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赖小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搞政治投机,为个人职务升迁拉关系,搞美化宣传个人,捞取政治资本,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纪律,在人大代表选举和干部推荐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与多名女性搞权色交易。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贪官赖小民,现实版的《人民的名义》,他占全了!
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权力的行使需要接受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如何才能杜绝“赖小民”们滥用权力?
加强宪法监督
保障宪法实施
学习目标
1.了解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懂得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 系;懂得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掌握增强宪法意识的途径和方法,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政治 认同)
2. 自觉热爱宪法、拥护宪法。(道德修养)
3.提高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宪法意识。(法治观念)
4.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健全人格)
5.培养责任意识,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责任意识)
监督权力实施
1
增强宪法意识
2
课堂小结
3
课堂练习
4
目录
监督权力行使
壹
探究与分享
观看视频,说一说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
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制度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在某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该市政府《关于贯彻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未获通过。
市政府的报告未通过,表明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这说明了什么?
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拥有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权。政府必须依法对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运用你的经验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
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阅读宪法条文,找一找:
谁监督宪法的实施:
谁解释宪法:
谁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实施职责: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大
监督什么?
2015年10月,潘某骑着一辆从老家湖州拖来的电动自行车经过杭州环城北路与莫干山路交叉口,被执勤的交警拦下。根据当时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扣留了他的电动车并要求托运回原籍。而且根据条例规定,潘某承担这笔托运费。
2016年4月潘某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审查该条例,请求撤销条例中违反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行政强制条例。
阅读并对比下面法律条文,如果你是常委会成员,你会做出怎样的决定?
探究与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燃油助力车、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处罚款。
依照前款规定被扣留的车辆,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托运回原籍,托运相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条例关于扣留非机动车并强制托运回原籍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一致,要求制定机关对条例规定进行修改。
本案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行驶了什么职权?
《行政强制法》第五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了宪法监督权。审查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维护宪法权威。
相关链接
宪法监督内容
合宪性审查
监督
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
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维护宪法权威。
监督法
监督人
维护宪法权威
探究与分享
观看视频,思考如何加强宪法监督?
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增强宪法意识
贰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维护宪法权威除了需要外在监督,还需要增强宪法意识的内在约束。除了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外,你还知道哪些增强宪法意识的举措和途径。
重要举措:设立宪法日
途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展览、进行宪法诵读、建设宪法主题公园、进行宪法宣传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课堂笔记
探究与分享
观看视频,你得出什么结论?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小组讨论:公民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增强宪法意识
学习宪法。
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知)
增强宪法意识
认同宪法。
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情)
增强宪法意识
践行宪法。
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行)
“学生议案”上两会
小组讨论:我们在生活中遵守和维护宪法的具体做法?
严肃认真地参加升国旗、唱国歌等仪式;
学习宪法律知识,参加普法宣传;
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网民在网络访谈上建言献策
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国家公职人员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
2.公民
学习宪法。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知)
认同宪法。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情)
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行)
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课堂笔记
课堂小结
肆
监督权力行使
增强宪法意识
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性
加强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的主体和内容
增强宪法意识的方式
如何加强宪法监督
学习宪法
认同宪法
践行宪法
自觉践行宪法,推动宪法实施
课堂练习
伍
1.下列作法属于增强宪法意识的是
①设立国家宪法日
②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③开展宪法宣传
④认真学习宪法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D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增强宪法意识是对国家公职人员提出的要求
②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③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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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你知道吗?宪法其实一直都陪伴着我们,且相伴一生。当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宪法便赋予了我们民事权利能力,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便享有了生命权、自由权等,这些都不容他人侵犯。宪法保护着我们健康成长,六周岁时,我们享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小学了,转眼间十年过去了。16周岁的我们享有劳动与休息的权利。18周岁我们成年了,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还可以参军入伍。保卫祖国。在成长的路上,遇到了心仪的他,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宪法也为我们祝福,我们为家庭幸福而奋斗,宪法也守护我们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白驹过隙,花甲之年的我们已经退休。忆往昔,不禁问起我们终其一生追逐何物?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但始终不变的是,这一生有宪法相伴。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当前,党员干部中有的把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有的践踏民主集中制,搞家长制、一言堂,树立所谓绝对权威,独霸一方。有的只要权不担责,什么事都要管,什么权利都敢用,有好处就抢,有责任就推。有的部门和岗位权利过于集中,有权随意任性,缺乏监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要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行使权力,接受人民的监督。一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构建完善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二要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规干预司法。三要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事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反映他人的问题应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散布小道消息、散发匿名信,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擅自追查、暗地惩罚等歪路将受到严格监督和严厉处置。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