不能直接占有) 1 抵押权:不动产、价值较大的动产;无需转移财产,不占有;通过登记产生效力 2 质权:动产;转移财产或权利质押,占有;不需要登记 3 留置权: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 优先受偿顺序: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5、知识产权 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授权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是否办理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收益权 保护期限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所以,注册人只要按期申请续展,就可以长久获得法律的保护 民事法律责任 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6、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合同 订立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合同 履行 原则★ 1 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 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 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要求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变更或解除 1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2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要约 承诺 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①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主体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内容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1)无效合同的情形: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有效合同的情形: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适格),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7、合同的常见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适用对象 可以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证据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8.合同的履行 含义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信原则 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是履行合同的关键。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它来体现。合同内空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9. 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 承担方式 内涵 温馨提示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费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赔偿损失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采取补救措施 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支付违约金 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注意】 1.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没有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 2.违约金vs定金★★★ (1)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2)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3)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3.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条款等分别并用。 【总结】第三课主观题答题思路★★★ 1.(分析合同是否成立且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有效。 2.(分析谁构成违约)是否违背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3.(分析是否有约定免责或法定免责的情形) ①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是否有法定免责,即不可抗力的情形存在。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材料分析 4.(分析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10、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1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2 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11、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12、正确理解民事权利的限制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必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1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含义 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主要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承担责任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总结】第四课主观题答题思路(关于侵权责任)★★★ (1)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结合侵权责任三个构成要件,分析材料是何种侵权(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总结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分析这样判决有什么优点。 复习指引 【复习策略】 1、结合自己或家人的生活经验,讨论自愿、平等、诚信等民法原则,了解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以“公民民事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为议题,探究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 3、“以怎样订立和履行合同”为议题,探究处理合同订立的程序、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违约和违约责任的案例。 【复习指引】 第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 2、阐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 3、举例说明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4、认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5、阐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作用 6、列举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 7、知道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8、列举民事主体享有的人身权利 9、明确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10、明确民法对自然人姓名权的保护 11、明确民法对自然人肖像权的保护 12、明确民法对民事主体名誉权和荣誉权的保护 13、明确民法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了解法律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2、了解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定 3、了解财产权和物权的含义 4、阐述所有权的含义及其权能 5、阐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6、比较不动产与动产在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的不同 7、了解财产所有权的共有关系 8、阐述他物权的含义和类别 9、比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10、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等法律概念 11、阐述知识产权的含义和主要种类 12、了解著作权的含义和内容 13、知道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14、了解专利权的含义 15、列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种类和保护期限 16、了解商标和注册商标的含义 17、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种类 2、阐述合同的重要性 3、阐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和要求 4、阐述合同生效的条件 5、列举合同的形式 6、比较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区别 7、阐述履行合同的含义和原则 8、列举关于合同内容的常见条款 9、了解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法律要求 10、列举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1、了解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的法律规定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列举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了解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3、列举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4、举例说明法律规定的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5、理解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树立尊重他人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 6、明确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7、举例说明名誉权的法律界限 8、举例说明著作权的法律界限 9、阐述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10、明确相邻关系一方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题型解题方法指南 法律与生活》主观题考查,一般都是案例分析题,需要再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掌握一般的答题步骤: 第一步: 找到法律依据 第二步: 明确责任承担(侵权责任or违约责任)方式 第三步: 结合材料中当事人具体行为进行分析 第四步: 阐述法律意义 【试题特点】 《法律与生活》试题多以现实生活中的事例为情境,将人身权与财产权、订约履约、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赡养义务、人民调解等多个民事法律知识点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培养契约精神和法治思维,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习惯。试题体现出很强的参与性和实践性,做到了与思想政治的课程性质相适应。 法律题的答案由三部分组成:判定、引用法条及陈述事实。判定简单明确,法条要准确无误,陈述事实要与法理相结合。 【解题思路】 第一步:仔细审题,明确题意,弄清命题者的意图。 要做到“两审”:审材料和审问题。一般先审问题后审材料,带着问题审材料。审问题,就是要弄清问题的中心,看清问题的特殊要求(如要求说明原因、意义或做法的正确性),从而弄准答题应当运用的课本知识。审材料,先粗读再细读,尽快抓住它的关键词句、主要观点和中心思想。 第二步:根据材料内容对接教材知识,落实知识点内容。 带着问题读材料,找出问题、材料、教材三者之间的相关点,这是答题的关键。 第三步:理清思路,组织答案。 答案应具有针对性,切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如涉及多个知识点,要考虑其主次与先后,用序号标明,做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规范。切不可答非所问,偏离题意。 【解题技巧】 解答法律论述题,首先要熟悉法律知识,要运用法律条款像法官一样“判案” ,学会分析“案情”,将材料中的案列抽丝剥茧,把案例中的法律关系- -层一层地搞清楚,能够正确认识这些法律关系,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 然后再从该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变动等角度出发,进而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权利义务。 具体来说,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事实依据。根据设问与材料,找出所有的主体;结合材料,梳理主体关系与主要行为。 第二步,法律依据。依据设问与材料信息,找到法律依据,并且准确表述其内容。 第三步,定性“判案”。根据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对主体行为进行定性,看其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违反了什么样的法律规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注意,分析时还要考虑民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典型例题】 例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中生小华(16周岁)过年后瞒着家人用自己的压岁钱在某品牌电动车店里经过协商一致后以60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在骑行回家途中由于操作不当致使电动车受损,到家后小华父母不同意其购车行为,要求卖方对电动车作出退货处理,双方协商退货时发生纠纷。卖方认为:小华已满16同岁,自愿购车,并且因自己操作不当致使电动车受损,影响再次销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小华父母认为:小华尚未成年,其购车行为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双方交易行为无效,不必承担责任。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诉论的方式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俭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并基于本案说明中学生应树立哪些法治意识。 【解题指导】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购物引发的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及其承担、合同知识、违约责任、民事行为能力、育小职责大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注意作答需要调用侵权责任及其承担、合同知识、违约责任、民事行为能力、育小职责大等知识,从原因角度说明各方责任,以及案件的法治意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高中生小华(16周岁)过年后瞒着家人用自己的压岁钱在某品牌电动车店里经过协商一致后以60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到家后小华父母不同意其购车行为,要求卖方对电动车作出退货处理,双方协商退货时发生纠纷→可联系教材知识民事行为能力、有效无效合同知识,指出双方的交易合同为无效合同,小华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词②:在骑行回家途中由于操作不当致使电动车受损→可联系侵权责任及其承担、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的知识分析说明因其未成年,由父母承担责任。 关键词③:高中生小华(16周岁)过年后瞒着家人用自己的压岁钱在某品牌电动车店里经过协商一致后以60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可运用侵权责任的一般要件的知识从卖方角度说明从卖方与小华交易前未对其购买资格进行审查,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的角度分析,说明应由小华的父母与销售方共同承担。 启示:根据各方担责情况说明要树立权利与义务意识,责任意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答案】 ①小华16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私自购买6000元电动车的行为与其年龄不相适应,后小华父母不同意其购车,因此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小华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②但是小华因操作不当造成电动车损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因其未成年,由父母承担责任。 ③同时,卖方与小华交易前未对其购买资格进行核查,存在一定过错,其主张的损失赔偿,应与小华及父母共同承担。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zxxk.com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zxxk.com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zxxk.com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考点清单)-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考点大串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1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考点清单)-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考点大串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考点清单)-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考点大串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