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一万余元。
思考:
(1)案例中法律维护了小杰的哪些民事权利?
(2)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即法律维护了小杰的人身权
(2)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案例中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
【案情分析】
1.侵权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定条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损害的事实
主观过错
二者有因果关系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故意:可预见却放任
过失:因疏忽
方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被身为医生的邻居吴某好言劝阻,二人发生语言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平和、并无不当,与老人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一审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判决要点: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案情分析】
参考答案:
①在本案中,吴某劝阻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猝死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张女士在小区楼下被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伤头部颅骨。虽然警方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砖头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3-603住户所为。据此,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203~603五家住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1万元以及精神损害8000元。
【案情分析】
分析:203~603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张女士诉求
【解析】①④: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03~603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都有肇事的可能,均应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④排除。②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张女士诉求,而不是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排除,③正确。
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学生在校内打闹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无需为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该案例中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为小杰在运动会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含义: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林木折断致人损害、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等。
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例如高空抛物)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教育机构
动物园
所有人、管理人
或者使用人
堆放人
行为人
所有人、管理人
施工人
医疗机构
所有人、管理人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突破拓展
含义: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②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监护人
用人单位
接受劳务一方
生产者
机动车一方
污染者
经营者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突破拓展
无过错侵权:我养的动物,我养的孩子,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我的车,环境污染……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参考答案: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①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饲养的驴因受惊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老李的驴是因为被旁边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后才踢坏小车所致,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③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案情分析】
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特殊规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特殊规定)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
区分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内涵/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例子
过错侵权责任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
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白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
人损害的贵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知识拓展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侵权人负责举证);
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1、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解析】D:据材料信息丙受到的损害(生命健康权受损害)与甲的行为过错(用石头砸狗)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因而甲负侵权责任。乙的狗在门口拴着,并无过错,不负侵权责任。
D
2.(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3.(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4.(2023重庆,15,3分)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2.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原因(为什么)
(2)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
①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思考: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你能否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视频:某女子发朋友圈吐槽,没想到竟赔了25000元!
一审判决,李某需赔偿共计25000元。包括经济损失15000元(原告要求赔偿10万元的经济损失,但法院认为数目过高),支付原告证据保全公证费2000元及原告为本案聘请律师所支付的8000元。
此外,李某需在朋友圈发表向该公司恢复名誉、向原告道歉的信息内容(每天发布4次,连续30日)、出具书面道歉信张贴在该公司的经营门店(张贴时长持续30日)。
李某随后进行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9+1
可单独适用,可合并适用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1)含义: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2)目的:
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知识拓展:惩罚性赔偿
郭某向某经营部购买某品牌白酒2件12瓶,并支付货款11160元。后经鉴定某经营部销售的某品牌白酒为假冒商品,法院判决某经营部退还郭某货款22097元并支付郭某赔偿金220970元。
案例分析:
4、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所以,诉讼时效不意味着超过规定时间,权利人就不能向法院起诉了。
(3)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指20年内从未主张过权利),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正常诉讼时效:3年
特殊诉讼时效:4年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2018年10月1日,东城区的宋某向西城区的李某借款10万元,承诺于2019年元旦前归还,并通过微信将借条拍照发给李某。借款到期后,因碍于朋友面子,李某一直未催要欠款。2022年3月1日,李某因急需用钱,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宋某索要借款,均未果,欲将对方诉至法院。
李某该借款是否会因为过了时效而无法要回?
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该案未过诉讼时效。
【案情分析】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小曹13岁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之后,小曹一直随父亲生活。按照调解协议,小曹的母亲应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小曹年满十八周岁,但曹母并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小曹年满18岁后,向检察机关求助,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通过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令其母亲给付2016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未支付的抚养费。
【案情分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案例分析】
网购打差评被诉侵权?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思考: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行使民事权利要注意什么?
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根据最高法公报案例: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案例中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发表了评论并给出差评,仅是个人对商品质量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切不能对林某的名誉构成实质性伤害,因此不构成侵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对商家的产品、服务进行评论,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但是,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
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侮辱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如果小云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低毁的,则构成侵权。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甲因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1、权利的含义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插旗菜业是湖南省华容县较大的蔬菜加工企业,为多家知名企业代加工酸菜制品,也为一些方便面企业加工老坛酸菜包,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
然而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企业标准化腌制池腌出来的酸菜是用来加工出口的,而老坛酸菜包里的酸菜则是从外面收购来的“土坑酸菜”。记者跟随公司的货车,在附近一片农田里,找到了腌制酸菜的土坑。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踩在酸菜上,有的甚至一边抽烟一边干活,抽完的烟头直接扔到酸菜上。插旗菜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而这些酸菜在收购进厂时,并不对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思考:记者实地探访并进行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案例分析】
3.民事权利限制的表现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的界限
①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保障舆论监督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相关链接)
插旗菜业是湖南省华容县较大的蔬菜加工企业,为多家知名企业代加工酸菜制品,也为一些方便面企业加工老坛酸菜包,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
然而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企业标准化腌制池腌出来的酸菜是用来加工出口的,而老坛酸菜包里的酸菜则是从外面收购来的“土坑酸菜”。记者跟随公司的货车,在附近一片农田里,找到了腌制酸菜的土坑。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踩在酸菜上,有的甚至一边抽烟一边干活,抽完的烟头直接扔到酸菜上。插旗菜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而这些酸菜在收购进厂时,并不对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思考:记者实地探访并进行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相关链接]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案例分析】
2020年7月份开始,被告人朱某熙为牟取非法收入,注册开办网店,销售盗版党建学习辅导材料共约1300册,销售金额为59025.5元。该店后因被举报而强制关闭。2020年9月,朱某熙再次注册开办网店,采用上述方式继续销售盗版图书600余册,销售金额为31075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提取到买家购买的盗版图书,经相关部门鉴定为非法出版物。
普宁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盗版书籍,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以及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案例分析】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需同意、不必付费):
含义: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民法对著作权的界限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除非禁用,无需同意、应当付费):
含义: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
情形: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2)民法对著作权的界限:
注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行为一: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行为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软件是否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若允许则不侵权,不允许则构成侵权。
行为三: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规网站下载自己使用不够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行为四: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但要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行为一: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中的一大段话。
行为二: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行为三: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行为四:中学语文科教书收录一篇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案例分析】
思考: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应当如何妥善处理?
①含义: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
(3)民法对相邻权的限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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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相邻通行关系;
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
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③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④如何处理相邻关系?(措施)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盏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案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该公司安装照明灯,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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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基本上都是邻居,甚至有些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居民间的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找如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矛盾。
相邻权纠纷的解决方式
1.(2022·海南)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实战演练
2.甲村和乙村相邻,一条小河流经甲、乙两村,一年天旱,上游的甲村便在小河上筑起水坝,将水截住,乙村对此不满,两村发生纠纷。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
B.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C.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
D.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
B
3、(2022·广东·一模)一部由上海退休阿姨们,自掏腰包翻拍的《新版甄嬛传》短视频爆火后迅速下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思考,下列属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的是( )
①某作者大段大段地引用《红楼梦》的内容,并公开发表
②为学习研究而复印他人已发表论文并未支付酬款的行为
③某美甲店为顾客设计制作“冰墩墩”形象的美甲图案
④某商标被他人收购后,原商标所有者继续使用该商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核心考点突破
4.(2023·湖北)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②说法正确。①观点不符合题意。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说法正确。
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说法错误。
C
5.(2023浙江1月,27,3分)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6、(2022·辽宁模拟预测)某小区业主李某、谭某两户上下毗邻。2021年6月,谭某在两户之间的外墙面违规加装了遮雨棚。李某以下雨天遮雨棚的雨滴声影响其睡眠为由,多次向物业公司反应,要求谭某道歉并拆除遮雨棚。对这一纠纷分析正确的是( )
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②谭某属于过错方,物业应支持李某的所有主张
③邻里之间,应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谭某安装的遮雨棚给李某带来困扰,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12.(2023山东,19,)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民声]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
(1)①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对谭某做过口头承诺,属于口同合同,村委会应继续履行合同。
②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谭某应该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给予赔偿。
③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谭某故意将几棵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张某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其面包车通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谭某应当妥善处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④ 。
各方当事人:⑤ 。
(2)④人民调解员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⑤各方当事人应坚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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